南竿鄉志


  標題:回顧津沙的先民產業/作者:李開炳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4    閱讀人次:569 )  

 津沙澳背靠雲台山,東西兩邊山為屏障,伸入大海,南有寬闊的沙灘為進出港腹地,狀如畚箕,冬暖夏涼,乃漁農時代絕佳生活環境資源,也為漁船作業的理想漁港。致使先民爭相築居,捕魚維生自給自足。早年漁業鼎盛,海路便捷,村中商店、煙館林立,辦私塾、設樂社,可謂繁榮盛世。

 民國三十年抗戰期間,全村已擁有黃瓜綅、蝦皮網、調仔船等不下二三十艘,村中商店煙館林立、辦私塾、設樂社可稱繁華榮盛事;是時偶有大小姓氏傾壓情事產生,總在族中長者排解調和下化為無形融洽相處。

 抗戰勝利國民政府推動實施寶甲制度延轄馬祖列島,南北竿塘開始民選鄉長。該村賢達邱清祥先生膺任民代會主席監督鄉政,林柏濟先生鄉公所專職幹部。漁產豐盛,治安良好,文風興起,呈現一片昇平榮景。

 津沙當年繁華時期,社區先民產業(含民俗行業)令人難忘,簡述如下:

一、釀酒:
 民國初期本村有歷代經營雜貨店者林賊賤,兼釀老酒以應需求,凡半斤四兩皆能零售,日積月累以之致富。逝後商務交長子經營,次子林盛瑞承傳技藝,後馬祖公營酒廠成立,受聘為釀老酒師父歷二十年,是為馬祖公賣酒廠之開山祖師。

二、釣海鯽:
 先民林春俤一生岸釣為業,據云:其魚餌以白米屎加香灰拌製(當時生活清苦,民眾平日連地瓜米都沒得吃,吃白米是天大的奢侈),海鯽爭食而上釣,故其垂釣必有魚獲,其方式堪稱垂釣者之一絕也。

三、做索麵:
 本村有孫鈴官兄弟習有製作細麵線之技藝,一生奉以為業,可謂輕本重利之生意,但製作過程費力且費時辛勞備至,其成品由其妻挑往各處兜售,藉以養活家口。

四、造墳墓:
 林盛妹無師自通,勇於任事,生前專為喪者建陰宅,和藹認真稱譽鄉里,斯人雖逝陰德庇後,子孫滿堂。

五、造船:
 邱清和(妹妹哥)凡其精心設計之大小木殼船隻,不計材質,於其巧手操作下皆木能乘舟,讓使用者滿意。其手藝之精湛,堪稱馬祖列島第一人。

六、縫(補)漁網:
 林依細(人稱依細哥),無論繒網製作和破補,非但速度超人,且牢固耐用,一生穿梭其中,成家立業繁衍子孫,調教徒弟遍佈南竿各漁村。

七、土獸醫:
 先民林細妹為養豬戶結紮發情種豬,讓它快速成長,備用一繩一棍一小刀,幾分鐘內取出種豬睪丸塗上桐油灰,保證三天內復原,堪稱奇技也。

八、做羹餅:
 有邱玉思、念克華,無論火把(麻花),馬耳(兩相好)、油條、油餅、包子等食品都能各具風味,廣受顧客喜愛。

九、製竹器:
 有李金鵬、李依旺等,凡目魚籠及裝盛晒之簸、籮、籃、篩、箕等一應俱全,無不美觀而實用之。

十、黃瓜繒:
 邱十山(人稱麻臉十山)每屆黃魚汛季,不論近海遠洋,在其諳悉觀察經驗與打撈技巧下無不滿載而歸。

十一、錨纜船:
 即木殼揚帆貨商船,先民林顯俤、林木全,經營行業專收購在地海產乾魚、醃魚等魚貨運往福建福安等市場批發,復從福州等地運回在地人生活必需品,如燃柴、紅糖、白米、粉乾等貨物批發予商店販售,供應消費者所需。

十二、蝦鮮(糸孟):
 該漁業為定置網每日撒收一次,強風巨浪也不間歇,天候差往往漁獲反豐,故從事該類型漁業者,務必力壯勤奮,並需配備岸上專用搬運煮晒人方能完成漁貨作業,然其獲利豐厚;本村最具盛名者為李乃儀、李玉壽、邱眾發和李祖順兄弟。

十三、圍繒:
 是大型流散網,所捕魚貨因季節不同有黃魚、白帶魚或其他雜魚,船主備全網具,需雇用漁工打撈作業,本村以此致富者有西邊山麻臉十山(即邱清敬之父也)。

十四、做交鮮:
 即鮮魚販,專收購新鮮魚貨,以自備大型貨船運往大陸福建各縣市場批售,該行業有邱清鵬等致富者。

十五、丁香繒:
 有東邊山苞苞者(即李依富祖父),該漁業在春夏之交,捕獲方式以細目繒圍撈,選定漁場後留置一人於岸石上,牽牢網繩之一端,另一端從船上放網,俟兩繩結合而收網,鮮魚經水煮,曬乾而成品。

十六、放釣仔:
 小型木船籃釣作業,其中以陳基基和李和和家族,因家中男丁眾多,年輕力壯之男女,都具備掌舵主櫓和放釣能力,四季不休,不僅養活家口且能盈餘置產。

十七、栽蕃薯:
 馬祖為旱地,只適合種地瓜為主食,是故無論從事何種行業,首要墾荒耕種蕃薯以裹腹,其中最專業敬業者算是林伙利、林窩薯等人,終年墾地翻土、除草、增肥以待端午季節耕種、栽種至收成,過程不斷施肥、鬆土、除草等工作,使田園無雜物,果實特別肥大,年年收成好的算是他們二家了。

十八、媒人嬤:
 此行業多年長婦人為之,天生具備三寸不爛之舌的口才,來說服男女青(少)年雙方讓父母願意,約定子女的終身。男方條件以田地財富為主,才能為輔;女方多以容貌為主,聘金隨年齡而定,媒人從中抽成,婚期約訂等,也是媒人遊走之職責也。

十九、伴房嬤:
 婚姻迎娶當日,陪伴花轎到新郎家,以優雅諧和之賀詞作為婚禮儀式之導引,大宴時穿梭於賓客宴席間,喝采獻茶搏取小費,以此為業者可算窩薯嫂。

二十、拾囝嬤:
 有烏吉嫂、依興姆,應產婦家屬之召喚,為產婦籌備嬰兒臨盆工作,至嬰兒出生後為之潔身穿衣等完畢,才算卸責,不計報酬。東家往往以食物(麵蛋雞等……)回饋。

二十一、符頭:
 為請神附身之導引人,有畫符唸咒之本領,能傳達神意與信眾。法事畢,唸咒送神回原位,本村有林細妹、邱和晏等法師。

二十二、僮(乩)身:
 讓神明附身之人,如蘇仁姊附身李茂茂、帥船官神附身李祖順,二將軍附身李興興,有割舌刺股、剃血符、走火堆功夫,信眾無不聽命而信服。

二十三、神嬤:
 有老婦人本書姆,村人每遇病痛等,疑為鬼魂作弄,必求助於神媽以轉達需求條件,多以冥錢祭品酬謝消災也。

二十四、鄉下齋:
 即私塾也,早期窮鄉僻壤的海島,沒有教育設施,曾有在大陸文化薰陶下飽學之士,在鄉間開設私塾,供鄉間童子啟蒙教育,藉以束脩之饋,教材以四書五經(三字經、大學、中庸、倫理、孟子為主)循序以進,以跟讀背誦方式教學,入學先焚香敬拜孔夫子後,出齋解手以鎮尺壓書,每季有扛齋活動等。當時(三十年代)有黃超凡、林柏濟等塾師。

二十五、鴉片館:
 清朝鴉片惡習風行全國,福建沿海也未倖免,馬祖各地猶見猖獗;因罌粟為麻醉劑是速效之疾病良藥,落後的馬祖海島將視之為聖跡,吸其絕對病除;其方式是吸煙人側臥床第,口銜長柄煙筒,侍候者把煙土裝進菸斗,令其對準燈芯燃燒,食者將氣盡吸吞下肚內後,再供濃茶送入,吸煙上癮者,傾家蕩產、拋妻棄子,比比皆是。此種行業有財勢者開設從中牟利,本村煙館多家,其中以陳友凎(斜馬)經營較久,至國軍進駐政府行焚煙令,隨著煙館關門,癮君子一一判刑勒戒。
 民國以降人才輩出,隨之日寇猖獗、國共分裂、兩岸對立、漁業蕭條、民生困乏,村民大量出走謀生致村容色變、家園沒落。
 目前政府推動社區發展規劃,希望使沒落已久津沙給予遲來的關懷。今天鄉親們不論在鄉、在外,必須重振共識、集中力量、關愛家鄉,再造津沙往日風華,走過從前,回到現在,邁向未來的時空銜接,歷史延續是每位鄉親不可或缺的使命。唯有如此,津沙才有回生的契機。

(作者曾任介壽國中小校長,津沙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本文收錄於津沙社區發展成果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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