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說方言 憶往事/作者:陳高志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4    閱讀人次:460 )  

(一)做親
 閩東方言中的「做親」意同國語的「訂婚」。
 「作、做」和「得、的」的區別,確實是考倒了許多學生。操台語的朋友對「得、的」的分辨是輕而易舉的。國語「作、做」同音,但閩東方言兩者的聲調並不相同。鄉親可用方言說「合作」與「做官」,當可快速的掌握他們的差異。「作」是入聲字,唸的時候要立刻把尾音收住,此字甲骨文已見,本來的字形作「乍」,後來才加上偏旁成為動詞的專用字。
 「做」是去聲調,中古時代的平上去入,在許多方言中各分陰陽兩類,閩東方言也不例外。「做」的方言調值高低如鄉親口語中的「信」,但是在說「做親」時,因字詞組合的關係而改變了聲調。「做」也是後起字,本字要寫成「佐」才是。「佐」在中古時的讀音是「則個切」,可惜這個音無法用國語注音符號來標示。
 二十多年前,本人很榮幸參加『吾愛馬祖』的鄉土教材編撰,當時被分派撰寫馬祖的民俗和教育兩大部分,尤其是民俗方面,這是難度很高的專題,由於出版的期限壓力,使某些民俗實況未能充分說明,現在就利用退休閒暇,將民俗和往事連結,一者用來作前文之補述,再者以此作日常時間之打發。
 馬祖是傳統而保守的社會。以往人之大倫的婚姻都是由父母作主,經過媒人撮合。習俗上除了有童養媳的規矩以外,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兒童時代就覓妥對象「做親」了。當時公訂的聘金價碼是一歲新台幣兩千元,(當然也有例外的)每多一歲就增加兩千元,過了廿歲則每年遞減兩千,甚至也有聘金大幅縮水的例子。但是,早期的小姐絕少超過十五歲還未「做親」的。一般都是在十八歲左右就出閣嫁作人婦。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男子十八歲,女子十六歲才得結婚,可見我們的鄉親是「最守法」的。哈哈!
 兒童階段哪知道男女事的真諦,在同儕之間全無訂過親的幸福感,反而被拿來作嘲笑戲謔的目標。每一對未婚小夫妻在人前人後都不敢交談。兩人如果同校讀書,那日子更難過,萬一小丈夫被老師教訓,那時體罰尚未廢止,她也會無辜的受累被人訕諷。所以,記性好的太太在婚後還會以此來取笑其夫君。
 記得國小時,每天上午第二節下課有晨間活動,這是跳土風舞時段。老師賣力的教,我們也認真的學。女生男生排成內外圈,老師規定在舞蹈進行間,男生必須逆時針方向上前交換舞伴。當時只要看到有小夫妻正在不遠之處,大家都興奮莫名,因為由經驗法則判斷,在這一首音樂中,很可能讓他們有牽手的機會。別人喝湯,我們喊燒,每個旁觀者都在等著看好戲,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向他們。當事者焦燥不安的樣子全寫在臉上,滿面通紅的女生,加上男生忸怩無助的神情,到現在我仍然印象深刻,那種光景回想起來實在有些不忍。在眾目睽睽之下,雙方根本不肯牽起小手。外地來的老師不知原委,任憑百般勸導,他們就是無動於衷,不耐久勸的老師,語氣由婉轉變成恐嚇威脅,但是雙方還是文風不動。老師惱羞成怒,叫兩人來到辦公室,就用手帕將他們的手綁在一起,小夫妻左肩靠右肩,各自反方向倒轉三十度,女生嚎啕大哭,男生呆若木雞,窗戶外看熱鬧的小朋友,樂得不可開交。等到老師弄清楚事情本末以後,才急忙的鬆綁放人,但傷害已造成了。
 故事中的女主角是我的親戚,雖然原來的婚配對象後來都各自成家,但回想這段往事,或許會有不勝唏噓的感覺吧!

(二) 拍濫
 年輕的朋友可能不知道「拍濫」的意思是什麼,但是在卅多年前,這可是一件令人嚮往的事。它的本義是「打平伙」,也就是大家分攤當天餐飲聚會的費用。在物力維艱的社會,日子過得單調,能夠有「拍濫」的能力和機會,那一定會羨煞周邊的所有人。
 方言是社會底層的通俗語,因此,難免會有「有音無字」的現象。「拍濫」並非本字,李如龍等人編的《福州方言詞典》卻以它來記錄語言,這是找不到本字所做的權宜之計,這也是方言工作者感到最無可奈何的地方。由於本文屬於懷舊雜文的性質,不必將生硬的考據學理牽扯進來,所以,就以通俗的語彙做標題,至於本字的考證,容日後專文論述之。
 馬中創校到民國五○年代前期,學生的作息是採軍事化管理,全校師生不論遠近,一律吃住都在中隴山崗,教職員中即使有新婚者也不例外。老師們多來自行伍,因為習慣使然,他們將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視為金科玉律,執行起來也樂此不疲。任何事情的發展都是相對的,青少年提前離家接受磨練,以今天的眼光來看是有些不忍。但是,提前「轉大人」能塑造出早熟的性格也是不爭的事實,不然,早期的馬祖鄉親,在台灣「上無片瓦遮廕,下無寸土立足」的窘境,豈能於各行各業中殺出血路,或許這就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道理吧!
 早期住校生的早餐只提供稀飯和十人一盤的醬菜或花生,稱米湯為稀飯未免太沉重了,據學長轉述:一桶一桶的米湯擱在桌邊無限量供應,大家別無選擇,只好拚命猛灌。軍事化的管理,要求不准出聲,以碗就口,因此喘氣深呼吸時,鼻風能把碗中的米湯吹起波浪千層。難怪第一節下課時,在通往小便池的道路上,早已是沸沸揚揚絡驛不絕的人潮!
 自從有一位老師建議,在稀飯中調些麵粉以提高濃稠度,再加上後來每人增配饅頭一粒,情況才改善許多。當時師生雖一堂用膳,但教職員的伙食由專人負責的小廚房供應,以今天的標準來看,那也不過是平常菜色,但是,在當時可算是瑤台仙饌了。每當老師們吃罷離席,與師長隔鄰而坐的同學馬上飛奔上前,搶奪剩餘的湯汁泡飯,如果順利得手的話,下半天的日子都會充滿著幸福感。若是被人捷足先登,也只好悻悻然的回座,以「下回請早」來自勉之。
 同學中有不少人曾獲救總的清寒補助金獎勵,每當獎助金發放的日子,身上總會有一些不必繳庫的零錢,此時腦袋中會有突發奇想的靈光出現。陸軍醫院的福利社,肉絲麵一碗五元,外加一碟小菜,總共十元的消費在當時是很高檔的享受,個性保守,堅持以細水長流為原則的同學,最喜歡用這種方式犒賞自己。有的人喜歡玩「大」的,認為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不如來一求飽足,就呼朋引伴的徵求出資「拍濫」,所謂:人多勢眾膽子大,就約個時間到山腳下的介壽村快樂快樂!點幾道小菜,外加一瓶紅露酒,最後,盡了興,過足了癮,「爽快透腳(ㄎㄚ)」的回到學校,大家不約而同的刷牙、漱口、對風吐納,希望酒氣不要被查覺。
 幾經折騰,身上的零用錢,已剩不多了,某日某位同學提議買個蹄膀來打牙祭,借本班工讀生的房間來烹煮。這間宿舍是鐵皮屋,位於本班教室(二樓)的下方。採買回來後,主事者在房間內大顯身手,清洗,拔毛,邊做邊回憶父母做料理的過程,然後按部就班的下鍋、加酒、添香料、擱冰糖、倒醬油,以文火來細煲慢燉。紅燒菜有個特質,只要手中有香包、高粱酒,再爛的廚藝,再差的食材,都會「清水變雞湯」。那一天上午後兩節是吳老師的國文課,(馬中若少了吳老師,校史會失色不少。)孔子、孟子與我何有哉!大家心中都是惦著正在悶煮的豬腳。清風徐來,香氣不斷,一家燒肉萬家香,那天肚子也提前開始餓,可是,不多時,氣味由香轉焦,課堂的氣氛也由竊竊私語變成焦噪不安,甚至有人想著該如何去救災。
 講台上的老師曾參加過抗日、剿匪,走過的橋比我們走的路長,殺過的敵人比我們看的人還多,他老人家早已心知肚明,機靈的人,以上廁所為由好外出善後,但是,老師就是不准,口中仍唸著:孔曰成仁,孟曰取義。看看手錶,距離下課的時間還早,若不及時處理,恐怕後果不堪設想,因此,顧不得師命如山,有人從後門衝出去,有人從窗戶跳出來;有人心想著救災,有人卻一心以豬腳為念,雖各懷鬼胎,但殊途同歸—都衝進鐵皮屋,受到驚動的隔壁班學弟妹們,正攀附在窗口等著看熱鬧。
 鍋蓋一掀開,豬腳只是焦底而已,那油油亮光,晶瑩剔透的樣子,不禁對豬發出歌頌的樂章。說時遲那時快,有一盆泥土從天而降,正好埋住鍋裡的它。只看到吳老師一臉鐵青的站在我們背後,原來泥土是老師倒的,大家一陣錯愕,怒不敢言。美好的事情演變到這種地步,只好乖乖的回教室,不過仍有一些人流連現場,對看如「叫化子雞」般的豬腳低徊憑弔不已。事情平靜後,老師繼續上課,有兩個座位是空的,後來才知道,這兩位同學正努力地用洗衣服的刷子清除每一寸豬皮上的泥巴。
 事隔多年,忝為人師之後,終於參透了老師丟泥土的道理,因為身為導師的他,也怕我們闖大禍,手中拿的泥土,原本是為了滅火,只是大事化小以後,危急的場面不在,心中的怒氣難消,就只好以泥土和豬腳共存亡了。從此,這鍋美味佳餚就一直封存在記憶之中。
 幾年前,吳老師仙逝,有不少的學生到靈前致敬,瞻仰遺容時,老師面容藹然只是有些清瘦。本人經過少年輕狂的歲月後,也走上和吳老師相同的志業,尤其在大學期間,曾多次面見先師,師生情緣,難得難忘。今後將有系列的懷舊文章借馬祖日報刊出,就以這些共同的記憶,來紀念這位可敬可愛功在馬祖教育的慈祥長者。

(作者為閩東語文研究者,本系列文章發表於馬祖日報副刊,選錄其中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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