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二、台電馬祖區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8    閱讀人次:1274 )  

(一)沿革

 民國五十八年四月十一日,馬祖政務委員會聘請國防部、馬祖防衛部及台灣電力公司等各機關人員組成籌建委員會。六月四日在台北召開成立委員會議,由國防部撥款1006萬9千元,台電撥款830萬元,馬祖政委會撥款二百萬元,合計2036萬9千元,在南竿興建馬祖首座南竿志清發電廠,五十八年五月挖掘坑道,並於民國六十年七月一日開始供電,開創了一個大放光明的電力時代。之後各島相繼陸續興建發電廠,獨立系統二十四小時全日供電。

 六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訂立公司章程,依照公司法向經濟部申請設立登記。發起人孫森等八人,資本額54369060元分為5436906股,每股十元,並依公司法規定組織董事會。董事會設董事長由馬防部司令官兼任,常務董事三人,董事十一人,監察人四人,組職系統如下: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下設會計、管理、業務四課及東莒、東引、南竿、北竿、西莒五個發電廠。

 馬祖電力公司原先之經營,不僅各方補助,又能反映成本,訂定電價,每年均有盈餘可擴充設備,但自七十八年度政府叮囑民間之電價應按台電電價計收,而產生經營虧損,資金不足,端賴政府補助。馬祖電力公司之發電設備,儲油、運油、廠房,辦公廰,倉儲、庫房及配電設備等均甚簡陋老舊,但因資金來源困難,未能汰舊更新,藉以改善生產線及從業人員良好之作業環境。政務委員會時期即將結束,勞資關係與勞基法之適應問題,非馬祖電力公司有能力可妥善處理。馬祖電力公司將有關業務全數委託台電公司辦理,於八十一年六月五日由雙方法定代理人同意訂定委託協議書,委託業務自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期間核定五年。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奉行政院核定,正式併入台灣電力公司成立馬祖區營業處,組織系統如下:設經理、副經理各一人,下設營運督導、總務、電務、業務、工環、會計等課及東莒、東引、南竿、北竿、西莒五個發電廠。

(二)營運設備

 政府為改善地區軍民生活,於五十八年首先在南竿開挖坑道,興建發電廠,並於當年十二月訂製西德MAN330瓩發電機三部,於六十年四月初,由台電公司派遣技術人員安裝,同年六月底完成,七月一日正式供電,成立「馬祖發電廠」。

 六十四年總統蔣中正逝世,地方為感念其德澤,將「馬祖電廠」改名「志清電廠」以玆紀念。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併入台電後,復名「南竿發電廠」。

 南竿地區由於軍民生活品質大幅提昇,地方各項建設也全面展開,原安裝三部機組不敷使用,乃於六十三年擴建廠房一棟,並於六十五年六月由台電撥贈MWM500瓩機組一部,七十一年七月再度新增MAN1080瓩機組一部及移裝澎湖電廠WM500瓩機組一部,七十三年三月台電再度撥贈MAN500瓩機組一部,當年地區經濟發展迅速,軍民生活普遍電氣化,電力仍不敷需求,又於七十八年八月再度新增MAN1540瓩機組一部,八十二年五月再新增MAN1540瓩機組一部。

 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台電託管後,由於南竿地區電力不敷使用,台電又於八十五年七月至金門移裝MB1500瓩機組一部;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併入台電後,成立馬祖區營業處,積極改善馬祖地區供電品質,於八十七年六月新增MB2500瓩機組一部,仍無法滿足夏季尖峰負載之需求,於八十九年五月再度新增MB2500瓩機組一部;九十二年因老舊機組不堪使用而汰換MWM500瓩機組二部、MAN500瓩機組一部,同年九月新增MAN1500機組一部,至九十五年十二月又自金門移裝1000瓩機組一部加入運轉發電,從六十年在島上設置南竿電廠一座,至九十五年十二月止,共裝置十一部機組,總裝置容量14150瓩供南竿地區使用。

(三)組織編制

 民國六十三年政府為便於馬祖各地區發電廠統一指揮管理,將東引大我發電廠、北竿軍魂發電廠、南竿志清發電廠合併成立公司,於六十四年七月一日依公司組織章程,正式成立「馬祖電力公司」。

 馬祖電力公司自六十四年成立至八十一年戰地政務解除,其組織編制設有董事會,董事十六人,包括董事長一人由司令官兼任,歷任董事長有梁鳳彩、李明萱、涂遂、趙萬富、程邦治、丁之發、葉競榮、顔忠誠、金恩慶、梁世銳等(戰地政務解除後由省府委員陳仁官兼任),另常務董事三人、董事十二人、其中台灣地區六人,馬祖地區十人,另設監事五人,台灣地區三人,馬祖地區二人,顧問五人,台灣地區四人,馬祖地區一人,秘書一人,員工共計一百零九人,歷任總經理為周映偉、陳漢華、蔡士俊(台電派兼),七十一年十月起由政務委員會秘書長兼任,先後有李建生,趙奠夏,李瑞華,及黃偉嵩。六十九年三月增聘顧守成為專任副總經理,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台電托管時期,台電先後派專任總經理陳連瓦、蔡祥瑞、江政憲。

 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併入台電後成立馬祖區營業處,歷任經理為江政憲、黃明光、呂稱王、陳寶利、蔡欽堂;專任總工程師有張錦泉、彭克忠,蔡鑽琛、連杏林、張健男、黃家明、陳丙丁等,分別由台電公司各部門派任。南竿電廠歷任廠長為何良殿(縣長兼任)、張佐鵬(縣長兼任)張錦泉(總工程師兼任)、彭克忠(總工程師兼任)陳寶利,陳學武;併入台電後廠長為陳學武、林正雄、曹祥官、林正雄等。

(四)營運概況

 六十四年起至七十三年間,由於柴油發電成本及機組零組件昂貴,電價核定,完全受柴油波動及零件價格影響,曾數度調整電價,最高時曾每度電高達九點多元,民間不勝負荷。

 八十六年馬祖電力公司併入台電,改制為台電馬祖區營業處,區處一切營運成本均比照台電,電價也與台電同步,營運年年虧損,九十一年虧損四億,九十二年虧四億五千萬,九十三年虧四億六千萬、九十四年因油料不斷上漲,更擴大虧損為五億五千多萬,近年更因原物料不斷上漲,虧損的缺口更加擴大,南竿地區用戶僅二千多戶,但政府為照顧偏遠地區,不惜任何代價與成本。

(五)珠山電廠

 南竿島是馬祖列島中的第一大島,也是連江縣府所在地,是政經、文化、交通航運的中心,近幾年隨著工商不斷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提昇,加上政府全力推動觀光發展,配合「馬袓地區綜合建設方案」逐步實施,預期電力需求激增。

 近年因應南竿機場、褔澳商港重大建設完成,開放「小三通」後,電力需求擴增,南竿既有電廠機組老舊,廠區無擴建空間,依長期負載預測,及配合未來經濟建設及國防用電需要,並著眼於提昇發電效益考量,發電容量有必要提前規劃,經台電電源開發處評估後選定「珠山廠址」興建電廠,設置計劃:新設四部3,500瓩級重油引擎發電機組,總開發工程經費約為五十億元,於九十一年完成選址,九十二年九月開工,開發面積8.59公頃,填海造地約七公傾,地上物建築為配合地方人文特色,採閩東式建築外觀,目前已全面運轉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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