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二、連江縣物資供應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8    閱讀人次:880 )  

(一)沿革

 戰地政務期間,物資供應處負有平抑物價、調節供需、戰備存糧及統籌財政等多元任務。物資供應處前身物資調節處成立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後改稱馬祖物資供應處,由聯勤總部經營,五十二年改隸馬祖政委會業務。承辦各類民生物資及菸酒供銷,規模龐大,後期並代管中油公司加油站及福澳港港埠業務。

 七十二年五月,於台北市和平西路成立「馬祖特產展示中心」,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金馬地區撤銷戰地政務,實施地方自治,物資供應處移交連江縣政府接管。九十一年十二月底連江縣政府組織再造,將物資供應處裁撤,與本鄉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物資處自此走入史頁。原物資供應處所在地,由環保局進駐,倉庫部分作為馬祖酒廠倉庫,大半成為縣府員工宿舍。

(二)業務回顧

 1.物資供應:銷售糙米、糯米、蓬來米、麵粉、黃豆油、沙拉油、砂糖、塊煤、火柴、台灣菸酒、汽油、煤油、柴油、鋼筋等主要民生物資。

 2.物資代銷:代銷馬祖酒廠各式酒類產品。

 3.物資配銷:台灣菸酒照台灣省公告價批售,一般代售與現購物資,依各項物資成本分析,呈報政委會核准後批售。

 4.物資申購:依年度計劃及過去銷售量,並檢討庫存量與待運量按月申購,委請陸軍外島服務處負責在台採購、監驗。

 5.物資儲運:運達物資,先進先銷。另外,對於戰備物資如米糧、黃豆油、砂糖、酒類、香菸、塊煤、火柴、煤油、柴油等實施屯儲,並按時推陳。

 6.會計業務:實施公營事業單位會計,凡會計業務,概依會計事務處理規定辦理,日清月結,盈餘呈報,統籌運用。

(三)業務概況

 早年物資供應處每月營業額高達一千餘萬元,後來逐年下降,每月銷售金額僅達新臺幣四、五百萬元,初期菸酒公賣局供應價格極低香菸,物資處獲利可觀,每月盈餘達二、三百萬元。

 此外,物資供應處原代管中油公司南竿加油站及連江縣港務處業務。民國八十八年七月正式由連江縣政府接管。九十一年十二月物資處裁撤後,港務處業務回歸原單位管轄,南竿加油站則由連江縣政府油品供應供應處接管。

(四)組織編制

 連江縣物資供應處組織,設處長一人,課長二人、課員五人、書記二人、會計佐理員一名、一名工友兼駕駛,共十二人。各外站主任及人事管理員由課員兼任。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