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二、交通航政機關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8    閱讀人次:1360 )  

1、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一)沿革

 八十八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將馬祖核定為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是國內第六座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同年六月核准觀光局成立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專責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十一月二十六日管理處正式揭牌運作。

 馬祖國家風景區範圍,包含連江縣南竿、北竿、莒光及東引四鄉,劃為南北竿島地區、莒光島地區、東引島地區及亮島地區,及各島嶼週岸海濱0.5海浬,水深20公尺內之大陸棚區域。總面積為25,052公頃,其中陸域面積2,952公頃,海域面積22,100公頃。

(二)組織編制

 依「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訂定,設處長、副處長、祕書,下設企劃、工務、遊憩(兼管理)三課及秘書、人事、會計三室及北竿、莒光、東引管理站。

 編制員額二十人及技工三人。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成立之初暫借山隴社教館舊址辦公,後觀光局斥資三千萬元,新建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公廳舍於北海坑道上方,九十三年三月間動工,外觀深具閩東傳統聚落特色,內部包括辦公室、視聽室及旅遊諮詢服務台,九十四年六月十九日落成啟用。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歷任處長為廖源隆、張振乾、朱孟晃、谷永源(98.7-)。

(三)工作概況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主要任務包括:
一、觀光資源之調查、規劃、開發、保育及特有生態、地質、景觀與水域資源之維護事項。
二、風景區計畫之執行、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維修事項。
三、觀光、住宿、遊樂、公共設施及山地、水域遊憩活動之管理與鼓勵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經營事蹟。
四、各項建設之協調及建築執照之協助事項。
五、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六、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七、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
八、觀光遊憩活動之推廣事項。
九、對外交通之聯繫配合事項。
十、其他有關風景區經營管理事項。

2、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馬祖氣象站

(一)、沿革

 中央氣象局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一日向交通部提報「建立金門、馬祖氣象站計畫(草案)」。八十七年六月廿三日選定 南竿鄉秋桂山為建站用地。交通部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函示:所陳「建立金門、馬祖氣象站計畫(草案)」業經核轉行政院核示「原則同意設站,該計畫並請照本院有關機關意見修正」。九十一年完成土地價購及公有土地撥用作業,並於九十一年十月卅一日發包興建。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落成,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進行觀測業務。

(二)、組織編制

 中央氣象局馬祖氣象站屬中央氣象局三等氣象站,設置主任一人,觀測員四人,工友二人,替代役男一人,作業方式採十六小時輪班。歷任主任為陳建明、沈里音、王耀華(98.10-)。

(三)、工作概況

 中央氣象局馬祖氣象站分為地面氣象觀測:利用地面氣象自動測報系統,每日定時實施氣壓、氣溫、風向、風 速、濕度、雲、天氣現象、降水、日射、日照、能見度、蒸發量、地溫等氣象要素觀測,其中除了雲、天氣現象、蒸發量及地溫為人工觀測外,其他項目均採自動化觀測,並經由局內網路系統,將蒐集資料及每小時電碼傳送本局,以供天氣預報及分析之需要,同時透過查詢工作站方式統計氣候資料。並從事天氣預報:收集預報中心之預報並以當日資料比對之,以期改善預報之準確度。
中央氣象局馬祖氣象站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四維村86號。

3、基隆關稅局馬祖辦事處

 為執行政府「小三通」、「禁止大陸物品中轉台灣及除罪化」等政策,並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自金門馬祖郵寄或旅客攜帶進入臺灣本島或澎湖之少量自用大陸地區物品限量表」等法源,基隆關稅局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在南竿鄉福澳村135號連江縣政府港務處候船大樓二樓成立馬祖辦事處籌備處,隨即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正式掛牌執行相關業務,近年來因馬祖地區公共重大工程積極建設、南竿機場之開航及大陸進口砂石得原船中轉至白沙、東引、莒光離島卸貨等因素,馬祖辦事處採行「單一窗口」、「馬上辦」機制,一處投單,全程服務,大幅提高合法報關之進口報單,由九十年度之二十二件增至九十五年之五百三十二件,合法報關已在馬祖地區紮下根基。

 基隆關稅局馬祖辦事處採任務編組,設主任一人,關員八人。其中南北竿機場各派駐一人,執行防制大陸物品中轉;南竿福澳港七人除執行兩岸直航之通關(進出口貨物報關查驗,進出口船舶之檢查及出入境旅客行李之檢查等)及查緝走私業務。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六條規定,海關執行查緝範圍僅為通航口岸部分(依行政院令僅指訂馬祖福澳國內商港之福澳港區為兩岸通航口岸)。

 歷任主任為蔣勝一、呂秀男、李元哲、林守錡、劉宏基、鄭文琳、趙信威、吳挺海。

4、基隆港務局馬祖航政事業處

 為因應金門馬祖小三通之實施,基隆港務局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在馬祖福澳港設置任務編組「馬祖航政事業處」,負責小三通航政監理、船舶丈量技術及海事等業務。

 馬祖航政事業處主要業務為小三通馬祖—福州航線之登記、核定,目前小三通航線均以不定期航線方式逐船逐航次申請。自馬祖處成立以來,九十三年三月八日起至九十四年八月二日間,大和航運公司所屬「閩珠二號」客船經營馬祖—福州固定航線業務,後來因業務不振取消固定航線,改以不定期航線方式營運。

 小三通航線自九十年一月開放以來,逐年擴大適用對象,業務近年以倍數成長,相關申請文件原都需傳真回基隆局核定之程序已顯繁複,為簡化流程,自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起簡化業務程序,授權馬祖航政處依隨到隨辦簽證方式辦理,以提升服務效率。

 據統計,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受理業者申請試辦兩馬通航定期不定期航線業務登記,至九十九年十二月底止,實際通航客船7,377艘次,貨船6,005艘次,載客395,732人次,載貨3,156,885噸。

 馬祖航政事業處設址福澳村135號港務處候船大樓二樓,原配置二員,以短期出差方式輪駐馬祖辦理小三通航政業務,自九十八年十一月起由王君琳常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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