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第二章 南竿鄉民代表會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8    閱讀人次:423 )  

一、沿革

 本鄉早年並無地方民意機構,直至民國六十六年始開放第一屆鄉民代表選舉,共選出十一名鄉代,每四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戰地政務結束後,連江縣政府於八十三年修改鄉民代表會組織規程,本鄉鄉代減為七人維持至今。
 鄉民代表會自成立以來並無固定會址,早年鄉代會都借用鄉公所會議室辦公,八十四年七月十三日遷至福澳華光大帝廟旁村公所舊址福澳村130號,與連江縣工會隔鄰,空間狹隘,設備簡陋。九十八年十一月南竿鄉聯合辦公大樓落成,鄉代會與鄉公所同步遷入合署辦公。

二、職權

 鄉民代表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定期會,每一會期十三天,每年五月、十一月由主席召集開會。會中議決鄉預算、鄉規約、鄉臨時稅課、鄉財產之處分、鄉公所組織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鄉公所提案事項、鄉民代表提案事項;審議鄉決算報告、接受人民請願及其他依法律獲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

三、組織編制

 鄉民代表由鄉民依法選舉產生,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其名額依九十一年六月八日選出之代表名額為準,共七名。鄉代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鄉代以無記名投票互選或罷免之。
 鄉代會設秘書一人,承主席之命,處理各項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另設組員一人。早年並無常設秘書,都由鄉公所職員或南竿民眾服務站主任兼任,八十八年八月起始設專任秘書,由謝承光出任至今。

南竿鄉鄉民代表會歷屆主席:
第一屆:劉增錦
第二屆:陳正文
第三屆:陳書平
第四屆:陳德玉
第五屆:陳登峰
第六屆:陳依淡
第七屆:朱秀平
第八屆:林明揚
第九屆:陳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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