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志


  標題:第一章 南竿鄉公所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5-04-18    閱讀人次:615 )  

一、鄉政沿革

 南竿島自古以來屬連江縣,唐宋歸永福鄉崇德里,至元清屬二十六都。清末曾劃歸閩縣(今閩侯前身),後又歸連江縣黃岐鎮管轄,由於島上居民不多,且因交通條件限制,自古未曾受政府重視,尚未設行政機構,只有軍事設防。

 民國初年,南北竿和西洋均屬連江縣管轄,初屬第八區,設南竿、北竿和西洋三鄉。二十九年初,國民政府實行「新縣制」,改聯保辦公處為鄉鎮公所、保長辦公處為保辦公處,全縣四十一個聯保改編為三十一個鄉鎮二百九十保,「竿塘聯保辦公處」改稱竿塘鄉,轄南竿上、南竿下、南竿中、北竿上、北竿下、北竿中、大目、塘格八保。

 三十一年,裁撤區署改編鄉鎮,南、北竿稱竿塘鄉隸屬連江縣黃岐鎮。

 三十四年九月,抗戰勝利後,對鄉鎮保甲進行複查整理,正式宣布撤銷區署建制,三十五年初編查結束,重新編設竿塘鄉和西洋鄉。竿塘鄉轄七保七十四甲。

 三十九年初,馬祖指揮部設立馬祖區公所於山隴,派李時福為區長,轄南、北竿兩鄉。

 三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馬祖行政公署」成立於南竿,將原設之區署及鄉公所撤銷,行政區域改以島為單位,改設南竿、北竿、白肯、東湧、四霜、西洋、浮鷹、岱山等八區,各區設區公所,區下設村、伍,為地方基層行政組織。南竿區下轄牛角、山隴、福澳、珠螺、梅石、津沙、鐵板、西尾、馬祖等九村七十四伍。

 四十二年八月十五日,原「馬祖行政公署」改制為「閩東北行署」,十七日設連江縣政府於南竿,轄南、北竿兩鄉,南竿轄復興、介壽、福澳、珠螺、四維、馬祖、仁愛、津沙、梅石等九村75鄰4,679人,開始辦理戶籍校正,換發國民身分證、編製門牌。

 四十四年七月一日,「閩東北行署」又改制為「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連江、長樂、羅源三縣所轄各鄉鎮公所,設鄉鎮長、指導員、政經、軍事、戶籍幹事及雇員各一人。南北竿屬連江縣政府管轄。

 四十五年七月十六日,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正式成立,接管福建省政府第一區行政公署業務,同時撤銷長樂、羅源兩縣政府,所轄西犬、東犬、東引三鄉併入連江縣政府管轄。政委會推行政令,自此,開始了近四十年的戰地政務實驗,實施軍政一元領導。

 六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首度舉行鄉長選舉,葉金福當選本鄉第一屆民選鄉長。

 鄉公所最初設於山隴陳清官老家木造房(東方明珠民宿後方),後遷至成功山(梅石分校舊址,今福安瓦斯行),再遷至山隴連江縣政府所在地,六十七年六月再遷幹訓班原址(現連江縣殘障協會),七十五年九月復遷清水村馬祖漁產加工合作社原址,九十四年底原址拆除,新建南竿鄉聯合辦公大樓,鄉公所暫遷山隴連江縣社教館舊址,九十八年十一月,聯合辦公大樓落成,鄉公所遷入南竿鄉清水村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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