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歷史志


  標題:第三章 社會發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06    閱讀人次:816 )  

第五篇 第三章 社會發展

 民國82 年馬祖開放觀光、83 年台馬空中航線首航、90 年小三通,馬祖門戶開放和對外交通的改善,出入馬祖者不再限於馬祖本地和軍人,許多非馬祖籍人士因觀光、就學或就業而在馬祖長期居留者增多,馬祖從封閉型的社會漸漸的開放,社會型態亦向多樣化微調。

 第一節、人口結構的變化與民間活力的釋放

 民國60 年馬祖地區人口為17,088 人,但隨著外移台灣者眾而使人口漸減。民國67 年,時任國大代表的曹順官為文〈從馬祖人口外遷,論地方經建發展〉指出,民國60 年代; 遷台人潮中,漁農工占70%,學生25%,商人5%。離島外遷人口又比南竿本島要多,而離島外遷人口之中,北竿鄉以芹壁、橋仔、大坵各漁村居多,莒光鄉也以西坵、田澳、福正等村落居多,南竿鄉則以復興、珠螺、津沙、四維等漁農村落居多,這些村落多是交通不便,賴漁農業維生的艱苦村落。曹順官又謂當時臺灣一家三口在工廠的收入,平均每月在萬元以上,而在馬祖的同樣人家,每月固定收入能突破萬元大關的則不多見,加上台馬生活的差距,尤其是交通、電力和給水三大基本建設差距太大,再加上交通不便,因而遷台人數甚多。[註40]

 民國80 年時馬祖地區人口落到5547 人最低點,及民國90 年人口才又逐漸回升到8851 人,94年人口突破萬人來到10345 人,民國100 年復略減為10104 人,但到了民國 101 年12 月底又增加到11196 人,截至102 年1 月,人口再增加為11417 人,是近20 年馬祖人口數的高峰,新遷人口數的增加,一部份可能是因為博弈公投過關後的效應。[註41]

 近年來生育率降低,刻板印象中會認為馬祖應是人口老化的縣份,唯依戶籍記載,馬祖的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的比例為9.30%,其百分比為全國各縣市最低者。此外,馬祖地區居民原本大以操閩東方言者為主,但隨著戰地政務解除,許多台灣居民、台灣原住民或外籍配偶,因工作或婚姻而遷居馬祖,這都是在戰地政務時期罕有的現象,從民國76 年1 月至101 年12 月底,連江縣大陸和外籍配偶數總計535 人,其中大陸配偶504 人(男性91 人,女性413 人),外籍配偶31 人(男性1 人,女性30 人),外籍配偶當中以越南籍女性17 人為多,其次為印尼籍女性3 人,泰國籍4人( 男性1 人、女性3 人),柬埔寨籍女性3 人,其他國家女性4 人,[註42]一般臺灣民眾定居馬祖無資料可稽,至於定居馬祖之台灣原住民至民國102 年1 月有155 人。隨著政治的開放和交通的改善,馬祖對外往來便利,打破往昔相對封閉的社會,住民籍貫亦呈現多樣與此同時。

 馬祖人口數雖未回到盛時人口,唯隨著政治管制的鬆弛和地方自治之實施,民間活力也隨之釋放。實施戰地政務時期,除了官方組織或官方輔導組成的少數社團,如國民黨黨部、救國團及婦女會等組織外,一般民間社團甚少,及戰地政務終止後,各種結社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民國95 年馬祖地區登記有案的人民團體即達40 個,這是戰地政務時期無法想像之事。[註43]民國89 年原縣府社會教育館改制為縣立文化中心,旋於民國91 年底再改為連江縣文化局,戰地政務時期基於「管教養衛」的教化理念隨馬祖戰地角色的移轉而淡化,文化推展開始走向美學與人文,今日馬祖的藝文團體和藝文活動,無論質與量均超越以往,而馬祖的人文底蘊亦一一展現。包括馬祖鼓板協會之推動鼓板樂、馬祖雲台文化協會之推廣傳統閩劇,均令人印象深刻;而馬祖野鳥學會理事長張壽華拍攝神話之鳥—黑嘴端鳳頭燕鷗,更讓馬祖的保育生態登上國際舞台;[註44]成立於民國85 年的北竿文化推展協會,一開始即致力於結合北竿的在地文化資源與觀光發展;馬祖藝文協會除推動馬祖藝文活動外,亦參與馬祖的考古活動,對馬祖的考古貢獻良多。[註45]

 總之,人口結構之趨向多元,以及隨著政治開放而來的民間活力之釋放,這些都是戰地政務時期所少見,只要文化的活水源源不斷,馬祖的人文風貌,其精采可期。

 第二節、衛生福利與治安司法

 一、衛生與社會福利

 早期馬祖衛生醫療業務互為表裡,醫療則有賴於軍醫體系的支援,民國45 年在南竿復興村成立馬祖衛生院,旋改名為連江縣衛生院,及民國67 年衛生院設附屬醫院,開始收費醫療作業,及民國82 年設連江縣衛生局,掌管衛生環保行政業務,醫院則改制為縣立連江醫院,仍隸屬於連江縣衛生局,負責馬祖地區的醫療服務及衛生保健工作,民國75 年縣籍醫師楊綏生接任院長,楊綏生也是第一位馬祖本地醫生。

 到民國90 年縣立醫院醫療大樓擴建完工啟用後,成為具有40 張病床的現代化綜合醫院,提供全縣四鄉五島縣民、駐軍、台商與大陸沿海居民共約二萬人醫療服務,此外,在與台灣連線建立遠距醫療系統後,也提高了地區的醫療品質,另病人後送機制部分亦逐步健全,遇緊急轉診時,縣立醫院申請醫療直升機,轉診台北地區醫療院所。[註46]

 隨著人口、社會結構和家庭制度的改變,社會福利方面,為目前縣政府施政重點之一,除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等弱勢社群以及勞工權益的照護與福利外,近年漸及於推動志工、社區發展、守望相助,以擴大社會福利的加乘效果,相較臺灣其他縣市,馬祖的社會福利措施是相對完善。

 二、治安與司法

 民國46 年1 月,馬祖地區正式設置「連江縣警察所」,民國54 年12 月警察所改制為連江縣警察局,編制員額17 人,警察體系趨向健全,同時各鄉亦設置警察分駐所。民國68 年連江縣警察局修正組織規程,擴大編制,至民國87 年編制員額增為124 人,組織更趨健全;此外,尚有因應新業務而增加的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南竿、北竿派出所;至於消防業務,在戰地政務時代付之闕如,及民國84 年馬祖消防業務隸屬連江縣警察局,至民國90 年元旦連江縣消防局正式成立,使馬祖的消防救災業務趨向於健全。[註47]

 行政院於民國89年1月28日成立海岸巡防署於後,馬祖地區海岸劃為北部地區巡防局第11(馬祖)巡防區,海上及陸上勤務分屬海洋巡防總局第10(馬祖)海巡隊、岸上巡防總局岸巡第10(馬祖)大隊以及連江機動查緝隊。第10(馬祖)海巡隊於89 年2 月1 日掛牌,隊部駐在南竿福澳,另設有東引和莒光分隊,主要任務為維護馬祖海域治安及維護漁民海上作業安全。岸巡第10(馬祖)大隊駐在南竿清水村,另設有福澳、山隴、芙蓉(四維村)、北竿白沙、西莒青帆、東引中柱、橋仔、東莒猛澳等安檢所,主要任務為執行入出海岸管制區之檢查管制、海岸及漁商港之安全檢查等,以杜絕走私及偷渡情事,維護國境安全;[註48]連江機動查緝隊成立於89 年1 月31 日,民國95年2 月遷至馬祖村連江山莊,除負責防杜疾病、槍械、毒品之入侵外,並積極辦理為民服務工作,希望能結合地方民眾之力量,共同維護地方治安及保障民眾安全。

 在司法方面,民國38 年以前,馬祖列島行政簡略,是故司法乏善可陳,民國45 年10 月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成立軍法室,權宜處理民刑案件,惟戎馬倥傯,司法殆非要務,及民國58 年及63 年軍法室始增加員額編制,置軍法室主任一人,由縣長兼任,另審判官、檢察官、書記官各一員,均由國防部遴派現役軍法人員擔任,而警員、檢驗員及通譯各一人,由連江縣政府派兼,是時檢審業務始具雛形,大致依循法定程序辦理。[註49]

 民國57 年8 月政府擴大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訴訟轄區,將連江縣包括在內,設連江民事庭,辦理第一審民事訴訟案件,同年10 月擇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為臨時庭,至民國58 年6 月30 日正式成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連江民事庭,後於民國60 年2 月在南竿馬祖村建築司法辦公大樓,民國76年台灣地區解嚴,司法亦有所更張,政府於76 年10 月10 日設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連江刑事庭,同日亦成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處連江檢察官辦公室。[註50]時馬祖無監獄及看守所之設置,羈押人犯借馬祖防衛司令部軍法組之看所守,至於宣告有期徒刑者則運往台灣之監獄。民國80 年聯合司法辦公大樓完工啟用,同時成立「福建金門看守所連江分舍」,受理人犯羈押收容業務,92 年12月31 日在連江庭現址( 南竿鄉復興村209 號) 成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法務部亦在同日同址正式

 成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連江地區法治建設始告完備。[註51]

 高院方面,現有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及連江縣巡迴法庭,定期派員前來馬祖開庭審案。[註52]檢察機關則有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轄區包括金門和馬祖,所轄第一審檢察機關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矯正機關方面,民國93 年1 月1 日成立福建連江看守所附設金門監獄連江分監,97 年4 月1日附設「福建金門少年觀護所連江分所」,民國100 年1 月1 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機關全銜變更為「法務部矯正署連江看守所」,附設「福建金門少年觀護所連江分所」全銜變更為「法務部矯正署金門少年觀護所連江分所」。[註53]

 結語

 從封閉走向開放應是馬祖近二十年來的特徵,在戰地政務時期,軍人當道,加上黨國機器的挾制,許多金馬選民感覺與中央民代的距離十分遙遠,一直到解除戰地政務,馬祖回歸到憲法的自治地位後,這是馬祖在政治上最大的轉變,馬祖從戰地、前線的角色,轉換成為開放觀光和兩岸直航的試點,兩岸小三通使馬祖成為兩岸探索和平的橋樑,未來如何從和平環境中找到馬祖的利基,這是馬祖的機遇,也是挑戰,端賴主事與居民作出明智的抉擇。

 相較以往把戰地政務當成是保護網的馬祖,開放的馬祖其實更令人心安,民生與衛生福利的改善,加上文化藝術活動日趨豐富,民間活力漸次釋放,經由馬祖閩東的文化底蘊的積累,馬祖可以成為一個富有人文氣息的和平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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