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歷史志


  標題:第二章 經濟發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06    閱讀人次:482 )  

第五篇 第二章 經濟發展

 早期馬祖經濟結構以農漁為主,尤其是馬祖四面環海,漁產豐富,民國七十年代以前,馬祖地區的蝦皮、黃魚、帶魚等各類漁獲,除供應本地所需,還可大量供銷台灣,後因人口外移,加上漁源枯竭,以致漁業規模銳減,在戰地政務時期,軍人為主要的消費群,唯終止戰地政務後,駐軍人數銳減,縣政府提倡觀光事業,鼓勵民間經濟轉型,在〈離島建設條例〉中政府亦投入龐大經費,期馬祖的經濟轉型。

 第一節、綜合發展計劃與離島建設條例

 民國81 年11 月7 日馬祖終止戰地政務後,為維持馬祖地區經濟繼續發展,行政院經建會規劃以觀光事業為馬祖地區未來發展的主軸,81 年6 月9 日行政院核定「馬祖地區綜合建設方案」,總經費37 億4 千710 萬元,並同意從民國81 年7 月正式推動綜合建設方案,至86 年6 月30 日止分五年依預算程序執行,這是為馬祖有史以來最大的建設計畫。

 綜合建設方案計劃分為農業建設、觀光事業建設、運輸建設、社會建設、電力發展等五大項計畫。當中的觀光事業建設計畫為重點建設工作,並經行政院列為政府十二項建設計畫之一,計畫總經費三億二千三百萬元,由觀光局分五年編列預算補助。[註21]

 除綜合建設計畫外,民國 89 年4 月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即規定「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特制定本條例。」[註22]在中央補助款及離島建設基金以及部份地方自籌款配合下,由縣政府持續推動各項建設方案,期使馬祖成為一座國際觀光島嶼作為未來發展的基本方向。

 在民國88 年擬定的〈連江縣(89-100 年)綜合發展計畫〉,定位馬祖為「閩東之珠、希望之鄉」,綜合發展計畫以馬祖的觀光產業為發展主軸,期利用馬祖的文化和地理優勢、臺灣資源與大陸市場,以創造馬祖的觀光產業競爭力,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以落實馬祖成為國際休閒的觀光島嶼。。[註23]

 民國100 年的〈連江縣第三期(100-103 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除接續原有綜合建設方案外,建議縣政府在既有的觀光產業基礎上,加強公私部門合作、民間異業結盟、專業跨界整合,促成馬祖營造低碳樂活、永續經營的島嶼,針對海洋生態、村落文化、精緻度假等具開發潛力事項發展,另有以馬祖特產如漁貝、馬祖酒及私房閩東文化體驗,讓馬祖成為綠色的低碳島,打造馬祖成為以「實施低碳總量管制、呈現樂活經營樣態」為主軸的「體驗型」、「國際性」、「度假型」休閒列島。[註24]

 總之,以馬祖地理位置和天然資源條件,如何細緻的推動觀光以帶動相關產業,政府固責無旁貸,而民間的配合亦是不可或缺的推動力。

 第二節、拓展觀光事業

 民國81 年11 月7 日政府宣佈解除金馬地區戰地政務,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第三條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出入馬祖仍應辦理手續如此開小門的方式壓根兒不是招徠客人之道,及民國82 年1 月由國防部、交通部和內政部訂定的〈金門馬祖地區開放觀光辦法〉,唯限制仍多,且在離島觀光資源尚待開發的情況下,很難吸引觀光客。一直到民國83 年5 月金馬安全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後,始廢除金馬地區入出境的管制,從此國內外人士憑身分證明文件或護照即可入出馬祖,此後發展觀光亦成為地方政府的施政要項。

 民國88 年3 月15 日行政院核定成立馬祖國家風景區,同年 6 月交通部觀光局成立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專責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是年年底管理處揭牌,開馬祖的觀光的新紀元。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成立後,無論是推廣馬祖旅遊,或是維護與調查馬祖的人文與自然景觀,對馬祖的觀光事業的貢獻良多,就以旅客人數而言,近年來馬旅遊人數迭有增加,如民國89 年為3萬9 千人次,到民國98 年則達8 萬6 千人次。[註25]馬祖國家風景區的成立功不可沒。

 馬祖國家風景管理處之外,連江縣政府亦在民國90 年成立觀光局以推動觀光事業,民國92年縣政府首度發表〈連江縣觀光政策白皮書〉,以「打造海上桃花源」作為觀光發展的目標,確立馬祖以觀光立縣的定位。在96-99 年版〈連江縣觀光政策白皮書〉中以自然生態、閩東文化、軍事地位三大資源為發展主軸,希望讓馬祖成為一個生態大花園。[註26]

 馬祖觀光方面最具爆炸性的議題則是民國101 年7 月7 日「馬祖是否要設置國際觀光渡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的公民投票,即媒體所稱之博弈公投,這是馬祖地方性公民投票第一遭,投票前正反雙方論辯激烈,又因為這是國內首次博弈公投,台灣主流媒體亦大幅報導,投票最後結果是同意票1795 張,不同意票1341 張,全縣投票率為40.76%,同意票占57.24%,博弈通關。[註27]博弈公投另一意想不到的結果是馬祖在媒體上大量曝光。

 民國102 年2 月18 日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博弈特區應設在新北市淡水,郭台銘的說法引起各方關注,尤其是連江縣政府,為此縣長楊綏生在2 月20 日召集單位主管,說明馬祖推動博弈現況及因應措施。楊縣長指出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已明確指出離島先行比較適合,所以馬祖要掌握公投已通過的先機,期許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工作,全力爭取中央的政策支持與實現承諾。承辦博弈的觀光局在簡報時指出,推動博弈業務已完成舉辦「馬祖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投資構想座談會」,公開徵求有意投資業者之構想書文件、在各島辦理「馬祖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地方說明會」、舉辦「馬祖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專家學者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建言,並向馬英九總統提案,建請總統給予政策支持,讓博弈專法立法通過,或責成行政院核定馬祖北竿儀降機場興建案,同時透過馬祖國民黨部,建請國民黨團支持博弈法案,希望列為本年度會期優先法案,而交通部研擬的〈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以及交通部觀光局訂定〈國際觀光度假區投資計畫申請審查辦法草案〉都已送請上級單位審查,縣觀光局亦謂正在規劃辦理的事項,包括編製說帖,期能在本會期順利通過法案,同時修正台科大提出之〈馬祖國際觀光度假區發展計畫及整體效益評估建議書〉,並送至交通部觀光局,也向經建會提報〈因應馬祖國際觀光度假區設立整體開發計畫〉,爭取離島建設基金經費。[註28]

 根據民國102 年3 月5 日馬祖日報報導,行政院於3 月6 日起審議〈設置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縣長楊綏生也預定3 月11 日前往立法院拜會院長王金平,就博弈專法此案尋求支持,希望能儘快排入院會審議,並順道拜訪各黨團及分送說帖,表達期盼博弈專法儘快通過。根據交通部研擬的博弈專法草案,將規劃向博弈業者收取博弈特別稅費,中央也將收取「執照特許費」,另業者每年自營收0.5%捐助財團法人成立嗜賭防制基金,且每年捐助營收0.5%設立觀光博弈公益及管理基金,專款從事教育、文化、醫療、公衛及社福等事項。連江縣觀光局指出交通部在審議草案時,並未與地方政府接洽,而馬祖是希望在國際觀光度假區審查辦法中納入地方建設回饋項目,主要訴求就是4C 機場、南北竿大橋、馬祖大學等公設,並能成為審查廠商時的重要評估指標,而且希望這一部份能占50% 以上,以彰顯藉由博弈突破交通瓶頸的初衷。[註29]

 民國102 年02 月21 中國新聞網記者溫雅瓊根據福州市台辦宣傳處獲悉,福州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對馬祖建立博弈特區表示,大陸法律禁止居民賭博,如果馬祖開博弈特區,將依法禁止大陸居民前往參賭。[註30]

 對馬祖博弈問題,縣長楊綏生於民國102 年3 月4 日密集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相關中央部會,拜會江院長時,楊縣長希望江院長讓博弈專法順利完成院內審查,並送交立法院,也表達希望地方政府也能參與立法過程的意願;拜訪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時,楊綏生表達地方正爭取將馬祖軍事坑道等文化遺跡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由於要與對岸合作共同申請,因此希望陸委會方面能提供協助,而觀光博弈專區的成立,觀光度假村占95%,博弈僅占5%,對岸如有意見,陸客來馬可前往95% 的觀光度假村,也希望陸委會透過兩岸會談機制,來使對岸態度緩和,多從正面來思考,雙方也就小三通航運補助等議題交換意見,陸委會表示,願意透過兩會來協調,至於航運補助則建議再向交通部爭取。[註31]

 相信政府部門亦逐步推動和落實各項觀光部建設計畫,同時加強觀光資源整合和觀光行銷與宣傳、健全旅遊資訊服務,期提昇觀光遊憩品質,改善旅遊環境,馬祖可以成為永續觀光的島嶼。

 第三節、交通發展水電基礎建設

 馬祖為海島,民生資源有賴進口,再者為發展觀光業,除改善本島交通系統外,馬祖對外交通的快捷、便利是發展關鍵所在,而馬祖自民選縣長以來,最令歷屆縣長困擾者,應當就是無法徹底的改善馬祖的對外交通。

 一、 空中交通

 民國83 年1 月17 日,北竿機場正式啟用,永興航空公司所屬19 人座多尼爾飛機首航,正式開啟馬祖空中交通元年,民國86 年北竿機場改善跑道,同年5 月8 日立榮以訂購的DASH 8200 型37 人座飛機飛航北竿,台馬有了相對便利的空中交通。[註32]及92 年1 月23 日南竿機場正式營運,馬祖對外交通又向前推進一步。在92 年1 月南竿機場開航以前,北竿機場旅客最高曾有1 年14 萬人次之紀錄,除定期航班外,另德安航空公司則以醫療包機和離島接駁航線。[註33]

 南竿機場在民國91 年12 月完工,並於民國92 年1 月23 日正式營運啟用,旅客運量自開航統計至98 年5 月底已達1,119,927 人次,而年平均運量約17 萬人次,93 年曾一度出現過20 萬人次。[註34]唯馬祖的兩座機場經常受限於氣候因素而影響飛機的起降,民航局則自102 年成功的實施第一階段儀降,提高飛機的起降率。[註35]以102 年2 月份為例,現南竿-松山每天往返各為13 航次,南竿-台中每天往返各2 航次;北竿-松山則每天各3 航次,台馬之間的往返較之從前便利甚多。

 二、海上交通

 馬祖地區民生物資端賴臺灣經海路供應,戰地政務時期主要由政務委員會物資供應處主控民生物資供需調節,運補工作都由軍方船艦或軍租船負責,連同軍方及民眾往返台馬,亦賴軍方補給艦,以民國81 年年底馬祖解除戰地政務之初為例,馬祖與台灣之間的交通,每月有海軍交通船三航次,金門快輸每月插航三航次,馬祖各離島間有軍租船慈航輪每天一趟,[註36]交通極不方便。及86 年9 月13 日,連江縣政府自日本購回「台馬輪」,為台馬海上交通的新紀元,唯台馬輪歷經十餘年的海上顛簸,其設備、服務已不符旅人需求。

 及民國101 年11 月由交通部補助連江縣政府14.2 億元購買新台馬輪,該輪已於103 年3 月命名為臺馬之星,並舉行下水典禮,預計103 年10 月間啟航營運,五千噸級的臺馬之星可搭載646名旅客,容納28 輛汽車,載重噸數為八百噸,另設有吊掛式直升機坪,為目前國內最大型的客貨輪,對改善台馬交通大有助益。[註37]

 三、水電基礎建設

 馬祖屬溫帶海洋性氣候,年降雨量約1,000 餘公釐,為臺灣本島的三分之一,唯陸地幅員狹小,山勢陡峭,又無河川和湖泊蓄積雨水,常遭缺水之苦。水資源利用主要以地面水及地下水二大水源為主,民國62 年經農復會及國防部等單位之經費補助下,先後完成福沃、中興、福正及菜埔沃等水庫。又於民國69 年及71 年陸續完成勝利、津沙、儲水沃、午沙及樂道沃等水庫,並配合興建淨水廠及開鑿淺井或寬口井,並於民國71 年3 月設立連江縣自來水廠,同時在各離島設立供水站。[註38]為調節民生用水,84 年以後馬祖各島陸續興建海水淡化廠,以增加自然水供應量。

 電力方面,民國56 年春蔣經國總統於國防部長任內到馬祖視察時,提出南竿地區供電計畫,民國58 年由國防部、台灣電力公司、馬祖政務委員會出資籌組「馬祖發電廠籌備委員會」推動建廠,民國60年7月1日供電,同年10月31日東引「大我發電廠」、63年7月1日「北竿軍魂發電廠」、68 年東、西莒二座發電廠相繼成立運轉發電,64 年7 月1 日成立「馬祖電力公司」,隸屬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統籌經營各發電廠。81 年11 月7 日戰地政務終止,「馬祖電力公司」委託台灣電力公司經營,86 年7 月1 日奉行政院核定,馬電併入台灣電力公司,改名為「台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民國81 年馬祖解除戰地政務,開放觀光,後小三通啟動,為滿足用電需求,台電即進行規劃南竿珠山新建電廠事宜,民國90 年6 月由經濟部核定興建,民國99 年竣工發電。[註39]

 馬祖地區電力迄今已完成各島嶼的發電廠,裝置柴油發電機組共31 部,總裝置( 不含珠山)容量32,690 瓩,用電普及率百分之百。

 馬祖水電基本建設,相較於從前是有大幅進步,唯受限於自然環境和運輸,要大幅發展觀光恐要另外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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