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歷史志


  標題:第一章 民國38年以前馬祖的歷史發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07    閱讀人次:1810 )  

第一章 民國38年以前馬祖的歷史發展

 馬祖列島分散於閩江外海,其地理環境不利於農耕,在安士重遷的農業年代當無法吸引農民前來拓墾,唯馬祖海域漁業資源豐富,一直到民國七十年代馬祖的漁產依然豐饒,因此自清朝中葉以降,閩江附近沿海漁民陸續遷居或半定居島上者眾,這些先民為近代馬祖奠定了發展的基礎,民國以後,因天災或人為因素,從大陸沿海移居馬祖列島者所在多有,其中以鄰近馬祖列島的長樂縣、琅岐島等地為多。

 按舊志記載,南北竿塘自南宋時代即劃歸連江縣寧善鄉崇德里,元代時崇德里再析為崇德一至四里,其後崇德四里又改編為26 都,不隸鄉里,上下竿塘及東湧諸島在行政上即劃歸為連江縣26 都,[註1]這種情況歷明朝至清朝未稍改變,而今之莒光鄉則隸於長樂縣,唯帝國時代的行政組織率因事設職,馬祖列島偏處外海,加上人煙不稠,明清時代除了基於海防設水哨巡防以外,島上殆未派官設治,至民國創建後,列島隨民國政治起伏,直到國民政府北伐成功,保甲與鄉治出現於馬祖列島。民國38 年大陸政局勢鉅變,國軍與擁護國民政府的遊擊部隊相繼進駐馬祖,馬祖的面貌亦逐漸蛻變,昔日海上荒陬隨時間的演變而成為美麗的家園。

 第一節、氏族與人口

 馬祖地區的文史專家咸認道光以降,從長樂、琅岐和連江等地遷徙入居馬祖列島者漸增,依《福建長樂潭頭厚福曹朱曹姓族譜》記載,長樂縣潭頭鎮曹朱村四房曹志忠派下第36 世即遷居南竿牛角,其在馬祖後裔迄今已傳至41 世,定居馬祖已逾一個半世紀;再如南竿中隴劉氏於咸豐年間遷居島上,定居馬祖的劉氏迄今已進入第六代第七代,《東引鄉志》亦云,東引人口聚集始於嘉慶年間。[註2]

 道光22 年(1842)福州成為五口通商口岸,進入馬尾的貿易船隻須在閩江口等侯潮水,而馬祖列島位於閩江口外,成為船隻進入福州的門戶。清末陳壽彭譯《新譯中國江海險要圖誌》,即云船隻在定海(大陸連江縣定海村)與馬祖(今南竿)停泊甚穩,可在此避開烈風以俟潮水進閩江,英國人亦觀察到,在1840 年左右的南竿島聚落有十二三處,船隻在東北季風或西南季風時,可選擇在島的西岸或北岸停泊並取得淡水,東北季風亦可在北竿的南岸停泊,而且島上有舢舨船和小漁船往來閩江,間可在此僱用進入閩江的引水人,[註3]約略可以推測,在福州開港後,當有許多馬祖先民的營生與此有關。此外,有一部份移居島上者可能係逃避自然災害或政治動亂,被迫遷徒而來。如民國38 年東海部隊湧入莒光等島嶼,後來不少人留在馬祖,此外,還有一些則在馬祖短暫停留,如旅居美國的曹健凡在民國38 年時即遇見共產黨進入長樂曹朱村,並親看到共黨把曹朱祠堂小學的國旗換上五星旗,曹健凡最後才與母親等人走到海邊,雇船到白犬島投靠在東海部隊的父親。[註4]依據各家說法,今馬祖居民祖籍以福建長樂者居多。

 民初馬祖列島居民的生活情狀因資料缺如,僅能以民國4 年,時任福建巡按史的許世英在《閩海巡記》中描述的情況推其梗概。許世英自謂當時奉大總統令搭乘建寧巡艦,巡視福建沿海各縣,民國4 年6 月3 日,座船在南竿媽祖澳下碇,《閩海巡記》云:「三日晴。上午四時,由沙埕啟輪出虎頭鼻,折而南駛,行二百二十餘里,至南竿塘之媽祖澳下碇。南竿塘又名鐵山,屬閩侯縣,在大海中,與連江縣之北竿塘對峙。前清時設煙墩瞭望,上海來福州商船,皆泊此候潮。島周圍約十餘里,有媽祖澳、津沙澳、鐵板澳、美瑞澳、山龍澳、牛角澳、福澳、清水澳、馬祖后澳、夫人澳等。島中居民,約四五百戶,鐵板村三百餘戶,餘百餘戶散處各澳。由馬祖澳上岸,居民三十餘戶,大概以業漁種山為生活,亦有田,但不多。男人留辮者十之六七,女人有纏足者,有不纏足者。生活程度頗低,知識視大嵛山稍勝。山巔有牧童四,內有二童,一姓翁,十三歲,一姓陳,十一歲,略識數字,亦知今年為民國四年,即此一端,已優於大嵛也。在山巔種槐子二枚,並給與牧童數粒,旋即下山,是夜泊馬祖澳。」[註5]

 許世英謂「南竿塘又名鐵山」,而鐵山或係鐵板山之誤,文中以鐵板村戶口數最多,以鐵板山稱南竿似亦合理。

 在媽祖澳停泊一夜後,許世英於6 月4 日凌晨離開媽祖澳,船經東西莒時,許世英以數語帶過:「四日晴。上午三時半,在媽祖澳啟輪,過白犬洋,白犬東沙二島,孤懸海中,近日西人地圖名白犬為東犬,東沙為西犬,東犬上有透鏡白光燈塔,距水面二十一丈八尺,晴時能照六十九里,時天尚未明,燈光猶閃鑠﹝爍﹞於海面也,行一百三十八里,七時半至平潭之娘宮下碇。」[註6]

 馬祖各島居民均操福州語,風俗習慣相近,新來舊到沒語言或文化上的隔閡,不管前到後來,馬祖成了大家共同的家園,自民國六十年代台灣經濟起飛,舉家遷居台灣謀職與就學者眾,除一部份落腳基隆者外,以移居板橋、土城、中和和桃園的中壢、八德為多,當時這些地方加工廠多,覓職容易。[註7]早期馬祖同鄉遷居台灣者,父執輩大多數投入工廠,第二代則在公私領域嶄露頭角,其中不乏將軍、醫師、教授,在商界嶄露頭角更不在少數,旅居臺灣各地的同鄉會,如土城馬祖同鄉會、桃園縣馬祖同鄉會等相繼成立,在交通不便的年代裡,同鄉會活動成為鄉親們聯絡鄉誼的重要場合。

 第二節、馬祖列島的鄉治

 辛亥革命後,福建由新軍第十鎮統制孫道仁任都督,統理省政。民國2 年二次革命時,袁世凱命海軍總長侯官劉冠雄入閩,劉推薦李厚基督理福建軍務,民國3 年5 月,北京政府任命許世英為福建巡按使[註8],掌理福建民政。許世英任巡按使時曾親履馬祖巡視,這當是馬祖有史以來,首次有省級高官來到馬祖列島。袁死後李厚基續掌福建軍民政事,及民國11 年10 月,皖系支持的王永泉和粵軍許崇智合作,驅李厚基下台,王永泉控制福建軍政,民國13 年3 月直系的孫傳芳部又驅除王永泉,當年10 月孫部進攻浙江,李厚基舊部周蔭人則乘機控制福建,一直到民國15 年12 月,國民政府北伐東路軍在何應欽率領下進入福州,結束福建的軍閥統治,馬祖列島約在此時開始進入鄉治。

 辛亥革命後,民國地方制度初定為省道縣三級制,連江縣劃歸閩海道(閩東),依大陸《連江縣志》之說法,時連江縣之下劃為17 個自治區,另加上海島的西洋和竿塘兩個區,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在民國18 年施行〈縣組織法〉,省以下設縣、區、村(里)、閭(鄰)四級,5 戶為鄰,25 戶為閭,百戶以上集鎮為里,百戶以下為村,20 村(里)為區,旋又改村(里)為鄉鎮,20-50個鄉鎮組成區,而連江縣屬第八區,下轄149 個鄉鎮,附鄉396 個。當時的南竿鄉有附鄉11 個,北竿鄉則有附鄉10 個,另西洋鄉有附鄉4 個,東引為其一。[註9]

 民國23 年5 月,國民政府為強化剿共地區的社會組織,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令福建實行保甲制度,以10 戶為甲,10 甲為保,10 保以上為鄉鎮或區,保甲制度一直沿續至民國38 年。[註10]

 民國24 年福建省政府頒佈《福建省各縣分區設署辦法施行細則》,連江為重點剿匪縣,依照軍委會南昌行營訓令和《剿匪省份各區分區設署辦法大綱》,強化保甲制度的推行,至民國25 年10 月1 日編查完成,撤銷原有8 個區的建制,改設3 個區署,下轄55 個聯保、487 保、4891 甲。其中南北竿劃為竿塘聯保,東湧島亦劃屬連江縣轄,歸西洋聯保,皆隸於第三區署。[註11]

 依民國21 年8 月豫鄂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所發佈的《剿匪區內各縣編查保甲戶口條例》,甲長由區長委任,保長由縣長委任;保長受區長指揮監督,甲長受保長指揮監督,負責維持秩序、徵收稅賦、訓練壯丁、興修工事等。戶長必須簽名加入《保甲規約》,並與甲內其他戶長5 人以上共具《聯保連坐切結》,聲明:「結內各戶互相勸勉監視,絕無通匪或縱匪情事。如有違犯者,他戶應即秘報懲辦;倘瞻徇隱匿,各戶願負連坐之責。」[註12]保甲內凡18 歲以上、45 歲以下的男子均編入壯丁隊,接受軍事政治訓練,平時由保長甲長率領修築工事,必要時編組武裝民團,協助軍警圍剿紅軍。總而言之,保甲制度包括管、教、養、衛四方面,包括清查戶口、制定保甲公約等措施。[註13]

 保甲制度在馬祖列島出現,除了是國家動員力量擴散的表徵外,地方士紳亦逐漸在馬祖列島浮現,如馬祖澳翁成燦在民國27 年擔任竿塘保長,28 年接任鄉長,以及在民國35 年時福澳林岑如(大祿)出任南竿鄉長,芹壁陳道銳出任北竿鄉長便是。[註14]

 民國26 年7 月7 日抗戰爆發後,同年9 月10 日南北竿為日軍所控制,地方性的武裝勢力乘亂崛起,南竿西尾的林義和,以及後來接收林義和勢力的的仙遊張逸舟等,彼等打著福建和平救國軍的旗號,先後盤踞馬祖列島,並與日本的興亞院廈門聯絡部聯繫,唯未聞日軍在馬祖列島設置治安維持會等傀儡組織,此時政府對淪陷區之控制力應當相對薄弱,然馬祖列島的保甲組織似繼續運行,如翁成燦在民國27 年之任保長似可說明之。

 民國29 年初,國民政府實行新縣制,依據福建省政府頒佈的《縣各級組織綱要實施計畫》和《健全聯保機構辦法》,改聯保辦公處為鄉鎮公所,改保長辦公處為保辦公處,當時南北竿屬第三區竿塘鄉,下有8 保,8 個保的名稱為:南竿上、南竿下、南竿中、北竿上、北竿下、北竿中、大目、塘格;西洋鄉有6 個保,東湧保為其一。[註15]

 民國31 年4 月,連江縣進行全縣保甲戶口整頓,撤銷區署,維持鄉鎮保甲。這一年國民政府發行「同盟勝利公債」2 種,連江縣分配的公債額度,一是國幣公債24 萬元,另一是美金公債7萬元。國幣公債由商家分派,美金公債分派全縣30 個鄉鎮,當時規定每美元折算國幣16.66 元,而竿塘鄉和西洋鄉分派374 美元,[註16]此多少說明抗戰期間中央政府與連江縣、鄉之間的聯繫,似未完全中斷。

 民國34 年9 月抗戰勝利後,政府進行鄉鎮保甲複查整理,撤銷區署建制,至翌年初編查結束,連江縣設18 個鄉,南北竿設竿塘鄉,東湧則屬西洋鄉。[註17]時竿塘鄉轄有7 保,其中馬祖保12 甲、牛角保10 甲、橋仔保10 甲、津鐵保11 甲、山壟保10 甲、白鏡保11 甲、塘岐保10 甲,南北竿共計74 甲,另東湧保屬西洋鄉,東湧保共有7 甲。[註18]

 大約此時,馬祖列島的社會動員力量亦開始浮現,例如民國34 年8 月馬祖成立連江漁會竿塘分會,當時漁會主要功能為協調漁民生產、改良漁具、整理漁市、處理糾紛以及海上救助等,及抗戰勝利後,漁會還負責調查漁區淪陷期間損失和漁業生產、漁船登記等工作,當時竿塘分會會址設在白沙,有職員5 人,會員人數200 人。[註19]到民國35 年3 月又成立「竿塘漁業生產合作社」,合作社股金為22200 元法幣,社員222 人,主要負責人為邱清祥和林成絳。[註20]邱清祥為南竿津沙聞人,民國23 年曾任津沙保長,抗戰時折節周旋於林義和殘部和日軍之間以保護村民,[註21]林成絳則未悉何許人。另民國36 年5 月初,東湧島漁民反對政府徵收「因地制宜」稅,並派代表赴省請願,縣府派自衛隊到東湧鎮壓,唯自衛隊被漁民繳械。[註22]

 民國38 年,大陸局勢逆轉,當時南北竿及東湧之保甲及村落如下表:[註23]

第一章 民國38年以前馬祖的歷史發展 照片

 時南北竿有1344 戶,人口5062 人,另西洋鄉有724 戶,2918 人,唯其中東湧有多少人數戶口則不得而知。[註24]

 馬祖列島除原屬於連江的南北竿和東引外,長久以來隸於長樂縣轄的白犬列島亦在民國35 年設東沙鄉,鄉公所在青蕃村。白犬島設鄉後,馬祖各島的鄉治趨於完整。有關東沙鄉相關資料詳如下表:

第一章 民國38年以前馬祖的歷史發展 照片

 民初連江縣公署行政人員僅10 餘人,由知事統理,縣佐協理。民國7 年始分設2 個科,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司財政,其後逐連擴大編制,至24 年縣政府設5 科3 室,民國28 年增設縣警察局,民國30 年時連江縣政府計有員役61 人。民國33 年初設5 科3 室,人員增至79 人,37 年2 月,成立民眾自衛總隊部(縣長兼總隊長),到民國38 年縣政府內共有員役130 人,警察局94 人,鄉鎮公所154 人,總共378 人。[註28]以當時連江縣政府的編制,可以調派到鄉鎮的行政人員恐怕極為有限,更不要說是在外海中的鄉鎮了,竿塘鄉如此,東沙鄉恐怕也是如此,由於天高皇帝遠,再加上未派軍警駐島,馬祖在抗戰歲月中淪為海盜盤據亦其來有自。

 第三節、海盜與敵偽的插曲

 抗戰時,福建省政府遷治閩中永安,日本則在沿海島嶼扶持親日勢力,而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軍統局) 亦操縱抗日鋤奸活動,當時控制馬祖的海上強豪則依違其間,他們打著汪偽和平救國軍的旗號,大陸地區文史資料以其行徑與海匪無異,當時馬祖列島的政治局面可謂詭異。

 民國26 年七七抗戰爆發,當年8 月31 日馬祖澳海面就泊有日艦三艘,次日又增三艘,其中一艘空母艦載飛機六架,日艦並在馬祖澳扣下華籍輪船三艘洗劫,[註29]至9 月10 日南竿和北竿即為日偽控制,福建省政府亦在民國27 年遷到閩中永安,此後馬祖列島附近的福州、連江、川石等地,時而陷於日寇控制,時而光復,由於抗日游擊隊不定時的對日軍進行騷擾,在抗戰八年期間,日軍並未全面控制福建,亂局中的馬祖列島則長期為依附於日軍的海盜余宏清(余亞楻、阿楻、俞阿楻)、林義和張逸舟所盤踞。余、林、張大致是在亂局中看風駛船的投機者,三人皆掛著福建和平救國軍的旗幟,名義上是屬於汪偽政權,然受廈門興亞院的操控,但彼等同時也與軍統局等情報機構有所聯繫。

 在軍統、日偽與海盜在馬祖共舞的荒亂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也曾到馬祖列島摻上一腳,有連江城關人吳大麟,其人在民國24 年時係福建省農村合作委員會駐連江辦事處主任指導員,原來是國民黨員,但後來轉向共產黨,民國28 年成為中共連江特別支部書記,後因虧空合作社公款被連江縣政府追緝,吳因而在民國28 年底潛往馬祖夫人澳,並秘密在馬祖召開黨員代表會,同時組建中共連江中心黨支部,吳自任書記,民國29 年2 月10 日,吳的行蹤為政府偵知,由國軍80 師派部前往南竿緝捕,吳大麟中彈而亡,中共連江中心黨支部在南竿的活動亦隨之瓦解。[註30]

 林義和乳名乞食仔利,出生於民前3 年(1909),依大陸《連江縣志》之記載,林義和「世居南竿塘西尾村,祖籍長樂縣。讀書不多,頗有膽識,性格豪爽,桀驁剽悍,重義氣,善交遊。成年後從事漁商。」[註31]起初彼對日軍佔領馬祖之暴行深為痛恨,曾搶劫停泊於馬祖海面為日軍所攔截的商船,此後彼往返於福州、連江、長樂、平潭等地營商,並與一些海盜來往。[註32]

 民國27 年4 月,有漢奸吳依恪(長樂梅花人)率海匪20 餘人竄入北竿,槍殺竿塘聯保主任王宣猷,繼而橫行南北竿,並曾洗劫西尾林義和家,時竿塘保長翁成燦及鄉人陳郡利等攜眷逃往筱埕,聯名請求連江縣政府剿捕,縣長報省政府主席陳儀同意後,令第三區署(駐筱埕)區長丁美學召翁成燦、陳郡利等到區署商議,在翁等人的建議下,邀林義和組織敢死隊數十人潛回竿塘捉拿吳依恪,並將吳依恪就地正法,林義和因擒吳有功,被委為為連江縣政府探警,負責海上緝私。

 林義和回馬祖後,有一次因所查獲煙土為手下隊員侵吞,縣政府據報追查,林畏懼,乃糾集曹祥麟等10 餘人闖入竿塘鄉公所,搶走警備隊槍支10 多桿,從此亡命海上,大陸《連江縣志》云「林義和公開為匪後,對沿海影響甚大,隊伍迅速擴展,成為閩江口和馬祖澳一霸。除搶掠外,還公開向沿海漁民勒收『保護費』和稅費,收入甚巨。小股海盜多聞風向其靠攏或入夥」。[註33]

 民國28 年7 月,福清籍海盜余宏清率眾四百餘人佔領平潭,遭國軍80 師48 團1 個營的圍剿,余宏清不敵逃到白犬島,是年9 月糾集1000 多人,投靠日本廈門興亞院,余被任命為偽「福建和平救國軍第一集團軍」總司令,林義和則被余委為第一路軍司令,余的勢力因而伸入南北竿,其後余的司令部由白犬遷往南竿,白犬則由余宏清部下林震駐守,林震招兵買馬,人數也有數百人,除佔山為王,並勒索漁稅,至民國29 年2 月間,連江縣筱埕守軍進襲南竿,余宏清因身受重傷而亡,偽總司令由余部下王福民接替。[註34]民國29 年11 月間,國軍第25 集團軍75 師223 團第7 連連長李庭萱曾率兵一排,加上連江保安隊30 條乘船在南竿登陸,擊斃敵偽60 餘人。[註35]

 余宏清死後,踞守白犬的林震和南竿的林義和兩人因利益分配而時有磨擦,事為在南日島一帶活動的海盜張逸舟偵知。張逸舟為仙遊人,最早活動於廈門外海的浯嶼,並與日本興亞院廈門聯絡部聯繫,民國30 年2 月曾據守平潭時被國軍75 師所敗而逃走,其後所部遷往南日島,被封為偽「福建和平救國軍第二集團軍」。然張逸舟也與軍統局閩南站有所聯絡,軍統局閩北站主任王調勳即派遣鄭德民、林滄圃等人滲入張逸舟部籌謀策反,當張逸舟獲悉林震與林義和不和之事,乃遣與林震有同鄉之誼的林滄圃前往白犬島,勸誘林震歸屬張部,獲林震同意,張逸舟乃於民國30 年4 月,將其總部由南日島遷往白犬,形成張逸舟在白犬,林義和在南竿塘的局面,雙方各擁部眾二、三千,同時張逸舟亦擔任敵偽福建省主席。[註36]

 民國30 年8 月初,林義和透過竿塘鄉長翁成燦等人告知連江縣,謂渠有意向政府投誠,時連江縣長謝真請示省政府主席陳儀後,電復應慎重考慮為要,林義和在回復政府調查時謂:「現有人槍三千左右,除步槍及手槍外,有輕機槍二十二挺、迫擊炮二尊、山炮一尊,大小汽船二十二艘,分駐南北竿塘、崳山、琅岐、壺江等處,維持漁民安全。因處敵海軍勢力範圍之內,故接受和平救國軍第二〔一〕集團軍第一路軍番號,並與廈門興亞院取得聯絡...目前純以維護海島漁民安全為職志,絕非甘心附敵賣國殃民,請求政府予以諒解」。[註37]

 民國30 年9 月28 日,連江縣長謝真在筱埕海潮寺與林義和會晤,謝查詢林部實力及其所持立場,雙方商談六項主要內容為:一、駐地方面:要求林部退出琅岐、壺江,林則認為敵人不放棄川石,實為封鎖閩江海口,目前敵雖利用渠為前哨,駐守琅岐、壺江負責封鎖,但渠仍極力掩護漁船進出,保持閩江交通,倘必要退出,渠當照辦等;二、軍事方面:要求林部負責探取敵方軍事行動及其他海上部隊動態之情報,以及維持沿海治安,一切行動均須事先報請政府核准;三、政治方面:要求林部協助政府肅清煙毒,對政府一切政治措施絕對擁護;四、經濟方面:要林部保衛漁民捕漁,維護海上運輸;五、聯絡方面:雙方各派一人互駐為聯絡員,隨時傳達意見及消息,並在筱埕設無線電臺轉遞重要情報;六、林還表示願捐款獻機,[註38]唯最後並無結果。

 福建軍政當局欲策反林義和時,其事為張逸舟探知,張乃向廈門興亞院密告林義和與政府接洽,民國31 年4 月初,林義和被召至興亞院廈門聯絡部詢問,林謂因久無接濟,餉械兩缺,不得已與中央軍接觸掩護,只為生存,實非真意等語。廈門日軍對林義和軟硬兼施,4 月10 日,日軍派艦送林義和回南竿,並派8 名特工監視,而張逸舟則乘機向日軍詆譭林義和,到9 月6 日,張逸舟在日艦掩護下,直搗南竿林義和總部,林義和被誘上日艦後,交張逸舟處置,31 年9 月8 日午夜,時年34 歲的林義和被推入海中溺斃,林之部眾被抓獲著1800 名、槍646 枝,餘眾多被張逸舟吞併,張逸舟於是控制了全部福建和平救國軍,人數擴張到5000 多人,張並且把總部遷到南竿,稱霸閩北海域。[註39]

 張逸舟進據南竿後鳩工庀材,大興土木,大有久居之打算,張「在觀音澳(南竿塘避風澳之一)新建或改建洋房或平房十多幢,計有總司令部、第一、二指揮部、逸廬(張逸舟的私人住宅)、職員宿舍、新華公司、招待所和兵營等等;又開避廣埸,建築戲臺,擴建電燈廠。並在馬祖澳重修馬〔媽〕祖祠。此外,他還大力擴充船隻,最盛時期有四百多噸的鐵殼輪船一艘,三百噸的木殼日本舊漁船三艘,內河大小輪船數艘,其他如小汽艇、機帆船和大小運輸帆船不少...當時張部的隊伍已經擴充到五千多人槍,建立起整個閩海的『海上王朝』。」[註40]而南竿亦因此成為商旅雲集之地,許多福建出口貨物,多經由南竿塘轉運,其中以茶葉、木材、紙、筍乾、水果為大宗,浙江、上海、廈門來貨則以藥品、紗布、棉花等為大宗,以及一些日用工業品,張部在南竿設立新華公司,大肆從事投機買賣,控制福建海上貿易,他們不僅對行商課稅,而且把來貨由新華公司直接收購,或換回頭貨,獲利特厚,張逸舟並企圖藉此擴軍。[註41]

 張逸舟稱霸閩海後,軍統局派鄭德民、林滄圃、張馳等人混入張部,三人後來並與張逸舟結為拜把兄弟,然而張逸舟仍是依違於軍統局和日偽之間,據張馳自述,戴笠成立「閩海軍運直屬組」,以張馳為組長,由軍統局直接掌握這一線的海上工作。[註42]而戴笠之所以看重張部,是因為張部所駐的南竿塘被認為是可以乘間進入各淪陷區的管道。民國32 年3 月軍統局假造了大量汪偽政權發行的儲備券,戴笠約張馳往晤,戴要張馳轉告張逸舟,設法將這些偽造的儲備卷先運到南竿,再轉運到各淪陷區去用,後為日軍偵知,日軍乘三艘炮艇開抵南竿,在南竿周圍海面,分三處停泊,然後日偽軍警百餘人在南竿塘夫人澳登陸,荷槍實彈,嚴刑逼供,唯因張部事先滅跡,張逸舟逃過一劫,在「重修媽祖島天后宮記」碑記上寫有捐五千元的台灣人梁廷清,即是廈門日軍派到南竿充當張的顧問,同時監視張逸舟。張逸舟總部所在的南竿塘,軍統、日偽、漢奸經常往來其間,一時間諜影幢幢。

 民國34 年5 月,日軍從福州撤退,軍統局密令張逸舟率部攔截,張截獲敵船十餘艘和船上所裝載的軍火物資,於是張部由偽軍搖身一變成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福建先遣軍」,張逸舟一變而成為「福建先遣軍司令」,然而張逸舟似乎賊性不改,大陸《連江縣志‧大事記》謂民國35年1 月15 日,「海匪張逸舟部在馬祖海面大肆搶劫,被搶漁產品值300 萬元,漁民被害3 人。」[註43]

 其後張部移駐霞浦,並交第三戰區司令長官公署接收,改編為獨立團,仍以張逸舟為團長,不久因士兵逃亡、改編和遣散,張逸舟海盜部隊才告消失。[註44]而張逸舟本人在大陸易手後輾轉由香港來到台灣,其得以入境台灣應是在民國40 年,由斯時任國大代表的福清人林紫貴代辦入境證而來,其後張逸舟殆被認為是匪諜,林紫貴因而以偽造文書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後來張逸舟被國防部裁定交由保密局感訓二年,及民國42 年國防部同意林逸舟由林滄圃等負責保釋運用察看,料想張逸舟的匪諜情節應是不嚴重,否則以當時風聲鶴唳的情況,恐怕不是感訓了事。[註45]

 張逸舟的「福建先遣軍」被調往霞浦後,軍事委員會派「南竿先遣軍」接防,南竿先遣軍前身為駐在廣東汕頭的敵偽「華南綏靖軍」改編,由第三戰區司令官派少將陸劍剛在南竿設立司40令部整訓,先遣軍司令則為福清翁尚功,翁另在福州地區招兵買馬,並集中在南竿訓練,兵分三團,第一團團長為翁振建,總人數約2000 人,由翁振建部駐南北竿,第二團林彼得駐守白犬,民國35年2 月成立第三團和第四團,林蔭任第四團團長,駐福清、平潭一帶。

 時翁部要自籌糧餉,除供應官佐伙食,每人分配兩套服裝、一條軍毯、一雙皮鞋,唯後來加入者有糧無餉,有關係者可先借支,而一般人則在等待國民政改編,是以無薪餉也無所謂。因無薪餉,翁在南竿地區自行抽稅,抽稅之事由上校秘書葉菁主持,葉在張逸舟時期曾任南竿塘鄉長,此時南竿塘鄉長則是林群,除了漁民要納稅,當時北竿盛產蝦皮,運到內地亦需向翁部納稅,翁部在南竿設有關卡,從閩江口出來之貨物亦要向關卡納稅後始獲放行,而東引和白犬則是翁部胡亂勒餉打劫。

 翁尚功稍後在王調勳引薦下,與福建省主席劉建緒和福建保安副司令嚴澤元會晤,嚴令翁將部隊開赴連江待命,翁調任省政府參議,翁部被收編為福建省保安特務第一大隊,由保安司令部派員接受,翁之司令部及其他官佐則裁遺,結束南竿先遣軍。[註46]至是馬祖列島的海匪和敵偽軍隊,才隨著抗戰勝利而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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