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大事記


  標題:清朝大事記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08    閱讀人次:720 )  

清朝大事記

順治

18年(1661)
清廷發布遷界令,將沿海及島嶼的居民遷徙內地,斷絕鄭氏抗清勢力,竿塘房屋焚毀,塘田廢棄,遂為荒島。

康熙

2年(1663)
總督李率泰復請放棄諸島,移民到界內守邊。

11年(1672)
清廷又調移海民於內地。

12年(1673)
琉球貢船在竿塘外洋被海船十餘艘圍攻,福建閩安鎮左營兵船出五虎門巡哨時解圍。

17年(1678)
8月27日 福建閩安副將田萬侯率清水師與明鄭水軍在竿塘洋面激戰,鄭軍敗績。

22年(1683)
准許五百石以下的民間商漁船隻出海貿易採捕。惟外洋各海嶼仍然嚴禁,不許民人移居及搭寮採捕,竿塘諸島仍為「禁山」。

23年(1684)
9月 康熙皇帝下旨解除海禁,宣布允許百姓製造裝載五百擔以下船隻,往海上捕魚。自順治十二年(1655)開始的海禁暫告結束。

雍正

13年(1735)
閩浙總督郝玉麟及福建巡撫盧焯曾令各屬查報依山瀕海曠土,圖設法佈置開墾,其後閩縣查報之下竿塘,連江縣查報之上竿塘,以及長樂縣查報之東獅、白犬等島嶼,都因各島孤立洋中,唯恐奸民聚集生事,朝廷未許開墾之請。

乾隆

9年(1744)
因福州、福寧二府士紳之請,福建巡撫周學建以沿海貧民生計維艱,奏請准許殷實士民開墾包括上、下竿塘、東獅、白畎等在內的沿海島嶼。

12年(1747)
7月 福州將軍新柱題奏:前任撫臣周學建據神[福]寧二府紳士呈請開墾上下竿塘各島一案,現在督撫委員丈勘,臣聞筸(竿)塘等十島僅丈得水旱田三十三頃,與原報萬一千六百畝之數太懸殊,良由認墾者駕詞聳聽,意不在山而在海。

25年(1760)
正月 福建巡撫周學健奏請開墾上、下竿塘等十四個島嶼,以興民利,經大學士等會議,以「事關國防,必審度形勢,再加查勘定議。」而新任巡撫陳大受反對升墾各島,利不敵害。

54年(1789)
乾隆帝諭令:「所有各省海島,陳例應封禁者久已遵行外,其餘均著仍舊居住,免其驅逐。」肯定移民的合法性,加速竿塘的開發。
9月25日 閩浙總督伍拉納奏:「福建所屬海島四百五十七處多有民人居住,有搭蓋寮房零星散處者,有建蓋瓦房已編保甲者,有漁汛時暫行搭房者,若概行驅逐使謀生之民一朝失業,轉致漂流為匪,請將編甲輸糧者免其驅逐...。」乾隆帝布告:「均著照舊居住,免其驅逐,毋庸焚燬。」

嘉慶

5年(1800)
福建海壇鎮總兵孫大剛曾「戰竿塘,禽李車;戰白犬洋,禽林秋秋」。

8年(1803)
閩浙水師提督李長庚在白犬洋攻擊海賊蔡牽船隊,生擒三十餘人。

9年(1804)
5月13日 蔡牽指揮船在浮鷹洋面擊敗官兵水師,焚毀溫州鎮總兵胡振聲座船,胡振聲與船上全數官兵都葬身海底,嘉慶皇帝聞訊大為震驚。
5月27日 蔡牽船六、七十隻自臺灣回閩,復有廣東紅頭艚海盜船二十餘隻投入蔡牽,合攻閩省之竿塘洋,其勢甚熾。

10年(1805)
蔡牽令該犯(按:潘傳,別號「大目金」)在外洋竿塘、芹角山內搭蓋寮房,合造火藥,購辦篷索、食米,收取各漁戶澳規錢文。
1月25日 閩浙水師提督李長庚、海壇鎮總兵孫大剛在竿塘洋堵剿蔡牽。

11年(1806)
蔡逆匪船由湄洲竿塘一帶洋面北竄。
12月 清兵在線民引導下,在竿塘芹角逮到蔡牽同夥陳龍、黃霞等十九人。

12年(1807)
閩浙水師提督李長庚在雞籠洋擊敗海盜朱濆,朱濆一度藏匿於東湧外海。
道光

23年(1843)
英國海軍派測繪艦測繪中國東海岸的島礁險礁,在海圖上標註南竿為「Matsu shan」(馬祖山),北竿為「Changche shan」(長岐山),東引為「Tungyung」(東湧),東西莒為「White Dogs」(白犬)。

25年(1845)
南竿塘津沙村天后宮重修落成。

同治

8年(1869)
清廷於塘岐、橋仔設置閩浙總督配鹽勒石告示碑,應如何接受官方配鹽,不容紛爭等事宜;並立碑明示,文長凡五百零六字,為列島中僅見。

11年(1872)
東沙燈塔(又名中犬燈塔)開始興建。

12年(1873)
10月 北竿鄉芹壁村天后宮興建落成。

13年(1874)
臺灣發生牡丹社事件,福州將軍文煜及福建巡撫李鶴年曾奏報,是年4月29至5月2日間,有日本鐵甲船二艘、木輪船一艘在馬祖澳附近海面梭巡,後經官方查問方駛離。

光緒

10年(1884)
8月12日 曾國荃電總理衙謂「閩欲南北、洋撥傳往基隆,查南洋兵船無一可禦鐵甲者。且白犬、東沙要路,均有法之鐵艦阻截,若派往援,行至中途,必被搶去;不特無益,且恐貽誤吳淞大局。荃萬萬不敢造次。」
9月29日 法軍海軍運輸艦Nive、Tarn、Drac三艦便載部隊,由軍艦Bayard和Lutin護送,在孤拔提督率領下,從馬祖航向臺灣,準備攻佔基隆、淡水。

13年(1887)
8月23日 福州川石至臺灣滬尾(今淡水)海底電線接通,其線路跨縣境東沙海域,分支線連接本鄉東沙燈塔。

19年(1893)
南竿塘津沙村天后宮重修落成。

25年(1899)
福建侯官人陳壽彭將英國海軍圖官局1894年第三版之China Sea Directory譯成《新譯中國江海險要圖誌》,在地圖上標註南竿為「馬祖」,北竿為「唐岐」,東引為「東湧山」,東西莒為「白犬列島」。

27年(1901)
3月 一艘長450英尺,只註冊不到一年的新輪船蘇布輪號,於月初在東湧山觸礁沈沒,上海立刻派海新輪會同法國巡洋艦前往救援,所幸受寄信件、物品及乘客57名與小孩18名均安然無恙。

28年(1902)
海關決定籌建東湧燈塔,由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負責監造,並由海關總營造司哈爾定負責籌建事宜。

30年(1904)
7月1日 東湧燈塔落成,日落時開燈。

宣統
2年(1910)
東湧燈塔修改燈器,燭力達三十六萬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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