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經濟財稅志


  標題:註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7-04    閱讀人次:290 )  

第七篇 第一章 註釋

 註1:據馬祖日報46.10.24〈連江縣稅捐稽征所公告〉,署名所長朱學儒。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頁304,朱蔭 桐之前只載楊勛煌一位。民國50年3月朱蔭桐在任,姑置朱學儒於楊勛煌之前。
 
 註2:馬祖日報50.3.25〈連江縣稅捐稽徵總額、本年度將可超額征收〉載稅捐所所長朱蔭桐,可知朱蔭桐民國50年3 月25日在任。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頁304,載朱蔭桐之後,還有楊鈺、宣永富兩位,姑置以待後考。
 
 註3:據馬祖日報59.4.22〈蔣繼志昨接長縣稅捐所〉,原任所長李洪謀年屆六十申請退休,新任所長蔣繼志係現任縣 漁會信用部主任,調任兼職,下月一日交接。故知蔣繼志在李洪謀之後,且為兼任。姜榮玉(1979)《連江縣 誌》頁304,載宣永富在李洪謀與蔣繼志之間,有誤。再據馬祖日報59.4.4〈漁會信用部、蔣主任到職〉,蔣繼 志59年4月3日接漁會信用部主任,故為兼任。
 
 註4:據馬祖日報61.2.22〈經建發展的先河、縣府蔣繼志科長談工商普查〉,時蔣繼志為財政科長,可知當時蔣繼志 已經由漁會信用部主任兼稅捐所長,升任縣府財政科長。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頁304稅捐稽徵所歷任 所長,蔣繼志之後為白俊民。又本篇第二章金融保險,載漁會信用部歷任主任,蔣繼志之後亦為白俊民。可知 60年12月5日,白俊民亦以漁會信用部主任兼稅捐所長。
 
 註5: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頁300 載民國64年調整屠宰稅豬每頭330元,而頁306表中則載每頭300元。不知 何者為是,姑置以待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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