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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第四章 畜牧業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7-04    閱讀人次:830 )  

第四篇 第四章 畜牧業

 第一節、畜牧設施

 畜牧為肉食之源,唯本縣受限海島環境,由來不振。往歲牛羊之屬,時有豢養,雞豬之飼,亦甚普遍。然多守古法,產量不高且難獲自給,故肉食多賴進口。厥後農墾興,造林起,耕牛及山羊均限地而牧,復以牧草不濟,民國五十二年即終止飼養,畜牧產業益形式微。政府尋為增加農村副業,繁榮農村經濟,而積極發展畜牧事業,獎勵生產,以求肉類之自給自足。

 早期本縣居民飼養家禽牲畜,多採放養,或利用住屋空地圈養。豬柵雞棲,少有掩蔽,或人畜雜處,既影響牲畜生長,亦有礙民眾衛生。兼之不識飼養技術,常使牲瘟蔓延,造成損失。

 民國四十八年起,承農復會補助興建示範豬舍一一九五間,始將豬舍遷移山邊,集中飼養管理,實行人畜分離。四十九年之後,並實施牲畜疾病防治,每年定期於春秋兩季,或不定期給予牲畜預防注射。豬施以豬瘟、豬丹毒防治,雞施以新城雞瘟疫苗,鴨施以家畜霍亂防治,使禽畜患病率降至百分之五以下。

 五十四年,將原有東引豬隻人工受精站改設種豬繁殖場。除引進優良種公豬採精外,並兼嗣火雞、家兔等。六十一年,東引指揮部在獅子村上方創建東引養雞場,初僅三棟水泥式雞舍,飼養百餘隻蛋雞。爾後陸續增建,奠定養雞場之規模。

 有鑑馬祖畜牧蓬勃發展,飼料需求日益殷切,又於六十三年八月設立馬祖飼料加工廠,研製豬用及家畜完全飼料,以增進禽畜成長,改善牧產品質。六十四年五月,連江縣農會為促進畜牧生產、提高禽畜成長率,增設畜牧獸醫診所。

 是年十二月,物資供應處成立梅石示範養雞場,置場長、會計、技工、工友各一名,建有雛雞舍一棟,中雞舍一棟,蛋雞舍五棟,及行政房屋一棟,飼養蛋雞三千餘隻。復蒙農復會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四千元,購置雞籠設備。六十五年再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自籌新臺幣二十萬元,增建蛋雞舍二棟,翌年八月竣工。至六十七年九月一日,養雞場移交農會經營。該場生產肉雞、雞蛋,能及時供應年節軍民之所需。

 六十五年十月,縣府鑑於本地仔豬長期短缺,毛豬價格受中間商剝削,並首創保證價格,責成縣農會設置毛豬共同運銷部,使毛豬生產調配趨於穩定。

 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農林試驗所正式擴編為農業改良場。六十九年二月,再由農發會協助成立東引農改分場。兩場皆置有畜產股,負責牲畜品種改良,種豬繁殖,民間畜牧場輔導,及家畜家禽防疫保健工作。

 六十九年九月,縣府動用基層建設基金,在秋桂山麓設立三民畜牧場(今南竿海淡廠位址),飼養肉牛,並獲臺北市動物園贈送梅花鹿,開啟地區大規模養牛及養鹿事業。七十年,在種豬繁殖場旁興建連江縣畜牧中心,占地九十坪,設獸醫實驗室、講習堂等,促進地區畜牧事業發展。同年蒙雜糧基金會補助,東引種豬繁殖場興建母豬分娩舍四十九棟、肉豬舍五棟,另建牛舍二棟牧養肉牛。

 七十一年元月五日,三民畜牧場完工。八十一年十月,東引農改分場組織縮編,東引養雞場以「放棄資遣費、交換輔導民營之經營權」方式,將經營權轉讓東引農改分場畜產股之葉良華。

 同年十一月解除戒嚴,戰地政務結束,三民畜牧場隨之關閉。防區部隊則成立副食品供應中心,自行進口冷凍雞豬,本鄉畜牧產業難以競爭。東引農改分場所屬仔豬場首先停產仔豬。繼之,東引兩家老鼠沙養豬專業區被迫歇業。隨後縣府精簡組織,陸續裁撤東引農改分場畜產股、作物股。九十二年元旦,正式裁撤農業改良場,業務併歸建設局,本縣畜牧產業更形蕭條。

 第二節、牲畜改良與推廣

 本縣歷年禽畜改良之主要工作,略述如後:

 一、豬:昔年馬祖農家之主要副業為飼豬,初為本地土種,生長極慢,殊難獲利。而飼養種公豬者,全縣不過數頭,每回配種,索價奇昂。民國四十五年承農復會補助,設置東引豬隻人工授精站,乃自臺灣引進桃園雜交母豬及盤克夏公豬,改良仔豬品種。五十三年續引進約克夏、漢布夏、杜洛克公豬,與LY母豬雜交繁殖,本地種豬遂淘汰殆盡。同年另由農復會協助,派員赴臺研習豬隻人工授精技術,以減低種豬交配成本,及改良豬隻品種。

 二、雞:昔日農家普遍養雞,唯皆屬土種,體型矮小,繁殖力弱,產蛋量少。民國五十一年起始引進大型種雞,如紐漢西、橫斑蘆花、洛島紅、海蘭、海畜樂、海碩士、來亨雞等,推廣民間飼養。六十年邀請臺中改良場蔡維明先生來馬指導,並輔導民間設立養雞場,實施企業經營,本縣家禽產業邁向新里程。六十九年,復在農發會補助及縣府輔導下,由本縣青年陳昌蔚於四維村創立茂宏種雞場,遠從荷蘭引進海富樂種雞,解決本地種雞供應所遭遇之長程運送雞隻死亡問題。陳昌蔚並榮獲第一屆十大傑出農村青年,允為青年創業楷模。

 三、鴨:本縣引進北京鴨、吐魯番鴨、正番鴨、土番鴨、菜鴨等品種,邀請宜蘭養鴨中心潘金木先生指導飼養,並輔導設立養鴨場,採用優良品種,使產量遞增。

 有關牲畜經營技術之推廣,亦略述如下:

 一、飼料供應:本縣飼養家畜所用飼料,昔為剩菜殘羹,或混以米糠供食。既不科學,對禽畜生長速度及產蛋率影響極大。初期,縣府鼓勵農民使用臺灣進口之混合飼料,惟因成本高昂,成效不彰。乃於民國六十三年八月,設立馬祖飼料加工廠,附於物資供應處。由農復會資助安裝飼料加工機器一套,生產母豬、大豬、小豬三種豬飼料,幼雞、中雞、大雞、蛋雞、肉雞五種雞飼料,平價供應軍民畜牧所需。六十七年九月,飼料加工廠移轉連江縣農會經營。六十八年增置五噸粉碎機一組,月產飼料九萬公斤,能滿足本地畜牧業者之所需。

 二、替代飼料:本縣早期飼養牛羊皆採放牧,緣地區從事造林護林,牧草不足而罷養。民國七十年六月,農改場在馬祖村往四維村之山麓,籌建三民畜牧場。進口優良牛隻,嘗試以酒廠廢棄酒糟為飼料,效果極佳。另在牧地種植狼尾草,配合野草,每屆天晴驅牛放牧於山野,飼養成本甚為低廉。

 三、沼氣燃料供應:本縣民眾飼養毛豬及雞鴨等畜禽之糞便,多供作農作施肥之用。雖以作物施肥方法改進,牲糞價值仍小。為合理利用牲糞,改善堆肥方式,提昇環境衛生,並解決部份燃料問題,遂於民國六十三年承農復會補助,於各主要畜牧場設置沼氣燃料設備。繼於七十一年 引進最新式沼氣設施,安裝於本縣種豬繁殖場,成效良好。惜沼氣有限,未能推廣家戶使用。

 第三節、畜產

 馬祖列島丘陵起伏,土壤貧瘠,往昔並無專業養雞戶或大規模養豬戶。肉類及蔬菜,同賴臺灣輸入。自設縣之後,承行政院農發會及接續之農委會,及國防部諸單位援助與倡導,執行各項經濟建設。原賴臺灣進口之雞、豬、牛羊等畜產,遂能達到自給自足之境界。惟因其後政經環境改變,畜牧產業呈逐年衰退之景象。

 一、豬:本縣畜產向以豬隻為大宗,肉食亦以豬肉為主。惟囿於環境因素,飼料短缺,牲舍窄小,豬肉產量供不應求。民國五十三年豬隻年產四一四一頭,是年引進優良品種並推廣繁殖,傳授飼養技術,豬隻生長迅速,豬肉供應遽增。五十八年已達七千餘頭,養豬事業成為農家一大財源。七十年全縣飼養種豬八六頭,肉豬四五二○頭,仔豬三二五○頭。肉豬已能自產自給,惟仔豬尚須進口千餘。此時期前後,縣民持續外移,需求於是不振。八十一年十一月解除戒嚴,撤銷戰地政務,駐軍逐年裁減,部隊成立副食中心自行進口冷凍豬肉,本縣豬產遂一蹶不振。是年全縣飼養種豬一二一頭,肉豬一八八三頭,仔豬一三○○頭。翌年,仔豬劇減至一一八頭,八十三年停養種豬,九十三年停養仔豬。至一百年,全縣僅飼養肉豬七三五頭,為自備屠宰設備之業者苦撐,毛豬產業榮景一去不回。

 二、牛:民國六十年南竿鄉民楊依壽在福沃成立益壽農場,曾養牛三十八頭,以經營不善歇業。六十九年九月,縣府以基層建設基金設立三民畜牧場,先進口肉牛三十頭。翌年十月,再進口肉牛四十七頭。後繁殖至八十餘頭,除供應地區需求外,七十四年七月,首度外銷臺灣十五頭,增加本縣收益。八十一年戰地政務結束,畜牧場關閉,本縣牛隻遂停產。乳牛則限於技術水準與成本考量,不曾嘗試。

 三、羊:清光緒年間《福建沿海圖說》記載,東湧「凡二島,東西並列。」「向西者係荒島,東島人牧羊於此,剪耳為識。」可知清末本縣已有養羊。民國五十二年以前,本縣養殖山羊甚多。尤以白犬鄉(今莒光鄉)最盛,每家以烙毛或割耳為記,散牧於山丘崖壁,後人口日眾土地開闢,乃各畜於家。[註1]惟自實施綠化馬祖政策,以牧羊有礙造林,政府遂禁養羊,一時羊跡無蹤。五十九年,始開放八座無人島嶼,輔導農民飼養山羊。六十七年,年產羊三百頭。七十年再開放北竿鄉尼姑山、大小坵為養羊區,民眾相繼投資,不數年皆告失敗。七十三年三月,南竿秋桂山三民畜牧場增闢圍籬式牧羊場一座,飼養山羊二百頭;並於七十五年秋嘗試引進乳羊,生產新鮮羊乳。惟自解嚴以來,需求大幅減少,現產量不足二十頭。

 四、雞鴨:飼養雞鴨本為馬祖農家之副業,然皆屬家庭式生產,僅用於自食,市場供給少而價昂。後隨縣民生活水準提高,市場需求大為增加。民國五十六年,乃輔導農民成立養雞鴨場,以擴大市場供給。自六十年最早成立之南竿興盛養雞場起,至七十三年止共創設二十家,為南竿之興盛養雞場、清水養鴨場、清水綜合農牧場、珠螺欣欣養雞場、仁愛養雞場、勝利養雞場、太平養雞場、牛角泰安養雞場等,北竿之劉宜全、王樹欽、王詩琅、王詩全、王禮好、王華松等養雞場、王詩平蛋雞場等,莒光之復國農場、正泰養雞場、陳金妹、陳世武等養雞場,東引之東引養雞場等,實本縣諸鄉最為興盛之畜牧業。六十七年,年產肉雞五萬餘隻,鴨四千五百隻,並飼養蛋雞七千五百隻,生產雞蛋一百三十八萬餘顆。七十一年五月,為保障本縣養雞戶,馬祖政委會公告禁止臺灣雞蛋進口。七十五年,年產肉雞六萬餘隻,鴨五千隻,並飼養蛋雞三千五百餘隻,生產雞蛋九百萬顆,已達自足之境。

 七十六至七十七年,又有南竿之仁愛海灘養鴨場,北竿之萬隆蛋雞場、盈隆蛋雞場等創立。此後隨縣民外移,駐軍裁減,及解嚴後部隊自行進口副食之趨勢,雞鴨逐年減產。八十年元月七日,縣府宣布除冷凍豬肉向縣農會統一申購外,其他冷凍肉品不再限制進口。地區養雞業者遭受重大打擊,相繼關閉雞場。惟雞蛋仍受管制,是養雞業者唯一希望。八十年,鴨只產近四百隻,翌年停產。八十一年五月,地區雞蛋供過於求;北竿尤其嚴重,時已有數百箱雞蛋滯銷。縣農會除禁止臺灣進口外,並調整南北竿供銷,呼籲軍民多食雞蛋。九十四年僅剩肉雞六千六百隻,隔年亦告停產。

 五、鹿:民國六十九年九月本縣規劃三民畜牧場,臺北市動物園贈送本縣梅花鹿五頭。翌年九月,運抵南竿;十月,再引進十頭。為地區首次飼養,主要在觀察生態及採集鹿茸。每年七、八月採收鹿茸,每隻每回可採集鹿茸約十五兩。七十五年十月,農改場採用地區生產之梅花鹿茸泡製推出「鹿茸酒」,大受好評。八十一年戰地政務結束,三民畜牧場關場,遂將十三隻梅花鹿運送大坵島野放。最多時曾繁殖至近一百五十頭,一百年因糧草不足,數量大減。一百零二年八月,估計不到百隻。

 表4-1 連江縣牲畜防疫注射概況
第四章 畜牧業  附加圖片

 備註:
 
 一、部分年度和項目之資料取百位或千位,係承辦人員以預估方式粗略統計。

 二、民國87年《連江縣統計年報》〈牲畜防疫注射頭數與費用〉,載民國74年雞預防注射7958隻。案民國73年防疫經費53萬元,而74年及75年皆為50萬元,差異不大。疑74年雞預防注射隻數脫漏個位數,或是誤79580為7958,家禽總計誤80233為8611。現無可考,姑置存疑。

 三、民國100年《農業統計年報》〈動物疾病防治〉載連江縣豬之預防注射,豬瘟593頭,口蹄疫560頭。此係分項統計,或有 重複豬隻,故總數與《連江縣統計年報》不同。

 表4-2 連江縣牲畜屠宰概況
第四章 畜牧業  附加圖片

 備註:
 
 一、民國88年《連江縣統計年報》初列〈牲畜屠宰頭數與稅額〉一表,載民國78年豬屠宰20369頭。惟其重量為223960公斤,略低於77年3211頭之353210公斤及79年2158頭之237380公斤,疑屠宰數應為2036,蓋手民之誤所致,當年每頭平均重量應為110公斤。又載民國88年豬屠宰1340頭,重量14850公斤,則遺漏個位數,即應為148500公斤之誤。因87年平均每頭110公斤,89年平均每頭120公斤,88年平均重量應在兩數左右。

 二、民國91年《連江縣統計年報》〈牲畜屠宰頭數與稅額〉載,豬屠宰1143頭,重量314325公斤。案90年每頭平均125公斤,92年每頭平均130公斤,91年不可能豬隻重量暴增。以每頭平均重量125公斤計,1143頭應是142875公斤,當年誤記為314325公斤,茲予訂正。當年屠宰金額25146000,亦較前後年倍增,按誤記314325公斤計,每公斤為80元。茲以每公斤 80元乘上訂正之142875公斤,為訂正之價值11430000元。

 表4-3 連江縣牲畜家禽產銷概況
第四章 畜牧業  附加圖片

 表4-3 連江縣牲畜家禽產銷概況(續完)
第四章 畜牧業  附加圖片

 表4-4 連江縣家畜保險
第四章 畜牧業  附加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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