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經濟財稅志


  標題:第一章 陸上交通(一)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7-04    閱讀人次:623 )  

第三篇 第一章 陸上交通

 第一節、道路

 宋、元馬祖列島已有民居,或墾荒、或漁撈,活躍諸島之間。明、清以降,至於民國,海中孤嶼,無何變動。境內地勢陡峻,凡路皆為羊腸小徑,崎嶇難行,兩旁雜草叢生。迨國軍進駐,為列島防衛計,乃逐年構工興築公路。

 民國六十一年全縣完成道路一百零二點四公里,其中高級水泥路面二十一點五公里、車轍道三十四公里、泥土路四十六點九公里。至八十一年,全縣道路合計一百二十六點八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四十三點六公里、車轍道三十七點一公里、泥土路四十六點一公里。一百零一年,全縣道路一百三十八點三公里,其中高級水泥路面六十八點五公里、車轍道二十九點五公里、泥土路四十點三公里。自是四通八達,路旁並遍植樹木。經數十年努力,現已綠蔭夾道蔚為奇觀。

 茲將民國七十一年之後公路舖建及改善工程,並資料可得者羅列如下。

 七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完成拓寬及改善南竿、北竿、莒光水泥路面十八段,共計一千二百公尺。全面改善各島路況,增進行車安全。七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完成莒光青帆至銅像道路拓寬,長二百五十公尺。六月十六日,完成整建南竿清水至珠螺道路,長一千一百公尺,縮短東西區交通距離。六月二十六日,新建完成莒光鄉西莒電廠至八五高地道路,長一千零二十公尺。

 七十五年八月三十日,翻修完成南竿介壽村經酒廠至福沃道路,計長一千零四十公尺、寬八公尺,及紅磚人行道與附屬排水溝,長二千五百四十公尺、寬一點三公尺;整修完成清水至文物館道路,長八百三十一公尺、寬七點五公尺,及兩側紅磚人行道,長七百六十一公尺;鋪設完成北竿午沙至塘岐RC路面(鋼筋混凝土之剛性路面),長一千四百公尺、寬七公尺、厚十五公分,及午沙港廣場一千四百七十五平方公尺與中興堡圓環八百二十平方公尺;改善完成莒光田沃至銅像道路,寬六點五公尺、長一千一百零五公尺,駁崁與排水溝各九百公尺。

 七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完成南竿秋桂山經四維至光武堂道路民地取得。八月二十日,鋪設莒光青帆聯外道路之六公尺寬RC路面及附屬擋土牆,長二百九十公尺。七十七年,規劃南竿清水經珠螺至馬港海線道路工程,長二千零六十五公尺、寬八公尺,及鋪設鋼筋混凝土路面厚十五公分;僅完成第一期工程,即前五百公尺土岩方開挖及整平工程。

 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完成南竿清水經珠螺至馬港海線道路第二期工程,鋪設鋼筋混凝土路面,長六百公尺、寬八公尺、厚十五公分;另拓建南竿介壽嶺至復興村道路,長二百五十公尺、寬六公尺。十二月三十日,規劃拓建莒光主幹道第一期工程土岩方作業,長三百公尺、寬六公尺。

 七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完成拓建南竿馬港至四維道路,長一千公尺、寬五公尺。四月三十日,完成拓建南竿山線道路第一期工程,規劃設計道路土岩方作業,長四百公尺、寬八公尺。六月三十日,繼續完成南竿清水經珠螺至馬港海線道路第三期工程,鋪設RC路面長一千四百六十五公尺、寬八公尺;及北竿塘岐至后沃第一期工程,土方填平、基礎探勘開挖,長四百公尺。十二月二十日,繼續並完成北竿塘岐至后沃道路第二期工程,鋪設RC路面,長五百公尺、寬六公尺。

 八十年十月三十一日,繼續拓建南竿山線道路第二期工程,完成鋪設RC路面及路標,長三百公尺、寬八公尺。十二月三十日,繼續拓建莒光主幹道第二期工程,鋪設RC路面及路標,長二百公尺、寬六公尺。

 八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興建完成東引道路混凝土路面,長一百二十公尺、寬六公尺、厚十五公分。八月三十一日,整建完成南竿歷史文物館至下山腰混凝土路面,長五百公尺、寬八公尺、厚十五公分。十二月,拓建完成莒光混凝土路面,長二百公尺、寬六公尺、厚十五公分。

 八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整建完成南竿道路混凝土路面,長一千公尺、寬六公尺、厚十五公分;及北竿道路混凝土路面,長四千公尺、寬六公尺、厚十五公分。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改善完成南竿危險路段四處,及馬祖高中至介壽市場、聚英路至介壽堂道路二處;另改善完成東湧運動場至北澳及汽車連至自來水廠道路,鋪設RC路面,寬八公尺。八十五年,執行改善北竿環島北路第一期工程,及橋仔道路工程;執行南竿介壽西側坡崁工程,興整建莒光道路工程。

 八十六年十月,規劃興建南竿仁愛入村道路、馬中至體育館道路、復興戰備道路拓建、梅石入村道路、仁愛至兩樓連道路、南竿山線主幹道工程,北竿塘歧至橋仔道路、環島北路、白沙連外道路、中沃口經垃圾場至板里水庫道路、中沃口經板里村至板里水庫道路,莒光拔哨至坤坵道路,東引鄉公所至體育館道路、東引直升機場至樂華村道路等工程。

 八十七年五月,規劃興建南竿仁愛村道路、馬中至體育館道路、復興戰備道路拓建、梅石入村道路、南竿山線主幹道工程、北竿塘岐至橋仔危險道路、環島北路、白沙連外道路、中沃口經垃圾場至板裏水庫道路、中沃口經板裏村至板裏水庫道路、莒光25哨至坤坵道路、東引鄉公所至體育館道路、直升機場至樂華村道路。

 八十八年五月,完成北竿白沙碼頭三條聯外道路,南竿山線一、二期工程發包。十二月二日,北竿環島北路全線開放通車,全長二千七百公尺。

 八十九年五月,完成北竿環島北路及中沃口至海線白沙道路施工及通車,賡續南竿山線一、二期工程及南岸景觀道路及復興道路之整建,並進行東、西莒主幹道及南、北竿易肇事路段之規劃設計,以加速道路之改建。十一月,完成南竿山線道路一期工程、仁愛至津沙至馬港景觀道路及馬港至翰林角道路工程,開放通車。賡續南竿山線道路二期工程,並進行全縣道路改善計畫。

 九十年五月,擴建南竿山線道路及歷史文物館前道路,改善各鄉嚴重破損路面。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東莒懷古亭至猛沃景觀道路新建工程發包。十二月,西莒光武路新建道路完工。並整建各鄉塌陷道路,包括南竿清馬道、津仁步道、北竿主幹道、西莒主幹道等。

 九十二年八月,興建西莒莒光軍醫院至八六高地新路段,並執行西莒莒光路新建工程,長九百二十四公尺,寬六公尺,設置路燈三十三盞。另執行東莒猛澳港中興路經派出所至衛生所前圓環工程,寬六公尺、厚底層十五公分碎石加十八公分混凝土,每隔一百公尺預埋三吋PVC多用途管管線。九十三年五月,東莒中興路、西莒莒光路完工。是月,南竿聚英路、環山路、復國路,珠螺村遊泳池連外道路,及秋桂山水庫往海淡廠道路完工,翌月通車。

 九十六年四月,補助興建莒光鄉田沃村建國路、東莒大坪至大埔道路、東莒淨水廠至集用廠道路等工程完工。九十七年五月三日,南竿清水外環道至福澳海堤景觀步道新建工程完工,包括週邊景觀及自行車道路七五八公尺,新增一處優良之濱海觀光休憩景點。此後,本縣致力整建各鄉道路工程,以改善行車安全品質。

 至於各鄉道路概況,略述於後。

 南竿:民國四十三年九月,何俊將軍初抵馬祖,觸目皆屬山石草莽,即輕車亦無道路可行,乃大力興築。初期多為車轍道,即戰備道,僅供軍車利用。四十四年首條縱貫公路通車,翌年七月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成立,更大力擘畫交通之建設。五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南竿津沙新公路竣工,每天行駛交通車四班。五十一年元旦,復興山莊至山隴中興公路完工通車。五月十一日,馬祖村至山隴村中正公路通車。十月,南竿中隴至復興村高級路面、及福沃村高級路面竣工通車。是年起,經駐軍兵工協助,鋪設南竿幹道及村落聯絡道,至五十三年開闢完竣。五十九年,司令官李定開始整建興築高級水泥道路,乃奠立今日南竿路網雛型。

 民國五、六十年代,為節省公車費用,往來山隴與福澳之民眾,大都行走福澳嶺舊步道。此步道為當時山隴穿越北山,前往福沃、清水、珠螺、馬祖、科蹄澳、西尾與夫人村等聚落之捷徑。九十九年六月,福澳嶺至聚英路步道整建完成,以花崗石階梯取代原有水泥路,並加強周邊照明與排水設施。

 現南竿島上主要幹道,有自南竿機場往馬港之中央大道,即山線,自福沃港往馬港之濱海大道,即海線,皆為高級水泥路面。島東有環保路、復興路、介壽路、聚英路、環山路、福沃路,島中有文化路,西南有仁愛路、津沙路、勝天路,西北有四維路、秋桂路、觀海路。大小道路通貫全島,即窮鄉僻壤亦驅車可達。

 北竿:自國軍進駐,本島在防區官兵櫛風沐雨,全力構工興築下,道路里數亦逐年遞增。五十四年九月開闢北竿芹壁村前道路,濱海而行,至十月竟工,命名環島北路。後續興築不已,即白沙、后沃、大坵等偏村僻處,亦有道路。

 現北竿島之主要幹道,有貫通全島之北竿大道,中接向北之壁山路,及環島東路與環島北路 。另塘岐有中山路、復興路,午沙之午沙路,往后沃之塘后路等支路。

 北竿環島北路開建碑記:芹壁一地,前控高登、大坵之險,隔鄰橋仔、板里之要,後枕芹山、壁山之藉,內薄上村、塘岐之衝,踞北峙險,形勢天成。曩以交通閉塞,近緩外界往來,致軍事應援、文化溝通、產物暢銷、民生繁榮,諸多滯阻。地方耆紳及以往駐軍,屢以開通村前通道,貫通全島聲氣,以利軍備民生,籌謀相議者再,然均率作罷論。本守備區恪遵司令官「強化戰備」、「建設馬祖」之指示,爰於本年九月下旬,乃以任卿部主力與友軍及民防相互支援,鳩工開建。其間鑿山填海,無間風雨旰雷,全長約一千五百公尺,於十月十日竟工暢通。泰安揆諸該落實益,乃以環島北路用以命名;復念開建與員殊功偉蹟,敬以誌碑。北高守備區指揮官陸軍步兵上校吳泰安,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十月敬立。

 莒光:東西莒二島各有古道。西莒古道有二:一為坪罈古道,自青帆經山海一家至西路。二為青樓古道,自青帆經圓環、檔樓至莒光醫院。東莒古道有五:一為猛埔古道,自猛沃往老頭山哨口,再經埔柄入大埔下村。二為福埔古道,自澳井經沙地南行,經火葬場、崩沙,沿旺底坑入大埔上村。三為坪埔古道,自大坪保安宮三姐廟,前行公路右側小徑,直通大埔。此路甚平,早年居民趕集或上學較常行走,近年經東莒文化協會規畫整修,暫名魚路古道。四為燈塔古道,自福正村舊學校遺址直通燈塔。五為埔柄古道,自大坪經南水井,經菜園埔座至埔柄。

 民國四十年代,本島駐軍開始興建現代公路。時東莒稱東犬,道路里數約九公里,西莒稱白犬,約十一公里,多為兩線道水泥路及車轍道。既有中央公路,亦有環海道路,並於重點路旁設哨所,派兵站崗。白犬島在長樂縣白肯鎮時期,白肯鎮公所前為中山東路,青東里有復興路,田沃里有民權路、民生路,青西里、坤坵里亦有道路。島上另有戰備道、禁地通道,專供軍用。

 現西莒島上公路,有建國路、莒光路、中央路、環島路等主要幹道,及有容路、復國路、光武路、自強路、四維路,田沃村之大同路,坤坵之忠誠路等。東莒島上主要幹道,則有大浦路、中興路、復興路、自強路。

 東引:本鄉道路依山勢迴轉,路網密佈,無明顯之山線或海線區別。由於戰地政務時期,東引指揮部經費較為充裕,施工機具完備,故道路建設不遜於南竿。惟時物資缺乏,初期多屬車轍道,亦稱戰備道,僅供軍車使用。民國五十七年十月十日,東引首條水泥道路,南澳碼頭至燈塔公路通車。

 本島主要幹道橫貫全島,呈W型路線。西自西引之后澳山,經煜光堂,穿越中柱島,往燕秀,向北經鄉公所、東湧水庫,南轉東引養雞場,向東北經中正堂,達東引島最東之世尾山。本幹道西引至中柱島段,軍方使用較多;東引島最東路段,往烈女義坑、太白天聲及東湧燈塔,沿途懸崖峭壁,景色極佳,最具觀光價值。

 聯絡道路有五:一為西引島三三據點至東澳道路,本線橫貫西引,沿路草原寬闊隨山起伏,景緻特殊。二為東引西南沿海道路,為中柱港對外連絡之用。三為東引東南端道路,所經之處多軍事單位。四為東引北端,往東引醫院及恩愛山之道路。五為白馬尊王廟至東引鄉公所道路,此路線穿越南澳人口最密集之中柳村與樂華村,為當地居民主要出入道路,使用頻繁。

 現東引鄉主要幹道,有西引島連接東引島之中清路,東引島之中正路、南澳路、北澳路、及 燈塔路等。

 表1-1 連江縣現有公路里程數
第一章 陸上交通(一)  照片

 備註:
 
 一、土地面積係指行政區域之土地面積,包含海埔新生地及附屬島嶼。民國87年至101年連江縣土地面積,依據《連江縣統計年報》。

 二、據內政部統計處網站/內政統計年報/臺灣地區島嶼位置及面積/連江縣島嶼及面積表中說明,連江縣各島嶼之土地面積為29.6055平方公里,係據連江縣政府民國89年重測數據,以低潮界為準,惟內政部公告行政面積係一致採滿潮界為準,連江縣政府公告行政面積為28.8平方公里。據《連江縣統計年報》,此低潮界土地面積實係88年更新。或是88年重測而89年呈報內政部,或是89年重測而於當年編製統計年報時直接採用作為88年資料,現無可考。

 三、據內政統計查詢網/土地與人口概況,79年至101年連江縣行政面積皆為28.8平方公里。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陳國土(1987)《連江縣誌》諸志土地篇,雖各島數據稍有不同,惟皆採公告行政面積,總計28.8平方公里。鄭樑生(2003)《續修連江縣志》土地篇方域各島面積與陳國土(1987)《連江縣誌》同,其總計誤算為38.8平方公里。考民國58年8月《馬祖政務紀要》地區概述載:馬祖列島以南竿居中為中心,總面積二八•八平方公里,可知最遲民國58年連江縣行政面積即為28.8平方公里。本表依行政面積計算每平方公里道路長。 四、每平方公里道路長=總計公路里程數/縣境土地總面積x1000公尺。

 交通號誌:民國六十六年九月,為提高行車安全暨保障行人生命,本縣始規畫設置道路交通安全標誌,總預算新臺幣一百六十餘萬元;其中交通部補助計新臺幣一百萬元,餘款由地區自籌。六十七年,再獲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三十四萬元,購置交通安全標誌。七十一年三月,設置完成全縣各島交通安全標誌、公車站牌。

 七十五年四月,復蒙交通部補助,於南竿復興村往山隴馬祖酒廠前圓環及福澳港,設置紅綠燈。後因行駛車輛不多,燈號影響車速而拆除。七十八年二月,續在南北竿及莒光諸鄉設置道路交通標誌五十套,及附屬安全設施三處。八十年四月,交通部再撥款新臺幣三百萬元,供地區加強道路安全設施。經歷年努力建置,全縣各島均已於主要幹道廣設交通路標及號誌,頗為完善。緣地區車輛較少,至民國一百零二年,全縣僅南竿馬祖民俗文化館前文化路兩個路口,及北竿后 沃村大沃山至戰爭和平公園途中一個路口,設置紅綠燈而已。

 第二節、橋樑

 本縣諸島孤立褊小,地勢陡峭,降雨短暫極易蒸發,長年不枯之溪河難見,橋樑設置不多。僅灣岬相鄰之處,花崗岩受海浪侵蝕,岩礁與本島須靠橋樑連接。如南竿仁愛村鐵堡之例。或村落聚居,地凹之處遇雨成流,為利行人通行,偶有小橋。如北竿橋仔村,因此得名。

 自馬祖闢建公路,鏟高填低,凹陷之處建橋,以供道路通行,則為常態。如南竿島中興橋、陽明橋之屬。東、西引間矗立中柱一島,舊稱中引。民國六十五年為連絡交通,由駐軍興建東引至中引橋堤,命名介石橋,是為馬祖較具規模之橋樑。

 另南竿北海坑道有浮棧橋,供跨越水道;東引北海坑道前有海釣橋,供欣賞海蝕地景。他如各島所建水庫壩體,闢為通行道路,下有放水閘門,勉強可視為橋。

 近年研議南竿與北竿島際之跨海大橋,尚在規劃階段。初步討論,以南竿復興至北竿白沙之間距離最近,為最適建址,全長約三公里。惟此處海底深槽區甚寬且廣,水深可達六十公尺。其岩盤深度變化極大,岩盤上方沉泥厚度極高,將為影響南北竿跨海大橋計畫可行之關鍵性因素。

 東引介石橋碑誌:東西引間一水之隔,平時交通運補均賴小艇往返運輸,油料耗費不貲。每受天候、風浪潮汐等,影響海上交通甚鉅。戰時則兵力無法支援轉用,極易形成各自獨立狀態。而中引孤懸佇立其間,交通不便,艱苦倍常。防區指揮官籌集剩餘經費,運用節餘材料,始自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五日,由步兵突擊第三大隊施工,配合潮汐漲退而行施工,克服天難,卒於同年九月十四日自建完成東引至中引段橋樑,承蒙蔣院長題名「介石橋」。越三月,完成橋端至南澳碼頭濱海道路。陸軍總部曾派專家,經審核實明公布,除佣人一項,建材用費高達五佰三十萬元之鉅,未曾動用軍費及國庫支援。長虹俯臥,不僅連絡交通,開闢荒蕪,建設地方,更為日後東西引段貫通之基石,乃勒碑誌之。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官敬誌,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一日。

 第三節、陸上交通工具

 本縣諸島地勢陡峻,往昔並無道路,更無交通工具,民眾出入全靠步行。自國軍進駐,先以軍車權充公車;後隨經濟發展,漸次開放各類交通工具。現公車每日固定行駛島內,環繞各村,計程車、機車、私用轎車更是競相奔馳,早已擺脫當年羊腸小徑遍佈,肩挑背負,進出僅憑人力之窘境。

 公共汽車:民國四十六年十月,本縣始以軍用大卡車數輛權充公車,每日固定四班,往返南竿介壽、西尾間,供軍民搭乘。十二月十六日,續由北高守備隊支援軍用大卡車改裝公車,每日自塘岐發出九班,環繞北竿行駛。四十七年八月八日,匪機侵擾馬祖領空,本縣空襲警報,局勢緊張。繼之金門砲戰,為加強防區戰備,軍車及駕駛歸建,南北竿公車停駛。

 四十九年四月十日,縣府建設科重新承辦客運,於南竿介壽設置「連江縣交通車管理處」,仍由軍方支援營運。在介壽至四維之縱貫線上,每日對開行駛十二班。時民眾購票乘車,成人全票新臺幣二元,兒童半票一元;服裝整齊之軍憲警人員,免費搭乘。九月十日北竿公車復駛,設總站於塘岐,每日行駛四班。普通票二種:東半島新臺幣三元,西半島二元,軍警學生票一元。

 五十一年三月一日,南竿便民交通車全換新車行駛。五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西犬駐軍亦開辦交通車。一路自青蕃至菜圃沃港口,二路自青蕃起環島行駛。行車時間配合交通船期,凡搭船旅客及軍民皆可免費乘坐。[註1]

 軍用兩噸半卡車充當公車,既無固定座位,又難掩刺鼻油味,搭乘極不舒適。陸上交通仰賴駐軍,對戰力亦有影響。五十九年八月九日,由馬祖政委會扶植,首家民營「馬祖貨客運汽車運輸行」在馬祖高中舉行創業開幕典禮,由鄭欽才任董事長。六十年六月一日,馬祖客貨運汽車行備客車六輛,接辦客運,行駛山隴至馬祖,原軍中支援之交通車同日停駛。並調高票價一倍,普通票四元,軍警票二元。另備一噸半與二噸半貨車,提供全島貨運服務。後增為客車八輛、貨車六輛。[註2]至北竿、莒光、東引等離島,仍由軍中調撥大卡車支援。

 緣地區道路起伏,車輛零件極易損耗,既逢能源危機,又濫發免費乘車證,致馬祖汽車行虧損不已。六十二年九月初,馬祖汽車行無車可發歇業。是月十六日,再併修現有車輛為四部,恢復營運。惟行駛山隴至馬祖間,經仁愛村時加收一張車票,變相漲價,經有關單位嚴予制止,後乃宣告歇業。[註3]

 六十三年元月十六日,由政委會撥款及中央補助新臺幣一百七十一萬元,購置三輛豐田牌客運巴士[註4],再增為五輛,臨時編組成立「馬祖公共汽車管理處」,處址設於山隴介壽廣場早期之漁會信用部及逸園所在。公車營運後,停發免票證,軍民均應購票,民眾四元,軍人二元。六十五年,公車處添購裕隆小客車二輛。六十七年,辦公處所遷移至梅石原電力公司所在,整修沿用至今。

 六十八年三月,徐英麟以財糧科長兼處長,營運日蒸,車輛盡力保持堪用。十二月吳宗堯接任,時僅有四輛公車,及損壞待修二輛,仍常故障拋錨。[註5]六十九年,先爭取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一百八十八萬元,及該處配合款九萬元,購進二輛大型日製五十鈴柴油客車;再獲政委會撥借二百二十萬元,增購二輛。五月,核定票價普通票十二元,軍警票八元。十月,復利用七十年度基層建設經費增購四輛。總計先後新購大型公車八輛,汰換舊車參加營運。[註6]七十年九月一日,山隴至馬祖路線首度提供卡式車票。翌年,南竿公車由每日行駛十數班,增至六、七十班,假日則加班,軍民稱便。營運漸佳,營收亦逐年遞增。

 七十年十一月,以基層建設經費新購大型公車二輛,每輛新臺幣一百二十餘萬元,另由南竿調撥二輛,合計四輛。於七十一年元旦,在塘岐設立馬祖公車北竿分站,委託北高指揮部負責管理。時塘岐經板里至白沙之山線,由公車四輛行駛,每日十六班;票價與南竿同,普通票十二元,軍警票八元。塘岐至橋仔及后沃一線,因路面陡峭偏遠,由軍車代公車二輛行駛;票價普通票八元,軍警票五元。碧山路線則以坡度過陡,不宜行駛,僅晨昏由軍車支援農民載運蔬菜。[註7]惟因各項成本過高,北竿分站自經營首月即呈虧損,且每況愈下。

 七十二年六月,王易謙任東引指揮官,購置九人座小客車權充軍用公車,開始擔負東、西引二島之陸上運輸。歷數十年至今,東引仍無便捷之公車。

 七十三年三月,馬港公車站興建啟用。[註8]四月,增購公車二輛,成立馬祖公車莒光分站。經吳宗堯處長數年整頓拓展,馬祖公車處已擁有公車十四輛,分配南竿八輛、北竿四輛、莒光二輛。六月十八日,為避免季風侵襲,以延長公車壽命,奉司令官指示興建各島車棚。二十一日,吳宗堯調臺北,李圓接處長。[註9]此後公車處擺脫預算赤字,每年除固定繳庫外,開始有盈餘。

 七十五年六月底,公車處新購二輛冷氣公車,每輛新臺幣一百九十七萬元。七月二十七日參加營運,核定冷氣公車普通票十五元,軍警學生票十元。

 七十六年,公車處首度自籌經費,續購二輛冷氣公車。五月八日,舉辦簡單慶功茶會。八月九日開辦自強文化公車,票價新臺幣八十元。旅遊行程為下午一時自山隴總站出發,參觀景點各逗留二十至四十分鐘,五時返回山隴。

 七十七年四月,為服務離島,再添購二部冷氣公車運抵北竿,一部平時使用,一部學生專車。五月十五日,因車掌難求,乃由駕駛身兼二職,改採一人自助式公車。七月起,不論軍民、普通或冷氣公車,票價一律降為十元。八月,已累積添購八部冷氣公車,南竿計有公車十二輛,含冷氣公車四輛。是月,因公車經常中途停車載客,遭致計程車業者不滿。

 七十八年二月,計畫再增購二輛冷氣公車。十一月一日,因臺銀收回地區十元紙幣,改發硬幣,南竿公車全採一人服務投幣制,廢止單張票券及軍警卡票。北竿及莒光分處公車,因路況較差,每車均有車掌以維安全,故維持現狀。七十九年五月,為求便民,實施「招手上車、按站下車」制度,乘客不必於站牌苦候來車。再遭諮詢代表質疑違規。至是年,公車處已利用補助款及每年回收提存之折舊費,累積添購冷氣公車十輛。緣車輛增加,乃將公車行駛路線延伸至各村莊
,縮短班車間隔為每十至十五分鐘一班,每日行駛七十餘車次,軍民稱便。

 八十一年底,戰地政務終止。八十二年五月,正式編制並更名「連江縣公共車船管理處」。九月三日,接管北竿公車。時南竿公車可用十二輛,北竿公車三輛。

 戰地政務時期,公車駕駛大都由軍中資深士官支援,少數由縣府培訓本地青年擔任;至於車掌,多數軍中派兵支援,少數為地區雇用車掌小姐。七十七年,為節省人事費用,改一人服務,取消車掌。[註10]戰地政務結束,軍中支援駕駛減為二名,後全部歸建,由公車處自行雇用。

 八十三年,由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一千二百餘萬元,增購中型冷氣公車八輛,分配南竿六輛、北竿二輛,汰舊換新,以提升公車服務品質。八十四年五月,因軍中不再支援駕駛,致調度困難。南竿公車堪用十輛,由每日行駛五十三車次降為十四車次,營收逐年下降。北竿公車四輛,僅行駛環島北路,每日四車次。

 八十五年六月四日,公共車船管理處籌設成立「馬祖連江航業有限公司」,接辦離島海上船舶業務。八十六年三月,為改善場站設施,由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一千九百二十八萬元,新建完成南竿梅石公車總站及介壽車站各一棟,以提昇車輛調度、管理及服務品質。[註11]八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再由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一千四百五十八萬元,於中正路後方保養廠址,新建落成北竿公車總站一棟。

 八十九年三月,再由交通部補助購置六部新型公車,移撥南竿四部,北竿二部,以包車方式作為遊覽車使用。九十一年十月,北竿地區原有四部公車,二部老舊不堪使用。車船處乃將二部舊車運至臺灣,換回三部整修如新之公車,北竿公車增加為五部,除維持正常班次外,並提高包車業務能量。

 九十一年十一月,自南竿撥出前年所購新車二輛,東、西莒各一輛,以改善莒光陸上交通,推動離島觀光發展。翌年元月,莒光鄉訂定〈公車營運管理辦法〉,規定莒光公車用於遊覽包車,每小時新臺幣七百元,每日最高七千元。二月,公車隨叫隨停作法,再遭計程車業者質疑。七月,緣近年地區觀光旅遊業成長,車船處包車業務量大增,乃爭取交通部補助新臺幣六百一十五萬元,興建閩東式候車亭十五座,計畫分配南竿八座、北竿七座;另補助經費二千餘萬元,預定新購公車十輛。

 八月九日,由本縣觀光局與車船處合作,開辦「馬祖南竿環島觀光卡蹓公車」。每逢週休二日下午,每車配解說員行駛觀光景點,每趟遊覽三小時。[註12]票價軍民一律新臺幣一百元,學生八十元,團體訂票九折。九月,北竿飯店業者包租公車,提供類似行程,票價一百元。同月,因不易維修,將東引僅有一輛舊車運回南竿。

 九十三年二月,新購十輛公車運抵馬祖,為第二代卡蹓公車。車上除有冷氣、逃生設備外,更配合觀光需求,將空間加大、裝設卡拉OK、電視機及後車行李箱。時分配南竿五輛、北竿三輛、東引二輛。南竿原有九輛客運公車及二輛卡蹓公車,遂增為十六輛;北竿原有堪用舊型二輛及較新型二輛,亦增為七輛,五輛可供包車。惟時南竿僅有駕駛七名,北竿二名,東引無駕駛,面臨無合格駕駛應聘之窘境。

 是年六月十九日,北竿卡蹓公車首次推出。七月三日,觀光散客旺季來臨,南北竿同步舉行卡蹓公車,南竿下午、北竿早上,至十月底結束。八月初,南竿九座閩東式候車亭完工。

 九十四年四月,車船處提供包車之卡蹓公車十八部,計南竿九部、北竿五部、東引二部、莒光二部,已不敷觀光發展需求。是年,卡蹓公車票價一百五十元、學生一百二十元、團體九折。北竿因去年卡蹓公車出車率不及五成,暫停開辦。九十五年三月,由交通部補助新臺幣近二千萬元,增購日本進口第三代卡蹓公車五部,分配南竿二部,北竿三部。至是南竿包車有車船處十一輛、民間四輛,合計十五輛;北竿包車有車船處八輛、民間二輛,合計十輛。八月二十三日,推出南北竿班車一日遊票券,由公車駕駛隨車售票,每張售價五十元。

 九十六年元旦,交通部再補助增購第三代卡蹓公車五部,正式提供南竿公車汰舊換新。六月,南竿新建十三座木製公車亭。

 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馬祖地區悠遊卡陸運系統正式啟用。臺北智慧卡票證公司限量發行馬祖紀念悠遊卡三百二十八張,每張新臺幣三百五十元,無儲值金額。七月莒光花蛤節,為因應紓解人潮,將南竿前年新購公車二輛撥給莒光。莒光公車增為六輛,含東莒四輛、西莒二輛。十月十六日,悠遊卡海運系統啟用。此後民眾除可持卡在馬祖搭乘公車,並可搭乘島際船舶、臺馬輪,同時一卡通行北臺灣。是月,北竿興建五座木製候車亭。

 九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公共車船管理處推出「公車一日票券」,每張新臺幣五十元,可當日不限次數搭乘南北竿公車。一百年元旦起,馬祖民眾憑記名縣民悠遊卡,可免費搭乘公車。未持卡者,一般民眾十五元,身心障礙及學生憑證投幣七元。是年南竿每日行駛二十六車次,多山線發車繞行海線返回,或海線發車繞行山線返回;北竿每日行駛十四車次。平均每班間距約三十分鐘,載客約十五人。以部隊官兵為主,地區民眾集中於早上六至九時,觀光客較少,觀光背包客多租用機車。

 是年十月,南、北竿新建八座公車亭及福澳港區公車轉運站同步完工。以交通部補助及地方自籌款支應,公車亭南竿五處、北竿三處,每座造價新臺幣四十萬元,轉運站造價約新臺幣二千萬元。十二月,連江航業公司遷至新建南竿客運轉運站二樓。是月二十八日,南竿客運轉運站正式啟用。

 一百零一年元月,由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一千兩百萬元及地方配合六百萬元,新購六輛公車,分配南竿四輛、北竿二輛。十二月,為紓解莒光觀光人潮,車船處撥給全新公車六輛,東莒四輛、西莒二輛。東莒原有大、中型公車各二輛,新車抵達後大型運回檢修,中型車原地報廢。

 公共車船管理處:民國六十三年元月十六日,由馬祖政委會臨時編組成立「馬祖公共汽車管理處」。先後購置五輛豐田牌客運巴士,正式通車營業。八十一年底,戰地政務解除。八十二年五月,正式編制並更名「連江縣公共車船管理處」。八十五年六月四日設立「馬祖連江航業有限公司」,接辦離島海上船舶業務。

 本處人員編制包括:處長、副處長、會計員、業務員、站務員、保養員、駕駛、工友及炊事。民國七十五年,工友一職改聘技工。七十六年,軍中支援駕駛六名、技工二名。[註13]七十八年,軍中支援駕駛減少二名、技工減少一名。七十九年,軍中增加支援駕駛二名。八十年,技工遇缺不補,炊事亦不再聘。八十一年,軍中支援技工歸建。八十二年起改編制,設處長一名,兼會計與兼人事各一名,增設技佐二名,站長一名,管理員二名,技士一名,雇員一名,技工二名及工友一名,軍中支援駕駛減為二名。後軍中支援駕駛二名亦歸建。

 歷任處長:陳道梁(民國六十三年元月十六日首任,以財糧科長兼任)、陳協(六十三年八月一日任)、陳宗魁(六十四年九月任)[註14]、任自安(六十六年九月以電力公司協理兼任)、李樹恭(六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任)、徐英麟(六十八年三月以財糧科長兼任)、吳宗堯(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任)[註15]、李圓(七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任)、姚醒吾(八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以自衛總隊秘書主任兼任,同年七月一日專任)、林佑民(九十二年元月一日以課長代理)、甘財寶(九十八年三月一日任)。

 公車路線:南竿總站設於介壽,現分為山線與海線。山線主幹道由山隴至馬祖港,以梅石為中點站;海線主幹道由山隴至馬祖港,以清水為中點站。山海線支線,途中繞經機場、仁愛、津沙、四維,另有儲水沃至清水一支線。多山線發車繞行海線返回,或海線發車繞行山線返回,平均每三十分鐘行駛一班。每日行駛二十六車次。

 北竿總站設於塘岐,分為山線與環島北路線,山線自塘岐至白沙,環島北路線自塘岐經橋仔至白沙。山線支線,途中繞經后沃、午沙、壁山。每日行駛十四車次,平均三十分鐘行駛一班。

 另莒光、東引之公車,目前僅提供包車服務,尚無固定行駛路線。

 票價:分為車票、包車、幼稚園車資、免票四部分。

 車票部分:民國六十三年元月成立馬祖公共汽車管理處,時全票四元、軍警票二元。[註16]六十三年二月至六十八年九月,全票六元、軍警票三元。六十八年十月至六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全票十元、軍警票六元。六十九年五月十六日至七十七年七月,全票十二元、軍警票八元。[註17]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核定冷氣公車票價,全票十五元、軍警學生票十元。七十七年七月至八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不分軍民學生、普通、冷氣公車一律全票十元,學生優待卡票每格五元。八十二年七月一日起,不分軍民學生、普通、冷氣公車一律全票十五元,學生優待卡票每格七點五元。後改全票十五元,軍警十二元,學生優待卡票每格七點五元。

 包車部分:民國六十九至七十七年二月,白日包車每車每小時六百五十元,夜間一千三百元。七十七年三月至八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南竿每車限乘四十人,白日包車降為四百五十元,夜間五百五十元;北竿地形陡峭,每車限乘二十五人,包車三百元。[註18]八十二年七月一日起,白日包車七百元,夜間八百元。九十六年元旦起,由每小時八百元調漲為一千元,人車分離由每小時五百元調為七百元。

 幼稚園車資部分:民國六十九年至七十七年二月,每月車資四百二十元。七十七年三月至八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每月車資二百一十元。[註19]八十二年七月一日至八十四年七月,每月車資三百八十元。

 免票部分:民國七十二年三月一日起,本縣七十歲以上老人免費搭乘公車。七十九年七月十三日,原七十歲以上及安老院老人免費搭乘普通公車,擴大為冷氣公車亦免票。八十七年七月起,本縣幼稚園以上、高中以下學生皆可獲得學生月票,免費搭車。一百年元旦起,縣民憑記名悠遊卡免費搭車。

 其他服務:自民國六十九年至八十四年七月止,公車兼負幼稚園專車任務,並負責至各村接送幼童上下學。七十三年起,支援馬防部接待臺灣省各縣市村里長訪問地區。七十六年八月,開辦自強文化公車遊覽本島各地景點,後因乘客不足,實施一年停辦。七十八年七月起,負責大陸人民處理中心靖廬遣返之接送任務;至八十六年五月為止,計接送遣返大陸客二萬餘名。

 公車維修:民國六十五年以前,因機件設備不足,由軍中兵工連負責車輛保修。七十三年六月,興建車庫一幢。是年,自雇地區具維修經驗之高職汽修科人員,送國際汽車公司受訓;並定期由汽車公司派員來馬輔導,移轉技術。七十四年二月,運用基層建設經費及本處配合款共新臺幣二百七十七萬元,興建汽車聯合保養廠一間。初期因乏民間保修廠,乃免費為公民營車輛進行檢查,並聘臺灣技師來馬,對外營業;實施一年,因民間保修廠相繼成立,為免與民爭利而停辦。八十三年,交通部補助新臺幣三百三十萬元,添購保修工具一批,提昇車輛維修技術。

 油料補給:戰地政務期間,公車處之油料補給,係向馬防部補給組申請,轉經理署核定;每月配供柴油四千加侖,油價比照軍中工程用油。戰地政務終止,轉向本縣物資處經營之加油站採 購,依中油公司核定之公訂價格購買。

 表1-2 連江縣公車處營運概況
第一章 陸上交通(一)  照片

 備註:
 
 一、連江縣公共車船管理處提供之擁有車輛數與統計年報之營業車輛數有異,茲採營業車輛數。
 
 二、乘客人數據《連江縣統計年報》資料,包含公車出租業務。

 軍車:軍管時期,本縣駐軍曾高達五萬,軍用車輛有吉普車、中型車、大卡車及各種野戰車等,穿梭往來,隨處可見。時軍方訂定便民辦法,於不妨礙公務下准民眾搭乘便車,作為「軍愛民」之具體表現。民國六十三年元月十六日,馬祖公車管理處成立,即頒令禁止軍車順道搭載民眾。翌年九月,再放寬支援搭載公教人員,並得順道載送不能行走之重病就醫軍民。

 計程車:早年因諸島地勢陡峻,道路狹窄,防區指揮部為安全計,並未開放計程車進口。民國六十一年六月,本縣特許首家欣欣計程車行營運,由閔慶餘獨資經營,新購美國雪福藍黑色包車四輛,爬坡力強,座位寬敞舒適,有冷暖氣設備,國內計程車皆為之遜色。時採車次計價,自介壽至馬祖村為新臺幣六十元,介壽至四維七十二元,介壽至福沃二十四元,餘視遠近類推;包車價格相同。後歇業。

 六十二年七月,核准進口計程車七輛。惟創立之大眾計程車行,僅購進三輛。後陸續開放進口,時有鑑道路狹窄及公車營運不佳,為避免相互競爭彼此虧損,僅限南竿計程車八輛,分屬大眾、聯合計程車行兩家。六十三年三月十五日,政委會物價評審會核定,由介壽至福沃每人每趟新臺幣十元,介壽至馬祖每人每趟十五元;包車自介壽至福沃,四人座計程車以四人計,六人座計程車以六人計。翌年,再核准進口二輛,總計十輛柴油計程車,並規定爾後不准再進口之保護
政策。[註20]

 七十三年,計程車費按規定不分遠近晝夜,每人每趟新臺幣二十元;以馬港至山隴車程約九公里計,較臺北一百餘元便宜甚多。計程車業者每月盈餘新臺幣三、四萬元,屬地區中上收入階級。業者憑恃限制進口之特權,服務態度欠佳,且轉讓權利金有高達新臺幣九十萬元者,形同黑市,於是開放之議四起。

 七十四年三月十七日,緣道路拓寬及交通設施改善,乃解除禁令,再開放進口計程車南竿、北竿、莒光各十輛,總計三十輛,並規定應自核准日起三個月內營業。七月十五日,實際核准南竿十輛、北竿三輛。[註21]八月初,因應柴油減價,南竿計程車費降為每趟每人新臺幣十五元,包車一百五十元。是月中旬,北竿計程車業正式營業;因係汽油車,故規定每人每趟收費新臺幣二十元。是年,東引亦開放計程車進口。[註22]翌年元月十一日,復准北竿進口七輛。翌日,為規範計程車之進口與營業,縣府特別頒訂〈計程車進口處理要點〉。

 七十七年開放金馬民眾出國觀光,進口管制漸次解除,本縣計程車急速成長。 [註23]七十八年八月,馬祖政委會頒布〈地區計程車管理要點〉,規定計程車費白日每趟每人新臺幣二十元,夜間二十五元,包車一百五十元。時採計程車漸進開放方式,每年南竿進口五輛、北竿三輛、莒光不設限。七十九年七月,南竿計程車已達四十輛。[註24]計程車變為駐軍及觀光客使用頻繁之工具,舉手即停,甚為方便。

 八十一年元旦,計程車全面開放進口。八十八年元旦,連江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在山隴廣場實施排班制度。是年底,全縣計程車總計一百八十一輛,職業小客車駕照計三百零七張。

 九十三年元旦,南竿計程車實施跳錶收費。全日按錶採夜間加成計費,起跳一千二百五十公尺新臺幣八十元,續程每二百五十公尺五元,延滯計時五元。九十五年十二月一日,計程車起跳計費由八十元調漲為一百元。至民國一百零一年,緣地區駐軍裁減及機車出租便利,全縣計程車降為一百零六輛,租賃小客車十一輛,職業小客車駕照一百八十七張。

 貨運汽車:民國六十七年,南竿有安全、馬祖貨運行二家,合計貨運小卡車十四輛,負責民間物資運輸。七十五年,南竿有安全、馬祖、永安等貨運行三家,北竿有北一、聯合貨運行二家,共計小貨車二十四輛。至於戰備物資卸運及工程用車,則請軍方支援。八十六年,地區有汽車 貨運行六家,計小型營業貨車六輛、大型營業貨車十九輛。[註25]一百零一年,全縣小型營業貨車四輛、大型營業貨車二十八輛,足堪各島貨物卸運之需求。

 遊覽車:本縣開放觀光初期,並無遊覽車可用。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交通部同意馬祖民眾比照金門申請設立經營遊覽車客運業,唯多年來本縣均無縣民申請籌設。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交通部補助本縣新臺幣一千四百二十五萬元,購買運抵六部新型二十三人座公車。公共車船管理處為因應觀光事業發展,乃分配南竿四部、北竿二部,做為大型遊覽車「包車」使用。九十四年十一月,本縣首家民間遊覽車業者「馬祖旅遊交通公司」成立於南竿,新購中型遊覽車六輛,分配南竿四輛、北竿二輛,經營包車業務。一百零一年底,本縣民間遊覽車公司維持一家,遊覽車增為七輛。惟馬祖觀光遊客激增,民間遊覽車運能不足,公車處仍承接不少包車業務。

 腳踏車:馬祖列島山勢起伏,腳踏車屬人力驅動,行駛極為費事,故縣民甚少利用,平日多以機車代步。緣非動力車輛,公路監理所亦不統計。

 機車:本縣自民國六十年引進第一部機車,至七十年,本島機器腳踏車僅增為一百三十五輛。因各島路面坡度甚大行駛不易,時僅南竿可見,多為公教員工上下班及民眾代步。時本縣有一領先全國之規定,即機車騎士應戴安全帽,違者嚴格取締罰款。[註26]七十四年北竿道路拓寬,是年北竿始准機車進口;後各島道路皆拓寬,交通標誌及設備完善,危險性降低,全縣皆開放自由進口。八十年增為九百二十輛,九十年增為二千六百八十七輛。一百零一年,輕型機車三百八十六輛,重型機車四千八百零四輛,合計高達五千一百九十輛。

 私用轎車:本島軍管時期,機車與私用轎車列為管制進口品,小客車僅供公務使用。民國七十三年尚無自用小客車,七十七年開放金馬民眾出國觀光,進口管制乃漸解除。八十一年底解嚴,各類物資持續開放。緣經濟成長,社會富裕,本縣民眾購車意願熱絡。八十六年,全縣自用小客車計三百八十六輛。九十年,增為九百二十輛。一百零一年,再增為一千八百一十輛。與三十 年前境況,已難同日而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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