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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第三章 電力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7-04    閱讀人次:1485 )  

第二篇 第三章 電力

 馬祖列島既屬荒遠海嶼,民務漁農,平時多燃薪、燒煤為炊,日常仰賴蠟燭、煤油燈、柴油燈及氣燈等照明。國軍進駐之後,雖備有小型發電機,惟僅供軍用。

 民國四十年代,美國西方公司進駐馬祖,在西犬海屋設置小型發電機,以資夜間照明。五十年雙十節,南竿福沃「民享發電所」啟用,是為本縣民間電力之濫觴。五十二年十一月二日,南竿介壽由漁會供應電源,裝設電燈,為本縣第二個供電村落。五十五年十月十四日,馬祖村民陳伯漢創設馬祖村發電所。五十七年,北竿橋仔村民劉必清自臺購置小型發電機,供橋仔村民照明。唯發電量甚小,祇供五瓦小燈泡,且僅少數家庭可用。五十八年三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接辦縣漁會冷凍庫、製冰廠,復購置小型柴油發電機,發電供應南竿山隴家戶。

 第一節、馬祖發電廠

 電力實經濟發展及地區繁榮之基礎,而馬祖列島地多岩礁,罕見溪流,無法提供水力發電,火力發電則甚昂貴,故電力事業發展遲緩,嚴重影響軍民生活水準。

 民國五十八年四月十一日,馬祖政務委員會乃聘請國防部、馬祖政委會及臺灣電力公司等單位相關人員,成立馬祖首座發電廠籌建委員會。五月,開始挖掘坑道。六月四日,由國防部撥款新臺幣一千零六萬九千元,臺灣電力公司撥款八百三十萬元,馬祖政委會撥款二百萬元,合計投資新臺幣二千零三十六萬九千元。六十年七月一日,位於南竿之馬祖發電廠開始發電。

 其後東引、北竿各離島陸續興建發電廠,分別於六十年十月十日、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運轉,皆以獨立系統全日供電,本縣邁入光明前景。馬祖列島乃脫離往昔昏暗黝黝之落後景象,而電視機、電冰箱、電鍋等現代生活用具則應運而興。

 馬祖發電廠:民國五十八年五月,在南竿開鑿坑道籌設。十二月,訂購西德MAN公司三百三十瓩發電機三部。六十年四月初,由臺灣電力公司派員協助安裝,六月底完工,七月一日正式供電,建立馬祖首座發電廠,命名馬祖發電廠,隸屬馬祖政務委員會。六十四年七月一日,併入馬祖電力公司。緣是年四月五日總統蔣公逝世,為感念蔣公思澤,乃將馬祖發電廠更名為南竿志清發電廠。

 馬祖發電廠歷任廠長:何良壂(民國六十年七月一日首任,以縣長兼)、張佐鵬(六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以縣長兼)、趙鴻光(六十三年十一月任)、張錦泉(六十四年四月以總工程師兼,至併入馬祖電力公司)。[註1]

 東引發電廠:民國五十九年六月,為改善軍民生活,由國防部與臺灣電力公司各撥款新臺幣五百五十萬元,合計投資一千一百萬元,興建東引發電廠。是年新購一百六十瓩發電機一部,翌年十月美軍陸軍技術團撥贈三百瓩發電機一部,合計裝置容量四百六十瓩。六十年十月十日正式供電,由東引指揮部管理。[註2] 六十四年七月一日,併入馬祖電力公司,更名東引大我發電廠。

 東引發電廠歷任廠長:皆由工兵組長兼任,資料缺略。併入馬祖電力公司之前,廠長為劉修道。[註3]

 北竿發電廠:民國五十八年七月二日,北竿大坵島正式供電。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副總統嚴家淦先生蒞臨北竿巡視,經馬祖政委會主任委員苟雲森爭取,獲同意設立北竿發電廠。翌年六月二十日,由國防部、馬祖政委會及臺灣電力公司組成籌建委員會,投資經費新臺幣二千八百萬零十六萬六千元,令國防部負責規劃,臺電公司技術支援,北竿軍魂部隊承建。六十二年底,奠基完成。六十三年六月,安裝西德MAN公司三百八十八瓩柴油發電機二部於坑道。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開始供電,同日馬祖電力公司成立,與南竿之馬祖發電廠、東引發電廠,歸併馬電公司管轄。七月十七日,以由軍魂部隊承建,命名北竿軍魂發電廠。

 第二節、馬祖電力公司

 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日,為統一馬祖各電廠事權,俾長期發展地區電力,促進經營企業化,乃召開董監事會議,籌設馬祖電力公司。將南竿馬祖發電廠、東引發電廠、及興建中之北竿發電廠歸併,隸屬馬祖電力公司。籌設期間,由馬防部司令官兼任董事長;翌年三月,臺電公司派兼總經理。六十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馬祖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4]首任董事長由馬防部司令官兼任,首任總經理由臺電派兼。七十一年十月起,改政委會秘書長兼任馬祖電力公司總經理。

 戰地政務時期,馬祖防衛部為維護防區安全,嚴格規定軍民管制燈火。凡駐軍部隊第一線據點、機關、學校及家戶等門窗,必須以紅、黑兩色縫製布廉遮蔽。夜間活動嚴重受限,遇有狀況,軍民所有燈火,均應一律熄滅。七十四年八月,為嚴密燈火管制,防區重頒實施規定。

 馬祖各發電廠皆靠柴油發電,離島運輸費工,發電成本遠較臺灣為高。油價一旦波動,電價勢須反應成本,歷年調整漲多跌少,民眾負擔頗重。而馬祖電力公司之經營,乃有盈餘可供設備擴充。七十七年五月一日,由臺電補貼差額,改採分段收費。馬祖地區電費首度大幅調降,降幅達百分之四十五,溯自是年元月一日生效。七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除軍方用電之外,再調降百分之九點七,至與臺灣地區夏季電價相同。此後馬祖電力公司經營常見虧損,需賴政府補助。

 八十年六月五日,馬祖電力公司與臺灣電力公司訂定委託協議書,將全部業務委託臺電公司管理,自七月一日生效,為期五年。[註5]馬電託管初期,人事維持現狀,暫由馬防部司令官兼董事長,政委會秘書長兼總經理。八十年十月七日,改由縣長兼董事長,臺電公司派人專任總經理。緣馬祖列島各電廠皆為獨立發電系統,既有機組老舊,故障率高,備載容量不足,即擬定〈馬祖電力十年發展計畫〉,配合連江縣綜合建設計畫方案,進行發供電設備擴充。八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馬電公司宣布採用臺電季節收費標準,電價再度調降,降幅百分之四十點零四,至此馬祖地區電費與臺灣完全相同。[註6]其虧損皆由臺電吸收,中央政府專款補貼。

 組織編制: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訂立馬祖電力公司章程,由孫森等八名為發起人,依〈公司法〉向經濟部申請設立登記。六十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資本額新臺幣五千四百三十六萬九千零六十元。

 六十四年七月,設董事會,置董事長一名,由馬防部司令官兼任,常務董事三名,董事十二名,合計十六名,包含臺灣地區六名、馬祖地區十名。監事五名,含臺灣地區三名、馬祖地區二名。顧問五名,含臺灣地區四名、馬祖地區一名。秘書一名。又置總經理一名,協理一名,總工程師一名,總管公司經營事務,下設電務、業務、管理、會計四課,及南竿、北竿、東引電廠三座。員工分配公司二十四名,南竿、北竿、東引電廠各十六名,總計七十二名。

 六十九年,西莒、東莒電廠陸續完工。六十九年三月,馬祖電力公司董事會編制不變,另置總經理一名,總工程師一名,撤銷協理,增聘專任副總經理一名,總管公司經營事務,下設電務、業務、管理、會計四課,及南竿、北竿、東引、東莒、西莒發電廠五座。員工一百零九名。

 馬祖電力公司籌設期歷任董事長:夏超(民國六十三年三月二日以司令官兼)、梁鳳彩(六十四年四月一日以司令官兼,至正式成立)。

 馬祖電力公司籌設期歷任總經理:周映偉(民國六十四年三月任,臺電派兼至正式成立)。

 馬祖電力公司歷任董事長:梁鳳彩(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首任,以司令官兼)、李明萱(六十五年七月六日以司令官兼)、涂遂(六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司令官兼)、趙萬富(七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以司令官兼)、程邦治(七十三年七月一日以司令官兼)、丁之發(七十五年八月一日以司令官兼)、葉競榮(七十七年十二月六日以司令官兼)、顔忠誠(八十年三月一日以司令官兼)、金恩慶(八十一年二月十六日以司令官兼)、林德政(八十年十月七日以縣長兼)、曹常順(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以縣長兼)[註7]、陳仁官(八十二年十月十九日以省府委員兼,至併入臺電)。

 馬祖電力公司歷任總經理:周映偉(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首任,臺電派兼)、陳漢華(六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在任,臺電派兼)[註8]、蔡士俊(七十年五月八日任,臺電派兼)、李建生(七十一年十月十六日以政委會秘書長兼)、趙奠夏(七十二年四月一日以秘書長兼)[註9]、李瑞華(七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以秘書長兼)、黃偉嵩(七十四年八月一日以秘書長兼)、吳棟龍(七十六年七月十六日以秘書長兼)、高祖懷(七十八年六月七日以秘書長兼)、黃南東(八十年三月八日以秘書長兼)、陳連瓦(八十年十月七日任,改臺電派專任)、蔡祥瑞(八十二年十月十二日任)、江政憲(八十四年九月一日任,至併入臺電)。

 馬祖電力公司歷任副總經理:顧守成(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一日首任,至八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屆齡退休)。

 南竿志清發電廠: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馬祖發電廠併入馬祖電力公司,更名南竿志清發電廠,以總工程師兼任廠長。

 南竿志清發電廠歷任廠長:張錦泉(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任,併入馬祖電力公司後以總工程師兼)、彭克忠(以總工程師兼)、陳寶利、陳學武(七十八年十二月一日任,至併入臺電)。

 北竿軍魂發電廠: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開始供電,同時併入馬祖電力公司,以由軍魂部隊承建,命名為北竿軍魂發電廠。

 組織編制:馬祖電力公司時期,北竿發電廠置廠長一名、副廠長一名、事務員一名、配電人員三名、機組維護人員三名、運轉人員六名、服務生一名,負責北竿島發電及供電業務。編制員額總計十六名。

 北竿軍魂發電廠歷任廠長:劉修道(民國六十四年六月首任)[註10]
、曹祥官(七十三年九月任,至併入臺電)。[註11]

 馬祖北竿發電廠落成誌:民國陸拾壹年拾壹月,總統嚴公以副總統身分巡視馬祖,仰體領袖蔣公聖德,飭興建北竿發電廠。國防部及台灣電力公司遵撥台幣貳仟捌佰萬圓,馬防部策劃,台電既屬支援,軍魂部隊承建。自陸拾參年陸月壹日起,官兵櫛風沐雨胼手胝足,歷時壹載,於民國陸拾肆年柒月壹日竣工供電,以膺蔣院長發展農村經濟,推行家家有電之政策,富裕民生,充實戰力。是以為誌。兼指揮官陸軍少將涂遂,中華民國陸拾肆年柒月壹日。

 東引大我發電廠: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東引發電廠併入馬祖電力公司,更名東引大我發電廠。

 組織編制:馬祖電力公司初期,東引發電廠員額十六名。民國九十年原額,置廠長一名,發變電技術員十二名,輪流負責總務、運轉、維護及配電四部門。編制員額總計十三名。 東引大我發電廠歷任廠長:劉修道(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一日任,併入馬祖電力公司)、賴清松、林國光(七十三年九月任,至併入臺電)。

 東引發電三廠碑:東引發電三廠興建,乃為提昇戰備並兼顧地方建設,自七十七年五月開工,迄七十九年七月竣工。其間台電公司負責工程設計監造,駐軍官兵負責施工,克服萬難,歷時兩載餘,終底於成。欣逢李總統登輝先生蒞臨防區巡視,恭請總統按鈕啟用,自此將東引地區電力品質帶入一個嶄新紀元 。防區全體軍民對總統關懷之情,深為感念,特為文紀念。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十日。

 西莒、東莒發電廠:民國五十八年起,南竿、東引、北竿相繼供電。其後莒光鄉民間始自購發電機,每晚六至九時,供應商店及家戶,唯燈費極昂。六十八年,馬祖電力公司計劃於莒光二島設置電廠。由軍方協助開鑿坑道,安置德國MAN公司二百八十八瓩發電機組各二部,總裝置容量一千一百五十二瓩,採地下電纜輸送。六十九年二月,西莒發電廠完工供電。同年五月十日,東莒發電廠正式供電。[註12]至此,馬祖列島無論窮鄉僻壤,皆遍佈電力網,用電普及率百分之百,且能全日供電。

 西莒發電廠歷任廠長:劉修道、賴彌浩、陳金才、葉鴻生。[註13]

 東莒發電廠歷任副廠長:羅鎮國、蔡良雄、陳金才(至改制廠長)。[註14]

 東莒發電廠歷任廠長:陳善旗(民國八十二年元月一日任,至併入臺電)。

 第三節、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馬祖電力公司託管到期續延。為充裕金馬電力供量,提昇用電品質,促進經濟繁榮,金馬地區立法委員陳清寶、曹爾忠不斷推動金馬電力公司合併臺電方案。是年九月經行政院核定,自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馬電公司正式併入臺灣電力公司,改制為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各發電廠改以地區命名,南竿志清發電廠、北竿軍魂發電廠、東引大我發電廠分別改名「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南竿電廠、北竿電廠、東引電廠」,原東引發電一廠改
建二層辦公大樓。

 自馬祖電力公司併入臺灣電力公司,改制臺電馬祖區營業處,下轄南竿、北竿、東引、西莒、東莒五座電廠,各置廠長負責經營。

 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東西莒海底電纜供電啟用,東莒島供電由西莒電廠負責,東莒電廠發電機組改為備載機組。九十年三月十五日,東莒電廠併入西莒電廠,西莒電廠更名莒光電廠,東莒電廠改為備用廠。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南竿電廠、北竿電廠歸併珠山電廠管理,撤廠長一職。東引電廠改稱東引分廠,莒光電廠改稱莒光分廠,各置分廠長。九十八年元月十六日,莒光分廠歸併珠山電廠管理,裁撤分廠長一職。九十九年二月一日,東引分廠歸併珠山電廠管理,裁撤分廠長一職。

 至此,臺電公司馬祖區營業處僅珠山電廠設廠長一職,統轄本縣南竿、珠山、北竿、東引、莒光等五座電廠,及東莒備用電廠一座。

 自馬祖電力公司併入臺電,一切營運方式比照臺電,電價計費亦相同,致營運年年虧損。九十一年虧損新臺幣四億元,九十二年虧損四億五千萬元,九十三年虧損四億六千萬元,九十四年因油料持續上漲,虧損更擴大為五億五千餘萬元。此虧損皆由臺電自行吸收,唯政府為照顧外島居民生活,不惜負此重擔。

 臺電馬祖區營業處每年雖有新臺幣數億元之虧損,唯仍努力提昇服務品質。九十三年十二月,通過ISO9001品質系統認證。九十六年,通過ISO14001環境系統認證。九十七年十二月,又通過九十四至九十六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查證。

 一百年元月二十九日傍晚,珠山電廠機組故障,南竿全島無預警停電,津沙、仁愛二村停電一百四十分鐘;北竿全島停電八十分鐘。四月十五日,珠山電廠機組跳機,南、北竿再度無預警全島停電近九十分鐘。七月二十二日,珠山電廠機組故障無預警停電,北竿全島停電一小時,南竿停電逾三小時。十一月十六日,臺電公司裁撤金馬工務所。是年,積極建置用戶聯繫資料,總輸入比為臺電公司各區處第一名。

 組織編制: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馬祖電力公司併入臺電,更名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置經理、副經理各一名,下設營運督導、電務、業務、總務、會計、工環等六課,及南竿、北竿、東引、東莒、西莒五座發電廠。九十年三月十五日,東莒電廠併入西莒電廠,更名莒光電廠,以原東莒電廠為備用廠。九十九年三月,珠山電廠運轉。合計南竿、珠山、北竿、東引、莒光電廠五座,及東莒備用廠一座。

 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歷任經理:江政憲(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首任)、黃明光(八十八年元月九日任)、呂稱王(八十九年八月一日任)、陳寶利(九十三年十月一日任,至九十六年七月一日改制)。

 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歷任處長:陳寶利(九十六年七月一日任,改制,至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屆齡退休)、蔡欽堂(九十八年三月一日任)、洪松華(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任)。

 珠山電廠:南竿為馬祖第一大島,亦是政經、文化與交通中心。隨工商發展及實施開放觀光政策,電力需求逐步擴增。而既有電廠機組老舊,廠區難再擴建,遂於民國九十一年,由臺電公司電源開發處評估選定珠山,興建新電廠。九十二年九月,新廠開工,總工程經費新臺幣五十億元,開發面積八點五九公傾,填海造地約為七公傾,建物採閩東建築外觀,裝設德國MAN公司三千八百五十瓩重油發電機組四部。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全面運轉發電。

 珠山電廠歷任廠長:葉鴻生(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三日首任)、林正雄(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

 南竿電廠歷任廠長:陳學武(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任,併入臺電)、林正雄(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任)、曹祥官(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任,至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離任)、林正雄(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再任,至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歸併珠山電廠管理)。

 北竿電廠組織編制: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馬祖電力公司併入臺電,北竿發電廠人員縮編為十二名。除廠長一名外,其餘十一名輪流擔任油機、配電、抄表、收費、運轉、值班等工作。

 北竿電廠歷任廠長:曹祥官(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任,併入臺電)、林正雄(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任)、陳善旗(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任,至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歸併珠山電廠管理)。

 東引電廠組織編制:東引發電廠併入臺電之初,沿襲原有編制,員額總計十三名。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員額縮編為十名,除廠長一名外,其他九名不分組,輪流負責油機、外線、抄錶、值班等工作。

 東引電廠歷任廠長:林國光(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任,併入臺電,至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離任)、陳學武(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任)、陳善旗(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任)、陳火燦(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任,至改制分廠)。

 東引分廠歷任分廠長:陳火燦(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任,改制分廠,至九十九年元月三十一日,歸併珠山電廠管理)。

 西莒電廠歷任廠長:陳善旗(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任,併入臺電)、陳學武(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任)、陳禮金(九十二年五月九日任,至改廠名)。

 莒光電廠歷任廠長:陳禮金(九十年三月十六日任,至改制分廠)。

 莒光分廠歷任分廠長:陳禮金(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任,改制分廠,至九十八年元月十五日,歸併珠山電廠管理)。

 東莒電廠歷任廠長:葉鴻生(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任,併入臺電)、劉康俤(八十八年十 一月十六日任,至九十年三月十五日,併入西莒電廠)。

 表3-1 馬祖電力公司電價調整一覽表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備註:
 
 一、每月用電21度以上,第二段採分段計費;每月用電20度以內,單一定價不設分段。

 二、軍眷用戶含贍養金、退休俸。民國72年元月一日調整電價,退休俸用戶每月用電在300度以內,按表定電價付費,差額由國防部補貼,超過300度部分須全額付費。

 三、電力用戶無論高低壓用戶,皆以裝置容量為契約容量計收基本電費。 四、民國71年以前未規定底度,72年調整電價增列底度,不論電錶容量大小,悉以10度計收。

 第四節、歷年擴充發展概況

 南竿發電廠:民國五十八年籌設馬祖發電廠,為確保戰時發電正常運作,乃鑿石為室。是年十二月,訂購西德MAN公司三百三十瓩發電機三部。六十年七月一日建廠,全日供電。時為延長電機壽命及保養,採兩部發電,三部發電機輪流使用。

 六十三年,擴建廠房一棟。六十五年,自凌晨四時起,三部發電機白日全部開俥供電,至深夜十二時,始暫停一部機組,留兩部開俥。是年六月,緣南竿軍民生活大幅提昇,地區各項建設展開,原安裝三部機組已不敷使用,遂由臺電撥贈MWM五百瓩機組一部,八月並聯供電。

 七十年,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四部,總裝置容量為一千四百九十瓩。七十一年四月,有鑒本島水質硬度過高,發電機件易損,乃安裝軟化處理設備一套。五月,因電力不足,劃分全島為四區輪流供電。未及匝月,負載增加,改分三區輪流,仍無法抑制負載,遂劃東西二區輪流停電。至五月七日,新增德國MAN一千零八十瓩機組一部完成並聯供電,限電始得解除。七月,移裝澎湖電廠MWM五百瓩機組一部。[註15]七十三年三月,臺電公司再撥贈MAN五百瓩機組一部。

 七十四年,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七部,總裝置容量為三千五百七十瓩。七十八年八月,馬電公司向銀行借貸新臺幣二千七百餘萬元,增設西德MAN一千五百四十瓩機組一部。八十一年七月,再投資經費新臺幣四千餘萬元,新購同型一千五百四十瓩機組一部,加裝氣冷式水塔以提高機組運轉效率。八十二年七月運轉,八月一日啟用。八十四年,淘汰逾四十年機齡MWM五百瓩機組一部。[註16]是年八月,五百瓩舊機組一部故障,八部機組僅餘七部運轉。

 八十五年七月,緣南竿地區電力不敷使用,新購MB一千五百瓩機組一部。十一月供電,同時汰換老舊MWM五百瓩機組、MAN五百瓩機組各一部。[註17]十月,與其他電廠同時完成通風及噪音改善工程;十二月,完成含油廢水處理工程。

 八十六年,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七部,總裝置容量為六千六百五十瓩。是年七月一日併入臺電,成立馬祖區營業處,綜理馬祖發、配、售電業務,自此積極改善馬祖供電品質。八十七年六月,新增英國MB二千五百瓩機組一部,八月三十一日試運轉,十一月三十日並聯商轉。[註18]八十九年五月,因增設機組無法滿足夏季尖峰需求,再新增英國MB二千五百瓩機組一部。

 九十二年九月,新增MAN一千五百瓩機組一部。九十五年十二月,復自金門移裝一千瓩機組一部,九十六年四月參加運轉;一百年十一月,移裝其他區處。

 一百零一年,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十部,總裝置容量為一萬三千一百五十瓩。

 北竿發電廠:民國六十三年七月,新購安裝西德MAN公司三百八十八瓩柴油發電機二部,六十四年七月一日建廠供電。

 七十年,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二部,總裝置容量為七百七十六瓩。七十一年四月,有鑒本島水質硬度過高,影響發電機組壽命,乃設置軟化處理設備一套;是年,同時將嚴重腐蝕之散熱管路全部換新。七十三年,馬祖電力公司自籌經費新臺幣一千六百餘萬元,再增購西德MAN公司五百四十瓩發電機組一部。翌年七月十五日,正式並聯系統供電。[註19]

 七十四年,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三部,總裝置容量為一千三百一十六瓩。八十年八月,自東引電廠移轉三百五十瓩機組一部。[註20]是月,增設西德一千零八十瓩機組一部,九月七日供電

 。是年,擴建廠房一棟。八十一年六月,三百五十瓩機組再移裝至西莒電廠。 [註21]八十三年十二月,再安裝西德一千零八十瓩機組一部。八十六年五月,為使電廠排放廢水符合標準,興建完成廢油水處理槽一座。

 八十六年,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五部,總裝置容量為三千四百七十六瓩。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由澎湖移裝一千五百瓩機組一部,參加系統供電。

 一百零一年,北竿全廠發電機組合計六部,總裝置容量為四千九百七十六瓩。因平均機齡老舊,供電能力僅達三千五百瓩。運轉以來,夏季最高負載為二千瓩,機組大修排定冬季進行。

 輸配電線路部分,共有三條供電饋線,高壓線路全長一萬七千六百一十三公尺(包含高壓電纜一千零五公尺),低壓線路全長一萬一千九百八十六公尺。現已完成板里及橋仔地下化供電,塘岐及后沃管路地下化。

 另配備十五噸吊臂車、六噸半工程車、三噸半昇空車各一部,九人座行政車二部及機車三輛。

 東引發電廠:民國五十九年六月,新購一百六十瓩發電機一部。六十年十月美軍陸軍技術團撥贈三百瓩發電機一部,合計建廠裝置容量四百六十瓩。六十四年,國防部撥贈三百瓩機組一部。是年七月一日,東引電廠併入馬祖電力公司。

 七十年,東引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三部,總裝置容量為七百六十瓩。七十一年七月一日,由臺灣電力公司斥資新臺幣一千七百萬元,發電二廠地下化工程完工啟用,裝置二百八十八瓩柴油發電機三部,總發電量八百六十四瓩。九月,並聯運轉。七十四年七月三日,與西莒電廠同時增購日本大發中古五百瓩發電機組一部。

 七十四年,東引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七部,總裝置容量二千一百二十四瓩。七十五年八月,臺電公司撥贈三百五十瓩機組一部。七十六年三月,馬電公司自籌經費增設七百二十瓩機組一部,將老舊一百六十瓩及三百瓩機組各一部停役。[註22]

 七十七年五月,發電三廠開工。七十九年七月竣工,設置德國MAN一千五百四十瓩柴油發電機二部。八月十日,發電三廠啟用,將發電一廠最後一部三百瓩老舊機組報廢,關閉發電一廠。八十年八月,發電二廠三百五十瓩機組,移轉北竿電廠備用。八十一年六月,發電二廠兩部二百八十八瓩柴油發電機組,一部運往東莒發電廠,一部拆卸引擎運往西莒發電廠替換。[註23]另一部二百八十八瓩柴油發電機組轉供全黑時緊急備用,日本中古五百瓩機組及七百二十瓩機組各一部留用。

 八十二年,東引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五部,總裝置容量四千五百八十八瓩。八十三年七月,再增設德國MAN一千五百四十瓩柴油發電機組一部;八月二日啟用,為首部由馬電公司員工自行安裝之發電機組。[註24]八十四年,以發電設備已經充裕,將老舊五百瓩及七百二十瓩機組二部裁汰。八十六年五月,為避免污染水源,東引電廠興建完成廢油處理槽一座。

 八十六年,東引全廠發電機組合計四部,總裝置容量四千九百零八瓩。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新購安裝一千五百瓩柴油發電機組一部。是年,完成西引電力地下化,並全面更新東引島上老舊電桿及纜線。

 一百零一年,東引全廠發電機組合計五部,為德製一千五百四十瓩柴油發電機組三部,一千五百瓩柴油發電機組一部,及備用二百八十八瓩發電機組一部,總裝置容量為六千四百零八瓩。

 輸配電線路部分,共有六條供電饋線,高壓線路全長二萬一千零一十五公尺(含高壓電纜一千九百五十五公尺),低壓線路全長七千零六公尺。 另配備十五噸吊臂車、六點五噸工程車、三點五噸昇空車、小型工程車、九人座行政車各一部,及機車三輛。

 莒光發電廠:民國六十八年,馬祖電力公司在莒光二島籌設發電廠。六十九年二月,西莒電廠安置德國MAN公司二百八十八瓩發電機組二部,正式供電。是年五月十日,東莒電廠亦安置相同機組二部並聯供電。[註25]

 七十年,東西莒二廠發電機組合計四部,總裝置容量一千一百五十二瓩。七十四年七月三日,西莒發電廠增購日本大發中古五百瓩火力發電機組一部。

 七十四年,東西莒二廠發電機組合計五部,總裝置容量一千六百五十二瓩。七十九年,因財力困難,乃選購大型商船舊發電機五百四十瓩機組一部,以應東莒電力需求,唯時轉時停,無法發揮最大效用。[註26]八十年,以西莒電廠機組轉速高達每分鐘一千八百轉,機件損壞嚴重,夏季用電量增,經常故障停電,軍民深以為苦。八十一年六月,西莒電廠三部機組一度全部停擺,馬祖電力公司乃調整機組因應。是月,自東引移轉一部二百八十八瓩機組至東莒電廠,拆卸一部二百八十八瓩機組引擎至西莒電廠替換舊機。再自北竿移轉三百五十瓩機組一部至西莒電廠安裝。[註27]後移裝東莒電廠之二百八十八瓩機組,亦拆卸引擎替換舊機。[註28]

 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東莒發電廠新購日本製六百瓩機組一部,翌年元旦並聯供電。同年八月,西莒電廠新購西德MAN公司五百四十瓩機組一部。八十四年十月十一日,委託臺灣機電工程服務,規劃電廠廢水及廢油處理。八十五年,西莒、東莒發電廠各新增七百二十瓩機組一部,皆於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併入系統運轉。[註29]同時裁汰西莒電廠五百瓩、三百五十瓩老舊機組二部,及東莒電廠五百四十瓩老舊機組一部。[註30]

 八十六年,東西莒二廠發電機組合計八部,總裝置容量三千七百三十二瓩。八十九年七月,西莒發電廠再增設比利時ABC一千瓩機組一部。[註31]

 西莒電廠配電線路,計有三條饋線,經管線地下化工程以維村容。八十年代後期人口外流,莒光二島用電遞減,且發電機組老舊,人事負擔過重,故有廢除東莒發電廠及合併兩島電廠之議。八十九年十二月,投資經費新臺幣八千餘萬元,完成敷設西莒發電廠至東莒之海底電纜,東莒島改由西莒電廠供電。九十年元旦,東莒電廠改備用電廠,並設立「馬祖區處西莒服務處」。

 九十年,自金門區處轉移一千瓩貨櫃式機組一部,同年二月加入系統供電。九十二年,為擴大服務及滿足地方建設需求,規劃新建廠房及服務所。並自金門移裝一千五百瓩機組二部,現有裝置達到六千二百二十瓩,已足供東、西莒夏季最高峰負載一千五百瓩所用。九十二年十二月九日,西莒發電廠新辦公大樓落成啟用。九十四年,西莒電廠原有二百八十八瓩機組二部因運轉成本高且效率低,予以裁汰。九十八年,自金門莒光電廠移裝一千瓩機組一部退役。

 一百零一年,東西莒二廠發電機組合計九部,總裝置容量七千一百五十六瓩。

 珠山發電廠:民國九十二年九月,珠山電廠開工,安裝德國MAN公司三千八百五十瓩重油發電機組四部。預定九十六年底完工,因土地取得及施工困難,延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啟用,開始接受電力調度。九十九年十二月,全廠完工。現機組四部,總裝置容量一萬五千四百瓩。

 裝置容量:民國六十七年,馬祖電力公司計有南竿、北竿、東引發電廠三座,其中南竿志清電廠一千四百九十瓩、北竿軍魂電廠七百七十六瓩、東引大我電廠七百六十瓩。發電機組總計九部,總裝置容量三千零二十六瓩。

 七十年,計有南竿、北竿、東引、西莒、東莒發電廠五座,其中南竿電廠一千四百九十瓩、北竿電廠七百七十六瓩、東引電廠七百六十瓩、西莒電廠五百七十六瓩、東莒電廠五百七十六瓩。發電機組總計十三部,總裝置容量四千一百七十八瓩。

 七十四年,計有南竿、北竿、東引、西莒、東莒發電廠五座,其中南竿電廠三千七百五十瓩、北竿電廠一千三百一十六瓩、東引電廠二千一百二十四瓩、西莒電廠一千零七十六瓩、東莒電廠五百七十六瓩。發電機組總計二十二臺,總裝置容量八千六百六十二瓩。

 八十六年,計有南竿、北竿、東引、西莒、東莒發電廠五座,其中南竿電廠六千六百五十瓩、北竿電廠三千四百七十六瓩、東引電廠四千九百零八瓩、西莒電廠一千八百三十六瓩、東莒電廠一千八百九十六瓩。發電機組總計二十四部,總裝置容量一萬八千七百六十六瓩。

 一百零一年,計有南竿、珠山、北竿、東引、莒光發電廠五座,及東莒備用廠一座,其中南竿電廠一萬三千一百五十瓩、珠山電廠一萬五千四百瓩、北竿電廠四千九百七十六瓩、東引電廠六千四百零八瓩、莒光電廠五千二百六十瓩、東莒備用廠一千八百九十六瓩。發電機組總計三十 四臺,總裝置容量四萬七千零九十瓩。

 表3-2 連江縣發電機組運轉現況(民國101年底)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資料來源:
 
 一、中華民國86年至101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火力及核能發電廠設備概況〉。

 二、朱瑞墉(2009)〈馬祖的發電廠〉,《源》雜誌,第75期,頁4-13,臺灣臺北:臺灣電力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民國98年5-6月。

 三、朱瑞墉(2009)〈東西莒的發電廠〉,《源》雜誌,第75期,頁14-19,臺灣臺北:臺灣電力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民國98年5-6月。

 四、《東引鄉誌》、《北竿鄉志》、《南竿鄉志》、《莒光鄉志》等志之電力章節。

 五、歷年馬祖日報相關新聞。

 六、楊秉訓主撰(2009)《96年續修金門縣志•經濟志》第二篇基礎建設,表3-1。

 備註:
 
 一、民國86年馬電併入臺電,《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開始統計馬祖發電機組概況。67年、70年、74年,參考舊志;86年之後,採列年報資料。年報有數筆較並聯時間遲列者,表中註記並加以訂正。

 二、民國91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載南竿電廠十二號機於89年10月7日商轉,92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則載89年5月1日併聯及商轉,商轉日期在後較合理,本表採列前者。

 三、據朱瑞墉(2009)〈馬祖的發電廠〉頁13臺電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提供馬祖地區發電廠機組一覽表,民國98年南竿電廠有1500瓩機組二部,而92至101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皆未列計92年9月新購十三號1500瓩機組一部,原因待查。

 四、民國86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載,北竿電廠四號1080瓩機組80年8月1日並聯商轉。馬祖日報80.9.16〈葉芳雄張石猛協助北竿電廠新機組安裝〉載,80年9月7日正式上線供電。

 五、朱瑞墉(2009)〈東西莒的發電廠〉頁18謂民國85年東莒電廠增購全新英國M.B720瓩機組一部,同年汰換中古日本大發600瓩機組。因720瓩機組商轉在86年12月21日,汰換亦在86年,唯淘汰之機組應為購自大型商船之540瓩機組。又頁17謂西莒電廠於88年增設比利時A.B.C1000瓩機組一部,同年汰換老舊288瓩機組。惟據民國93年及94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西莒電廠288瓩機組二部係在94年裁汰。

 六、民國90年3月15日,東莒電廠關廠,作為備用電廠;西莒電廠更名莒光電廠。

 七、臺灣電力公司網站/發電資訊/火力營運現況與績效/各火力電廠簡介/珠山電廠,所載馬祖各電廠成立日期,東引電 廠誤為60年10月31日、北竿電廠誤為63年7月1日、東莒電廠及西莒電廠誤為68年,皆當改。

 表3-3 連江縣歷年電力設備概況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備註:
 
 一、東引電廠:民國60年至64年為東引電廠,64年後改稱大我發電廠。北竿電廠:64年起稱軍魂發電廠。南竿電廠:60年至64年為馬祖發電廠,64年後改稱志清發電廠。86年6月併入臺灣電力公司之後,皆以地區為電廠名。

 二、鄭樑生(2003)《續修連江縣志》經濟志水電頁903所載,及朱瑞墉(2009)〈馬祖的發電廠〉頁13馬祖地區的發電廠機組一覽表中,民國70年西莒電廠總裝置容量1152瓩,即東莒電廠576瓩與西莒電廠576瓩之和;而南竿電廠總裝置容量1499瓩,係以333瓩計算三部330瓩機組,故所列70年總裝置容量4187瓩較公佈容量4178瓩多出9瓩。

 三、鄭樑生(2003)《續修連江縣志》經濟志水電頁903所載,民國84年負載裝置容量,與本表不同,蓋係負載容量與裝置容量之差異,本表皆為裝置容量。

 四、民國86年馬電併入臺電,《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開始統計馬祖發電機組概況。67年、70年、74年,參考舊志;86年之後,採列年報資料。年報有數筆遲列一二年者,加以訂正。

 五、朱瑞墉(2009)〈馬祖的發電廠〉頁13馬祖地區的發電廠機組一覽表,所載民國84年馬祖地區總裝置容量,應為94年統計資料。

 六、馬祖日報83.8.3〈慶賀東引電廠自立完成機組安裝〉謂民國83年東引電廠原有五部機組總計4248瓩,是年8月新增1540瓩機組按鈕啟用,增為六部5788瓩。此應為負載容量,原有五部機組為288瓩、500瓩、720瓩各一部、1540瓩二部,實際共4588瓩,新增一部變為6128瓩。

 七、林金炎(2006)《莒光鄉志》經濟篇電力載,西莒電廠從金門移裝二部1500瓩機組,現有裝置達到6220瓩。據本表得知,此應為民國94年總裝置容量6260瓩之約數。

 八、邱新福(2011)《南竿鄉志》經濟篇電力載,至民國95年12月止南竿電廠共裝置十一部機組,總裝置容量14150瓩。此實 為本表96年之統計。

 表3-4 連江縣歷年電力發展概況(一)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備註:
 
 一、臺灣電力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成立於民國86年7月1日,故《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自86年下半年開始統計,該年度發電量、售電量、電費收入資料僅有半年。

 二、裝置容量見表3-3。

 三、《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歷年各營業處用戶數〉為年底資料。

 四、民國87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歷年各營業處售電量〉誤87年電力售電量16701596為16705916,誤合計43150276為43154596,茲據〈民國87年縣市別售電情形~電力〉訂正。民國90年《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歷年各營業處售電量〉誤90年電力售電量17574460為17597215,誤合計48873455為48896210,茲據〈民國90年縣市別售電情形~電力〉訂正。

 五、姜榮玉(1979)《連江縣誌》經濟誌水電篇頁559載發電量10220281瓩時,售電量8318452瓩時,應為民國67年纂修時之 統計,錄之以供參考。

 表3-5 連江縣歷年電力發展概況(二)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備註:
 
 一、自民國89年《連江縣統計年報》開始提供電力公司營業概況。

 二、裝置容量見表3-3。

 三、民國93年以前《連江縣統計年報》或為年度平均值,與《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為年底資料稍有不同;民國94年以後則趨於一致。
 四、營業收入=電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

 表3-6 連江縣天然災害停電統計
第三章 電力  照片

 備註:
 
 一、民國86年7月1日馬祖電力公司併入臺灣電力公司,成立馬祖區營業處。自民國88年起,《臺灣電力公司統計年報》開始統計天然災害停電。

 二、凡停電統計為金馬兩地總計者,配合中央氣象局颱風資料庫颱風路徑圖判斷是否僅有馬祖地區受災。若颱風先後影響金 門及馬祖兩地者,其停電統計為合計,無法分別而列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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