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教育志


  標題:第二章 教育行政與政策(二)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29    閱讀人次:845 )  

第一篇 第二章 教育行政與政策

 第三節、地方自治時期的教育政策

 中央政府遷臺初期,義務教育僅限於國小階段的 6 年。為消除升學壓力及有感於教育對國家建設之重要,自民國 57 年起,政府毅然推動九年國民教育。推動之初,以增班設校、師資訓練,以及提高學童就學率為發展重點。嗣後,教育部連續執行多項國教發展計畫,強化軟硬體建設。首先為「九年國民教育第一期三年計畫」(58-60 年度),繼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第二期三年計畫」(61-63 年度)、「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五年計畫」(66-70 年度)、「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六年計畫」(72-77年度)、「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第二期計畫」(78-81年度)、「校務發展計畫」(82-83 年度)、「整建國中與國小教育設施計畫」(84-89 年度)。復自 85 年度起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對相對弱勢地區學校給予積極性差別待遇的資源輔助,逐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

 民國 81 年以後,戰地政務解除,校長任用資格回歸教育部訂定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 育局並依此條例辦理國中、小校長遴選。[註102]地區學校的課程與教學,整體延續戰地政務時期實施之國定課程標準與教育政策,在學校配置上,四鄉五島維持高、國中小 10 所學校。南竿鄉設有馬祖高中、介壽與中正國民中小學、仁愛國小;北竿鄉設有中山國中、塘岐國小、坂里國小;莒光鄉設有敬恆國中小、東莒國小;東引鄉設有東引國中小。地方自治時期的教育政策,主要以配合中央教育政策,施行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為主,包括:票選教育局長、規劃校園整併、制定校長遴選及調台服務辦法、馬祖高中加入桃園招生區、國中免試升學等政策,繼續培育地方學子知識能力,涵養品德人格,擴大人生視野,為步入多元社會做好植基工作。

 一、執行國民教育計畫

 民國 78 年,教育部公布「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第二期六年計劃(78 年至 83 年)」全國預估經費 180 億元,採中央、省、縣市對等方式負擔,分 6 年編列。本縣分配經費為 1 億 790 萬 5 千元。後經教育部將六年計畫縮短為四年,82、83 年計畫經費納入 80、81 年計畫中執行。本縣教育計畫執行重點為:(一)加強衛生保健措施,維護學童安全與健康;(二)充實各校教育措施,建立教育福利制度;(三)改善教學環境與設備,提升教育品質;(四)改進教育內容與方法,提高教育成果。其具體執行項目有:(一)全面修、改建各校廁所,符合衛生需求;(二)充實各校教育設施,包括辦公室現代化、教學視聽設備、藝能科教學設備;(三)補助各校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級:添購教學輔具、購置行政車輛、教師進修;(四)增、改建各校普通教室,全面更換鋁門窗、教室粉髹;(五)加強衛生保健與校園安全:添購保健器材、校園管線維修、廚房設施汰舊換新、改善照明設備、增購體育器材;(六)興建圖書館,增添圖書設備;(七)興建專科教室: 自然科學實驗室、音樂、美術、工藝等藝能科教室。[註103]

 民國 82 年,縣政府頒佈「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實施要點」,鼓勵失學或曾經就讀民教班民眾,繼續接受國小教育以完成學業。仁愛國小設置「媽媽教室」招收東區 8 位及仁愛村 6 位早年失學婦女,夜間至仁愛國小接受補習教育,由仁愛國小校長蔡隴菊義務教授;中正國中小也成立國小 識字班,有來自馬港、珠螺及福澳的婦女共有 8 位學員。[註104]

 民國 86 年,連江縣「教育建設研討會」,全縣 140 餘位教師參與盛會,教育部國教司長單小琳親臨指導並發表專題演講。研討會分三組,高、國中組由曹金平與陳善茂校長主持,議題為:邁向 21 世紀,馬祖教育當務之急與發展方向如何?如何激發教師服務熱忱根留馬祖?國小組由陳金官與何劍飛校長主持,議題為:如何活絡台馬兩地校長與師資交流管道?如何推展本縣資訊教育?幼稚園組由王家順、曹常添校長主持,議題為:如何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推展社區文化工作? 如何暢通教師進修管道與建置地區教師研習中心?[註105]

 民國 86 年,教育部 86 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同意補助地區 3248 萬元,以改善地區教學環境,提升教育品質,均衡教學資源。主要包括:推展親職教育學校社區化、課業輔導、整建教師與學生宿舍、補助藝能科教學器材、補助學生上下學交通經費等五大項。87 年度獲教育部補助 經費 4700 萬元,改善各級學校軟硬體設施。[註106]88 年度,教育部續補助地區教育經費 6500 餘萬元。[註107]

 民國 87 年,耗資 3500 萬元的介壽國中小新建教學大樓啟用,包含國小教學大樓一棟內含 10間普通教室,全套視聽媒體設備、學生置物櫃、符合人體工學課桌椅及一間教具室,足夠容納所有國小部班級;另有幼稚園活動中心一棟,內含二間教室,提供幼兒唱遊與午休空間,裝設空調、 配備電話方便教師聯絡;另建有 PU 鋪設籃球場一座。[註108]

 民國 90 年,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公布〈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建議,完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確立七大學習領域名稱及課程架構,並決定以 4年為期,自 90 學年度起,逐步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教育局為貫徹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辦理巡迴研習,邀請教育部官員專題演講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背景與課程內容,塘岐國小並示範課程實務 操作。[註109]

 民國 90 年 3 月,地區立委曹爾忠質詢教育部,現行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規定,鄉土語言課程是必選學科,並列出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三種語言,學生可從中選擇其一修習;此三種語言對福州語系的馬祖民眾而言意義不大,應採用福州語作為鄉土語言課程。教育部承諾,本縣 學生可以學習福州語,師資可以找馬祖地方人士兼任,必要時也可以參考福建的教材。[註110]

 民國 90 年,為落實檢核校長治校成效、加速教育發展、了解教學缺失及尋求改善之道,由教授、民意代表及行政人員組成的教育審議委員會,進行全縣九所國中小的教育評鑑。此次評鑑分成四大項目,第一大項為校務發展計畫,分成九年一貫課程推動情形、學校辦學方針與各處組計畫執行、社區聯繫、家長會運作與社區資源運用、圖書管理及運用、生活教育落實情形、校園安全與維護、公文及檔案管理、家庭訪問及教師與家長聯繫、親職教育、師生座談會、校園美化綠化與環保教育推展情形、教職員公差勤管理;第二項為學校特色;第三項為兒童閱讀心得報告;第四 項為資訊教育,分為教師資訊素養能力、學生電腦能力測試、電腦教室軟硬體使用及維護情形。[註111]

 民國 92 年,連江縣立中正國中小榮獲教育部頒授「標竿 100 -九年一貫推手」最佳團隊組獎。中正國中小校長陳元利表示,中正國中教師團隊從民國 90 年起就已開始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包括願景的塑造、教師群的進修活動、籌組工作坊、課程研發、校園環境規劃等教育活動,整體教師戮力經營,才有今日的規模與成效。中正國中九月初並出版「九年一貫成果集冊」,陳元利校長在序言中提到:「回想這一年試辦的歷程,猶若佛家偈語:「寒天飲冰水,冷暖自知」,如果沒有前面這一段披荊斬棘的艱辛,就沒有今日的坦途」,陳校長也歡迎關心教育人士來索取這本成 果冊,分享課程實施的過程與成果。[註112]

 民國 94 年,連江縣立中正國中小國中部再度榮獲教育部評選為標竿 100 -九年一貫課程推手「最佳學校團隊獎」,這是繼 92 年獲獎以來,再度得到這項殊榮。陳元利校長表示,得獎是對中正教師團隊的一種肯定,並勗勉再接再勵,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和深化學校本位課程特色,讓學生受益,家長信賴,社會認同。教育部自 91 年設置「標竿 100」學校獎項,目的在於表彰基層教師和學校團隊,努力於教學創新,每年聘請教育專業人士和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訪視員,走訪全國
3000 多所國中和國小學校,經過激烈的競爭,評選出 100 所學校,作為標竿學校。今年中正國中小與全國 18 所國中同時榮登最佳學校團隊獎。該校被舉荐的內容包括:教師的統整和協同能力、學校課程規劃和教學設計、以及行政支援和年度內重大的活動等項目,而中正國中的教學成果和有意義的教育活動令訪視員訝異,以學校目前規模和有限資源,居然做出這麼多貢獻,殊屬不易。民國 95 年該校並通過 2006 年全國綠色學校掛牌申請。教務主任王花俤表示,教師教育專業的自我期許,對教育使命的堅持與付出,使得中正國中教師團隊合作無間,師生共創美好的教學環境, 共享豐碩的教學成果。[註113]

 民國 95 年,為因應教育改革趨勢,提昇學校教育成效,金門縣府教育局長李再杭主持離島縣市金門縣與連江縣教育人員聯席座談會,連江縣政府教育局長林平銀、督學朱秀國、金門督學王任益及金馬二縣各級學校校長近 50 人參與盛會。議題包括:(一)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離島縣市學校數少、學校規模小,有關教師進修研習應如何辦理?(二)如何精進教師教學、提昇偏遠離島地區學生競爭力?(三)離島地區如何有效推動鄉土(語言)教育,形塑地區特色?(四)國教輔導團應如何運作,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提昇教師教學能力?(五)小校小班如何落實推動一校一才藝、一人一樂器,發展學校特色?(六)如何加強國中小英語與資訊教育以開拓學生 視野,讓離島與世界接軌?(七)社會快速變遷,離島中小學如何落實品格道德教育?[註114]

 二、學校整併計畫

 為了有效整合教育資源、節省教育經費、釋出校地空間,連江縣政府教育局於民國 84 年至 85年間,針對地區學校分布、人口密度、學生人數、交通便捷、教師意願等併校問題,進行「馬祖地區學校整併意見問卷調查」,調查的對象為全縣教師及學生,共發出1073份問卷。經電腦統計後, 各鄉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如下:[註115]

 (一)南竿鄉(537 份問卷)

 1. 獨立設校:51.2%(275 人);維持現狀:40.6%(218 人)。

 2. 獨立設校的最符合「理想」設校方式:

 (1)介壽國小、中正國中、仁愛幼稚園獨立設校:48.6%(143 人)。

 (2)以介壽國小附設幼稚園、中正國中、仁愛裁併:38.4%(113 人)。

 3. 獨立設校的最符合「需求」設校方式:

 (1)介壽國小附設幼稚園、中正國中、仁愛幼稚園:44.2%(123 人)

 (2)介壽國小附設幼稚園、中正國中、仁愛裁併:39.9%(111 人)。

 4. 以學區分佈與併校態度之交叉分析說明:

 (1)介壽學區(385人):47.2%(182人)贊成獨立設校;43.6%(168人)贊成維持現狀。

 (2)中正學區(85 人):65.9%(56 人)贊成獨立設校;31.8%(27 人)贊成維持現狀。

 (3)仁愛學區(62 人):59.7%(37 人)贊成獨立設校;32.3%(20 人)贊成維持現狀。

 (二)北竿鄉(167 份問卷):

 1. 贊成二所國小合併:57.5%(96 人);維持現狀佔:40.1%(67 人)。

 2. 合併設校中最符合「理想」設校方案:

 (1)以坂里併至塘岐並附設幼稚園型態:50%(49 人)。

 (2)以坂里併至塘岐並附設幼稚園,中山國中遷至坂里型態:25.5%(25 人)。

 (3)塘岐併至坂里並附設幼稚園型態:12.2%(12 人)。

 (4)塘岐設國小、坂里設幼稚園:7.1%;坂里設國小、塘岐設幼稚園:5.1%。

 3. 以學區分佈與併校態度之交叉分析說明:

 (1)塘岐學區(119人):66.4%(79人)贊成合併設校;31.1%(37人)贊成維持現狀。

 (2)坂里學區(47 人):61.7%(29 人)贊成維持現狀;36.2%(17 人)贊成合併設校。

 4. 塘岐與坂里學區併校概況分析:

 (1)塘岐學區(79 人):坂里併至塘岐並附設幼稚園:62%(49 人);坂里併至塘岐併附設幼稚園,中山國中遷至坂里:24.1%(19人);塘岐併至坂里並附設幼稚園:7.6%(6 人)。

 (2)坂里學區(19 人):塘岐併至坂里並附設幼稚園:31.6%(6 人);坂里併至塘岐併附設幼稚園,中山國中遷至坂里:31.6%(6人)。坂里併至塘岐、坂里設幼稚園:21.1%(4 人);塘岐併至坂里、塘岐附設幼稚園:15%(3 人)。

 (三)莒光鄉(81 份問卷):

 1. 國中、國小分別獨立、國小附設幼稚園:38.3%(31 人);維持現狀:30.9%(25 人)。

 2. 國中、國小及幼稚園分開設校:28.4%(23 人)。

 (四)東引鄉(83 份問卷):

 1. 維持現狀:38.6%(32 人);國、中小分別設立、國小附設幼稚園:38.6%(32 人)。 2. 另國中、小及幼稚園分開設校:22.9%(19 人)。[註116]

 三、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
 
 民國 88 年連江縣政府訂頒〈連江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並經民國 95 年與民 國 98 年二次修訂,要點條文如下:[註117]

 (一)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作業要點,設置「連江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以辦理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事宜。

 (二)委員會國中小 ( 含國中 ) 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國小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縣長兼任。其餘各委員由縣長就下列各列人員聘任之:

 1. 本府行政人員代表。

 2. 家長會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五分之一)。

 3. 教師代表 ( 含教師會推薦代表 )。

 4. 學者專家及退休校長代表。

 (三)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教育局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委員會業務,置幹事若干人,由教育局指派人員兼任,協助執行秘書處理業務。

 (四)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當然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擔任主席。

 (五)委員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由他人代替。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得由縣長另聘他人遞補。非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不得開議,其決議應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後簽請主任委員核定後實施。

 (六)委員會得就下列人員中遴選為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

 1. 經國民中、小學校長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

 2. 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

 3. 曾任校長者。

 (七)八十七學年度以前派(調)任之校長,其任期均自原派(調)任日起算,任滿一任四年或任滿兩任八年,均應併入參加當年度校長遴選,始得繼續擔任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

 (八)校長任期年資,均計算至當年度七月三十一日為準,未滿一年之年資,以一年計。

 (九)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本府同意,得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

 (十)如有校長出缺的學校,無人申請參加遴選,或申請者已被遴選為其他學校校長,委員會得徵詢具有校長資格者之同意,直接遴選為該校校長。

 (十一)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未申請參加當年度校長遴選或未被遴選擔(連)任校長時,得回任現職學校擔任教師或本府教育局依其意願優先輔導介聘至其他學校擔任教師,若無缺額時以超額分發任教。

 (十二)校長任期中如因特殊事故或學校裁併必須遷調改任者,原任校長得再參加校長遴選或回任教職。

 (十三)委員會審查有關委員之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曾有此親屬關係或直接關係者,該相關委員應自行迴避。

 (十四)委員會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交通費,前列人員對於會議程序,內容及校長人選負有保密義務。

 (十五)遴選作業應由本府公告、公開徵求校長人選,由候選人提出所欲申請學校並在報名表中註明。

 (十六)校長候選人除依規定應提交相關證件外,填具報名表說明學校經營理念及願景,並提供各項必要文件,委員進行評選時,如有需要邀請候選人出席說明,候選人不得拒絕。

 (十七)新任國民中小學校長之任期,應配合全縣性之遴選作業以暢通管道。

 (十八)本要點自公佈日施行。

 四、校長輪調制度與教師調台評選

 民國 82 年,福建省政府訂定「金門縣連江縣國中小教師申請調台服務評選作業規定」,明定連續在金門、連江縣連續服務滿 5 年教師,任教資格符合台灣省教師規定者,得申請調台服務。若申請名額超過當年調台教師名額,則依服務年資、服務成績、獎懲成績、優良事蹟、服務艱困 地區、學歷等,累計點數,成績高者優先調台服務。[註118]

 〈福建省連江縣國民中學校長任期輪調要點〉條文如下:

 (一)本要點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旨在暢通本縣教育人事管道,建立公平制度,以激勵服務士氣。

 (三)校長任期規定如下:

 1. 校長任期四年,屆滿得以辦理輪調。

 2. 初任屆滿之校長得予連任,但以二次為限;連任屆滿之校長,如兩年內已屆應即(命令)退休之年齡者,得准予留任至核定退休之日為止。

 3. 莒光及東引地區學校校長連任屆滿,服務成績優良,而志願繼續連任者,縣府得審酌實際狀況,准予續任,不受任期限制。

 (四)校長任期之計算以學期為準,在學期中到任者,溯自該學期開始計算。

 (五)初任校長以先派離島學校服務為原則,任期四年,屆滿始可辦理輪調。
(六)校長任期未滿,若因其他校長連任屆滿或必須調動時,得予輪調。

 (七)校長任期未滿如因重大過失經查屬實,須予調整職務者,得隨時專案辦理。

 (八)校長遷調於每年寒、暑假期間辦理,但如有特殊需要,得視實際情形辦理之。

 (九)本要點實施前,現任校長之現職服務年資應予併計。 (十)本要點報請教育部核備後施行。[註119]

 民國 87 年,為了尊重民意,考慮現任校長意願與家庭狀況,合理分配教育資源,劉立群縣長指示建立本縣各級學校校長輪調制度,報請福建省政府核准後實施。民國 87 年始各校校長實施輪調,回歸制度,貫徹執行。地區第一次大規模整體性調動校長人事於該年 8 月 27 日在社教館辦理 布達,輪調名單如下:[註120]
第二章 教育行政與政策(二) 附加圖片

 五、台商子弟來馬就讀安置計畫

 民國 91 年,教育局完成大陸地區台商子弟來馬就讀安置計畫,主要內容為:

 (一)調查階段(91 年 7 月 -91 年 12 月):[註121]

 1. 由陸委會、經濟部、教育部等透過台商協會等管道,鼓勵及宣導台商子弟來馬就學,並瞭解台商之意願與困難。

 2. 由教育部補助連江縣政府製作「說帖」與「馬祖教育現況」說明書或光碟等媒體,同國立馬祖高中等相關人員赴大陸拜訪台商組織,宣導並調查有意來馬就讀人數。

 (二)試辦階段(92 年 8 月 -93 年 7 月):

 以招收閩東地區國中、小階段之台商子弟為對象,初期以國中60人、國小60人為目標,分別安置於連江縣立介壽國中小、中正國中小、仁愛國小就讀。(實際人數將視調查統計來馬人數而定)

 (三)擴大階段(93 年 8 月 -):

 全面擴大收納有意來馬就學之台商子弟,對象應擴及高中(職)階段學生,預估可收容量計國小 100 人,國中 120 人,高中(職)50 人,分別分發至各校就讀。

 六、票選教育局長

 民國 91 年 3 月,為落實縣長當選人陳雪生「教育民主化」之競選政見,連江縣政府組成「連江縣政府教育局局長票選委員會」,辦理馬祖教育界有史以來第一次票選教育局長工作。

 票選委員會由縣府主任秘書林星寶擔任召集人,民政局局長、教育局督學、秘書室主任、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政風室主任、馬祖高中校長、馬祖高中家長會會長、縣立各級學校校長及家長委員會會長、連江縣教師分會代表等,共計 29 人組成,負責候選人資格審查、選務監督與監票等事宜。

 本次教育局長票選共有 2 位候選人,一位為介壽國民中小學教師林平銀,另一位為馬祖高中教師陳崇順。全縣 10 所高、國中、小學校總選舉人數為 265 人,投票人數 252 人,13 人未投票,總投票率為 95%。開票結果,介壽國中小教師林平銀以 178 票當選,得票率為 67%,成為本縣教育 界有史以來第一位經票選產生的教育局長。[註122]林平銀的競選政見為:

 (一)締造優質教育環境,讓教師快樂地從事教學。

 (二)開創教育新局,提升受教品質,使學生歡樂地學習成長。

 (三)倡導「尊師重道」,維護教師尊嚴,重視教師權益。

 (四)積極謀求提高學校編制,減輕教師負擔,改善校園行政效率。

 (五)強化校際交流合作,建立相互奧援的教學機制。

 (六)推展學校教育與社區結合,落實各校教育特色。

 (七)爭取教育經費,健全各校教學設備,提昇教育素質。

 (八)籌劃爭取「大學研究所進修專班」在馬祖設立,使老師與社會人士有進修管道。

 七、教師研習與國教輔導團

 民國 92 年,教育局首度與連江縣教師會合作,召開教育部補助辦理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教師研習討論會議。研習會各主辦學校校長及承辦人教師會會長王連發與各校進行討論相關合作事宜;教育局長林平銀要求各校務必與教師間保持良好互動,讓各項研習順利推展;王連發希望研習能擺脫理論往實務方向規劃,符合教學實際需求,對教師教學更有助益,教師會方面也會全力支援。教師研習計畫,南竿的國中小研習由仁愛國小負責,北竿由塘岐國小負責,東引由東引國中小負 責,東莒由東莒國小負責,西莒由敬恆國中小負責。[註123]各校所提九年一貫課程教師研習課程如后:

 仁愛國小:學校本位課程的規劃、實作與分享;各議題融入學習領域教學設計之實作工作坊;教師參與課程領導與管理;課程領導與課程評鑑;多元評量實作工作坊;統整各領域課程設計及教學實施;行動研究實務。

 塘岐國小:課程計畫與教學計畫撰擬;教學創新與有效學習;新制評量實務;行動研究實務;教學評鑑。

 東引國中小:行動研究;課程計畫與教學計畫撰擬;資訊融入教學;教學創新與有效學習;課程統整的理念與策略運用;教學評鑑。

 敬恆國中小:課程統整的理念與策略;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實施;協同教學的設計與實施。

 東莒國小: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與實施;行動研究;資訊融入教學。

 民國 92 年,連江縣教育網路中心召開推動委員會暨網路管理委員會議,研商地區各校資訊融入教學、資訊教師研習及資訊種子學校等辦理現狀,徵詢各校的意見,以利推動未來相關事務。東引國中小校長王禮民就實施初級資訊種子學校的辦理情形進行簡報,指出多項執行困境,包括教師本身能力不足、課程壓力及經費等問題,並討論各國中小學教師研習及資訊教師研習實施計 畫。[註124]

 民國92年8月,教育局與各校校長及種子教師召開「國教輔導團第一次團務會議」,議題包括:課程與教學網站的建置、國教輔導團隊教學輔具購置、九年一貫課程之教學資源數位化內容建置、國教輔導團辦公室設備購置、種子教師調校重新分配、種子教師減課事宜、國教輔導團 92 年度推展工作計畫、國民中小學寒暑假到校備課要點、教學創新徵稿等九項議題。國教輔導團並決議每學期至少一次到校訪視,以瞭解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的基本理念、精神與內涵以及課程改革等方面瞭解落實施行的程度。為了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使教師能夠創新和有效教學,未來每個月 的第四個星期五,全體領域召集人及輔導員集中在仁愛國小研習。[註125]

 民國 93 年,全縣四鄉五島 9 所學校 120 位教職人員包括:國中小校長、全體教師,齊聚南竿介壽國中小,接受為期兩天的九年一貫課程密集研習。透過共同研習討論、交換教學經驗、研討學校事務,以增進國民教育工作效能、提升優質教育環境、順利推展九年一貫課程,提升本縣教師教學品質及專業知能。縣長陳雪生特別以「重整教育資源、共創生存契機」、「迎向國際潮流、提升專業知能」兩點與教師共勉。教育局局長林平銀主講「教育政策說明」,並邀請桃園縣國教 輔導團示範五大學習領域(國、英、數、自然、社會)分組實作。[註126]

 國 96 年,為整合九年一貫課程、國教輔導團、國語文基本能力及鄉土語言指導員計畫,教育部訂定「精進課堂教學能力實施計畫」,整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國民教育輔導團、以及國民中小學層級,強化縱向專業分工、橫向資源整合,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教育部補助新台幣 468 萬3600 元,協助地區執行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是項計畫共分三項子計畫,推動小組成員包括教 育局局長、課程督學、國中小各校校長、家長代表等。[註127]連江縣為全國唯一以福州話為母語的地區,自 94 年到 96 年間離島建設基金共補助近 600 萬經費,以推廣母語教學,傳承傳統文化。

 八、教育特色 [註128]

 本縣位於閩江口外,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本縣為前線戰地,與金門並稱「反攻大陸的跳板」。學校教育配合軍事反攻,有濃厚的戰地色彩。解嚴以後,本縣實施地方自治,恢復民主選舉,由於地區語言、信仰、建築、生活方式…等,與台灣地區迥異,政府亦挹注經費,保存地方文化,鼓勵發展具有地方特色之教育政策。民國 96 年起,本縣逐漸形塑出「注重傳統文化,強調適性教育」的國民教育政策,讓本縣學生,在傳統文化的滋潤下,厚植基本學力,發揮各人潛能,以服務社會,造福人群。

 (一)提供優質幼教,維護受教權益

 縣政府教育局提供全縣幼兒高品質的幼教師資,打造優質的成長環境,兼顧幼教質與量的提升。在量的方面,2-6 歲的幼兒都能全部入學,縣府提供托育、教育、課後照顧等整合型服務;在質的方面,雖然學生數少,仍然提供足夠且優質的教保專業人員,各項設施也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在福利方面,凡就讀公立幼兒園幼生每年最高補助 2 萬 8000 元新台幣,就讀私立幼兒園幼生每年最高補助 5 萬 1000 餘元,讓學齡前之幼生受教權益,不會因家庭經濟因素而受到影響。

 (二)推行節能減碳,建立綠色校園

 在「為下一代蓋一所好學校」的理念下,民國 100 年起,投入約 2 億 5000 萬元經費,辦理全縣各校老舊校舍改建。新的校園建築不僅結合在地元素,讓校舍外觀與馬祖特有文化融合,也強調與新的教育理念及「綠色學校」的潮流合而為一,讓孩子們擁有一個安全無虞且優質的學習環境。

 (三)推動三三三政策,提升學生基本能力

 全面推行「333」教育措施,編印國民中小學學生詩文讀本,推動本縣學生在國民中學畢業之前都能達到可以背誦 300 篇古文或唐詩宋詞等經典文章;都能會背 3000 個英文單字,以及閱讀完成 300 本國內外名著,以提升學生基本素養。

 (四)落實特殊教育,實現教育均等

 陸續成立國中特殊教育資源班 2 班,國小特殊教育資源班 2 班,並訂定「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計畫」,每個月聘請台灣專家至各校進行診療活動。在提供特教學生補助方面,每年補助身心障礙學生特教獎助學金每名 1 萬 6000 元;另外對於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每年每名補助交通費 3600 元。同時補助特教輔具採購及輔具資源借用服務。也在國中小全面設置校園電梯,以逐年充實校園無障礙設施,實現教育機會均等之理想。

 (五)建置數位環境,提升學習成效

 各國中小均設置一般 E 化教室及 E 化專科教室。電腦設備每 4 年更新一次。而運用電子白板教學及設置「智慧教室」也逐年推動中。本縣在民國 100 年底完成 100MB 光纖到校服務之後,也建置了「馬祖雲端教學服務平台」及視訊會議設備,以提升教學及行政效能。同時在民國 97 年就已完成各國中小校園無線網路建置,讓師生在校園內任何一個角落都能方便上網;民國 101 年又加入 TANET 無線網路漫遊交換中心,使得本縣師生到台灣各縣市學校時,也能獲得方便的無線上網漫遊服務。

 (六)推動技藝教育,引導適性發展

 為提供學生選擇適合其能力、性向、及興趣之技藝教育,重建學習信心,引導適性發展,以充分發揮其潛能,民國 101 年起,開辦「國民中學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配合學校分散在四鄉五島之特性,提供學生每隔一周,集中在本島上一整天的技職課程,並採「師徒制」方式,讓學生提早體驗在職場工作實況,以利未來升學與就業的選擇,這樣的上課模式廣受學生喜愛。

 (七)擴大城鄉交流,認識多元文化

 推行「走出馬祖」活動,全縣國小五年級學生每年利用暑假期間,由教師帶隊到台灣參觀重要經濟建設與文教設施。諸如:台北 101 摩天大樓、搭乘台北捷運、參觀台北故宮博物院、國立歷史博物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及大型渡假遊樂區等,讓離島學生也有機會接觸到城市生活,拓展城市經驗,拉近城鄉差距。民國 102 年,也由縣政府教育局主辦,安排國中二年級學生參加海外遊學體驗營,前往新加坡遊學,讓學生有機會接觸到國際教育課程,拓展國際視野,以期未來更能適應全球化的競爭社會。

 (八)厚植英語能力,擴大知識視野

 為培養學生對學習英語的興趣及信心,全縣國小五年級學生,在每年暑假都安排前往新北市政府所開設之「英速魔法學院」- 英語村上課一周,它是一所全浸潤式的英語學習體驗學校,提供學生不用出國,就有開口說英語的環境,有效培養學生的國際競爭力。其次為了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也聘請外籍英語老師協同教學並訂定「國中小學生通過英檢獎勵要點」,積極提升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

 (九)免費健康檢查,強化健康管理

 國小一年級、四年級及國中一年級學生,每年一次全面施實施免費健康檢查,以了解學生生長發育狀況,期能早期發現體格缺陷,落實早期治療,以增進學生健康,同時也依據健康檢查結果,提供教師教學活動參考及督促學校與家長為學生做追蹤治療。

 (十)辦理才藝競賽,開發孩子潛能

 每年舉辦全縣的歌唱比賽、演講比賽、作文比賽、美術比賽、科學展覽比賽、體育比賽等,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根據自己的興趣與專長,參加各種比賽活動。秉持著「只要把孩子放在對的地方,每一個孩子都是天才」的想法,提供孩子多元嘗試的機會,讓孩子們找到學習興趣,找回學習信心。

 (十一)推動環境教育,建立永續校園

 推動國中小校園節能減碳,設置雨水回收再利用系統,裝設省水龍頭,採購節能燈具。執行「花現校園五年計畫」,要求國中小每年種植適合地區環境條件會開花的喬木 20 株,五年後每所學校將有 100 株漂亮的大樹,對於校園環境美化,減少噪音干擾及改善空氣品質,都將產生重大效益。

 (十二)推動母語教學,落實文化傳承

 每年舉辦國小母語朗讀比賽;也委託專家創作母語童謠,作為補充教材;開發「馬祖福州語本字檢索系統」電腦軟體;出版「齊講馬祖話」120 句口袋書;執行「福州語辭典」編纂工作,目前已收錄約 10000 句左右語詞,其中包含有因兩岸隔閡五十年後,在本縣發展出的特有語詞約 3000句左右,彌足珍貴。

 (十三)推動全民體育,發展角力運動

 每 2 年舉辦一次全縣運動會及國中小校際運動會;與金門縣及澎湖縣每 6 年輪流舉辦一次離島縣聯合運動會;並參與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運動會等大型運動賽事。同時針對本縣主、客觀條件,特別選擇角力運動做為本縣主要推動之競技運動項目。

 (十四)實施教育優惠,照顧弱勢族群

 為了讓每一位學童都能在立足點上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與資源,特別提供多項教育優惠措施,諸如:國中小及幼兒園學生全部免費營養午餐;國中小學生學雜費及書籍費全免;免費學生公車;學生搭乘離島交通船船票半價優待;實施幼兒教育津貼,就讀公私立幼兒園每月均有補助;同時也設置優秀清寒學生及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辦理「夜光天使」專案,實施免費課後照顧;學生平安保險也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等等,讓本縣孩子都能安心就學,快樂成長。

 (十五)推動海洋教育,發展地區特色

 成立「海洋教育中心學校」,推動「海洋教育特色學校遊學計畫」,每年舉辦海洋雙星競賽活動及風帆、風浪板體驗營等海上活動。此外培訓海洋解說員;逐年出版「馬祖列島地質與地形學習手冊」、「馬祖列島海洋與戰地文化學習手冊」、「北竿島濱海植物學習手冊」及「北竿島海洋動物學習手冊」等各類教學手冊,讓孩子們更了解海洋,更親近海洋。

 (十六)成立樂齡中心,照顧中老年人

 本縣現居人口約 1 萬餘人,民國 90 年以後,老年人口則逐漸增加;少子化與高齡化對馬祖教育發展,與台灣地區面臨同樣的問題。根據推估,本縣老年人口比例將在民國 107 年達到 14%,也就是說將邁入高齡化的社會。成立樂齡中,針對55歲以上之中老年人,辦理各項推廣教育活動,落實終身學習理念,提升整體文化素質。

 第四節、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民國 50 年代,基於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提高人力素質的需求日形殷切,民國 56 年年 8 月15 日,蔣中正總統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其中第一條規定:自民國 57 學年度起,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初期以增班設校、師資培育及提高學童就學率為發展重點。民國 57 年元月,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明訂:「九年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其課程編制採九年一貫精神。」民國 71 年,修定公布〈強迫入學條例〉,72年起,二次推動國家教育發展六年計畫,強化軟硬體教育設施,復於民國 85 年度起推動「教育優 先區計畫」,對相對弱勢地區學校給予更多各項教育補助措施。[註129]

 一、九年國民教育

 民國 56 年,馬祖防衛部政委會恪遵總統指示,配合國家政策,積極規劃推動九年國民教育,以增進國民知能,提高國民素質,於民國 56 年,訂定延長國民教育草案,內容有:

 (一)延長國民教育為九年,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課程教學貫徹九年一貫之精神。

 (二)分期分區設立國民中學,定名為「連江縣立某某國民中學」。

 (三)延長國民義務教育開始實施時,除先建校區之國校畢業生於該區就讀外,其餘各學區及東引地區國校畢業生一律分發至馬祖中學就讀,俟各學區國民中學成立後,即分別轉學至各該學區國民中學繼續就讀。

 (四)自 57 學年起,馬祖中學獨立設高中,之前招收之初中學生仍在馬祖中學繼續就讀至畢業,並仍代辦國民中學,以容納國校畢業生。

 (五)各學區國民中學校舍將逐年興建,如需利用現有國校完善校舍,則另建國校校舍因應。

 (六)國民中學課程除了遵照「中學課程標準」之外,另行加強文化陶冶與職業教育科目。

 (七)國民中學一律免收學費,酌收雜費與書籍簿本費用,家境清寒者依照本區「清寒學生獎助辦法」規定補助之。

 (八)56 學年度以前國校畢業未繼續升學學生,年滿 12 足歲未滿 15 足歲者得甄試分發入學。[註130]

 在學區劃分上,民國 56 年制訂的草案亦有如下規劃:

 (一)以連江縣所屬各鄉各劃分一個學區為原則,即南竿鄉為第一學區,北竿鄉為第二學區,白犬鄉為第三學區;東引地區因國校畢業生人數過少,暫不劃分學區,國校畢業生一律分發馬祖中學就讀。

 (二)各學區國民中學成立規劃時間:

 1、57學年度:(1)第一學區:馬祖中學附設國中部,容納南竿、白犬、東引三鄉學生,共計 6 班;(2)第二學區:計畫於塘岐擇地興建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招收 2 班新生。

 2、58學年度:南竿鄉設立中正國民中學,招收南竿地區學生新生6班,4班在中正國中,2 班仍留在馬祖中學。

 3、59 學年度:於白犬設立「連江縣立稚暉國民中學」招收新生 2 班。該草案規劃,57學年度南竿於馬祖中學設國中部,供南竿、白犬與東引學生就讀,僅在北竿增設中 山國中,供北竿學生就讀。58 學年度南竿設立中正國中,白犬設立稚暉國中。[註131]

 在師資延聘上,56 年的草案規劃如下:

 (一)商請教育部逐年分發師範大學、師範學院畢業生來馬任教。

 (二)鼓勵地區就讀大專院校的學生,加選教育學分,畢業後回馬服務。

 (三)各學區國民中學得遴選學歷合格教師,報請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請台灣省政府代訓, 結訓後回馬服務。[註132]

 同年 11 月,馬祖防衛部政委會因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推行,培植戰地青年服務桑梓,提高國民素質,促進社會進步,擴大政治號召,政委會訂定實施計畫,將馬祖中學升格為高級中學,要點如下:

 (一)馬祖中學自 57 學年度開始改稱「福建省立馬祖高級中學」,在福建省政府未執行政務前,馬祖高級中學行政系統隸屬馬祖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

 (二)57 學年度招收高中部學生一班,唯仍容納 56 學年(含)以前招收之初中部學生,並且為配合延長義務教育需求,代辦國民中學直至各學區國民中學設置完成,學生轉回各學區就讀。

 (三)高中部學生一律住校,學費、體育費、圖書費、醫藥費全免,酌收部分課本、伙食與雜費。

 (四)高級中學教師每班以不超過 2 人,兼任教師以不超過全體教師五分之一為原則。

 (五)所需師資請教育部分發師範大學畢業學生來馬任教,或由馬祖高中遴聘合格教師報請政委會核定後任用。[註133]

 民國 57 年,馬祖政委會為辦理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考量地區地理環境與人口分佈,連江縣設置三個學區。第一學區成立中正國民中學,轄區內包括南竿鄉 9 個村與東引鄉 2 個村,學區內國校有介壽、復興、仁愛、清疇、東引等 5 所國民學校;第二學區設立中山國民中學(籌備主任為兼任坂里國校校長舒中一),轄區內有北竿鄉 7 個村,及塘岐、坂里 2 所國校;第三學區設立稚暉國民中學(8 月 1 日起改稱敬恆國民中學,籌備主任嚴為琳,後改為劉穎異),轄區內有白犬鄉 5 個村,及吳航、大坪 2 所國校。自 57 學年度開始,南竿招收 4 班 248 人、北竿招收 2 班(後 改為 1 班)73 人、白犬招收 1 班 56 人,總共招收 377 名新生。[註134]地區司令官全力支持,指示部隊 官兵協建校舍,全面趕工之下,馬祖高中附設國中與三所國中預定 9 月 6 日開學。[註135]

 民國 57 年 9 月 9 日,馬祖中學附設國中部、中山國中、敬恆國中與全國國民中學同步開學。防衛部司令官率同副司令官、秘書長、縣長、美軍顧問團首席顧問及地方仕紳、各界首長 50 餘人到場觀禮。司令官宣讀蔣總統對國民教育九年制開始實施及國民中學開學典禮的訓詞,勉勵與會人員體會總統提升國民知識能力與公民素養,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苦心,全體學生更應努力向學, 修養身心,報效社會國家。[註136]

 民國 57 年,推行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縣政府訂定各國民中學家長會組織規程,重要條文有:(一)各國民中學應組織家長會,在學學生所有家長為會員,會員公推家長委員 7 至 15 人組成家長委員會,並選出主任委員,校長為當然委員。(二)每學期開學前兩週召開會員大會,主任委員每月開委員會一次。(三)家長會任務為:1、促進學生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聯繫事項;2、 協助學校教育計畫之推行;3、協助學校籌措建築、設備等經費;4、提出建議與改進事項。[註137]

 民國 57 年底,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推行九年國民教育成績優異,榮獲行政院頒發獎狀鼓勵,內容載明:「查馬祖政務委員會對推行九年國民教育工作,成績卓著,殊堪嘉尚,特頒獎狀「用 昭激勵」一紙,獎狀由行政院交國防部轉頒。[註138]

 民國 59 年中正國中校舍完工,寄讀在馬祖高中的中正國中學區一、二年級學生,遷返中正國中繼續學業,彼時,規劃為中正國中東引分校的校舍亦已部分完工,民國 60 年起,東引學生就地入學,原已在馬祖高中國中部就讀的二、三年級學生仍留在原地繼續完成國中學業。

 民國 60 年 6 月 10 日,本縣第一屆國中畢業生共 296 名舉行畢業典禮。[註139]

 二、推行「九年一貫制課程」國民義務教育

 民國 63 年政委會核定,自民國 63 年 2 月 1 日起(62 學年度第二學期),連江縣三所國中、小合併,以試辦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三所合併的學校為:中正國民中學與清疇國民小學合併、敬恆國民中學與吳航國民小學合併、中山國民中學與興詩國民小學合併,加上民國 60 年東引大我國民中學與東引國民小學合併,連江縣已有四所試辦的九年一貫義務教育學校。九年一貫義務教育將原來六年制的國民小學義務教育延長至九年,以提升國民的文化與知識水準。九年一貫制學校的行政、教學、訓導、總務上連續一貫但不一致,國中小師資除了音樂、美術、體育等藝能科教師經由專案核定,國小教師可至國中任教,其餘科目教師限於任用資格無法相互支援;此外,由於國小學生與國中學生身心發展狀況不一,教學與輔導過程也須注意調適;國中與國小每節上 課時間也不一致,國中與國小的作息時間、課表,也須區隔、調整,重新規範。[註140]

 民國65年,為貫徹地區九年一貫教育精神,精簡人事,政委會核定自民國65年2月1日起(64學年度第二學期),調整與裁併部分學校。馬祖高中附設國中部獨立成校,命名為「連江縣立介壽國民中小學」,馬祖高中遷移至介壽國小現址;原介壽國小、復興分校、福澳分校均予以撤消,併入介壽國中小。四維分校撤消併入中正國中小,成功分校撤消,津沙分校改制為津沙分班,五、六年級併入仁愛國小。北竿中山國中遷至芹壁興詩國小校址,橋仔禎祥國小裁撤,併入中山國中小,另在坂里成立國民小學;后澳分校保留一、二年級,三年級以上併入塘岐國小,后澳分校改 為后澳分班。[註141]

 民國 63 年開始實施的國中、小併校與學制改變,是馬祖教育界繼民國 57 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以來最大的變革。除了北竿中山國中小於民國 74 年撤銷國小部,國中部單獨設校之外,本縣介壽、中正、敬恆與東引國中小學,國中、小學皆在同一校園活動、教學,以貫徹實施九年一貫制課程的精神,也成為國內少數幾所仍在堅持一至九年級的義務教育,歸併在同一校園內實施的國民中小學。

 三、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要[註142]

 (一)基本理念

 展望 21 世紀將是一個資訊爆炸、科技發達、社會快速變遷、國際關係日益密切的新時代。在本質上,教育是開展學生潛能、培養學生適應與改善生活環境的歷程。因此,跨世紀的九年一貫新課程應該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民國 90 年,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公布〈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建議,完成「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總綱要」,確立七大學習領域名稱及課程架構,並決定 以 4 年為期,自 90 學年度起,逐步實施九年一貫課程。[註143]

 (二)基本內涵:

 1. 人本情懷方面:包括了解自我,尊重與欣賞他人及不同文化等。

 2. 統整能力方面:包括理性與感性之調合,知與行之合一,人文與科技之整合等。

 3. 民主素養方面:包括自我表達、獨立思考、與人溝通、包容、團隊合作、社會服務、負責守法等。

 4. 鄉土與國際意識方面:包括鄉土情、愛國心、世界觀等。

 5. 終身學習方面:包括主動探究、解決問題、資訊與語言之運用等。

 (三)國民教育階段課程目標

 國民中小學課程應以生活為中心,配合學生身心能力發展歷程;尊重個性發展,激發個人潛能;涵泳民主素養,尊重多元文化價值;培養科學知能,適應現代生活需要。

  國民教育之學校教育目標在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化、適應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身學習能力,培養身心充分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究反思、恢弘前瞻、創造進取的健全國民與世界公民。為實現國民教育階段學校教育目的,須引導學生致力達成下列課程目標:

 1. 人與自己:強調個體身心的發展:

 (1)增進自我了解,發展個人潛能。

 (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

 (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

 2. 人與社會環境:強調社會與文化的結合:

 (1)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2)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

 (3)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

 (4)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

 3. 人與自然環境:強調自然與環境

 (1)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

 (2)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3)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國民教育階段應培養之基本能力

 國民教育階段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

 1. 了解自我與發展潛能

 充分了解自己的身體、能力、情緒、需求與個性,愛護自我,養成自省、自律的習慣、樂觀進取的態度、良好的品德;並能表現個人特質,積極開發自己的潛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

 2. 欣賞、表現與創新

 培養感受、想像、鑑賞、審美、表現與創造的能力,具有積極創新的精神,表現自我特質,提升日常生活的品質。

 3. 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

 積極運用社會資源與個人潛能,使其適性發展,建立人生方向,並因應社會與環境變遷,培養終身學習的能力。

 4. 表達、溝通與分享

 有效利用各種符號 ( 例如語言、文字、聲音、動作、圖像或藝術等 ) 和工具 ( 例如各種媒體、科技等 ),表達個人的思想或觀念,善於傾聽與他人溝通,並能與他人分享不同的見解或資訊。

 5. 尊重、關懷與團隊合作

 具有民主素養,包容不同意見,平等對待他人與各族群;尊重生命,積極主動關懷社會、環境與自然,並遵守法治團體規範,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

 6. 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

 尊重並學習不同族群文化,瞭解與欣賞本國及世界各地歷史文化,並了解世界為一整體的地球村,培養相互依賴、互信互助的世界觀。

 7. 規劃、組織與實踐

 具備規劃、組織的能力,且能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增強手腦並用、群策群力的做事方法,裨益其積極服務人群與國家。

 8. 運用科技與資訊

 正確、安全和有效地利用科技,蒐集、分析、研判、整合與運用資訊,提升學習效率與生活品質。

 9. 主動探索與研究

 激發好奇心及觀察力,主動探索和發現問題,並積極運用所學的知能於生活中。

 10. 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

 養成獨立思考與反省的習慣,有系統地研判問題,並能有效解決問題和衝突。

 (五)國民教育階段課程學習領域

 為培養國民應具之基本能力,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應以個體發展、社會文化與自然環境等三面向,提供語文、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科技及綜合活動等七項學習領域。

 1. 學習領域為學生學習之主要內容,而非學習名稱,除必修課程外,各學習領域,得依學生性向、社區需要及學校發展特色、彈性提供選修課。

 2. 學習領域之實施應以統整、合科教學為原則。

 3. 各學習領域主要內涵:

 語文:

 包含本國語文、英語、外國語文等,注意對語文的聽說讀寫、基本溝通能力、文化與習俗等方面的學習。

 健康與體育:

 包含身心發展與保健、運動技能、健康環境、運動與健康的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學習。

 社會:

 包含歷史文化、歷史環境、社會制度、道德規範、政治發展、經濟活動、人際互動、公民責任、鄉土教育、生活應用、愛護環境與實踐等方面的學習。
藝術與人文:包含音樂、美術、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陶冶學生對藝術作品的感受、想像與創造的人文素養,並積極參與藝文活動。

 數學:

 包含數、形、量之基本概念與運算、日常生活中數、形、量之應用問題、與其他學習領域的連結、解題過程、推理思考、創造能力,以及與自己或他人溝通數學內涵的能力。

 自然與科技:

 包含物質與能量、生命世界、地球環境、生態保育、資訊科技等的學習、增進科學研究知能,培養尊重生命、愛護環境的情操及善用科技與運用資訊等能力,並能實踐於日常生活中。

 綜合活動:

 包含輔導活動、團體活動、及運用校內外資源獨立設計之學習活動。

 4. 各學習領域授課之比例,參考先進國家之教育趨勢及實際需要,訂定原則如下:

 語文學習領域佔數學時數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科技、綜合活動等六個學習領域,各佔基本教學節數之百分之十至十五。

 各校應在每學年上課總時間內,依上述規定比例,彈性安排教學節數。

 5. 語文學習領域中,小學五年級起實施英語教學,教學內容以生活應用為主。

 (六)實施要點

 (1)學習領域教學節數:以學年度為單位,將總節數區分為「基本教學節數」與「彈性教學節數」。其中,基本教學節數佔總節數之百分之八十,彈性教學節數佔總節數百分之二十。

 甲、基本教學節數:係指全國至少必須授課的最低節數,並分為必修節數與選修節數二種:

 i. 一至六年級必修節數:包括七項學習領域內容,佔基本教學節數之百分之八十至九十,至選修節數佔基本教學節數之百分之十至二十。

 ii. 七至九年級必修節數:包括七項學習領域內容,佔基本教學節數之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至選修節數佔基本教學節數之百分之廿至三十。

 iii. 七項學習領域之學科設計,每學期每週教學節數百分比,應依據課程綱要及實際需要訂定之。

 乙、彈性教學節數:係指除各校必須之最低教學節數外,留供班級、學校、地區彈性開設的節數。另分為「學校行事節數」與「班級彈性教學節數」二種。

 i. 學校行事節數:提供學校規劃辦理全校性和全年級活動,如運動會、親師活動及慶典活動等;並可執行教育行政機關委辦活動,及依學校特色所設計的課程
或活動,例如實施兩性教育、社區活動等。

 ii. 班級彈性教學:提供各班老師實施補救教學、充實教學、班級輔導,以及增加學科教學節數。

 (2)課程教學節數以學年度為單位,各學習領域應合理適當分配,並依據各學校領域之綱要規定,各校全年級必須授課達至最低節數。

 (3)全年授課日數以二百天 ( 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 )、每學期上課二十週、每週授課五天為原則。

 (4)每節上課以四十至四十五分為原則。

 (5)各年級每週教學節數:

 一年級:20-22 節;二年級:20-24 節;三年級:22-26 節;四年級:24-26 節;五年級:26-28 節;六年級:26-28 節;七年級:28-30 節;八年級:30-32 節;九年級:30-35 節

 (6)學校得視課程實施之需要彈性調整學期週數、每節每分鐘數,以及年級班級的組合。

 (7)學校應視環境需要,配合綜合活動;並以課程統整之精神,設計課外活動,利用課餘時間,輔導學生積極參與各項社團及服務社區,以培養學生自我學習之習慣與知能。

 2. 實施原則

 (1)基本原則

 甲、課程研究應重視課程發展的延續性、學校教育的銜接性與統整性,並兼顧實施的可行性。

 乙、課程修訂應同步考慮相關配合措施,例如:師資培育制度、在職進修機會、新課程研習、審定本教科用書之審查與選用制度等,亦應配合九年一貫新課程及時規劃。

 丙、課程綱要內涵,應包括:課程目標、基本能力、學習領域、實施原則,各年級學力指標之規範,同時保留地方政府、學校教師專業自主與課程設計必要的彈性空間。

 丁、授課日數與各科基本教學節數的訂定,應充分考量學生需求、學科特性,以及教師的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係。

 戊、在授課基本教學節數的原則下,各校和班級可自行安排每週各科教學節數。

 己、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研訂,應列出該課程的定義和範圍、教學目標基本能力 ( 或表現標準 ) 作為編輯教材、教學與評量的參照。

 庚、各校應訂定學年課程實施計畫,其內容包括:「目標、每週教學進度、教材、教學活動設計、評量、教學資源」等課程實施相關項目。

 辛、在符合基本教學節數的原則下,學校得打破學習領域界限,彈性調整學科及教學節數,實施大單元或統整主題式的教學。

 壬、學習活動如涵蓋兩個小時以上的學習領域時,其教學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

 癸、各科應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整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審慎規劃全校總體課程方案和班級教學方案。建立學校課程報備制度,在課程實施前,學校應將整年度課程方案呈報主管機關備查。

 (2)教材編輯、審查與選用

 甲、中小學教科書應依據課程綱要的規定編輯,並經由審查機關 ( 單位 ) 審定通過後,由學校選用。

 乙、教科書籌編應以九年一貫統整的精神,發展各科課程內容,教科書的份量以符合基本教學節數所需為原則。

 丙、教科書內容除了包含學科知識與技能之外,也要能反應當前社會關注的主要議題,如:資訊教育、兩性教育、人權教育、宗教教育等。

 丁、教科用書的審查,應以符合本課程綱要的精神與內涵為原則,提供多元化教材的發展空間。審查標準由教育部另訂之。

 戊、學校必須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科用書和教材,以及編輯彈性教學時數所需的課程教材。

 (3)評鑑

 甲、課程評鑑應由中央、地方政府和學校分工合作,各依權責實施:

 i. 中央:建立各學科學力指標,並督導地方及學校課程實施成效。

 ii. 地方政府:負責辦理與督導學校的課程實施及各學科表現的測驗。

 iii. 學校:負責課程與教學的實施,並進行學習評鑑。

 乙、各校應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全校各年級的課程計畫,以確保教育品質。課程發展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學科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亦得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丙、評鑑的範圍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實施成果等。

 丁、評鑑法應採多元化方式實施,兼重形成性和總結性評鑑,並定期提出學生學習報告。

 戊、評鑑結果應作有效利用,包括改進課程、編選教學方案、提升學習成效,以及進行評鑑後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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