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教育志


  標題:第一章 教育行政機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29    閱讀人次:514 )  

第一篇 第一章 教育行政機構

 民國 40 年,馬祖守備區成立行政公署,下設二科,負責興建國民學校、掌理校長任用、教員 調派等業務,開始了本縣教育行政的施為。[註3]民國 45 年實施戰地政務,成立「連江縣政府」,教育主管單位也歷經民教科、教育科、文教科、教育局等沿革。民國 81 年實施地方自治,文教科升格為教育局,掌理的業務調整為學務管理課、國民教育課、社會教育課,並設置教育視導與國民教育輔導團等編制,綜理全縣教育業務。

 第一節、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一、連江縣政府教育局沿革 民國 40 年夏,馬祖行政公署於各行政區積極興建國民學校。[註4]行政公署二科,置科長、視導各一人,負責本縣學校設置、聘任校長、教員等相關教育事宜,為本縣最早的教育行政單位。

 民國 42 年,馬祖列島恢復設置連江、長樂兩縣;翌年,復於東引設羅源縣政府。[註5]福建省政府並在此設置「閩東北行署」監督縣政,而教育行政部分屬縣府文教科掌理。此時期雖已設縣掌 管南、北竿與白肯鄉各項行政業務,惟師資仍感缺乏,校舍不足,教學設備也極為簡陋。[註6]

 民國 44 年 7 月 1 日「閩東北行署」改制「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俞棫人任專員,下轄連江、長樂、羅源等 3 縣。民國 45 年 7 月 16 日成立「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政委會」),接管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業務,並撤銷長樂、羅源兩縣政府,兩縣所轄各島劃歸連江縣管轄。馬祖指揮部指揮官何俊任政委會主任委員,何德用任秘書長,政務工作總隊
第一大隊上校大隊長王緒兼任連江縣長,戰地馬祖實施軍政一元領導。

 政委會以下設幕僚單位民政(政務)組,設組長、專員各一人,主管民政、地政、社政、文教、衛生、僑務、幹部訓練等事項。縣政府則設民教科,下設民政與教育組,分別掌管民政與文 教業務。[註7]


 民國 52 年,連江縣政府設教育科,置科長、督學各一人,下設國教、社教兩股,綜理全縣教育及文化工作。

 民國54年,政委會與縣府合署作業,府會合併,政委會政務組專員調任縣府,擔任教育視導,掌管文教業務。

 民國 57 年,實施九年義務國民教育,教育科增置中教股,設股長與中等教育督學各一名。中等教育股負責業務為(一)擬定中等教育發展計畫;(二)督導與考核國民中學教育;(三)國民中學教育行政改革與人事考核;(四)國民中學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之控管;(五)國民中學教師進修策劃與管理。至此,教育科轄下共三股:中教股、國教股、及社教股。中教、國教二股股長皆由督學兼任,社教股股長則由科員兼任;每股設科員一人掌理一般業務。教育科全體人 數包括科長、督學(兼股長)、科員(兼社教股長)在內,總人數約 7 至 10 位不等。[註8]

 民國 81 年 11 月 7 日,戰地政務結束,馬祖政委會廢止,開始實施地方自治。連江縣政府改隸福建省政府管轄,依一般縣市政府組織規程運作。教育行政體制仍保持原狀,直至民國 82 年 3 月,「連江縣政府文教科」改制為「連江縣政府教育局」,下設學務管理、國民教育、社會教育等三課, 並置督學兩人,負責視導地方教育業務。[註9]

 二、連江縣政府歷任教育主管
第一章 教育行政機構 照片

 第二節、學務管理課

 編制:置課長一人,課員二人,辦事員一人(約僱人員二人)。

 主要業務:

 一、國中小校長遴選、教師甄選、保送分發

 (一)辦理國中、小校長遴選。

 (二)辦理國中、小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及儲訓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本縣高、國中保送一般大學、專技、五專及師範院校業務。

 (四)辦理國中、小教師甄選及保送分發。

 (五)國中小教師授課時數。

 二、教師考核與差假管理

 (一)校長考核。

 (二)國中、小教育人員進修。

 (三)教育人員(含校長)差假管理。

 (四)各國中小學編制。

 (五)國、中小教育實習及實習機構合約書簽訂。

 (六)教師會業務。

 (七)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

 (八)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九)教師證變更及補發。

 (十)資深、特殊優良教師及職工獎勵。

 三、學籍管理

 (一)國中小成績評量。

 (二)國中小學籍管理。

 (三)國外及大陸學歷認證。

 四、幼兒教育

 (一)幼教評鑑。

 (二)幼兒園收費標準。

 (三)幼教經費編列、審核。

 (四)幼教會議。

 (五)協助辦理幼托整合業務、幼教研習業務。

 (六)幼兒園外籍配偶子女親職教育。

 (七)幼兒園課後留園。

 (八)幼兒園本土語言教學、英語教學。

 (九)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填報審查,幼教資訊網路填報審查。

 (十)幼兒園未到園處理及追蹤輔導。

 (十一)私立幼兒園管理。

 (十二)幼教資源中心。

 五、特殊教育

 (一)召開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及教育諮詢委員會。

 (二)身心障礙學生 12 年就學安置,學習障礙、嚴重情緒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工作。

 (三)身障學生教育代金、就學交通補助費、獎助金等。

 (四)身障學生在家教育申請、暫緩入學申請、延長休業年限申請。

 (五)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業務,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診療。

 (六)特殊教材教具經費補助,特教輔具器材及相關支援服務,大字體、點字教科書補助及身障學生教科書補助申請。

 (七)特教資源中心、資源班管理、特教通報系統 ( 含特教通報研習 )。

 (八)特殊教育研習、宣導、特教評鑑、心評小組培訓。

 (九)無障礙環境設施。

 (十)國中技職教育及生涯發展教育。

 六、性別平等、友善校園、生命教育

 (一)友善校園輔導工作輔導團。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性侵害性騷擾防治業務。

 (三)中輟預防、輔導、通報協尋、復學輔導及組織運作業務,強迫入學委員會暨中輟生督導會報,中輟線上系統維護與教育訓練。

 (四)網咖聯合稽查業務,網路沉迷的預防、辨識及輔導工作。

 (五)人權教育業務、法治教育業務、品德教育業務、地檢署到校巡迴宣導活動、兒少保護業務及教育訓練。

 (六)正向管教及零體罰業務,教育人員責任通報業務、認輔教師、認輔小團體及個案研討會業務。

 (七)心理諮商師到校到府巡迴諮商服務。

 (八)生命教育三級預防業務。

 (九)友善校園績優學校、優秀學務人員及優秀輔導人員遴選。

 七、教育網路中心

 (一)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規劃,教育網路中心營運。

 (二)各級學校網路建置及維護運作,規畫辦理網路宣導性及技術性研討會。

 (三)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宣導,資通安全通報處理及連線學校資安諮詢服務。研發、規劃、執行教學資源網站及教育行政網站之建置。

 (四)網路色情防治及暴力等不當資訊過濾,網路流量監控。

 (五)偏遠地區學校電信費補助。

 (六)規劃資訊科技應用於教學的創新教學模式,資訊融入教學教材、資源、設備等管理維護。

 (七)校長及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研習、推廣。

 (八)校園自由軟體教學應用與推廣,資訊教學設備更新,e化專科教室及e化數位教室建置,新一代校園寬頻有線及無線網路環境建置,縮減數位落差業務。

 (九)數位機會中心設立與督導。

 (十)資訊相關活動及競賽之規劃及推廣。

 八、其他業務

 (一)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及高中職多元入學(免試入學)等。

 (二)綜合高中、僑生、留學生等業務。

 (三)國中潛能開發業務。

 (四)本縣國中小師生校舍等公務統計報表。

 (五)教育部補助各國小校外教學業務,本縣國中小城鄉交流業務。

 (六)本局財產管理。

 (七)科學教育業務、地理知識競賽。

 (八)兒童節活動。

 (九)學生學年假期暨行事曆訂定。

 (十)大考中心業務。

 第三節、國民教育課

 編制:置課長一人,課員一人,(約僱人員二人)。

 主要業務:

 一、整建國民中小學教育設施

 (一)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學校建築物報廢。

 (二)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老舊校舍專案增置人力。

 (三)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校舍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四)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

 (五)國民中、小學學校土地購置及相關業務。

 二、國民中小學學生衛生保健及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一)學生團體保險。

 (二)環境教育。

 (三)短期促進就業。

 (四)校園防災,校園安全設施。

 (五)校園安全即時通、校安問卷。

 (六)學校儲蓄戶中心。

 三、辦理各項獎助學金、學校家長會、學生免費搭乘公車業務

 (一)地區獎助學金、原住民助學金、陳茂榜助學金。

 (二)交通船補助、交通車補助。

 (三)學生家長會。

 (四)開設鄉土課程、教科書補助。

 (五)教育優先區計畫、鄉土課程與教學計畫、原住民語開課、母語日。

 (六)離島建設:海洋教育、營隊、太陽能光電。

 四、其他業務

 (一)教師研習中心業務。

 (二)役男業務。

 (三)班級數核定。

 (四)教育審議委員會。

 第四節、社會教育課

 編制:置課長一人,課員一人,(約僱人員二人)。

 主要業務:

 一、推廣學校各項體育活動、運動競賽業務及規劃各項運動設施

 (一)各項體育設施工程。

 (二)學校體育設備之補助、體育場館管理及維護。

 (三)組隊參加全國性運動會。

 (四)辦理縣運。

 (五)教育部體育專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專案。

 (六)角力專任教練聘任。

 (七)體健相關業務。

 二、辦理家庭教育中心業務、新移民親職教育等活動

 (一)辦理親職教育、性別平等教育、隔代教育、婚姻教育、親子共學母語、夜光天使計畫。

 (二)喜閱家庭共讀計畫。

 (三)家庭教育志工招募。

 (四)新移民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宣導、婦女教育、推動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家庭教育 4 小時以上課程。

 (五)總統教育獎。

 (六)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及老人教育網站維護更新。

 三、學藝競賽與學力鑑定考試

 (一)辦理青年節活動。

 (二)辦理國中小英語競賽、國中小歌唱比賽、國中小繪畫比賽、全國兒童畫展、全國語文競賽。

 (三)童軍業務。

 (四)交通安全教育。

 (五)補習班業務。

 (六)學力鑑定考試。

 (七)社會教育活動經費補助。

 四、社區大學等社教機構之督導

 (一)成人基本教育識字班。

 (二)離島基金世界公民養成計畫。

 (三)銘傳大學研究所業務。

 (四)金門大學馬祖分班業務。

 (五)全民國防教育。

 (六)辦理學校各項藝文活動之推廣、輔導及計劃節日慶典活動等業務。

 五、衛生保健、健康保險、退休人員各項補助

 (一)辦理自強文康活動事宜。

 (二)辦理教育人員不休假獎金申請。

 (三)辦理學校衛生保健相關事宜。

 (四)辦理本縣各國中小營養午餐相關事宜。

 (五)辦理本縣各國中小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宜。

 (六)管考系統填報 。

  第五節、教育視導

 編制:置國民小學督學與國民中學督學各一名。另因應業務需要臨時調用學校教師一名擔任課程督學,協助業務推行。

 主要業務:

 一、辦理教育人員獎懲業務。

 二、辦理各國中小及幼稚園、社教機構等視導業務及評鑑。

 三、學校偶發事件之防治與處理。

 四、學校有關檢舉及交辦案件之調查處理案件。

 五、反應學校建議及困難事項處理。

 六、配合各課業務到校訪視。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第六節、國民教育輔導團

 編制:課程督學兼辦業務,並徵調教師推動相關業務。

 主要業務:

 一、培訓團員、創新教學、教學實務工作坊、教師專業對話、經驗分享,研討相 關教學策略

 (一)辦理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北區策略聯盟事宜。

 (二)辦理精進教學計畫,規劃本縣有關國中小課程推動、教學與評量之相關事宜。

 (三)辦理輔導團團務會議與團務運作事宜,並督導各領域小組團隊之工作計畫執行。

 (四)協助各國中小學校課程計畫之核備及學校課程與教學評鑑之工作。

 (五)規劃全縣國中小教師研習課程。

 (六)規劃校長、主任課程領導暨實務成長課程。

 (七)規劃國教輔導團教學領導暨教育參訪。

 (八)國教輔導團及課程相關年度工作報告。

 (九)增修本縣課程相關法令及要點。

 (十)彙整精進課程計畫統合視導相關事宜。

 二、辦理到校輔導,實施教學觀摩會及巡迴訪視,協助教師精進「課室教學」專 業能力。

 (一)解答教師教學疑惑之諮詢服務,激勵教師服務精神,增進教學效果。

 (二)英語教學設備、英語學習服務營、外籍教師聘任管理、英語教師至偏遠地區服務、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

 (三)優良教師出國進修、輔導團員赴台研習、國教輔導團赴台參訪、校長、主任赴台研習。

 (四)全縣教師研習。

 (五)精進教學計畫經費分配。

 (六)教育部統合視導。

 (七)寒暑假教師到校教學準備。

 (八)媒體素養教育、藝術與人文素養指標、藝文深耕教學。

 (九)精進教學能力計劃、增置專長教師方案、國中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暨國小教師專長增能學分班。

 (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十一)國中、國小課程總體計畫。

 三、推動閱讀計畫

 (一)連江縣閱讀推動組織及偏遠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

 (二)悅讀起步走,小一新生閱讀推廣計畫,悅讀親子講座。

 (三)增置國民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辦理提昇學生閱讀理解工作坊。

 (四)書香滿校園閱讀巡迴輔導活動。

 (五)替代役男閱讀培訓、閱讀盤石學校及閱讀推手遴選。

 (六)全國兒童閱讀網及兒童閱讀護照線上系統維護。

 (七)攜手計畫 - 課後輔導。

 (八)國教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性平教育議題輔導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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