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文化志


  標題:第四章 民俗與文物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27    閱讀人次:1018 )  

第四篇 第四章 民俗與文物

 第一節、民俗

 一、擺暝

 擺暝或稱「排夜」,指元宵節期間各村落(境)排定祭神日,夜晚在廟內、廟前,陳設供品,點香燃燭,徹夜通明的酬神儀式,盛行於馬祖列島與閩東地區。

 (一)上彩暝

 馬祖先民多數來自福建長樂、連江一帶,每屆漁汛季節,列島便成為漁民棲息之處,而後在此落腳定居,也帶來原鄉風俗信仰。馬祖各村境都有各自的祀神源流,聚落內族群按姓氏與祭拜神祇的不同,分成若干「社」,而有不同的祭拜時間。

 從農曆正月初七到二月初五,馬祖列島鄉各村(社)民眾陸續開始擺暝,一般集中在農曆正月十三到十五期間,而以正月十五為主軸。正月十三為「上彩暝」,民家門上都懸掛燈籠,迎接元宵。元宵擺暝之前,前一年選出的「社頭」便會挨家挨戶收取喜錢,依大喜、中喜、小喜收取不同金額之紅包,記錄在紅紙帳冊上,購買公眾祭品;各家戶依其意願供奉紅燭、祭品(全豬、全羊、喜酒),家有喜事如添丁、嫁女,也會送燈(與丁同音),取添丁之意。

 擺暝自午後開始,各家戶準備豐盛祭品,連同公眾祭品,擺在主廟堂前,紅燭高燒,沉香裊繞,鑼鼓喧天,鞭炮轟耳,熱鬧非凡。此時村中長老連同「社頭」會至村中鄰廟「請香」,恭請各路神明,同享元宵豐筵,接著引領信徒焚香膜拜,祈求全境平安,漁利大獲,五穀豐登,風調雨順。

 (二)迎神

 傍晚或入夜以後,隨即展開擺暝祭典過程最為熱鬧、振奮的「迎神」活動,「迎神」即是「神明繞境巡行」。首先,禮生以福州語宣讀:「移今白馬尊王,左殿虎將軍、華光大帝、右殿媽祖娘娘、福德正神及眾位大神(視各廟供奉神明而定),一起動身往南竿全島(視巡行路徑而定)觀看元宵美景,路下弟子敬備香花蠟燭,果品樣實,今天(夜)奉香拜請,庇佑弟子。老者愈山不倒,幼者細水長流,耕者五穀豐登,魚者淺(水?)載人歸,商者源源滾滾;一年四季,季季平安,風調雨順,一本萬利,從幼到老,耕海都好。點足各神將、元帥班、百班伺候……」,號班配合呼喊:「威武」,然後「門仔(人神溝通者,或稱桌頭)」代表神明發言:「後面聽端,本將軍令箭在此,今天(夜)一起動到某某境觀看元宵美景,請弟子鳴鑼開道,命「地保」前頭帶路, 浩浩蕩蕩巡行於村落中,接受膜拜。」[註504]

 隨即,「保長公」頭戴頭笠,左手持酒壺,右手拿「青竹子」,腳踩醉步,先率鑼板隊巡邏一圈,叫做「清潔道衢」,請妖魔鬼怪避開。鼓板樂敲打「開道鑼」,迎神隊伍開拔。為首的是高舉寫有祭祀主廟的「長棍燈」或「銜頭旗」,接著「保長公」邊喝酒邊以青枝掃道,左晃右擺的走在隊伍之前,接著吐長舌的「七爺」和黑臉的「八爺」引導開路,兼具探訪民情及驅除妖魔任務,身上會掛滿一串串的光餅(東引地區),沿途讓人摘食;接在後面的是數尊「孩囝」,隨著鼓板樂一路跳躍逗趣;再來是「馬奴」,為神明的座前騎,元帥緊跟馬奴後,穩步前行,官威十足,花燈隊走在神轎之前,禮生端執旨令、香爐及香案,前後隨行,供信眾沿途膜拜上香。各神明鑾轎,由四名壯漢或婦女 ( 搭配女性祀神鑾轎 ) 扛抬,四周圍著衙役兵將,神轎後則是鼓板隊以及隨行信眾,一路鑼鼓喧天,炮竹齊鳴,浩浩蕩蕩,逶迤蜿蜒。巡行所經之處,各家戶均燃放鞭炮,信徒虔誠迎拜,祈求閤家平安。

 各村(社)擺暝禮儀與「迎神」遊行,大致相同,比較特殊的是北竿地區,神明出巡的隊伍中都有廟宇的乩腳抬著乩轎隨行。北竿坂里,人們恭迎白馬尊王,匯集鄰村神明,同往二公里外的白沙平水尊王廟作客拜訪,回程時,家家戶戶燃燒「馬糧」,慰勞尊王的白馬坐騎,祈求保護鄉里。

 (三)食福

 「擺暝」次日,各家戶取回自家供品,「社頭」與執事人員將公眾祭品,包括豬、羊與雞鴨魚肉等置大鍋烹煮,村民社友圍桌共食,熱鬧歡騰,以致禎祥,謂之「食社」或稱「食福」。宴席結束,每戶都帶回一袋福品,內盛豬肉、泡麵、太平(熟蛋)、喜包或海綿蛋糕之類,不一而足,有「大吉大利、包佑平安」之意。現任「社頭」將今年祭祀的豬腳,致贈明年輪值的社首,表達薪火相傳、永續廟務之意,為元宵擺暝迎神活動,劃下完美句點。

 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連江縣政府因馬祖擺暝祭具有緬懷先人、敬重天地、崇尚倫理與凝聚社區民眾意識等深刻之文化意涵,將之登錄為本縣無形文化資產。

 二、補庫

 補庫在馬祖又稱「安營」補庫,是一項年代久遠的習俗。聚落內的居民焚燒紙箔香燭供奉各 路神明以祈求平安、免除災厄的一種祈福儀式。[註505]

 馬祖居民都來自原鄉閩東沿海,農漁為業,從事漁撈者尤多。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也延續原鄉的傳統,村裡廟宇祭拜的神祇成為護祐村人的地頭神,平日燒香祭拜,年節時更供奉葷素祭品、庫寶香燭,以「謝」神明。特別是海事兇險難測,漁民出海安危仰賴神明護祐,也要驅除邪祟干擾,每年也會在澳口灘頭,設香箔、祭盤,祈求海上神明,庇護漁民吉祥平安、魚獲豐收。

 (一)廟祭

 補庫儀式由前一年已安排的「做頭」,規劃準備,先是請示神明,確定補庫吉日,接著造冊收錢,購置香燭、紙錢、祭品;並將紙錢、金箔分發各戶,折疊成庫寶、元寶,包裝成箱,於補庫當日送至廟宇與澳口獻祭。

 補庫當日,先是在廟宇主爐上香,供桌併成三排,兩方置放酒類、喜包、紅蛋及炸魚等,中間一排有二至五桌,首桌素類(水果、木耳、金針、茶水等),後幾桌各家戶排列酒杯,以及各式葷菜;後排則是公眾祭品,全豬全羊,金箔元寶。

 (二)海祭

 廟祭完成,在鼓板聲中,做頭與眾人移出桌壇、香爐、符印至海口祭拜。海口灘上擺上六盆麵粉熬煮的稠糊,後方空地擺滿各家戶自備的祭品,以紅色盆子盛著暝頭 36 個(扁狀包子)、糯米製大小丸子、齋仔等三樣食品(各144粒),每戶兩份。盆子側邊放置紙箔,包括:元寶、庫寶、箔、黃錢、白錢、冥衣等,捆紮就緒;在廟神香火施法督護下,做頭人依序接引海上靈異線香,插上各家戶的祭品盆上。最後方則為神桌,壇上供放插上線香的香爐,香煙裊裊,另有香亭、鎮邪印、黃色護符等。至今,仍有部分村落延請道士在補庫祭典施術作法,接引鬼神。道士一般誦讀經文有〈請諸眾神醮〉、〈謝天地科〉、〈施食科〉、〈變食法〉等,法器有香爐、搖鈴、吹角、木魚等。

 補庫時間長短,經由擲茭盃請示神明決定,神明首肯後,成綑成箱的各式紙箔抬至焚爐火化,熊熊火光中瞬間化為灰燼,祭獻各路鬼神添補豐厚的庫錢,以祈村靖海清,平安吉祥。隨後做頭將寫上「佛敕令玉封某某境白馬尊王(紅色關防廟印) 威靈顯赫 尊深第一 闔家平安 驅除邪神 罡靈 平安火斗」黃布護符,依序分發各戶供品盆內,各戶攜回貼在門窗上,可保安康;道士或做頭念口訣、咒語,將祭品撒向海面,茶酒向香爐潑灑,祭品盆上的線香回插海灘,讓冥界來者順路回返。儀式最後,做頭將寫著廟神名號的三角黃布旗桿,豎立在村與村間的四方交界處,作為祭祀界標,表明本村已依神明指示虔敬完成補庫醮儀,各路神鬼護祐本村境,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民國 100 年 12 月 15 日,連江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因補庫儀典在本縣年代久遠,具有敬天畏 神,安定民心之作用,審議通過「補庫」登錄為本縣無形文化資產。[註506]

 第二節、文物

 一、元中統古碑

 元代中統古碑原嵌於鐵板大王宮舊廟牆體,上刻:「林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的銘文。民國 95 年,大王宮因年久失修,有傾圮崩塌之慮,在地方人士奔走之下,集資修建,於次年 8 月 1日落成。重修後的大王宮,基本上保留了舊廟樣貌,採二落水廟頂,兩側水紋形的封火山牆,燕尾飛檐揚向天際,開單扇側門,精巧典雅。

 依古碑銘文記載,大王宮建於元朝,距今已有七百餘年歷史,應是本縣最早砌建的廟宇。廟內供奉白馬尊王,職司守土以護祐全境平安;並具「報亡」職能,即村民往生時,子孫必須點燈引導亡靈至大王廟,向本境大王稟報死亡時辰,告別陽間戶籍,入籍陰間。

 中統鈔為元代貨幣,輔即位的忽必烈於中統元年(1260)七月,下詔造「中統元寶交鈔」,又稱「中統寶鈔」、「中統鈔」、「寶鈔」,十月正式發行,是世界上最早由官方發行的紙幣。中統鈔可倒換南宋通用的宋交子、會子,至元 17 年(1280)廢除銅錢;至此,忽必烈統一了南北鈔法,寶鈔成為我國歷史上首次通行全國的紙幣。元順帝十年(1350)發行「至正交鈔」,中統鈔加蓋至正交鈔印信,仍可使用,直到元朝滅亡為止。元代疆域遼闊,交易範圍頗廣,中統鈔已是當時國際間通用貨幣,隨後,蒙古人伊兒汗國、印度、朝鮮與日本也跟進發行紙幣。《馬可波羅遊記》曾記載「大汗的紙幣」,令歐洲人大為驚嘆。

 中統紙鈔為樹皮印造,長 16.4 公分寬 9.4 公分,黑墨印刷,正反兩面均蓋上紅色關印;以銀為本位,貫、文為單位,面額有 2 貫文、1 貫文、500 文、50 文、30 文、20 文、10 文,共 9 種。中統鈔與白銀兩種貨幣並行,可相互兌換,通行全國,每兩貫文可兌換白銀 1 兩。換言之,林酉才捐獻 20 貫文,相當於白銀 10 兩,而當時縣尹(縣長)月奉為 18 貫文,相較於平民百姓,林酉才的捐獻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元代中統立碑以後,明朝洪武 22 年(1387),朝廷下令閩海諸島必須盡毀聚落,遷回內地,以斷絕海上反抗勢力。晚清以後,先民才陸續迴返,種田捕魚,屯居營生;是以林酉才的身平,已無從考起;大王宮也歷經滄桑,僅餘中統古碑安然聳立,見證了林酉才捐款建廟與馬祖列島開 發的歷史。[註507]

 民國 97 年 12 月 29 日,連江縣政府將「元中統古碑」登錄為一般古物文化遺產。

 二、閩浙總督告示碑

 「閩浙總督告示碑」為清同治八年(1869)所立,原碑共有二座,分別位於北竿塘岐與橋仔村,距今已有 144 年歷史。古碑為花崗岩,高 217 公分,寬 73 公分,碑文共 506 字,碑末有「同治捌年玖月拾肆日給長岐澳勒石永遠示禁」刻字。民國 71 年 11 月 17 日,塘岐石碑移到南竿歷史文物館展示,民國 93 年元旦,復又移到馬祖民俗文物館永久典藏。橋仔石碑除「橋仔」二字外,告示內容與塘岐石碑完全相同,現已斷裂,字跡漫漶已不可辨。

 馬祖列島位於閩江口外,有機沖積物豐富,海水鹹度適當,又為南北洋暖流與寒流交會處,漁產豐富,福建沿海居民,長年在此海域遊梭捕魚。所捕鮮魚,有些及時「趕鮮」運往內地,然 往返費時,極易錯過漁汛,多數鮮魚必須就近登岸「做鹹」,以鹽醃漬,以保魚貨不致腐臭。[註508]因此列島澳口時有漁民掛網搭寮,購鹽做鹹。

 其時,「連江幫」專賣鹽商陳建豐援用《福建鹽法志》舊案,強逼在連江洋面(南、北竿屬連江縣)作業之長樂籍漁船,不得在長樂配鹽,須繞行至連江接受其配鹽。因而嚴重耽誤漁汛,影響長樂漁民生計,導致長樂甲長陳承福、漁戶林迎士、黃連三等人呈控:「連江幫商陳建豐恃強勒令,請轅(衙署)示禁」。事經總督府(部堂)仲裁:「何處之船配何處之鹽,不容紛爭」、「就籍配鹽,不容藉志舊案混行爭執」,並為此立碑,示佈各商幫、漁戶:「倘連幫商哨敢再堅執志載舊索,恃強勒令在於連江重配,任意需索阻撓,許該漁戶人等據實告,以憑究辦。本部堂 令出維行,其各凜遵,切勿以身試法。」[註509]

 閩浙總督告示碑,揭示了清末漁戶不得私買海鹽,強制接受官方配鹽的無奈與卑微,也透露出食鹽「官督商辦」背後龐大的利益瓜葛,更紀錄了先民在馬祖海域以海為田,搏浪營生的生活歷程。無論就鹽政管制、海事紛爭或庶民生活軌跡而言,閩浙總督告示碑皆有其深刻的歷史與文 化義涵。[註511]
閩浙總督告示全文如下: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英□□□□□□□為愷切曉諭事照得沿海漁戶出洋採捕向應以何處之船配何處之鹽不容紛爭前据福建沿海道詳据連幫商陳建豐具稟援引鹽法志開載嘉慶年間前鹽道案以長樂漁戶在連江洋面採捕應令就連幫配鹽等情本部堂查漁配章程續於道光二十二間由尋鹽道詳經。前代辦督部堂□曾批示應照何章何處之船配何處之鹽不准混就漁捕池方配銷自應循照辦理不容藉志舊案混行爭執分晰批飾嗣据□甲長陳承福等漁戶林迎士等呈控連江幫商陳建豐得強勒令在連配鹽請轅示禁又經批道出示禁止勒配各在案今復据甲長漁戶等具呈以現在漁□已屆□□□百計指延等情殊屬藐玩并据長樂梅花樸戶黃連三赴轅呈請出示分別曉諭禁止俾各乘時就籍配鹽出洋釣捕免誤期并聽勒石永禁杜絕爭端除呈批示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佈各商□漁戶人等知悉凡爾等籍籍隸長樂各漁船務須就長樂本籍埠館照例配鹽出洋照常赴長岐橋仔等處採捕不得買私□配爾長樂埠所館伴人等務須循照舊章授配不得索擾阻撓致誤漁訊倘連幫商哨敢再堅執志載舊索恃□□□在於連江重配任意需索阻撓許該漁戶人等据實告以憑究辦才部堂令出維行其各凜遵切勿以身試法□之□示□遵□右諭通知

 同治捌年玖月拾肆日給長岐澳勒石永遠示禁

 (按:原碑文難辨部分以空格表示)

 第三節、民間工藝

 一、銀飾

 早期本縣婦女孩童多有配戴銀飾習慣,較繁榮的聚落街市也都有金(銀)飾店,打造各類銀件金飾。婦女結婚、長輩生日、孩童滿月周歲,也有致贈金銀飾品的禮俗。

 (一)首飾

 手鐲:手鐲的形狀有溜金繩形環、鍊形手花環、押彫板形環等,紋飾有花鳥、蝙蝠、龍鳳、雙喜、麒麟、古籐等。圖紋繁複,雕刻精細,一般為婦女訂婚及五、六十歲生日,親戚致贈的禮品。

 腳環:為新娘子戴在腳上的飾物,其形狀與手鐲大同小異,為體型較寬大,腳環週邊加製各型墜寶響鈴,環面有縷空雕刻的各種花鳥,美麗大方。

 銀簪:為古時年紀較長婦女夾髮用的銀器之一,係根據髮髻形狀而設計雕製品,狀似弓形,中腰細小,兩端成匙面彎翹,簪面有各種不同的花鳥,並有鍍金製做。婦女在梳髮時,將長髮梳在腦後打個圓髻,就是靠銀簪穿過髮髻,使之不致散落;簪上的雕花兩端也露出髮外,雍容端莊,美觀大方。

 鳳冠:則是銀製溜式鳳冠,現今馬祖民間保存者極少。鳳冠為古時新娘所戴的冠帽,雕刻精細,巧奪天工,冠前有飛鳳十三隻,金龍三條,象徵「龍鳳吉祥、祈王賜福」之深遠含意。

 耳環:形狀與製法隨年齡長幼而異,小姑娘耳環小而輕便,花紋單純,純樸自然;新娘子耳環,製作較精緻華麗,雙龍墜珠,戴在耳上搖晃叮噹,亦顯高貴大方。而年長婦女戴的耳環則又寬又粗,成板鉤狀,環上鑲有各種壽字及連串山圓珠,形狀古雅樸實,寓有延年益壽之意。

 戒指:訂婚或生日致贈的禮物,早期銀戒均以繩形數層焊成圈形,寬約 1 公分,戒面雕有各種吉祥圖紋,如福、祿、壽、花卉、仙鶴;後來戒子趨向精巧,部份鍍金,戒面雕鑲鎖片玉石,更為美麗精細。

 長步搖:女性配戴髮簪之一種,形似寶劍,全長約 25 公分,鋒銳犀利;較粗的一端雕上花鳥、蝴蝶,並鑲嵌珠寶玉石,下墜一串銀鍊,行走時左右擺動,上下搖曳,故稱長步搖。據稱, 長步搖可防身,亦可在丈夫虧待自己時,以長簪刺其股,施以薄懲,以示警惕[註511]

 (二)家飾

 帳鉤:銀製的雙鳳帳鉤為結婚時「新娘房」鉤紮床帳之用。帳鉤上的飛鳳栩栩如生,身心相對,憑添「洞房花燭」恩愛氣氛。

 蝴蝶墜:亦為裝飾在臥房門上或床邊蝴蝶形墜飾。

 二、吉祥與避邪物

 本縣地處海隅一角,知識閉塞,衛生保健觀念闕如,居民若罹身心疾病,咸信皆為鬼魅魍魉等邪物所剋,或為風水五行沖煞。是以在村落、住家常見避邪符碼,豎立張貼,以趨吉避凶。

 (一)太極八卦

 釘掛於住家門楣上的八卦避邪牌,最為常見。馬祖的避邪太極八卦牌,多為木製手繪,以天藍色為底繪上象徵宇宙乾坤的太極八卦:

 八卦虎牌:以八卦為底,虎頭繪於上方,牌上書明太極、日月等文字。此類避邪牌分佈最廣。

 圓鏡麒麟:鏡上繪有太極八卦圖,上方並有象徵吉祥和氣的神獸麒麟。

 哪吒虎牌:哪吒本為玉帝護法,首戴金輪,足踏盤石,有伏魔降妖之神力,配上彩繪虎圖,更見神威。

 雙魚八卦:刻在石屋門牆,八卦內的陰陽巧妙列成首尾相偕的雙魚,也有年年有餘之意。

 洛書八卦:八卦中心書寫太極或陰陽,有的置圓鏡,各爻卦外邊繪製河圖洛書的祥瑞符號。 本縣僅南竿青檀澳有一面。[註512]

 (二)符咒、香火

 補庫符:每年各村境祭拜鬼神儀典結束,廟方印製護符交由信徒攜回,張貼門楣,可防惡靈鬼邪入侵。

 香火袋:將廟中香灰以紅紙包妥縫在紅色小布袋內,懸掛家中門楣或窗台,或直接以紅線繫好,掛於胸前,可避邪逆。

 匾 額:有一善牌、太公在此牌、來龍西去(取意左龍右虎),皆有護宅昌隆用意。[註513]

 (三)屋牆、頂、前後院避邪物

 鏡、剪、尺、篩、笠:鏡子可反制穢物,尺代表斬妖七星劍,篩、傘可視為八卦轉化物,笠與剪、鏡搭配可防沖煞。

 仙人掌、蘆薈:兩類植物皆多刺呈鋸齒狀,種植屋頂有如利劍鋼刀,防鬼魅妖孼,也防真實生活中的宵小盜匪。

 石魚、石龍:多見於廟宇及較考究之民宅石屋,一般為鯉魚造型;石龍置於牆正面,兩者皆有排水功能,又有調劑水火之寓意。

 照牆、石敢當:照牆有防沖、止煞、擋風及祈福等功能;石敢當立於前後院,上刻爻卦,鎮 煞避邪,護祐家園。[註514]

 (四)避邪飾物

 銀鎖:早期富貴人家幼兒所配戴飾物之一,形狀似鎖而得名。銀鎖多為幼兒隨身配掛之物,鎖身全為銀製,鎖面紋飾均為立體雙面雕製。一面刻有「吉祥如意」、「福祿壽禧」等吉祥字樣,另一邊則雕刻麒麟、雙龍等圖樣,鎖的下端均帶鍊墜。小兒戴之可趨吉避凶,永保平安。

 耳環:福建民俗,女子五、六歲時,母親就給予穿耳洞,年紀尚小,肉較嫩,故以米粒尖端慢慢磨穿,若家貧,無法購置耳環,則用細密管穿越代替之,如此可免創口長肉受阻。若高齡添丁,則男孩俗稱「罕仔」,父母則為之穿左耳裝扮成女子樣,不易被鬼魅所惑,助其平安長大。

 (五)香爐香座

 香爐:香爐置放寺廟神案或祖宗神龕之前,為敬神與祭祖的禮器。有銅製、鐵製、石刻與瓷器四類,造型主要為方形與圓形兩種。香爐多刻上蟠龍、蓮花、仙桃、南極仙翁等紋飾。廟宇香爐盛接的香灰,有時會被信眾取出,納入紅色香火袋,遠行的遊子隨身配掛,可趨吉避凶,護佑平安。

 香座:年節慶典與農曆初一、十五,馬祖民間仍有膜拜天地,祭祀鬼神習俗,焚香燒金紙是必備儀式,民家多在簷下門旁砌置香座。早期以石塊建屋,香座刻在石塊上,製作精美,工法細緻,造型有書卷、蓮花、仙桃等,年節慶典還黏貼紅色剪花,增添吉祥喜氣。晚期水泥建築引入馬祖,民屋以水泥模製香座,美感、質地已大不如前。

 三、居家用品

 (一)用具

 花轎:花轎為先民嫁娶,新娘從娘家乘坐至夫家之轎具。花轎木製,四方四角出簷,呈寶塔狀;頂層鋪蓑衣,可避邪,周邊以紅色花綢布作帷幔。花轎行進時四人抬起,二人替換,隨行者一路燃放鞭炮。花轎木門及四邊圍板均有精美雕飾,刻上「虎降驅邪」、「天官賜福」、「夫唱婦隨」、「觀音送子」、「金龍彩鳳」、「和合二仙」等吉祥圖案。

 架子床:早期馬祖居民以漁、農為業,生活困苦,一般人家多以兩張長條凳架上木板作為眠床,只有優渥人家才從內地福州購置寬敞華麗、雕工精緻的「架子床」。架子床因床上有床架而得名,又稱「紅眠床」,基本上由櫃臺腳、床底板、床頂板、床腳柱、三面圍板與床前「腳登」組成。圍欄板鏤空雕花,上半部仿格扇,下半部製成櫃子與亮架,外側作花罩、落地罩或月 洞罩,床前置腳登,也稱腳踏。[註515]

 水煙斗:早歲吸菸分水菸,旱菸。水菸以水煙斗吸之,菸絲點燃後,菸雲穿過水層吸入口中,可濾過雜質與菸油(菸絲裝於白銅鑄製烟筒上,筒內盛少許水,吸時咕嚕作響);旱菸與菸斗吸法相同,較特殊的是竹製煙管兩端分裝瓷質、或玉石嘴、或銅質菸嘴,今已罕見。

 (二)陶器

 陶器土質較差,在窯中燒製溫度只需上百度,製作簡便,價格低廉,為馬祖先民釀酒、醃漬、儲物常用之容器。陶器上一層薄釉,為便於搬運和提握,以拍、打、刻、印、刮等工法,從上而下刻出凹錄圖紋,充滿裝飾和機能性。罈、甕以繩紋、水紋為多,呈螺旋或圓圈狀,罐器多無紋飾; 陶器質感粗糙,色澤暗沉,反映出先民漁耕生活質樸、艱辛之歷程。[註516]本縣陶器種類繁多,造型簡單,茲就形式和機能加以歸納如下:

 缸:體積大,有米缸、水缸等口大肚大底小,一般飾以繩紋。在馬祖曾見陶缸高 80 公分,口直徑66公分,最為可觀,多為醃漬漁獲和儲水儲物之用。製作上,完全以手拉胚處理,燒製、搬運不易。

 甕:小口大腹,形式多樣,其中一種小口,肩寬大,底部縮小,成圓錐形,適於加封儲存,「陳年老酒」多用此器儲存。

 罈:酒器,比甕小,小口大腹形式多樣,俗稱「罈仔」,可醃漬雜魚、蘿蔔等食物。

 罌:小口、頸長、腹大,呈橢圓狀,有出水倒口,有些附雙耳,便於提攜。整體線條流暢,造型優美。

 罄:比罈小,附蓋上附蝦形耳便於掀起。罄小而巧,造型變化大,雙耳或四耳都有,耳中穿孔,可穿繩,方便提拿。一般用以盛酒。另有油罄,土黃色,把耳厚實,呈弓形,以杓子取油。

 缽:形狀有如大碗,和盂相似,口略大於底,厚實沉重,一般置於灶頭盛米湯,或將黏稠魚漿置於缽內,以手揉摔,製作魚丸,甚為俐落好用。

 罐:口身同大,附蓋子,醃漬或燉煮食物、藥材,把耳鑿孔,穿木而過,避免燙手。側邊留一小嘴,湯汁由此流出。

 碗:陶碗,加藍色邊或簡單花草紋,或印福祿壽喜吉祥字,甚粗糙,現已少見,民間多用瓷碗矣。

 八仙花窖:酒器,別緻而華麗,暗紅色,上面有八仙浮雕圖案,非常生動。

 陶製箸籠:挿放筷子用,扁形成扇狀。面上浮雕圖案有三種:其一是浮刻狀元及第和壽字圖案;其二浮刻狀元騎馬,前呼後擁過橋,橋下有仕女划船,反映求取功名的心態;此兩種為清代燒製;第三種圖案寫著「請用國貨,勿忘國恥」以及青天白日國旗,應是民國以後燒製。

 螃碗:高有五公分,口呈橢圓形,碗身有六隻螃蟹浮雕,為百年前成品,至為特殊,經考證為清洗毛筆之用。

 陶浮標:用途如同現代的塑膠浮標,以陶土燒製,中空,外層有二耳穿孔,可繫繩,製作精巧,今已不復見。

 (三)竹器

 竹籃:附蓋,有提把,內分數層,編織精巧,上紅色漆;用來盛禮品、送飯菜、點心,也可儲物。

 大竹籮:扁狀,邊緣微上翹,較小者加提把,不上色;用來曬榖物、魚蝦及裝盛食物,懸掛屋樑上通風有可防蟲鼠,用途極廣。

 搖籃:搖籃以竹皮編製,極細緻精巧,兩側有竹架,工手搖,置放木製底座上,鋪以軟被,極便捷。家族中有添丁生子,常相互借用。

 竹凳:柱腳中空,輕巧易搬運,可作為為餐座椅或休息納涼之用。

 魚簍:桶狀,口小肚大,斜揹於身,用以盛裝漁獲。簍內並有活動三角狀竹片封口,防止魚蝦逃脫。

 火籠:禦寒用。細竹編成,籠內置一小陶盒,裝炭火,點燃後灑上炭灰,挖一小口使之通氣,可持續保溫 2、3 小時。

 酒籠:長圓桶狀,置於酒罈內,過濾酒糟使不混雜,再以酒杓探入酒籠內取酒。[註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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