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文化志


  標題: 第三章 文化政策(二)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28    閱讀人次:490 )  

第一篇 第三章 文化政策

 第四節、地方自治時期的文化政策(民國 81 年至民國 101 年)

 民國 80 年代,適逢國內社會從威權統治轉型為民主政治的過渡期,解嚴,解除黨禁、報禁,一連串的政治改革引發社會多元、蓬勃、潛在的活力;與此同時,本縣解除戰地政務,曹常順宣誓就職連江縣縣長,馬祖政委會所屬單位機關簿冊、財產移交連江縣政府,並成立連江縣臨時縣 議會,開始實施地方自治。[註228]此一時期本縣的文化政策,除了配合文建會召開「第一次全國文化會議」的結論,以激發人文精神、培養社會關懷、增進生活品味,建立「有人文、重倫理」的生活方式與生活態度為目標之外,在文化政策與執行層面也激發更多本土的、在地的、多元的思考 與行動。[註229]諸如,在硬體上增建「連江縣立文化中心」、「民俗文物館」、「縣立及鄉立圖書館」等硬體設施;軟體方面,舉辦「文藝季」與各類藝文展演活動、組織藝文團體、修繕古蹟與歷史建物、召開學術研討會、出版地方研究刊物與書籍、聚落與民居保存、啟發社區營造的觀念……等,進一步將文化建設落實於鄉、村社區,以深化地區民眾對地方歷史、文化的認識,進而促進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

 一、行政機構遞嬗

 戰地政務成立之初,本縣並無專責的行政單位負責文化事務,而是由縣府的文教科統籌辦理, 業務也僅是簡單代辦「社會教化」部分。[註230]民國 56 年 9 月 18 日,連江縣社教館落成,以積極加強三民主義文化運動,反共抗俄宣傳,加強戰鬥文藝運動,協助推行社會改造為宗旨。主要業務有兩項,其一為掃除文盲的民教班業務,其次是辦理戰鬥文藝為核心的展覽活動。民國 80 年前後,社教館獲得教育部補助經費 8 千萬元,除了於馬祖港擴建社教館並成立縣立圖書館,並陸續增建鄉立圖書館,購置圖書、雜誌、視聽設備、建構網路等,對於民眾知識的增廣,文化的涵育,助 益甚大。[註231]

 民國 81 年解除戰地政務之後,社會力釋放,政府也成立文建會,負責指導統籌各地方政府的文化建設。本縣亦獲得 1 億 8 千萬元的經費補助,將馬祖歷史文物館重建為「馬祖民俗文物館」。於此同時,社教館轉型為「連江縣立文化中心」,並於民國 92 年升格為「連江縣文化局」,民國93 年,「馬祖民俗文物館」也落成啟用。從此,馬祖文化建設的推行,正式進入深耕地方文化,推廣藝文活動的階段。

 二、推動聚落保存

 民國 84 年縣議員曹以雄規劃「常住馬祖與聚落保存」講座,邀請台灣大學城鄉研究所教授夏鑄九主講:「地方發展與社區營造」。建議地區應善加把握政府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的機會,在全球競爭的獨特縫隙與角落中,以地域特色結合地方經濟,推動聚落保存,促使產業文化化以 及文化產業化。[註232]本縣的閩北(夏教授語)建築,是祖先留下的珍貴文化遺產,必須保存與發揚光大;並呼籲馬祖各界一起努力搶救馬祖,共同思考,如何在建築、民俗、生態上保有地方特色;不要隨意拆除極富地方特色之傳統民居,破壞島嶼景觀。[註233]民國 87 年起,民間藝文人士曹楷智等人與「城鄉工作室」鄭智仁,在「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引發下,提出以文化、觀光、休閒導向的「牛 角村再造」計畫。[註234]隨後,四鄉五島各村落相繼響應,開啟了馬祖以聚落保存為基調的整體社區營造計畫。

 三、地方文化研究

 戰地政務時期,一切施政作為以反共復國為目標,以支援軍事作戰為考量,雖有「馬祖歷史文物館」的建置,主要作為政治宣傳、心戰文宣的紀錄,蒐集而來的民俗文物也缺乏分類、管理,而且僅限於靜態的展示。對於先民開發馬祖的歷史,古蹟文物的考據以及風俗文化的形成,除了零星幾篇文章做概略性的描述之外,缺乏對地方傳統文化的系統研究。

 民國85年起,縣府邀請民間學者劉還月來馬進行田野調查,指出本縣廟宇屋頂正脊兩側山牆,高出屋面,牆頂曲折律動,昂揚朝天,造型優美,屬古建築「封火山牆」的一種,與福建東部沿海(閩東)的民居建築類似,可防火防風,極富地方特色。而「封火山牆」也成為本縣指標性的 建築元素。民國 86 年縣政府籌辦的文藝季活動,即以「封火山牆烽火情」為名展開活動。[註235]民國85 年,縣政府相繼委託文化大學建築系楊仁江教授調查東犬與東湧燈塔,[註236]文化大學李乾朗教授 執行大埔石刻調查研究,[註237]對地區的歷史古蹟外觀型制、歷史背景、文化意義作了深刻的調查報告。

 民國 89 年,投入馬祖聚落保存工作的鄭智仁,接受縣政府委託進行〈馬祖閩東傳統廟宇建築型制〉調查研究。指出:本縣受限於氣候、地形與建材,傳統地區廟宇為「小廟」,型制規格與其原鄉連江、長樂一帶相同,是原鄉傳統廟宇的「縮小版」。鄭智仁呼籲,興建廟宇應保留閩東建築的特色,而宮殿重簷式雖然雄偉氣派,本縣的小廟反而更有文化意蘊,更能突顯出地區建築 文化特色。[註238]民國 92 年鄭智仁出版《馬祖民居》調查報告,對本縣的聚落形成、民居型態、木架結構、石牆紅瓦做了深入的探討與分析。

 除了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古蹟文物的調查研究之外,本縣的文史工作者的表現也不遑多讓。民國 81 年,林金炎先後編著《馬祖列島記》和《馬祖列島記續編》,對先民開發馬祖的歷史與民俗文物作了系統的介紹。民國 87 年,馬祖日報發行彩色版「連江水」月刊,這是一份「以地方為原 點,以鄉親為主體,以進步為導向」的綜合月刊,大量報導地方脈動,與文史研究成果。[註239]民國86年,陳崇順編輯《馬祖鼓譜》,以自創的鼓譜記載方法,記錄馬祖各鄉村的鼓板樂。民國89年,由王花俤、賀廣義、林錦鴻、蕭建福等四位老師,共同調查研究馬祖四鄉五島的所有廟宇,出版《馬祖地區廟宇調查與研究》,從民間信仰與祭典儀式,說明先民風俗文化傳承自祖居地,並從中追蹤族群遷移路徑。民國 91 年林金炎出版《馬祖地區方言初探》,民國 97 年陳高志出版《馬祖俗諺析論》一、二冊,分別將馬祖語言從「音」的表達找出「字」的書寫,並分析語言的情境特性與流變本質。民國 90 年起,由中正國小召集,逐年編輯國小 1-6 年級母語教材和童謠專書等,是華人世界首套福州語的編序教材。

 除此之外,民國96年進行《連江縣傳統表演藝術普查》,97年《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99 年《馬祖鼓板調查研究》、《金板境天后宮文史調查》等,都是地方文史工作者走訪耆老、翻閱文獻、田野調查,累積大量豐富的資料,為地方文史研究資料庫的建立,奠定深厚的基礎。自民國 98 年起召開的馬祖研究研討會,邀集地方與國內知名學者就歷史遺產、戰地文化遺產、海洋文化等議題發表論文,也更深化了馬祖研究,將馬祖地方文化與世界文化接軌。

 近年來,由陳仲玉教授領導的考古隊,陸續在東莒熾坪隴、亮島挖掘出史前遺址,將馬祖的歷史上推到 8000 年以前,更是意義重大。

 四、文化建言

 民國92年6月,有鑑於解嚴後,初生萌芽且日趨蓬勃成長的地區文化活動,有逐漸沉寂之勢,文化局主導之文化政策形成過程與歷年文化活動之辦理,也未能完全契合地區需求。地區 31 位關心藝文人士簽署地方「文化發展建言書」,直接向縣長陳雪生及議會遞交,要求重新檢討既有文化政策。文化建言書由賀廣義執筆,簽署人有林錦鴻、呂致緯、翁玉峰、陳崇順、陳龍生、謝春福、王花俤、王連發、王建華、陳蕙蓉、陳長柏、姜復森、張秀玲、吳健忠、孫佩雯、游桂香、陳其平、林克武、劉玉金、陳科黎、陳善茂、楊綏生、鄭嬌英、陳振輝、李寶玉、陳松梗、曹爾章、陳金程、林金炎、陳世鑽、陳其標。建言如下:

 (一)文化局每年施政主軸,推展類別與項目,文化補助法規,年度文化總經費,公佈申請計畫通過之團體與個人名單,審查會結束公佈年度文化諮評人等資訊,必須公開化、透明化,以昭社會公信。

 (二)文化補助法規中,表演藝術類別(傳統與新進之音樂、戲曲、舞蹈等項目)、視覺藝術類別(繪畫、攝影、雕塑、書法等項目)、文學(詩、散文、小說、口傳文學等項)、地方史蹟(文物搜購與展覽,縣定古蹟或人文景觀、歷史性建築之調查研究與保護,村落史或家族史、產業史等調查紀錄等項)、社區營造類別(各項社區性活動、讀書會等項目),各類別與項目必須有適當比例劃分與分配。同時,視本縣文化生態發展實況,每年各申請計畫類別與項目中,應保障有意長住馬祖或出生馬祖之申請團體或個人至少一件名額,以利地方文化傳承,並逐年並進推展之。

 (三)參照國內文化諮詢評審機制,建立專業化制度。文化諮評人必須有藝文相關專業研究成果或作品,對所推動之文化活動與計畫具備鑑別與評鑑能力。同時基於利益迴避原則,政府每年所聘之文化諮評人不得連任,且不得身兼計畫申請者;文化申請案評選會議結束,政府部門應向社會公佈諮評人名單。

 (四)因應地方長期重點文化發展需要,可考量跨數年推出馬祖文化節、地方藝術家聯展、台馬藝術家交流,與逐年出版馬祖學叢書,及規劃其他各型態文化施政主軸。

 (五)文化發展,全民共享。本縣政府部門修訂各項縣內文化法規與政策,至少有三分之一藝文專長人士參與研擬,以扣緊文化長期發展脈絡之需求。

 (六)順應國內政治人物退出公眾媒體之社會趨勢,籲請民意代表應回歸到監督文化行政 與文化政策之法定職能。[註240]

 同年 6 月 28 日,文化局長邱金寶回應「文化發展建言書」,要點如下:

 (一)政黨輪替之前(國民黨執政時代),每年由文建會補助本縣之藝文活動經費約 800萬元左右,文化局前一年就公開向地方各界徵求企劃案,並在次年文建會補助本縣的經費核定以後,立刻由「文化諮詢委員會」公開評審,並在馬報公布獲得通過的企劃案及補助金額。「文化諮詢委員會」也是常設組織,其委員資格需獲文建會核定通過,並在媒體公開名單。建言書主張的「接受補助團體名單及文化諮評人資訊公開」的意見,文化局多年以前就已經是這樣的運作。

 (二)政黨輪替之後(即民進黨執政時代),文建會每年補助本縣約 800 萬元之藝文活動經費,開始納入縣市統籌分配款(與以往專款專用不同),從此,本縣的藝文活動僅靠縣府每年編列 100 餘萬元經費支撐。我們謹慎的運用此一「連舉辦一項大型活動都不夠」的經費,將其分成展覽類及表演活動類來支用,讓本縣四鄉五島全年都能維持有藝文活動的舉辦,同時也積極向各中央單位爭取各項專案補助經費來充實之。

 (三)新政府上台以後,對藝文活動經費的補助方式,完全不同於以往,係採不定期由中央指定項目,由地方提送企劃書報請文建會,由中央來決定是否給予補助,近幾年僅有比較活躍的藝文團體,如牛角、北竿文協、東莒文協等獲得補助經費,而其他社團多因企劃不受文建會青睞或未能及時提出企劃書而未獲得補助。

 (四)從新政府上台以後,本縣文化行政機關就無多餘的經費可以補助藝文團體。建言書認為,本縣「文化紮根經費總合,並非嚴重短缺之見解」,顯然有所誤會;建言書也認為,每年應平均補助各類型之藝文範疇,而且應保障在馬祖藝文團體及個人。這樣的理念,其實是我們每一位文化行政人員都懂得基本理念,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補助經費,如何實現上開理念?

 (五)建言書主張「參照國內文化諮詢評審擬制,建立專業化制度」之見解,其實依文建會規定,文化諮詢委員任期二年,文化局對於委員的遴選分成三類,分別為行政人員類(考量到各鄉辦活動實有行政資源之支援)、藝文團體類(各藝文社團負責人)以及藝文專業人員類(在地此類人才較少),從中遴選熱心人士來擔任諮詢委員。至於未能像台灣徵求馬祖籍藝文人才或邀請國內專家學者來擔任本縣文化諮詢委員,主要又是受限於沒有經費可以支付其往返台馬之差旅費用。我們當然很用心的來規劃,但理想與現實難免會有差距的,不是嗎?

 (六)建言書主張每年推出大型活動的見解,當然是我們所樂見的,但是還需要經費預算來配合,建言書中所述的各項活動,有些正在執行中,還有一部份正設法籌錢來執行。

 (七)建言書主張「修訂各項縣內文化法規與政策,至少有三分之一藝文專業人士參加與研擬」之建言,其實有關文化政策或如何執行文化業務推動,多年來我們一直都在徵詢藝文專長人士之意見,或請其擔任「諮詢委員」或擔任「評審委員」或舉辦座談會等,多方收集大家意見,今後當然會繼續朝此一方向來努力。

 (八)基於文化活動需要全民參與,大家一起來努力的理念,我們無法認同建言書所主張的,「公職人員不得參與地方文化活動」的看法;想想看如果一項活動或展覽能邀請到阿扁總統蒞臨指導,那不是有更大的行銷效果嗎?我們歡迎所有的縣民鄉親共同為馬祖的文化發展來努力,就像我們也歡迎、接納賀老師利用較多的閒暇日子多 多提供好的建言一樣。[註241]

 五、推廣藝文活動

 (一)展覽與演出

 除了邀請知名藝術工作者進駐芹壁、牛角,以帶動地區藝文風氣,並透過藝術家的創作向世人介紹馬祖的人文風景,也引進台灣優質的表演團體如「優人神鼓」、「雲門舞集」等團體來馬演出,以提升地區藝文欣賞水平。而每年春節來自對岸福州的閩劇團公演,更是地區大事,民眾扶老攜幼,爭睹演出。政策上更積極鼓勵、推動地區與旅台藝術家回鄉展出;地區藝術家曹楷智、李若梅、陳振輝、林錦鴻、翁玉峰等人,與旅台藝術家張信義、陳合成、陳國春、鄭愛華、李小石等,均曾受邀在民俗文物館展出作品,出版畫冊,讓地區民眾乃至於全體國人都能認識到馬祖鄉親在藝術上的成就。民國86年,地區旅台音樂家低音管演奏家張龍雲,也曾受邀率領「普羅室內樂團」,來馬演出一場高水準的古典音樂會,也是本縣有史以來首場完全以古典音樂為演出曲目的音樂會。

 (二)扶植本土藝文活動

 民國87年,一群愛好文學與藝術的地區青年,在多年的集會、分享、切磋心得後,決定籌組「馬祖藝文協會」,除了個人創作之外,也積極投入地方文化事務。包括:協助文史調查、參與考古挖掘、辦理藝文活動等,為孤絕海上的馬祖列島深耕藝文土壤,播撒藝文種子。同時期,以傳承、研究傳統地方樂曲的「雲台文化協會」社團成立,延續了地區中斷近 40 年的戲曲香火。該團曾赴原鄉福州觀摩學習,每週固定團練吹彈技巧、身段唱腔,於地區年節、慶典以「雲台樂府」名號盛大演出,屢屢造成轟動。「馬祖雅韻合唱團」更是全國唯一以福州語演唱的合唱團體,成團以來,定期在地區公演,也遠赴台灣、大陸與其他合唱團交流、競賽,也都獲得佳績。

 (三)創辦馬祖文學獎

 往昔馬祖地處海角,居民平日為生計苦勞,更無暇於文藝之事。民國 38 年之後國軍進駐,始有東海部隊王調勳等人留下詩詞篇章,多為羈旅感懷之作。民國 46 年,《馬祖日報》創刊,其中〈雲台山上〉副刊成為地區軍民抒發情感、評理論事之所寄;舉凡袍澤情懷、離愁思緒,列島風光、 晨昏雲霧,或軍容戰備、風土人情,都有著墨存錄。[註242]

 戰地政務解除之後,本縣快速發展,硬體與軟體建設,日有所變,稍縱即逝。為了鼓勵地方人士,以及曾在馬祖戍守、旅遊,或與馬祖有任何因緣者,書寫馬祖,記憶馬祖,進而光大馬祖。民國 84 年,宋志富接任《馬祖日報》總編輯,推動第一屆《馬祖日報》文學獎,並附設中、小學散文獎項,連續辦理六屆。《馬祖日報》文學獎,涵育地區文學土壤、撒播文學種苗,同時也鼓勵眾多地方青年從事藝文寫作。

 民國 98 年,文化局長劉潤南任內創辦「馬祖文學獎」,至民國 101 年為止,已歷四屆。每屆參賽作品多達二、三百篇,禮聘國內知名作家選出優秀作品,輯錄成冊,專書出版;對地方文學土壤之耕耘、文學記憶之留存、甚而增進世人對馬祖之認識,意義至為重大。
 
 六、戰地文化申遺民國81年,本縣解除戰地政務,實施地方自治。越來越多的國軍撤出馬祖而使大量軍事設施、防衛工事閒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在 2009 年召開「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時,將原「金門島與列嶼」合併馬祖,調整為「金馬戰地文化」,馬祖於是成為台灣的世界遺產潛力點。2010 年,文建會決議通過將「金馬戰地文化」修改為「金門戰地文化」及「馬祖戰地文化」,因此,馬祖更獨立成為目前台灣 18 處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連江縣政府基於此點認識,認為馬祖軍事設施應該被視為一種文化遺產來加以保護。自民國 98 年起,委託成功大學傅朝卿教授,調查本縣的戰地文化遺產,包括軍事標語、槍砲、大型心戰文宣、軍營、陣地、據點、坑道、崗哨等軍事設施。本縣的軍事防禦系統完整嚴密,而且與聚落配置、居民生活都有密切的關係。民國 100 年,傅朝
卿教授將初步研究成果集結成《馬祖戰地文化景觀 :全球冷戰時期文化遺產瑰寶》一書,由行政院 文建會出版。[註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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