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政事志


  標題:第一章 戰地政務緣起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30    閱讀人次:635 )  

第二篇 第一章 戰地政務緣起

 戰地政務,乃是指戰時為配合軍事需要,執行國家政策,而於戰地所實施的一種民事行政工作,因此戰地政務應是戰時戰地的行政事務。  

 戰地政務的目的與性質,最早出現在民國17 年,國民政府所頒布的「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該條例第一條指出:「國民政府為支持野地軍之作戰便利起見,特設戰地政務委員會,受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之指揮,處理戰地民政、財政、外交、司法、交通、工商、農礦、教育、建設各政務。」第六條也指出:「戰地各政務統由會組織辦理,如作戰酌次進展,所轄區域內之某部,認為已脫離軍事範圍時,即劃分主管機關管理之」。

 民國43 年,為因應外島游擊區情況需要,國軍乃於游擊區試行戰地政務制度,擬定「建立游擊區示範政權實施辦法」,在浙江省大陳地區設立大陳區行政專員公署,直屬國防部總政治部指揮督導。實驗結果顯示,確能達成軍政合一、指揮統一之需求,適合戰地狀況,特別是大陳轉進,軍政之間相互配合,合作無間,體現戰地政務制度的重要性與可行性。

 民國38 年10 月金門古寧頭大捷後,金門、馬祖兩地區屏障台海安全重要性日益增加。蔣中正總統乃於民國44 年第37 次軍事會談中指示:「金、馬兩地區應列為戰地政務實驗區辦理」。國防部乃參考美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於戰地設置軍政府的歷史經驗,配合國軍體制與金馬戰地的需要,依據戒嚴法第七條規定之意旨,研擬「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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