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人民志


  標題:第一章 歲時節俗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14    閱讀人次:608 )  

第一章 歲時節俗

 歲時是指一個傳統年週期從正月至十二月間,民間各種節令與習俗;與居民之精神信仰、社會生活息息相聯。本縣歲時節俗所形成的內涵,為漢民族傳統思維與福州文化、海島環境相結合的曆令行事。

 傳統年節習俗,萌芽於先秦,發展於秦漢魏晉南北朝,定型於隋唐兩宋,鼎盛於明清,並延續至今。一般而言, 漢人的節日在曆法中的落點,大致可分為幾種原則,其一為月日陽數的節日,其二為月圓的節日,其三為配合農耕週期。

 依據《易經》及其衍生的陰陽學說,奇數屬陽數,偶數屬陰數。屬陽之事物可積正氣,因此奇數的月日之組合,有相互加成加乘之效,是節日的最佳落點。例如一月一(春節),三月三(上巳),五月五(端午),七月七(七夕),九月九(重陽)等傳統節日都屬此例。月圓之日,也是節日發生的時間落點;所以正月十五(元宵,又稱上元),七月十五(中元),八月十五(中秋),十月十五(下元)都自然成節。

 漢民族崇尚農耕,節日配合農事來制定,以調節整年的勞動生息。在全年的分布而言,以春季最集中,夏季較少,自秋收後節日出現又轉趨密集,直至冬末換年為止。春季的節日突顯祈求農畜豐產的願望;入夏的節日為連結下半年的紐帶,提醒人們注意季節轉換帶來的身體變化;進入秋冬的節日則以收成之後,提供農暇休養,答謝神恩、祈求來年順利為主。

 福建自魏晉之後,受中原漢族移民帶來的文化影響,加上福建境內地形阻隔,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入閩的移民,使其逐漸形成數個各自獨立的區域文化,再隨著福州地區移民傳播至馬祖各島。

 本縣歲時節俗傳自福建長樂、連江、福清一帶,源於中原,並保留中華文化尊天敬祖、重倫崇德的特質,年節活動幾乎是「無節不祭祀」、「祭神與祭祖並重」。

 大體說來,馬祖傳統年節深具福州地方色彩,不論春節的祭祀儀式、禁忌內容、元宵迎神繞境遊藝,拗九節的「摜九」習俗,端午節粽子的製作,乃至冬至搓丸的民風,無一不是閩東節俗的延伸。茲介紹如下:

 一、春節

 春節,坊間稱作「做年」。祭灶送神之後,人們就忙於籌備春節,家家戶戶大掃除,往昔以長竹竿綁上竹枝,拂遍屋內各角落,清除塵垢,方言稱為「筅堂」。明代正德《福州府志》:「臘月祀灶以二十四日。掃舍宇二十前後,以單日長帚掃淨屋宇,謂之『掃塵』。」;新春之時各家戶換上新門神、春聯,在門邊插上榕樹枝,以求繁盛,稱作「插青」。民家在屋樑上增插竹釘,以示「添丁」之意。

 除夕,意味舊年到此夕而除,稱大年夜、除夜、歲除、大晦日,是舊年的最後一日,因曆法而有所差異,農民曆大月為三十天,小月僅二十九天。通常農曆十二月,應有三十天,但遇閏年臘月則僅有二十九天。閩東一帶有「廿九當三十」說法,意謂廿九即是三十,並稱當年最後一夜為「三十暝晡」。

 除夕入夜前,民家應完成各項有關祭祀,必須將屋外衣物收進屋裡,以免孤魂野鬼騷擾。同時家中各房間的燈都應開起,意含帶來新運與光明。

 此日各相關的跨年禮俗,坊間稱為「做歲」;同時,新春期間每一頓用餐之前,先燒香拜神祭祖,供以紙箔。吃年夜飯時,家長點燃桌上一對紅燭,碗筷餐具均採雙數擺設,象徵團圓成雙之意;當晚遠遊者必歸返團圓,若有遊子未歸,或家中不會拿碗筷之嬰兒,也須為其備碗筷,象徵已歸、團圓之意;用餐之時,關閉門窗,以示家的安全。餐畢,則燃放一串炮竹,以示驅邪、送舊,並有其求來年“連發”之意。

 年菜中的魚代表年年有餘,豆腐(讀作「豆官」)象徵當官,芋頭諧音愈來愈出頭等;刻意稱熟蛋(方言與「浪」諧音,漁家人避諱之)為「太平」,漁家人期盼整年平安出海,不起風浪。

 用餐當中,碗筷餐具應向內擺設與端持穩當,避免不慎落地;若不小心打破碗具,家人要馬上接句「好啊!平安」等吉祥話,以討吉利。用畢之前,碗內應留些菜飯,以示年年有餘,飯後在夜幕中開門燃炮,口唸「好呀!發呀!」。

 正月初一凌晨,家家戶戶在廳裡的神龕祖先牌位前面供「歲飯」,《三山志》:「除夕留宿歲飯,謂之隔年飯,為節假內之備。」用白米煮六分熟後,撈起裝入紅斗內,上放瓜子、桂圓、桔、紅棗、紙花,再插上十雙紅筷子,圍成圓形,放在祖先香位前,舉行鄭重的祭典,再放鞭炮,燃燈祈福。

 禁忌特多,包括不拿刀剪,不能打破器皿,不掃地,不清圾垃,不倒污水,不打小孩,不能哭啼,不穿白衣等等;出門上野外廁所或去水井挑水,也要攜帶冥紙瓦壓在廁所或水井附近,供孤魂野鬼享用,求取平安。而且大人小孩都不說不祥之語,家戶水缸裝滿水,米缸盛滿米,同時也在米缸、衣櫃、碗櫥等處,放個元寶,水缸則投入銅板,象徵到處充滿財氣。若打破碗匙,要說:「發了」或「發財」,禁說「破了」;舉凡說話只講「好」,忌說「完」。如果大年夜忽然閃電打雷,或聽聞當地發生不吉利之事,象徵開春好運兆遭致破壞,一般民家將在正月的最後一晚「重做年」,再吃一頓年夜飯來補家運,象徵好運重回、祥瑞再生。

 大年初一舊稱元日,清晨早起的大人,都要忙著為子孫妝飾打扮,換上年前準備的新衣裳、新鞋襪,女人不論老少則頭插紅花,手佩飾物,個個耳目一新。大年初一,家家戶戶早餐吃素,隨後赴廟燒香祈福,或晚輩便向尊長拜年,長輩賜以壓歲錢或糖果等物,然後再到親友家拜年。

 俗諺:「拜年拜年,掏橘復掏錢!」,即是此風俗的寫照;鄰居朋友相見,互道吉利,一方說「發財發財」另一方接應「平安如意」。當眾人聽見爆竹聲響時,則同聲呼應「齊發」。

 國軍進駐以來,每至大年初一,各島行政中心廣場都舉行軍民聯歡團拜,地區部隊出動舞龍、舞獅、漁夫、村姑、旱船、彩蚌及踩高蹺表演,以及學校方面安排兒童舞蹈演出,歡天喜樂、鑼鼓喧闐,年味十足,一時間人潮匯集,熙來攘往、絡繹不絕;遊藝表演結束後,舞龍舞獅沿街前往各商家拜年,討個吉利,此時新春樂曲嘹亮,恭喜之歌迴盪,全島爆竹聲此起彼落,正是迎春接福的最佳寫照。

 戰地政務終止後,軍方仍配合地方政府舉辦春節團拜、舞龍舞獅、遊藝表演等活動,但無論規模與熱鬧氣氛,都大不如前。

 在民間,初一仍是傳統夫家的家族聚會,在交通落後的過往,初二成為女兒與娘家親族最重要的聯繫節日,於是再把初一在夫家的喜慶氣氛,延伸到另一個場景:娘家。

 回娘家,傳統上又稱歸寧、回門。年初二的喜樂氣氛依舊,昔日出嫁女兒採紅紙套封麵線,象徵期盼娘家至親們均能長壽;帶著再以特製的竹籃或紅布袋盛著麵線、糖餅、豬肉、年糕等禮品,提拿或挑著行遠路,回娘家拜年;女兒、女婿歡喜帶著小孩去探望外公、外婆等親屬,外公、外婆、舅舅、阿姨等長輩同樣高興的以壓歲錢發予外孫(女)、外甥(女)們;娘家方面也須依禮數,準備紅紙花與橘子、餅乾、糖果等食品,放在當初挑來的籃子裡攜回,稱之為「答禮」。不過歸寧當天必須折返,如果因路遠,要女兒在娘家留宿,必須到初四「開假」才能再回夫家。

 初三屬於傳統民俗裡的赤狗日,是年假中較不討好的日子,「赤」字含「赤貧」之意,意指外出沖犯赤狗會帶來貧窮。此日諧音「赤口日」,宋代陸泳《吳下田家志》:「交易忌破日,又忌赤口日。」,指容易與人引起口角,故多所禁忌制約,因此往日家中長輩不鼓勵去過山的跨村之行,並督促子女晚間及早日入眠。但現今各村民眾往來熱絡,已少見此項禁忌。

 昔日初四凌晨設酒果,焚香接神,相傳灶神在臘月二十四日上天,正月初四再下降到凡間,而這天也是地區「開假」日,福州地區從宋代起,便稱年假的結束為「開假」;從大年初五起,舊時學堂恢復入學,商店行號重新營業,農漁從業者可展開勞動。現今民眾及商家的開工與開業,較彈性處理,不再嚴守舊俗。

 二、元宵

 正月十五,俗稱上元,也叫做元宵節,家家戶戶都懸掛精巧的燈籠,而小孩也趁此在迎神繞境時提燈隨行。

 元宵期間,往昔的馬祖常以正月十三夜為「上彩暝」,可視作元宵的前奏;福州人稱作「上燈暝」,傳統民家門上都懸掛燈籠,迎接元宵;福州民俗專家方炳桂曾指出,農曆正月十一在福州地區叫「上彩日」,是元宵前的一個小節日,有張燈結綵、迎春納福之意;在福清鄉間也稱正月十一當天為上彩日,民家晚間匯聚鬧社火。

 福州一帶鄉間鬧元宵遊藝以境為主,傳統各境遊燈上街時都結合「迎神」習俗,百姓舉燈放炮,隨之舞龍燈、高蹺、舞獅、地下坪(福州民間遊藝,又稱牽俗,並有「十番」伴奏,非常隆重。

 本縣各島也沿襲於此,所謂「境」是廟宇的管轄地,也是馬祖人居留的澳口與聚落,例如:牛峰境(即牛角、復興村)、金板境(即鐵板、仁愛村)等,不過因人力與財力之限,往昔坊間迎神習俗相較省會福州簡略些。

 本縣各村境都有各自的祀神源流與歷史發展,聚落內的眾族群、各姓氏等分成了若干的「社」,因祀神不同或兩間以上廟宇,產生不同的祭拜時間,元宵慶典大約均在農曆正月十三到十五期間,通常多以正月十五為主軸,但也有例外,如坂里十三暝、鐵板十八暝、牛角二十暝、山隴廿二暝等;從農曆正月初七到二月初二這段日子,同一天內各島上有多場不同的祭典,甚至元宵期間西莒島神威武陳元帥整個月都在巡行島上各處聚落,因此馬祖人可說都是在過「元宵月」。

 境內特定社友排定拜神的那一晚,稱作排夜,即是俗稱的「擺暝」。擺暝行事先由各家戶輪流執事「做頭」,代表所屬之社逐戶收喜錢;儀典在廟內進行,於黃昏之際,透過長老的禮儀指引,執事者向眾神「請香」,以南竿金板境主廟天后宮為例,每年都於鼓板聲中,循例走訪鄰邊的大王宮、三君子廟與老頭大王廟,將其香爐請至天后宮內供奉;同時,在南竿福澳、鐵板、北竿白沙、東莒福正廟內尚保留〈請神譜〉或〈請神簿〉,也在元宵設祭時,由長老代廟神宣讀,廣邀周界諸神同享元宵豐筵。當日各家戶在廟內供燃紅燭,桌上陳列豐盛祭品,也有許願的善男信女以整頭豬隻祭祀,家有喜事或添丁者贈送廟方啤酒一打或老酒一打,稱為「喜酒」。

 從傍晚直到深夜,而且鑼鼓喧天,燈火輝煌,並大燃爆竹,年長者焚香膜拜,祈求闔家平安,漁利大獲,五穀豐登。而旅居臺灣各地鄉親,也會藉此時節返鄉,參加擺暝,共襄盛舉,使原本人口外流嚴重的村莊,顯得人氣旺盛了不少。

 「迎神」,是神明「繞境巡行」的活動,也是擺暝過程中,將遊行活動帶到最高潮,活動有一定的程序排列,在禮生宣讀出巡文告之後,保長公與開道鑼隨即出發,前方探照燈導引,保長公擺動手中的酒壺與竹枝,踏著醉步出巡了,樂手敲打開道鑼,「銜頭旗」御風飄動、「敬神如神在」與「肅靜」、「迴避」等高照牌緊隨於後;隨後的隊伍是號班與家將,表現威武與肅靜;後面跟隨數尊嬉遊的孩仔,不時隨鼓板樂跳躍逗鬧;接著是七爺、八爺,負責前導,兼具探訪民情及驅除妖魔任務;鼓板隊與提燈隊分成若干組,穿插隊伍之間,有些村莊有時還有婦女的花藝舞隊;另有禮生端執旨令、香爐及香案各一尊,前後隨行,供信眾膜拜上香;最後則是神明鑾轎列隊,各由四名壯漢或婦女(搭配女性祀神鑾轎)扛抬,前有馬奴躍步前進,元帥穩重行步,官威十足;鑾轎兩旁有寶扇屏護,一路浩浩蕩蕩,鑼鼓喧天,炮竹齊鳴,徐徐前行。據聞早先在牛峰境等部份村莊,還出現村民高舉火把隨隊巡遊,雖停止了一大段時間,但廟方近期正著手恢復此舉。

 行進隊伍沿途接受信眾祭祀觀禮,神明所到之處,各家戶均燃放鞭炮,信徒虔誠迎拜,祈求閤境平安。在煙硝瀰漫、鑼鼓齊鳴聲中,隨坡勢走走停停,當抵達到一處寬闊空地時,許多村莊的廟方也將在地上準備裝「包餅福」(喜包)、糖果的大篩,孩仔齊聚搶包嬉鬧,向圍觀群眾拋撒,百姓紛紛躍起搶拿,冀望當年得到好運兆。

 遶境基本上以所處的村境範圍為主,較大村莊若財力許可,間隔數年便有跨島、環島或跨村的「會香」之旅,這些都可稱之神明「出外境」,例如北竿后澳村的楊公八使儀隊,巡行到塘岐敬謁陵墓,順道拜訪蕭王府、尚書公二座廟,屬跨村之行,此時各戶民眾都趕緊燒香,迎神來訪,並祈求闔府平安;據筆者所查,南竿地區大規模的會香,最早可溯及民國65 年山隴境白馬尊王廟的全島迎神行程;86 年的北竿芹壁赴南竿各境訪晤,則屬跨島,此外尚有92 年南竿山隴白馬尊王敬神隊伍延伸至北竿全境會香,93 年馬港天后宮投入全縣四鄉大巡禮。當外境的迎神陣隊到訪時,地主村莊的廟方將會派出隊伍在村界接駕,在寬敞場地上依禮制設香爐、神桌、供品等排場,以及出動神偶與人員接待,引導境內行進路線與最後的相送與道別。

 擺暝次日,禮儀執事人員將各種祭祀供品加以烹煮,大設宴席,場面熱鬧,稱做「食福」。

 中國古代君王或官長祭拜天地諸神,將儀式後的肉品分賞給僚屬為常有的慣例,象徵一體同享禎祥。元宵遶境與用餐完畢後,參與民眾回家時在廟口再領一包「福品」或福袋,也是長久約定俗成的規矩,表示在祭禮中分潤到神明所賜予的福氣。福袋內容多是祭祀用餘肉塊、泡麵、太平(熟蛋)、喜包或海綿蛋糕之類配裝,不一而足;不過,早先像人口較眾的山隴境,在物資缺乏的年代中,廟方還以發送「餛飩券」來充當福品犒賞隨隊巡遊的信眾。

 擺暝結束,現任做頭人已將今年祭祀的四個豬腳,分送給四位下屆輪值的社首,表達薪火相傳、承行廟務之意。

 三、拗九

 正月是一年的首月,閩俗中分為「三九」,正月初九稱「上九」,十九是「中九」,廿九為「後九」。自古以來,正月廿九日是福州地區所特有的歲時節俗,俗稱後九節,又稱拗九節、孝九節與送窮節是福州地區特有的傳統習俗。

 此日的習俗是吃拗九粥。拗九粥的煮法,是將糯米與花生、桂圓、紅棗、芝麻、荸薺等煮成,然後加糖,清代乾隆《福州府志》:「正月二十九日,雜飴果煮麋餔之。俗云『食之卻病』,謝在杭:『是日謂之窈九,以天氣常窈晦然也。』。」古時福州人認為逢九必窮,因此常利用拗九節這天,打掃家戶,送窮迎富,也是閩俗中一年內進行食補之日。

 福州語系地區,對於拗九節的由來,是受到中國五術與佛教合流後的風俗習慣。《易經》中「九」代表是盛極而衰、厄難、窮困與不吉利之數,在易經中乾卦上九:「亢龍有悔。」,文天祥〈正氣歌〉曾云:「嗟予遘陽九,隸也實不力」;民間傳說,這個習俗來自「目蓮救母」的故事。相傳目蓮的母親在二十九歲,被下在監獄。目蓮經常探望母親。但是每次所送的伙食,都被獄卒扣留。

 目蓮知道這事後,就以用荸薺、花生、桂圓、紅棗等混合煮成稀飯,上面撒上黑芝麻送去,獄卒問:「這是什麼?」,目蓮答:「拗九」,福州話「拗垢」是骯髒之意,獄卒信以為真,這食物才送到母親手上。據福建學者徐心希的研究,從佛教傳統文化來考察,《佛說盂蘭盆經》目連救母的故事,也可以說福州拗九粥是北方臘八粥在福州的傳承與流變。

 本縣昔日年俗活動,至正月廿九拗九節才算結束。九為數之窮,福州人認為歲數逢九就已是窮極「犯忌」,所以要「過九」,分成明九與暗九。明九是指年齡中帶九的數字,如十九、二十九、三十九…,暗九是指年齡中含有九的倍數,如十八、二十七、三十六…。在本縣對逢九的親友,依風俗要煮米時、太平(蛋),外加紅筷一付與薑一條,為他們祈福消災。俗稱「送九」,或稱「拗九」、「摜九」。對於至親的父母、舅舅、舅媽及祖父母等親戚「逢九」時,出嫁女兒準備麵線、活雞、豬肉、壽包、太平蛋、紅筷、湯圓、生薑、鞭炮等十色禮品,以示隆重,並表孝心。

 如果逢九的親人被遺忘了,事後可在二月初二補送。

 昔時由於親友眾多,難免遺漏,常因此被怪罪,嚴重者甚至斷絕往來,戰地政務時期曾明令禁止。隨著時代進步,送九習俗逐漸被人淡忘,但老一輩的人仍有過拗九節吃第一章 歲時節俗  照片之習慣。

 四、清明

 清明之稱,始於漢代,劉安《淮南子‧ 天文訓》云:「春分後十五日為清明。」取其氣清象明,萬物孳茂、妙合自然之意。唐朝以後,相沿成為節令,清明又稱民族掃墓節,有踏青、掃墓之習俗。

 清明當日,舊時福州家家戶戶陳設酒餚,敬天祭祖,祈求祖先賜福,祭畢家人共食,謂過清明節。

 本縣鄉俗源於一水之隔的福州一帶。清代乾隆《福州府志》:「清明祀先祖,屋簷插柳枝。俗云:以祓除不祥。」民國《藤山志》記載「清明節家家祭祖,插榕枝於門檐。是日,鄉人多帶婦孺登山,使之認識先人之墳墓,而壓以紙錢,謂之壓紙。」。

 清明「壓紙」習俗,在本縣等同掃墓之義。通常選在清晨時分,備妥祭品、黃錢、箔、掃具等物,赴先人墳墓整理墓地,將黃錢置於墓上,以塊石壓好,稱為「壓紙」,又稱「掛紙」,繼而燃燒紙箔祭拜。出外或不能親自掃墓者需託親友代為「壓紙」,以示遠遊者思親盡孝之意。早年祭墳習俗均為同姓子孫親為之,怕嫁出的女兒帶女婿、外姓子孫加入,回娘家搶風水。

 本縣習俗,或有喪家婦女於清明掃墓時,仍延續既往哭墳之習,對新亡之父母、翁婆或夫婿,跪伏號哭,訴說對亡者之思念及現時生活之苦,唯今已不常見。

 鄉間俚語:「清明穀雨,寒死老鼠!」,意指清明時節寒氣可凍死老鼠,警惕鄉人,此時常起雨霧,須注意著裳,避免受涼;同時漁家口中亦有「清明暴」之說,「暴」為起狂風之意,表示風浪轉強,代表在清明時節,常會有冷鋒接近,氣溫下降,出海須留意。

 將屆清明之際,山野田間自然生長的「麥蔥」正當茂美,形似韭菜的麥蔥,於清明節前最美味,待清明一過蔥莖老硬,風味漸失。

 清明時節草木初盛,也是早先漁農繁忙季節的開始,曾有謂:「蕃薯母種」(即地瓜)栽培開始,以備夏日種植;另有「海流回水」(海水暖和之意),漁人積極打樁、下網,企盼魚蝦豐收,此際正是往昔島上活力出動的開端。

 五、立夏、端午

 立夏為一年重要節氣之一,代表夏季將始,天氣轉熱。往昔婦女將大麥與米,磨漿作煎餅,稱「夏餅」或「潤餅」,給捕魚者吃食,期望能漁獲可滿載而歸。另外,《藤山志》寫道「立夏日,家家煮鼎邊糊、炊碗糕、祭祖先,謂之做夏」。

 鼎邊糊的主料為米漿,鍋湯燒開後,將米漿淋置鍋邊,稍乾後用小鏟刮入鍋中,與海鮮(如牡蠣、蝦米等)、蔬菜、肉類等配料煮成的湯合成。此時即將邁入炎夏,早先婦女們也圍坐在一起,將糯米、在來米調和入水,磨成漿,壓榨脫水後,捏成「白丸」,經風乾收藏,可當作婦孺們入夏的點心,以解嘴饞。

 現今民間已少見立夏時吃夏餅、鼎邊糊與白丸,在本縣觀光起步後,鼎邊糊已成為地方美食之一,受到觀光客的喜愛。

 端午節,縣民稱「五月節」或「五月五」,也與福州習俗相類似。南宋《三山志》:「端午插艾午日,天未明,采艾插戶上,以禳毒氣,亦有結艾為人者,與荊楚同。」,乾隆《福州府志》:記載「端陽自五月一日始,人家懸蒲艾,婦女繫續命絲,佩符,簪艾虎,作粽。《歲時記》:唐時,歲節有九子粽。百索粽、角粽、錐粽、筒粽、秤椎粽。午日書符,作門帖,浴蘭湯,以蒲與雄黃入酒,飲之;並製雄黃為筒,燃於屋壁床帳之上,小兒則以其末塗耳、鼻,云:避百毒。」

 由於本縣海域海浪起伏,自古漁船被視為純粹討生活之器具,加上嚴格軍事管制,致使早先民間未曾辦龍舟競賽,直至近年才略加試辦;但端節習俗與臺灣相較,仍有其區域特性。「鹼粽」為常民的應景食品,形體接近角錐,一般民家大抵於農曆四月底紛紛購置粽葉、糯米、花生、金豆及食用鹼,五月首日起包粽,糯米和入適量的鹼包入葉內,再成串相結後入鍋蒸煮。

 傳統上,家家戶戶包粽子、祭祖、喝雄黃酒,在門上插菖蒲、艾草。因菖蒲,葉片呈劍型,象徵驅除不祥,《本草綱目》指艾草具「純陽之性」。早先馬祖窪泉之處產有菖蒲,艾草則隨地可摘,以紅紙包裹艾草、菖蒲莖端,加上竹釘,釘在廳堂大門或一般門窗兩旁,用以驅毒避邪。

 端午正當夏之初,蚊蚋叢生、百蟲蠢動,因此在這一天盛行避邪去毒之習俗,如飲雄黃酒,或噴雄黃於門戶、牆壁、床邊床角,灶前灶後,以避百毒;小孩子頭額、耳朵常被塗上雄黃液,或佩帶香囊雄黃包以去邪保平安。

 本縣鄉俗對過世之至親有「送粽」之習,因當年的喪家之人不得自包粽子,故五月節由親友向喪家送粽祭祀以示禮敬。

 六、七夕、中元

 福州人士在南宋時已在過七夕,稱作「乞巧節」,《三山志》寫道「今州人率以是夕會集」;乾隆《福州府志》記載「七月七夕婦女陳瓜果七盤,茗碗爐香各七數,用針七條,取繡線於焚楮光中伏地,俄頃穿之,以能否誇得巧之多寡。又取小蟲喜子(蜘蛛的一種)盛盒中,平明啟視,以成繭為得巧之驗。」

 早先本縣過七夕,雖不似福建、臺灣家家膜拜「七星嬭」;但在七夕星空下,婦人都準備了蠶豆、花生之類零食,小孩們圍著老人家,邊吃蠶豆邊聽故事,家人坐著小聚,一人一把,意謂如此孩子才會乖巧,不與人爭吵、鬥嘴。

 如今,隨著社會改變,工商發達,新型態家庭產生,物資來源也變得容易,親子相偕觀星的場景不在,解饞的零食也不限於往昔的七夕蠶豆;經過商業包裝的「中國情人節」,充滿著都市的次文化,不免顯得流俗氣味,原有的往日節味不免遠去,徒留回憶。

 中元節,福州及本縣俗稱七月半。起源於《禮記‧ 月令》上的「薦新」祭典。南北朝時,佛教進入中國,隨著《佛說盂蘭盆經》內的目連救母故事,印度的盂蘭盆節逐漸中國化;加上六朝道教經典《玄都大獻經》上說:「七月十五日,中元之節也。」是地官大帝赦罪之日,因此道士都在這一天誦經,作法事以,赦免陰間鬼類;佛道之禮二者合一,成為了中國的傳統鬼節。

 福州地方,在宋代《三山志》內已有記載在寺院舉行盂蘭盆節及民家焚紙衣的習俗。乾隆《福州府志》寫道:「中元具酒饌,獻祭祖先,焚楮陌,俗謂之燒紙衣節,寺觀作盂蘭盆會。」中元節閩台各寺廟均舉辦普渡法會,隆重熱鬧。馬祖的七月半,歷來均維持僅有家庭性的祭祖規模;即使如此,七月半在本地仍屬一個大節,家家都慎重祭祖先、燒楮衣。

 民間一到農曆六月,家族內的婦女為了這一場重大的祭祖日,開始大量購買冥用紙箔,然後聚集一起,共同將它摺成元寶狀,然後分批裝箱入袋,箱袋上書寫收件祖先的名諱;再於七月半當日備以供品祭拜,將箔、冥衣、紙布、紙製家當等各類冥間用品,悉數加以火化,送往陰間的祖上收用。

 「七月半」時令的特色供品,是糯米和在來米混合磨漿製成,一種稱「潤飯米時」的應景食品,以糯米糰為皮,紅豆沙為饀包好後搓成圓形,外面再沾一層浸過水的糯米,加以蒸熟。

 坊間的「七月半」祭祀不限於七月十五日,各家戶自有傳統,有的提前,有的延後,大致都設於十三到十八之間,均依家中往例行事。中元是一種隆重的家族祭儀,節前各家眷忙著摺楮衣、糊紙箔,十分投入,以便做好對各至親祖上設祭、供財前的準備。隨時空演變至今,風俗略已淡化,糊紙箔雖耗日費工,仍有不少婦人願意花心力,將其沿襲下去。

 七、中秋

 本縣的節俗習慣多源於福州一帶,中秋節稱為「八月十五」或「八月中秋」,拜月為一大特色。

 在傳統馬祖人的思維中,秋節是月宮娘娘(太陰星君)的祭辰,家中的主婦約莫在夜間八點時分在家門口,擺設素果供品,祭祀月神嫦娥;嫦娥也可被當作幼童拜為「誼嬭」(乾媽)的女神之一,先民相信以虔誠拜月,必然對照撫孩童成長、啟迪心智多所助益。在舊時常民的認知裡,人生必須成長到十六歲,方為成人,此後可免於依賴母親神(北斗聖母、臨水夫人、月宮娘娘與房母等)的一路護佑。坊間亦有傳說,中秋近午夜時分天開門,天神會垂下「月華穗」,幸運者能見到,可立即下跪許願祈求,必如願。並立即用利剪剪下,不能告訴任何人,秘密地將「月華穗」放入米缸內,這年米缸的米永遠豐滿、吃不完。

 中秋「擺塔」盛行於明嘉靖年間,林炳釗在《福州掌故》一書指出,戚繼光赴閩平倭患大捷全勝,回到福州恰逢中秋節。昔日福州的擺塔,自農曆八月十一開始,可延至八月下旬。家家戶戶在廳堂高搭坪架,形如梯層,最高一層陳列泥製的寶塔,以下各層擺放精製不一的觀音、金剛、彌勒、羅漢、八仙、東方朔、麻姑,及以狀元拜塔、水淹金山等戲劇故事人物的塑像,其間還點綴有小桌椅、屏風、涼傘及假山盆景等。

 燒塔,是現今南竿三大秋慶活動之一。清代《福建通志‧ 閩清志》記載「中秋造月餅,設酒賞月食栗與芋,童子備時果,用瓦片砌塔相祝拜。」是福州鄉村農家孩童拾瓦片、木柴堆架成塔,瓦塔疊得越高越代表著吉祥,像瓦塔一般,步步高升。入夜後民家以柴點燃,火光四照,越久越旺,眾人圍坐一塊,盤詩賞月,互相娛樂。南竿鐵板、東引兩村與東莒福正都舉行過燒塔活動,早先本縣燒塔燃料一般有木頭、竹子、穀殼等,凡可以燃燒的材料均可以派上用場。東引民間在中秋之夜又舉火把遊行,中柳、樂華兩地競相較勁,看哪一方的塔火燒得最久最旺;而福正村居民也於秋節夜晚高舉火把,巡村「打野狐」,最終再將火把投向塔內焚燒,祈求去除妖邪、帶來興旺。

 早年地區窮困,物資缺乏,除祭祀祖先食品外,只有中秋才難得品嚐甜美月餅,地區餅家製作月餅,大小不一,有火腿、五仁、蛋黃、豆沙等式樣,家戶都能買得起,並作餽贈親友之禮品。

 因民家普遍窮困、物資缺乏,「月餅紙」一度成為孩童收藏的珍寶,成為中秋節的重要民間育樂之一。這些小圓紙,在孩童間流傳與交換,甚至成為賭博的賭資,用來下注。早年,每到中秋節,幾乎每位小朋友都擁有一堆月餅紙,比較珍貴的,特別夾在書本中珍藏。隨著居民生活富裕,軍管時期流行的「撿月餅紙」娛樂,也就只有留存成年人的記憶裡了。

 民國38 年國軍進駐後,燒塔曾被禁止很長一段時間。直到86 年在官方經費支持下,首度在仁愛村重現。此後中秋燒塔,成為該村年度盛事,每年在天后宮廣場舉行,現場還有大鼓陣、園遊會,人聲鼎沸,熱鬧異常,遠嫁各村的女姓村民,甚至旅臺鄉親都回來參與。燒塔活動開始時,通常由耆老燃起第一把火,讓現場氣氛熱到最高點。

 軍管時期,戌守本縣的國軍將士,他鄉過節,倍感思親,於是聚集辦月光晚會,載歌載舞,憑添馬祖秋節之歡樂;以往秋節前夕軍政大員也蒞馬視察,常帶來影、視勞軍團和犒賞,地區機關、學校也會發起勞軍活動,顯示過往軍民一家,敬軍愛民、共嘗甘苦精神,近年來中秋節慶均舉辦烤肉或餐會,以示慶祝。

 中國古代以六為陰數,九為陽數;九月九日,九數相重,故稱「重陽」,也叫「重九」。

 往昔,中原人士每至重陽,為了避邪,品飲菊酒、配戴茱萸,舉行登高行遠,久而相約成俗,故別稱登高節。唐末北方人南遷入閩,於是風俗在閩地開始流傳。如《八閩通志》所載:「重陽,郡人率以是日登高,飲菊酒以延年,插茱萸以避惡。」除此之外,重陽紙鷂(風箏)也為福州習俗之一,《福州地方志》也指出「九日登高,以大廟山與烏石山、於山為最多,兒童放紙鳶,士大夫則仿古遺事,相約遊山飲菊酒。」。

 重陽節,又是九皇大帝誕辰。本縣鄉間在九月一日至九日間,流行食「九皇菜(九皇齋)」,門前也高掛起九皇燈,讓夜間燈火通明。上端多面書寫九皇大帝,及王、趙天君,馬、岳元帥,南斗星君及北斗聖母(或星君)等眾神,為天界多位階品極高的神明。

 過去,福州鄉間衛生醫療落後,居民如遇重大傷病,難以診治,家中主婦常在門前焚香向九皇大帝等神求助許願;等到家人幸獲痊癒,相信必為神佑所致,依約必須還願,連續三年、九年,乃至終身吃九皇齋。

 馬祖民間禮俗,從九月初一前一夜開始請神、掛燈及吃素,到九日晚間為止,總計吃二十八餐,可謂與天際二十八星宿之數相吻合,一直到重陽當晚謝完諸神,收妥九皇燈及黃香爐後,方可恢復食葷,俗稱「開葷」。

 另外,福州一帶居民在重陽登高之時,也將順道去探訪、清掃山內先人的墓園,以行動表達孝思。《長樂縣志》記載:「重陽必祭墓,謂之秋祭。」;又《藤山志》說「祭墓,在九月間作,各家備祭品,率子孫登山祭之,祭畢,分數席就墓前食之。若隔數年不祭,則墳墓必被人所毀。」

 因此,在本縣官方與民間除了清明上山之外,重陽也為另一個重要的掃墓節日,合為春、秋二祭;軍政官員循例走往公墓上香致祭,民家也備齊鐮刀、長帚去山間清理先人墓地,更新墳上所壓放的紙錢,俗稱「壓紙」,並向場邊的土地神膜拜致意,再對祖先長眠處焚香,鞠躬默禱,以火供予冥紙後,再收拾器具,歸返家中。

 由於九為數字之極,亦有人生歷程年高德劭之象徵,在華人社會中也自然將重陽節訂為老人節,各級政府都有相關的慶祝與表揚長者活動,也讓銀髮族在這一年度過溫馨與喜樂的一天。

 九、冬節

 俗話說「冬至如大年」,冬至在福州一帶稱作「冬節」,福州節俗對冬節甚為重視。明代萬曆《福州府志》:「粉米為圓,祀先,又黏門楹間,取其圓以達陽氣,民間不相賀。」,清代施鴻保《閩雜記》中說「今福州俗於冬至前一夜,堂設長几,燃香燭,男女圍作粉團,謂之『搓圓』。旦以供神祀祖,並饋送親友,彼此往來,交錯於道。」

 往日本縣居民多在冬節前一兩天用糯米磨漿,壓乾水分,稱為第一章 歲時節俗  照片」,內餡則是先炒熟花生,用麵桿反覆碾碎,調以砂糖與油、蔥。當天民家除了祭祖酬神之外,昔時「新媳婦」 (福州語的新娘之意)要穿紅裙搓丸,以討吉利。晚上全家男女老幼圍在旁邊搓湯圓,並在紅色盤內備置插上野菊的橘子、紅燭和大蒜(方言音近孫子),象徵喜事與添孫之意。搓丸或叫搓湯圓,一邊搓,一邊唱:「搓丸自搓搓,年年節節高,大人添福壽,兒囝歲數多。」真是其樂融融。

 次日清晨,將前晚做好的搓丸煮熟奉祀祖先,再閤家分享。昔時並以此丸紅白二色,黏貼諸門檻,每邊三粒,用以避邪趨吉。

 在過去物資欠缺的的年代裡,一般民眾平時很難吃到甜食,因此冬節搓丸是無數馬祖孩子期盼的日子。

 冬至是寒暑交替的轉捩點,常被用來作為推算曆法中節氣的依據。在中國,人們從冬至開始數九,以九天為一九,九九八十一天,寒冬就會過去,稱為九九數盡。福州地方也發展出俗諺:「冬節在月頭(指農曆十一月初),棉被蓋舖頭;冬節在月中,沒雪也沒霜;冬節在月尾,棉被蓋腳尾。」來關於冬至來判別氣象變化。

 縣民與福州人們心中冬至似新年,在冷冬燭光中圍聚搓丸,象徵將添新歲,也預告年的腳步不遠了。

 十、祭灶

 在漢人社會,家中建灶乃是件大事,對民間來說可謂「做土起火」,須擇定良辰吉日為之,灶的方位及高度務須鄭重其事,謹慎考量。

 漢民族文化中,灶神持掌人間炊煙,守望著千家萬戶,乃是玉皇大帝派到凡界的耳目與分身,以上蒼的「駐戶大使」,負責監督民家的大小言行;源自福州一代的馬祖人,也慣稱廚房為「灶前」,灶神又稱灶公(方言與「灶君」同音),灶神的夫人則稱為灶嬤,鄉俗認為農曆十二月廿四日這一天,灶神夫婦返天奏報,及做新春休假。每逢十二月廿四日,人們不分貧富,家家戶戶備妥俗稱「祭灶料」(或灶君料、灶公料)的芝麻米老與花生米老,以及瓜子、橘子和五花十色甜食,據說灶神食後嘴甜,上天回報多美言,百姓就會收到「好話傳上天,壞話丟一邊。」的效益。

 早年馬祖的「灶公像」,由坊間紙箔店手工印製,戶戶購置張貼。近年來,灶公像多為民選公職者印製贈送各家戶。灶公紙像兩旁貼有紅聯:「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或是「調和鼎鼐神仙府,燮理陰陽宰相家。」,以及象徵天下萬民出生年份必有所屬的十二生肖圖。

 當日晚餐後,主婦們開始擺設祭品,將舊的灶神圖撕下,貼上新的灶神像,再率一家大小,點香上燭祭拜灶公,口中唸唸有詞,大意是:一年來對灶公有怠慢之處,請多包涵,上天多說好話,保佑我家平安等事項。在物資缺乏年代,祭灶料是孩子們垂涎多時的零食,這時的孩子們最聽話也最開心,深怕觸怒大人,而享受不到各樣各色的祭灶料。

 祭供將畢,家人將撕下的舊灶神、舊門神投入爐火,以示送舊迎新。舊神們在熊熊火焰、寒夜鞭炮聲中,隨著紙箔燃燒升天後,闔家大小齊聚,分享祭祀後的各式甜點、水果。

 在冬至到祭灶之間,各家婦女爭購帶魚、鰻魚,自製魚丸、魚麵、燕餃、魚乾;魚乾醃製而成,加以晾乾。為利於儲存食用,都選購大隻海鰻,由前剖開及背,魚體內外抹上鹽,再於剖開面抹上大量調好鹽的紅糟,再將填滿糟的魚身用粗麻繩縫合成魚體原狀,再將魚螺紋狀盤在缸中,再覆以適量紅糟封存,稱為「封鰻」。婦人們將番薯去皮煮熟、搗成泥狀,做成「龜粿」(龜桃),當作新年時期應景食品。祭灶之後,民家開始殺雞宰鴨,著手年前各項祭儀,此時各鄉春節遊藝節目也如火如荼的彩排當中,務求達到完美。

 送完灶神後,家中的大人還得忙著處理許多過年的雜務,例如送禮、結清帳目、討債及還債等,店舖也要年終結算。依據地方習俗,凡人情債務,往返帳目等,都要在年前了結清楚,因此祭灶完後,債主便逼上門來,避債者東躲西藏,不敢露面,但只要除夕一過,便又可大方招搖過街了。

 過完祭灶,便宣告準備迎接下一個生肖年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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