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第二篇 社會運動 |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12 閱讀人次:305 ) |
|
第二篇 社會運動
社會運動影響社會風氣、轉變民情風俗,激發群眾情緒,甚至產生力量之行動。民國38 年政府遷臺後,本縣社會運動在黨政軍策動與輔導下展開,其範圍可歸納為四大類:第一類為改革性之社會運動,如:新生活運動、敬軍勞軍、增產報國運動與克難運動等;第二類為團體性之社會運動,如:漁民、勞工、青年、學生與婦女等舉辦之活動;第三類為紀念性之社會運動,如:節日紀念、宣傳與集會等活動;第四類為臨時性之社會運動,如:救災、捐獻、遊行等。
民國76 年臺灣地區解除戒嚴後,民主運動風起雲湧,影響所及,本縣旅臺鄉親也開始串連金門旅臺鄉親,爭取解除戒解、終止戰地政務、縣長民選、開放觀光等,在臺灣發起多次民主運動,如:823 金馬民主大遊行、507 反金馬二度戒嚴等。
戰地政務終止前後,本縣社會運動也開始萌芽,諸如連署請願、反對育幼院裁撤、漁民抗議政府護漁不力、酒廠員工怠工抗爭等,民眾開始自力救濟,展現了比以往更旺盛的社會活力。
第一章 新生活運動
第二章 勞軍敬軍運動
第三章 愛鄉愛國運動
第四章 民主運動
第五章 陳情、抗議與工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