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竿 鄉 志


  標題:第八章:其他機關團體 
  作者:北竿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6-01-08    閱讀人次:4185 )  

一、北竿警察所

(一)前言
 馬祖列島,孤懸海隅,早年形同化外,政府鞭長莫及,以致盜賊盤據,治安不靖。民國二十三年,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始設「竿西聯保辦公處」於北竿塘岐,除組成地方基層政府與民間社團外,並呈請連江縣保安大隊派遣一隊武裝警力常駐北竿,負責地區治安維護,二、三年間治安平靜,民眾安居樂業;三十四年,抗戰勝利,聯保改為鄉公所,設「鄉隊附」維持地方治安。三十八年,國軍駐守各島,並協助治安工作。
四十六年,本鄉始設巡官一人,早期均由部隊軍官轉任,除維護治安外,兼任鄉公所警衛幹事,協助民防集訓、督導環境衛生及受理各項民刑事業務,以期達成戰地政務「管教養衛」之目的。
(二)沿革
 四十五年,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四十六年元月成立「連江縣警察所」於南竿。各鄉置巡官一人,兼任鄉公所警衛幹事,負責地方治安及協訓民防。
五十四年十二月,連江縣警察所改編為連江縣警察局。此時,警察人員除治安任務,並兼聯檢工作,各鄉設分駐所,依行政村建立警勤區,派駐村警員,警政業務漸上軌道。
 北竿分駐所最初設立於午沙港口附近,現今五福天仙府下方一座平房,初期置所長及警員共五人,主要負責午沙港人員、貨物之聯檢工作,六十五年左右遷移至塘岐村北竿鄉公所隔鄰,兩層樓建築,僅有前半段,後半段為漁會修理廠,空間狹隘,員額逐年減少,最少時包括所長僅有三人,八十一年底,戰地政務解除後再逐年擴編至今日規模。
 八十七年四月八日,北竿警察分駐所新廈落成啟用,連江縣長劉立群、立委曹爾忠等主持剪綵典禮。新建分駐所樓高三層,為舊址兩倍大。
 八十九年一月一日,配合地方自治組織再造方案,各分駐所修編改制升格為警察所。
 北竿警察所地址:塘岐村259號。
(三)組織編制及裝備
 北竿警察所設所長一人、巡佐一人、警員八人(其中保警支援四人)。
 全所配備有九O手槍七支,M16步槍三支、防彈背心十件、救謢車一輛、巡邏車一輛、行政車兩輛、機車五輛,以及無線電機台及車裝台各一具、手提台十二具(民國九十一年底)。
 歷任主管(前期為「巡官」,後期稱「所長」)為姚振芳、孫翼德、秦繼孔、曹爾忠、陳繼德、陳通武、林河清、陳善國、曹常盛、黃國全、林國安。其中姚振芳任期最長,曹常盛曾三度擔任所長、陳通武則兩度出掌。

第八章:其他機關團體 圖片
▲北竿警察所

二、連江縣消防局北竿分隊

 連江縣消防局成立於民國九十年二月二日,北竿分隊隨即在二月四日掛牌運作。
 北竿消防分隊初期暫借北竿衛生所斜對面,原義消辦公室辦公,設分隊長一人,由連江縣警察局巡佐王傳龍奉派受訓後出任,另配置隊員四人,由服消防替代役四名役男出任。
 北竿分隊新址,位於尚書公廟後方,由分隊長王傳龍一手規劃承辦,於九十二年一月十九日落成啟用。總工程費高達三千一百七十萬元,樓地板面積八百八十五平方公尺,樓高四層,一樓為值班室、備勤室、車庫、廚房及餐廳,二樓為辦公室、寢室及會議室,三樓為文康中心及宿舍,四樓為儲藏室及樓梯間,現任分隊長吳芸鍾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到任,並擴編至十一名消防役役男服勤。北竿分隊現有消防車三輛、消防幫浦三台、手提消防幫浦二台,配合北竿義消大隊三十人,負責北竿地區消防救災任務。

三、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北竿派出所

(一)沿革
 八十三年一月,配合北竿航空站成立,設立北竿勤務組,約雇安檢員二名;八十四年九月,成立北竿派出所,配置警員二名、安檢員二名;九十年一月,配合政府小三通,大幅擴增至十名警員;九十一年,一名員警調離,員警共九名。
 現有員警七人,包括所長一人,現任所長蔡岱明,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到任。北竿派出所隸屬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在執行民用航空業務時,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指揮監督。
(二)職掌
 依該局組織條例第二條規定,該派出所掌理事項如下:
1.民用航空事業設施之防護事項。
2.機場民用航空器之安全防護事項。
3.機場區域之犯罪偵防、安全秩序維護及管制事項。
4.入出國境旅客證照之查驗及外事處理事項。
5.搭乘國內民用航空器旅客、機員及其攜帶物件之安全檢查事項。
6.國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貨物之安全檢查事項。
7.機場區域緊急事故或災害防救之協助事項。
8.民用航空法令之其他協助執行事項。

四、橋仔安檢所
 橋仔安檢所的全名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岸巡第十大隊橋仔安檢所。橋仔安檢所成立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負責岸際巡防、維護岸際治安、岸際救護,查緝走私偷渡,取締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等業務。橋仔安檢所設駐點軍官一人、副所長一人、安檢士二人,配置有七人座、五人座警備車各一輛、貨車一部、機車五輛,與白沙安檢所共用;白沙安檢所設所長、副所長、小組長各一人、安檢士二人。

五、北竿鄉調解委員會
 本鄉依「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規定,設置北竿鄉調解委員會,辦理民事事件、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之調解事項。
 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七至十五人組織之,並互選一人為主席。調解會委員,由鄉長推薦本鄉具有法律知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並檢送其姓名、學歷、經歷及家庭狀況等資料,送請鄉民代表會同意後聘任,任期四年。現任調解委員得連任。其連任由鄉長層報核准,逕予續聘。
 調解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於開會時得支領出席交通費。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應有調解委員三人以上出席。但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調解委員一人逕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置秘書一人,由於業務量甚少,由鄉公所民政課職員兼任。
 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鄉公所聘陳兆鎮、陳銓水、王美鈿、謝承春、邱德寶、陳玉鳳、王詩全、陳功漢、王祥生、王珠英、王鈿等擔任調解委員,並互選由陳兆鎮任調解委員會主席。

六、中國國民黨北竿鄉黨部
(一)沿革
 中國國民黨在北竿設立鄉黨部始於民國四十七年,全名為「中國國民黨福建省連江縣第二區黨部」(以下簡稱黨部),以北竿鄉行政區域為工作範圍。黨部自成立至八十一年戰地政務廢除,隸屬於馬祖黨務特派員辦公處之連江縣委員會,馬祖黨務特派員辦公處經中國國民黨授權隸屬於「王師凱先生」,(王師凱先生為黨部番號經數度更改,直到改為趙光華先生督導止)。黨部成立之初,為求保密均使用區黨部的「化名」與「代字」,例如五十一年九月十日前有化名「趙遠震」,其後使用的化名之一是「黃自強」,代字為「勇」。
 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馬祖解除戰地政務,實施地方自治,中國國民黨為順應社會變革,馬祖黨務特派員辦公處於八十二年三月一日撤銷,改稱為連江縣黨部,直隸中央組工會,北竿黨務組織名稱也改為「中國國民黨福建省連江縣北竿鄉黨部」。
 從三十八年到九十年,中國國民黨在馬祖連續執政長達五十二年,但從八十九年總統選舉到九十年縣長、立委選舉中國國民黨接連敗選,九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國國民黨實施組織改造,進行組織與人事精簡,撤銷北竿鄉黨部,由連江縣黨部派任一名聯絡主任,負責北竿鄉的黨務推動。
 北竿鄉黨部以委員會的屆別區分,從黨內民主的進程與時代環境背景劃分,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委員由上級派任時期(四十七年至六十八年)。
二、委員由黨員代表選舉產生(六十九年至八十一年)。
三、戰地政務終止到區級黨部廢除時期(八十一年至九十一年八月)。
四、設置聯絡主任時期(九十一年九月迄今)。
 第一階段委員會委員由上級派任時期,是國共鬥爭兩岸關係緊張,黨國一體的威權年代,黨部實為政府組織的一部份,負有協調政務與軍務的功能,主要任務是考核,考核黨、政、軍各項事務,亦為戰地政務實驗的一部份。這期間召開一至十二屆的「黨員大會」、十三至十六屆的「黨員代表大會」。這時期黨部在各村莊任用「戰時安全員」,配有通訊化名與代號。
 第二階段委員由黨員代表選舉產生,是黨內民主萌芽到社會多元開放的劇烈變動年代,也是從開放基層選舉到解除戒嚴的年代,黨部於六十九年一月召開第十六屆第二次黨員代表大會由選舉產生委員會委員,這時期黨部一方面鞏固組織進行選舉動員,一方面仍以民眾服務社為對外主要窗口,利用中山堂辦理各種社區服務的工作以贏得民眾的認同。
 第三階段戰地政務終止到區級黨部廢除時期,這時期進入政黨競爭的年代,馬祖真正走向民主化,立法委員、縣長、國大代表、總統直選陸續展開,黨部的功能完全轉化為輔選機器。
 第四階段設置聯絡主任時期,此一時期撤銷鄉黨部設置,改以「投開票所工作責任區」經營,其主要任務為輔選動員工作。
 民國四○年至五○年代,黨部的「軍勤支援區隊」,經常配合民防訓練,並參加北竿地區軍事演習;四○年至六○年代馬祖防衛司令部每一年度防衛作戰之政治作戰兵棋推演計劃書,都要送一份到黨部,這是屬於要送交國防部、陸總部的機密資料,黨部書記(民眾服務站主任)也納入政治作戰兵棋推演的演習編組,並在特別狀況中設定問題。
 自有公職選舉以來,黨內提名作業成為黨務的工作重點。依照選區的大小,以鄉以下為選區的村長、鄉民代表、鄉長、縣議員選舉,由區級黨部提出建議名單,經縣黨部同意後提名。通常黨內提名作業是經由協調方式產生,若選區內都是國民黨籍候選人,為求地方和諧多採開放不提名。
 民國八○年代起,馬祖進入政黨競爭的時代,中國國民黨與新黨在公職選舉上進行激烈對抗,後期親民黨崛起,演變成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的角力。在此期間,中國國民黨在北竿選區的經營,相對其他各鄉顯得較為艱辛,尤其八十九年總統選舉,中國國民黨的「連蕭配」在北竿鄉只得到百分之十二的選票;接著九十年縣長、立委選舉,中國國民黨又在北竿鄉遭逢致命的慘敗。期間,僅有八十六年的縣長選舉,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劉立群在北竿拿到六成四的選票,創下輝煌的成績。
(二)組織編制及工作概況
 中國國民黨北竿黨務工作在未撤除區級黨部的設置前,以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平時以委員會為工作中心,由若干名委員組成,其中產生一名常務委員主持黨務。平日的運作,實際上由主任(舊稱書記)綜理黨務,承擔成敗責任。上級連江縣黨部派任二位專職幹部:主任與專員(舊稱幹事),九十年以後因連江縣黨部人事精簡,不再派任專員。
 黨部下設「小組」,小組的劃分或依村落或依工作屬性或依個別人脈關係,分設小組長加以管理。目前已是無人島的大坵,五、六○年代也設有小組。六○年代以前,小組的工作每年進行評比,選拔績優示範小組提報「特派員辦公處」給予獎勵。
 黨部委員會委員的組成,可以說匯集北竿鄉各界菁英,早期第一屆至第十六屆(四十七年至六十八年)由縣黨部派任,後期自第十七屆(六十九年)起由前一屆的黨員代表大會中選舉產生,黨部委員任期至下一屆委員產生時自然解職。
 黨部歷任常務委員為:楊作永(四十九年)、陳壽維(四十九年代理)、裘應元(五十年)、朱學智(五十一年)、陳一鵬(五十二至五十九年)、李貴立(五十九至六十六年)、曹常仁(六十六至六十八年)、王禮登(六十九至七十一年)、黃啟忠(七十一至七十九年)、王詩乾(七十九至八十七年)、王朝生(八十七年迄今)。
常務委員在六十六年以前為上級派任,六十六年以後原則上皆由黨部委員互選產生,通常都由鄉長擔任。六十六年曹常仁以中山國中校長的職務,出任常務委員,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位不具鄉長身分,而當選黨部常務委員者。
 黨部另有負責考核與紀律的組織,尤其是財務的考核以及黨員紀律的維護。早期只設一名紀律委員,後來成立「考核紀律委員會」,其中一人為考紀常委,考紀委員及常委由鄉黨部建議提名,縣黨部聘任。
 早期黨部在馬祖地區是秘密組織,為便於和一般民眾接觸,遂成立「北竿民眾服務站」做為對外的窗口。主要工作是推行民眾服務、改善民眾生活、增進社會福利、促進地方建設。為符合人民團體組織之要求,四十八年起由中國國民黨成立省縣鄉鎮三級民眾服務社組織,北竿民眾服務社的名稱也由「服務站」改為「服務分社」再到「服務社」。成立之初社員多為黨性堅強、熱心服務之黨員,區黨部常委即為民眾服務社理事長,區黨部主任(書記)也就是民眾服務社主任。
 歷任主任:陳才元(四十九年)、林柏仁(五十一至五十二年)、陳才元(五十二至六十年)、楊作永(六十二至六十九年)、張自立(七十年)、柳雨秋(七十二年一月至七十六年四月)、林金玉(七十六年四月至七十九年三月)、劉秋富(七十九年三月至八十年四月)、林佑興(八十年四月至八十四年七月)、林滿正(八十四年七月至九十年二月)、陳功漢、張德安(改稱聯絡主任九十年二月起)。

七、連江縣農會北竿辦事處
 連江縣農會北竿辦事處的前身為連江縣農會果菜運銷中心北竿站,成立於民國七十年,主要業務包括台灣進口蔬果統一運銷、農藥供應、飼料代購,設站長一人、雇工一人。後改稱為連江縣農會北竿辦事處,並於八十四年間開始辦理北竿地區軍中副食品蔬菜、雞蛋的共同運銷業務,同時辦理農藥、肥料的供應,以及農民保險、全民健保等承保,截至九十一年底止,辦理農保五十八位、健保一百二十位。現有主任一人、雇工一人,每月營業額大約新台幣六十萬元,扣除人員薪資、車輛油料、耗損,利潤極為有限,可以說是服務性質居多。自農會北竿辦事處辦理軍中副食品共同運銷業務以來,對於調節供需,避免生產過剩,改善農民生活,穩定地區物價具有相當程度的貢獻。歷任站長及主任為陳世樞、吳依利、陳功漢、王長崗,現任主任為王長崗,自八十二年任職至今。
 連江縣農會北竿辦事處地址在塘岐村256號,北竿鄉公所隔壁,兩層樓建築,樓下為辦公室,樓上備有寢室。

八、馬祖區漁會北竿辦事處
 民國四十六年八月成立「連江縣漁會」於南竿,並隨即在北竿設置駐鄉幹事一名。
 早年漁業發達,漁會在塘岐中正路設置漁具供應中心、冷凍庫,山前設有漁船修理廠,聘有技工一名。漁會設專職幹事一名,負責販售漁具、處理各項漁民相關事務,八十二年漁具中心、漁船修理廠相繼結束運作,目前漁會辦事處仍設專職幹事一名,處理漁民保險、漁民健保、漁民各項補助、漁船異動、代申請船員手冊、以及冷凍庫出租業務。漁會辦事處一樓設有冷凍庫一座,僅十餘坪大小,漁辦處隔成十小間,分租給魚販、漁民寄存魚產、魚獲,每單位每月收取二千元租金。截至九十一年底,北竿地區漁民會員共四百二十五人。
 馬祖區漁會北竿辦事處位址在塘岐村211號,現任幹事為王禮信,自六十八年上任至今。

九、北竿衛理堂(基督教)
 基督教在北竿地區的傳播過程,可謂篳路藍縷,備極艱辛。
 民國六十四年劉自潔弟兄在北竿服役,利用休閒散發福音傳單,吸引十餘軍中弟兄,經常在午沙他的工作單位會議室聚會禮拜。後來,劉自潔等人經常向塘岐國小洽借教室一間,在成人禮拜後,緊接著兒童主日學,從起初的三十多個兒童增至一百二十多人,但隨著劉自潔調返台灣,此事暫停。
 七十五年陳逸民弟兄到北竿服役,曾參加軍中弟兄聚會,當時在南竿的鄭洪俊傳道曾來北竿傳福音及家庭禮拜,同時間到南竿就學的北竿人王詩家在這一年信主。
 七十八年南竿衛理堂計畫在北竿成立佈道所,八十三年曾有一對教友夫妻租下塘岐村102號,作為店面住家及聚會場所,後來他們遷回台灣,聚會地點改在塘岐國小教室,再改到坂里國小禮堂,參與聚會人漸少,最後僅剩鄭長國老師夫婦,不久告停。
 八十七年南竿的林樹輝傳道和朱興國弟兄夫婦曾至北竿探訪,嘗試租屋供作禮拜堂,但沒有成功。八十八年十二月,喜樂佈道會的侯秀珠等同工三人,在塘岐、坂里國小舉行「耶穌生日會」。
 八十九年元旦,鄭憲章牧師全家和林玉娟姊妹由南竿至北竿探訪,林蓮蓮女士表示願將塘岐村241號房屋出售,六月中,完成簽約,房價四百八十萬元。四月三十日下午恢復主日聚會。七月中,黃寬裕傳道全家接續這事工,聖誕節並舉辦耶穌生日會。
 九十年七月中,購屋奉獻達四百二十五萬元,不足數額由南竿衛禮堂負責,完成過戶手續。八月,由柬埔寨回國的鄭憲章牧師全家接北竿佈道點,並稱為北竿衛理堂。全國姊妹會福音隊,以台北衛理堂為主要成員,至北竿衛理堂舉辦兒童快樂營及快樂媽媽教室。
 九十一年一月,林其忠弟兄一家四口開始每主日到北竿協助,三月,范大陵長老至北竿中山國中演講;五月,鐘撒該牧師到南北竿等地帶體驗教育;七月,總會姊妹會李宋慕珍邀請張莊美蘭牧師、駱玲惠姊妹在北竿舉辦婦女才藝班;另外,台北衛理堂黃美桂傳道和馬來西亞僑生到北竿,負責塘岐和板里國小的暑期課輔才藝營。八月二十九日,鄭憲章牧師被派往柬埔寨金邊衛理福音中心,離開北竿。十月,總會發布,由南竿衛理堂黃寬裕牧師兼任北竿衛禮堂主任牧師。十一月起,黃牧師每週二天駐點北竿,主日由林其忠帶領,十二月,南竿同工十一人至北竿舉行耶穌生日會,四十多位小朋友參加。九十二年七月,舉辦為期一個半月的暑期課輔才藝班,塘岐、坂里國小共五十人參加。
 由於北竿教會沒有固定傳道人駐點,事工難以開拓,原本每週兒童主日學已告終止,每週主日除林其忠一家外,偶有軍中弟兄兩三位參加,但不是很穩定。

十、天主教堂
 天主教在馬祖地區傳教,起源甚早,南竿天主堂於民國四十六年成立於馬港,歷經石仁愛、歐依弱斯等多位修女,以無限愛心奉獻,早已和民眾生活融為一體。北竿地區則遲至七十一年始在塘岐街頭有天主堂的設置,七十三年天主堂附設寶血幼稚園開辦,成為很多北竿民眾幼年共同的記憶,儘管寶血幼稚園經營得有聲有色,但因北竿強烈的地方傳統信仰,天主教在地區甚難推展,只有少數軍中弟兄,偶爾在此作禮拜,九十二年間,北竿天主堂鄭淑美修女奉調金門支援,天主教堂更是經常大門深鎖,冷冷清清。

十一、義和佛堂(一貫道)
 北竿地區民眾信仰雖以傳統道教寺廟為主,但八十三年引進的一貫道信仰發展迅速,至今信眾達二百多人。
 民國八十三年四月間,塘岐鄉親林克秉,將個人先前在台灣已篤信很長一段時間的一貫道引進北竿,最初在自家三樓閒置空間聚會,奉祀彌勒佛、濟公活佛、觀音佛祖,提倡素食文化,宣揚儒家思想教育,每二週上一次道學課、每三個月舉辦類似「禪七」之打禪訓練,信眾日增,八十九年十一月間,同修道親集資二百五十萬元,購得塘岐村199號成立「義和佛堂」,作為聚會場所,至今信眾達二百多人,規模可觀。

十二、馬祖磯釣協會北竿分會
 北竿四面環海,擁有多處極佳之釣場,地區愛好磯釣人士為數不少,民國八十九年間,吳洪官、吳金平、周瑞國、陳鵬雄、葉國銓、王廣亞等人發起成立馬祖磯釣協會北竿分會,召募會員三十多人,各界捐助七、八萬元,由於未曾向主管單位登錄,屬非正式組織,沒有會費收入。
 九十年八月,馬祖磯釣協會在北竿舉辦磯釣大賽,雙方接觸頻仍,北竿分會決議併入馬祖磯釣協會,協會釋出兩席理事、一席常務監事名額給北竿,並由理事長曹爾富指定理事之一的吳洪官出任副理事長。但兩年多來,有關磯釣大賽地點、會員大會召開時間等問題,雙方諸多扞格,北竿會務形同停擺。最近北竿磯釣界人士醞釀以社區營造名義,申請成立北竿磯釣協會獨立運作。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