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竿 鄉 志


  標題:第五章:社會福利 
  作者:北竿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6-01-08    閱讀人次:2395 )  

一、前言

 馬祖地區向無社會福利事業,更無社會福利機構,國軍進駐後,銳意經營,民生改善,初期社會福利則以社會救濟為重點,救總經常在地區發放美援救濟衣物、奶粉、奶油及白米等。
 民國四十五年實施戰地政務後,社會福利除偏重於民生改善及貧困救濟外,更推行識字運動,啟發民智,以期改善民生。連江縣政府並在民政科之下設置行政股,掌理全縣社會福利之推展。
 另一方面,連江縣過去自戰地政務實施以來,重建設而輕福利的地方發展特色,也使得社會福利服務對象往往僅限於照顧一般老人。民國八十一年戰地政務終止後,地方政府始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急難救助與殘障生活津貼等社會救助業務。八十五年實施全民健保,本縣民眾之醫療福利才較完備,另外,興建民眾公墓、納骨堂等。

二、業務概況

 本鄉社會福利業務並無專人負責,都由民政課人員兼辦,目前業務較偏重社會救助,辦理內容包括:
( 一 )低收入戶補助:依相關規定,第一款每月發放新臺幣六千元,第二款每月發放四千二百元,共有八人(民國九十一年)。
( 二 )中低收入戶補助:每月發放六千、三千元,目前有五人(民國九十一年)。
( 三 )急難救助:特殊緊急事件之救助,以家庭為單位,遇有下列情況,由鄉公所酌情救助之。
1.遭遇意外傷害,有生命危險者。
2.罹患重大急病,無力就醫者。
3.主要家計人口失業、失蹤、或入獄服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者。
4.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
5.其他急難事故。
( 四 )中低收入殘障生活津貼:依殘障程度及收入情況,按月發放六千元或三千元不等之生活補助;另外,凡領有殘障手冊者,每月發放二千元殘障津貼。
( 五 )敬老津貼:民國八十五年起,並依「連江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要點」,對於設籍本鄉滿一年以上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給三千元敬老津貼,九十年起改稱「養老津貼」,目前有三十一人領取(九十一年)。
( 六 )興建老人活動中心: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七日開工,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六日竣工,八十八年八月八日啟用,提供鄉內老人休憩活動場所。總經費新臺幣九百七十八萬元獲內政部補助,位於鄉公所斜對面,兩層樓建築,樓下備有各項休閒及健身設備,樓上為會議室。啟用以來,老人活動中心已成為地區各項會議主要場所。
( 七 )興建民眾公墓、納骨堂:於坂里村后浪坡興建面積達一萬二千二百三十九平方公尺之大型民眾公墓,總工程費達新台幣七千二百萬元,分三期施工,主要工程包括興建雙穴五十五座、單穴四十三座,殯儀館一座,週邊景觀美化,邊坡擋牆等。八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開工,第一、二期工程已於九十一年底完工,第三期工程於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開工,預定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竣工。另外於環島北路牛頭灣上方興建納骨堂一座,總工程費一千三百四十六萬元,八十二年九月十七日開工,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完工,八十四年六月五日啟用,供民眾安置骨灰罈或骨骸。

第五章:社會福利 照片
▲民眾公墓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