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竿 鄉 志


  標題:第一章:北竿開發史 
  作者:北竿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6-01-08    閱讀人次:7564 )  

一、前言
 北竿,座落於福建沿海閩江口外,與南竿(馬祖島)分別稱作上下竿塘或南北竿塘,合稱竿塘。過去也有官塘、吳潼等名稱。北竿與南竿隔水相對,以西海域通稱竿塘洋。民國十六年修的《連江縣志》描寫其地理位置:「南竿塘山,即上竿塘,北竿塘山即下竿塘,二山在定海外東南海中,遙遙並峙…」。
 根據考古學家史前遺址的發現,北竿早在距今六千年前史前時期就已有人居住,再根據歷史時代早期遺址的採集資料,可以確知宋元世代即已有人長期定居。歷史學家也指出,北竿的開發起源甚早,遠在北宋中期,福建長樂、連江等縣沿海居民,已涉海徙居南北竿塘謀生,築塘墾田,耕漁為業,迨至元末,已然居民聚集,頗為繁盛了。明初實行海禁及「遷民墟地」政策,盡徙南北竿塘居民於內地,竿塘諸島的開發因此遭受嚴重挫折,一度成為荒島禁山,以及倭寇、海盜出沒之地;直至明代中葉開放海禁以後,內地貧苦居民又陸續遷來,披荊斬棘重新開發,至明末,又是村落掩映,耕漁稠密了。
 清初實行更為嚴厲的海禁和「遷界移民」政策,不僅驅迫海島居民盡徙內地,更將島上房舍田園悉行焚毀,再度使竿塘成為不准人民涉足的禁山;康熙後期開始,尤其是嘉慶十六年肅清蔡牽等大海盜之後,長樂、連江等縣沿海貧民又陸續大舉遷居島上,觀察北竿各村落廟宇興建年代,大都在同治以後,可見這批移民潮應是構成今日北竿居民最重要的族群。
 北竿的開發由於明清兩朝實行消極短視的海防、海禁政策,捨海島防海岸,閉關自守不圖開放進取,致使北竿的開發時斷時續,總要從頭開始,然而開拓先民不畏艱難,衝破阻難,前仆後繼,互相關愛,終能安居海島,順利傳承。
 及至民國,居民陸續遷來,二○年代,北竿一度成為馬祖地區行政中心,直至大陸淪陷,國軍進駐,在南竿成立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旋即設置連江縣政府於南竿,至此南竿躍為馬祖政經中心,北竿開發遠落南竿之後,後因北竿機場率先啟用,重啟北竿繁盛契機,然而好景不常,隨著南竿機場開放,北竿的明日令人憂心。

二、史前時期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計劃第六期」,針對金門及連江兩縣進行考古遺址登錄工作。在馬祖地區發現北竿塘岐、南竿福澳、東莒科蹄灣三處史前遺址。塘岐遺址包括靶場中間凹地及靶場下方烤肉區,考古學家採集到類似史前石器石片,陶片以夾砂素面紅陶為主,淡褐色夾中砂陶次之,外表大部分因侵蝕脫落,但仍見少數的拍印繩紋,由於遺址所在地為軍方靶場,已經遭受破壞,但由出土的遺物推測,應屬距今六千年的史前時代曇雲山下層類型,推斷當時北竿地區就已有人居住;另外也發現部分宋元時期的青瓷遺物,考古學家認為,在靶場上方山坡地,可能還有局部文化層。

三、宋元時期
 中央研究院的考古專家也在北竿坂里、南竿介壽、東莒蔡園裡、大埔石刻、東引燕秀等處採集到歷史時代的陶片及瓷片,坂里遺址在坂里國小對面,坂里56、58、60號民宅後方菜圃裡,地表上及斷面可見文化層堆積及零散分布地表的文化遺物,由出土的青瓷碎片,他們認為宋元時代即有人類長期居住於北竿地區。
 再從文獻資料來看,北竿舊稱下竿塘,此一名稱最早出現於宋人梁克家所撰的《三山志》記述:「上下竿塘、大小亭山、桑嶼、關嶺、蛤沙、北茭鎮,俱在現東北海中。又東洛山、西洛山、西洋山,皆在北茭外海中。」,《三山志》成書於宋孝宗淳熙年間(西元1174?1189年),上、下竿塘的得名應該更早於此時。《三山志》也提及北宋時設置官兵,駐防於此:「元豐二年,添設巡檢一員於連江官澳。尋以逼近西洋、閩安,遂移置南匿嶼,以七十人為額,管福清海道。」此段記載,大陸學者張書才從地理位置的相近,與當時設置巡檢多在海島上,認為此處的官澳應是竿塘的別稱。
 從宋朝對海外的經略上,來看北竿的開發,最遲應在北宋中期就有所作為。嘉祐八年(西元1063年)設沿海六縣巡檢一員、撥兵級三百人、造刀漁船十隻,在長溪、羅源、寧德、連江、長樂、福清六縣海上遊巡,收捕盜賊;元豐二年(西元1079年)移置烽火澳,改稱烽火巡檢,管長溪、宁德的海道。同年並在連江縣之西洋山置巡檢一名,管連江、羅源海道;元豐七年提刑司李茂直以「西洋於巨海中,行部非便」,奏請移役於羅源縣之南灣巡檢。同時,連江縣的官澳也增設巡檢一名。這些官兵的設置,可以說明宋代政府對於這些海島的重視,並且可以看出既設官兵,理應有相當的人口。北竿也應在這波開發中,逐漸聚集人口。
 明朝弘治四年(西元1491年),黃仲昭的《八閩通志》的山川篇中敘及:「下竿塘山突出海洋中,與上竿塘並峙,山形峭拔。中有白沙、鏡睦七澳,上二山在二十六郡。洪武二十年,以防倭,故盡徙其民附城以居。」這份文獻說明,在明朝初年時,政府為了對抗海盜集團,實行海禁,將人民遷入內地。而人口聚落的形成絕非短短一、二十年可以完成。據此推論,在宋元之間,北竿島應已形成聚落。
 馬祖版《連江縣誌》記載:「元朝(西元1277年-1367年)年間,閩浙濱海漁民,以群島天然港澳可資避風、汲水,遂利用為漁舟泊憩之所,斯地漸增居民。」
民國八十五年六月,許雪姬教授解讀南竿鄉仁愛村大王宮碑文:「林自才喜拾中統鈔二十貫」碑文,中統鈔發行於元世祖中統元年(西元1260年)至1287年停止發行。如果元朝年間南竿已形成聚落,興建廟宇,則一水之隔的北竿,理應有相當的人口居住。
 種種史料顯示,遠在北宋中期,連江、長樂等縣的貧苦農民和漁戶,當已涉海來到竿塘島上居住謀生,持續開發至元朝末年,呈現「居民聚集,墾土成田,頗成繁盛」的景況了。

四、明代時期
 在明代時期,北竿的開發,因為海禁的緣故,受到了嚴重的打擊,重新回到原點。明太祖朱元璋統一福建後,曾在上竿塘設置「埠寨」,撥官兵駐防。一方面防止倭寇入侵,一方面也增進了竿塘的開發。然洪武四年(西元1371年)十二月,因為有敗軍的殘黨潛逃海外,與日本倭寇結合,集結為海盜,對抗明朝政府。《明史紀事本末》記載:「出沒海上,盜民、掠財貨,北自上海、山東,南抵浙、閩、粵東,濱海之區,無處不被其害。」因此明廷發布禁海令,訓令沿海居民「片板不得入海。」
 在《閩海巡記》則提及:「上午五時,在三都澳盧輪,出東沖口,向北行,過大小西洋山,經浮瀛,望四礵,沿三沙行一百八十里,十一時至大崳山。……明初居民聚集,墾土成田,頗稱繁盛。後周德興以其地孤懸海中,徙其民而著之。自是以後,遂治禁山。」因為洪武二十年(西元1387年),明廷決定採堅壁清野的海防策略,詔令沿海島嶼居民全數遷徙內地。又下令信國公湯和、江夏侯周德興率軍進入福建防備倭患,於南竿塘、北竿塘衝要之地,設煙墩瞭望。此時宋元以來所開發的塘田完全荒廢,並且成為海盜出沒的地方。
 永樂年間(西元1403-1424年),海禁日漸廢弛。此時由於鄭和下西洋的壯舉,海上交通遂有顯著發展。此時貿易重鎮為長樂縣,而商船往來皆由東沙島(莒光鄉)出發,回程則經由東湧、竿塘回到閩江。隨著貿易路線的開展,必然吸引人口的遷入。
 明代海上的禁令,要到穆宗隆慶元年(西元1567年)才正式廢除,然猶時頒禁海令,神宗萬曆十九年,即頒佈《漁船禁約》的命令:「為此縣仰各澳漁戶知悉:目下各船,俱聽州縣查籍在官,一面照常採捕為活,但不許在海為非,及藉以捕魚阻行接濟。查出,許官兵拿解究治,漁船充賞。其發訊後,各船只與內地駕駛,如烽火之臺,礵山、小埕之東涌、浯嶼之澎湖、料羅、南日之東瀘、烏坵、銅山之沙洲,諸如此類緊要海洋,皆孤懸島外,為夷寇必由之地,並不許共船片網在彼往來,致難瞭望,收訊之後,仍聽照常生理。如有故達潛往者,及拿解究之軍法。如或有警時,各船有能自為御敵,及奉官調用有功,一體給賞。絕不虛示。萬曆十九年八月刊行。」此段記載雖只提東涌,或許竿塘已包括在「諸如此類」中,又或許當時竿塘已不在禁止之列,不管原因為何,竿塘等島已允許沿海漁民前往採捕,當無疑義。換句話說,遠在萬曆年間,已有漁民來到竿塘島上,初則搭寮暫住,漁汛過後載魚回鄉,繼則攜家移居島上,披荊斬棘,墾土種植,逐漸形成聚落,也就合情合理了。
 竿塘的進一步發展,因為萬曆二十年福建巡撫許孚遠上奏朝廷,建議在閩浙兩省開墾荒島,有了新的契機,《明史/許孚遠傳》:「募民墾海堰地八萬三千有奇,築城,建營舍,聚兵以守,因請推行南日、澎湖及浙中陳錢、金塘、玉環、南麂諸島,皆報可。」雖然傳記中僅提到南日、澎湖兩地的島嶼,然而政府推動開墾的行動,必定影響民間往其他的島嶼進行墾荒。因為此一政策的推動,竿塘島恢復了過往的繁榮,經過半個世紀的休養生息後,明清交替之際,就如同方志所記,確然已是村落掩映、居民聚集、耕漁稠密了。

五、清代時期
 清朝初年,因為鄭成功以反清復明的口號,與清朝政府對抗,使福建沿海政經局勢又告緊張。
 順治十八年(西元1661年),清廷發布遷界令,「離海三十里,村舍田宅皆焚棄」、「築短牆、立界碑,撥兵戍守,出界者歿」。將沿海及島嶼的居民遷徙內地,斷絕以物資接濟鄭氏的抗清勢力,於是「耕漁稠密」的竿塘,再度受到嚴重破壞,房屋焚毀,塘田廢棄,遂為荒島。
 康熙二年(西元1663年),總督李率泰復請放棄諸島,移民到界內守邊。
 康熙十一年(西元1672年),又調移海民於內地。這些舉動,都打擊了竿塘的開發。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平定台灣後,將邊界推至海岸,招原內遷人民歸里復業,次年九月再開放海禁,准許五百石以下的民間商漁船出海捕魚,但是海外的島嶼仍未解禁,竿塘諸島仍為「禁山」。
 康熙後期,隨著人口的增加,使得居民被迫前往各島開墾,甚至結黨作亂,下海為盜。「大小崳山、浮鷹、四礵、朱榮、竿塘等山,皆匪船潛藏之所。」此後地方官員逐漸體認到開墾外島的重要性,因此奏請朝廷募民開墾。如乾隆年間,福州巡撫周學健奏請開發上下竿塘十四個島嶼。「向慮有洋盜嘯聚,因加禁止,今海宇澄清,游巡絡繹,竿塘等島更屬逼近內地,應請一併弛禁,令殷實士民前往開辟。」提議後來因為地方大僚和乾隆帝的反對未能實現,然而開墾海島以興民利,已是大勢所趨,無法遏止。開墾的爭論到了乾隆後期,朝廷終於承認現實,聽任經營開發。
 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90年),浙江布政使頤學潮,奏請乾隆「令各總督府查明海島情形,如有匪徒潛搭草寮房屋居住者,立即燒毀。」當年九月,閩浙總督伍拉納回覆「惟是煙戶稠密之處,若概行驅逐,使謀生之民一朝失業,轉致漂流為匪,請將編甲輸糧者免其驅逐,倘有匪徒篡入,立即擒縛解官辦理。」乾隆肯定這項作法,並進一步指出:「所有各省海島,陳例應封禁者久已遵行外,其餘均著仍舊居住,免其驅逐。」肯定了移民的合法性,也促使了移民潮的增加,自有助於竿塘的加速開發。
 然而緊接而來,卻是一段長達十四年不幸的劫難,嘉慶元年(西元1796年)開始,蔡牽率領海盜打劫竿塘洋、白犬洋,活動範圍於白犬、竿塘、東湧、漁山,為害閩、浙、粵三省海域。直至嘉慶十四年(西元1809年),蔡牽被官軍殲滅於「黑水深洋」,葬身東湧東北海面,才結束這場劫難。經過這場劫難,竿塘等地早被破壞殆盡,滿目荒涼,居民所剩無幾。
 嘉慶中期至清末這段時間,連江、長樂等縣沿海居民大舉移入竿塘。尤其鴉片戰爭後開港通商,福州成為五個通商口岸之一,竿塘等地隨之形成貿易集散之地。重要的貨品輸出有茶葉、竹材,而輸入布匹、石油、煙草、西藥、鴉片等。在這波浪潮中,吸引了大批移民來到北竿,北竿各村落廟宇興建年代除橋仔玄天上帝廟早在乾隆六年外,都在同治年間至清末,芹壁的簇群聚落的形成也始於清末,可為明證。
 除貿易興盛外,漁業仍是竿塘地區最主要產業,清本《福建漁業誌》有云:「連江縣外島海嶼:黃岐、下塘、茭南、茭北、奇達、西洋、東湧、北竿、南竿、橋仔、山隴、牛角,業漁者三百七十餘戶」,而各島醃魚配鹽,因有塘岐、橋仔閩浙總督配鹽勒石告示文,勒石書於同治八年九月十四日,為列島中僅見,可見北竿當時漁業發展必定獨步馬祖,根據《福建鹽政誌》記載:寧福各島醃魚配鹽旺淡季銷量統計,西洋島旺九千餘擔,淡四千餘擔;北霜島旺七、八千擔,淡三、四千擔;東湧島旺三千餘擔、淡一千五、六百擔;南竿島旺六、七千擔,淡三、四千擔;北竿島旺一萬四、五千擔,淡六、七千擔,足證北竿配鹽需求高居各島之冠,糾紛亦多,因而有朝廷勒石告示訓令民眾遵守,以息紛爭。

 綜觀清朝一代,初期因為對抗鄭氏而遷界,然而因人口壓力而逐漸朝外島發展。但是幾次的海盜肆虐,又破壞了竿塘的開發,然而先民屢仆屢起,從不氣餒,不斷開發這塊土地,終因漁業鼎盛,貿易發達,從而基業永固,安居斯土。

六、民國時期
 民國初期的北竿,仍是福建沿海漁民出海泊憩之所,偶因氣候、風浪、颱風之影響,在島上搭建漁寮休息。民國八年,農曆七月三十夜,正逢大潮,風颱襲來,暴風暴雨,沿海泥堤淹沒,長樂沙尾、厚福、汶上、曹朱、東山、阜山(后山)各段,一時盡成澤國,災民五、六萬人。此次風災使得這些地區連續數年無法種植稻穀,民眾無以為生,加以災後瘟疫橫行,於是促使居民紛紛出走,這波難民潮移入竿塘頗眾。
 尤其北竿附近海域漁產豐饒,盛產帶魚、蝦皮,年年吸引長樂梅花漁民前來打樁興建草寮捕魚,塘岐、橋仔聚集尤眾,橋仔船帆林立,甚至遮蔽村莊,漁村空前繁榮,尤其是梅花人鄭水哥,曾擁有麻纜船十三艘,最大的「鄭成利號」木頭船為五十噸級,其他拖網漁船多艘,經常往來北竿、福州間,甚至北至福安,販賣漁獲至內地,再將內地日用雜貨運來北竿;鼎盛時期,雇工二百餘人,在福州、梅花開設「椿源錢莊」,並在橋仔開設「源生號」收購帶魚、蝦皮,塘岐開設「順椿行」漁業公司兼營雜貨店,收取漁獲並販賣鹽、米、酒、油、木材等,盛況持續至民國三十八年福州陷共為止。

第一章:北竿開發史 照片
▲昔日漁村澳口繁忙的景象

 另一方面,民國二十四年馬祖列島始設保甲,設竿西聯保辦公處於塘岐鹽倉(今塘岐國小),後以轄地過廣,再劃分成竿塘、西洋兩保,可見民國年間,北竿是馬祖地區的政經中心,此一地位,一直到國軍進駐,先是成立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於南竿,接著實施戰地政務,連江縣政府設於南竿,始告改變。戰地政務期間,政府雖也對北竿投入相當的心力與建設,但終究無法與首善之區的南竿相提並論。
 抗戰期間,日本軍艦曾一度停泊北竿外海,有小飛機在上空盤旋,士兵亦曾上岸,搭帳蓬夜宿塘后沙灘,恐來此偵察地形,作為攻佔內陸的基地。當時人心惶惶,日兵上岸時,百姓皆驚慌失措,懼怕會有燒殺姦搶的動作,幸軍紀多作約束,未有侵擾事件發生,不數日船艦即告離去,真是天佑我民,由此可見北竿戰略地位的重要。
 八十三年一月,北竿大道機場的啟用,再度開啟北竿興盛的契機,商業鼎盛,市況繁榮獨步全馬,甚至吸引人口回流,然而好景不常,隨著九十二年一月南竿機場開場,北竿終不敵南竿政經中心及人口的優勢,市景蕭條,未來何去何從,仍在未定之天。

第一章:北竿開發史 照片
▲北竿機場於民國八十三年啟用

第一章:北竿開發史 照片
▲北竿大道機場舊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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