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第124期】社論/找回人民的報紙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5-04-25    閱讀人次:3524 )  

 去年十一月,吳依水列席最後一次縣議會定期大會,隨即準備辦理退休。多數縣議員對於吳依水在馬祖日報社長任內,進行的一連串改革,均給予高度肯定。可是,吳依水不無遺憾,他表示,基於「官報」立場,報紙的言論尺度無法突破,公正立場不免受到質疑。

 一位半生投入新聞工作的媒體老兵,吳依水的遺憾,來自他的靈魂深處,因為無論他再怎麼努力,都無法改變馬祖日報長期被讀者嘲諷為「馬屁報」的宿命。

 不少馬祖民眾都聽過以下這則真實傳言:劉立群縣長任內,在野的陳雪生認為馬祖日報對於劉縣長的政績「過度吹捧」,一旦他當選縣長,「馬屁報大可不必」。結果,陳雪生上任後,馬祖日報對於縣長政績的吹捧,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一天內,一份報紙同時刊登了縣長五張照片,如此作秀,徒增民眾反感。事實證明,權力的濫用與腐化,劉陳兩位縣長並無不同。這一切,都肇因於制度的設計。

 在現行制度下,馬祖日報屬於縣政府管轄,社長由縣長任免與考核,報社預算則由縣議會審查。因此,即使給予報社言論最大空間的曹常順縣長,報社也會主動「配合」縣長與縣府施政,進行政令宣導。而面對預算生殺大權的縣議會,眾議員的問政勤惰、是否違背利益迴避原則與質詢的用功程度,記者從來不敢進行「監督」。

 在民主社會中,新聞是社會大眾的主要消息來源。新聞必須正確公正,才能反映社會現實,進而發揮監督政府與反映民意的功能,使得民主政治有效運作。因此,我們建議,為了終結長期淪為「馬屁報」的宿命,馬祖日報必須儘速完成「公視化」,比照公共電視,成立「財團法人馬祖日報基金會」,由連江縣政府贊助經費,基金會獨立運作,如此才可能找回一份真正屬於人民的報紙。

 公共電視法第十一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其實,我國設立公共電視,比起英國的BBC,落後了六十多年,相較於規模龐大的日本NHK,更是小巫見大巫。但他們「不受政府與商業干涉」以及「以公共服務為目的」的精神,完全一致。英國BBC素以報導品質與新聞中立著稱,由於報導英國政府出兵伊拉克之前誇大伊拉克的軍備,導致國防部武器專家凱利自殺,同時首相布萊爾的民意支持度大幅下降。如果英國BBC未能獨立運作、保持中立,不可能發揮如此巨大的輿論力量。

 成立「財團法人馬祖日報基金會」,讓媒體獨立於政府之外,絕非遙不可及的高遠理想。我們認為,促其早日完成的方法有三:上策是由縣政府提案,縣議會通過;中策是由縣議會決議,迫使縣政府接受;下策則是由民間發起連署,全縣民眾公投決定馬祖日報「公視化」。

 年底即將進行縣長選舉,我們期待會有候選人提出以上政見,當選後,把原本就屬於人民的「第四權」交還給人民,讓馬祖日報的報導立場不再受到質疑,讓新聞老兵吳依水不再遺憾;甚至,我們更是期待由於馬祖日報的公視化,「終結」馬祖通訊的日子,早些來臨。

(2005.03.07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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