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這樣的起訴,簡直是司法暴力/劉家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7-26    閱讀人次:559 )  

日前,檢察官林曉芳臨調職之前,又一口氣以「投票行賄罪」及「投票受賄罪」起訴了王大捷、曹常容等90人,起訴名單中,竟然列有東莒國小校長曹常添夫婦及東莒民眾劉清官等三位「在地人」。檢查官起似酸人的唯一理由,是他們在1月24日搭乘他人提供直升機返台。

如果檢察官起訴真正的「幽靈人口」涉嫌賄選,還說過去,可是,曹常添、王碧珍及劉清官三人都是土生土長的東莒原住民,分別長期任職學校校長、學校工友一郵政局郵務士,他們都不是所謂的幽靈人口。唯一有正一的是,他們確實在選後第二天搭乘他人包租的直升機,趕赴台灣和家人團聚過年。

我們不知道林曉芳是不夠瞭解馬祖,還是為了趕在6月底調職,因而匆忙之間送出了這份草率的起訴書。林曉芳在起訴書中寫說: 「惟經常居住台灣之蘇新光、曹青雨、曹青雲…陳建銘、…曹常添、王碧珍、劉清官……陳樂禮等人期約提供相關交通旅費之不正利益工渠等返回連江縣投票予已。」以上提出的部分被告名單,他們全部都是道地的莒光鄉在地人,其中,蘇新光在東莒開店做生意;曹青雨和曹青雲兩兄弟是扶正村長兒子,目前就讀大專院校;陳建銘父母仍在東莒開文具店;陳樂禮在西莒以開計程車維生,他們都不是林曉芳所說「長期居住在台灣」。而且除了以上八人以外,還有很多名被告都是長期涉及莒光鄉,經常往來台馬,兩頭居住,他們也不是所謂「幽靈人口」。

以上的事實其實並不難查證,可見林曉芳不是太忙就是沒有用心。

起訴書中指控說: 「被告等人都實際長期居住於台,若干人對連江縣毫無了解,對候選人毫無熟悉….請量處被告等有期徒刑六月,以敬效尤。」以上說詞也不是用於曹常添等八位等地人,檢察官一視同仁的將他們起訴,顯然「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之嫌。

嚴格來說,曹常添、王碧珍及劉清官三人,是在頭闢結束後,搭乘他人包租的直升機,趕赴台灣與家人團聚過年。而1/24已經是選舉結束之次日,他們即使受他人招待而沒買機票,在法律上也不能「受賄」。其實馬祖民眾都不歡迎幽靈人口返鄉投票,如果經由檢察官嚴格執法,加上內政部修改選罷法,而能夠有效阻止幽靈人口的話,對馬祖為不不是一件好事。可是,如果檢察官書於求證,抱著「寧可錯殺一百」的心態,導致無辜民眾被具體求刑,最後甚至丟了飯碗,劉退休金都領不到,那麼,這種「漠視人權」的起訴,豈不等於「司法暴力」?!

“吃虧者”直呼”好險”

有人說「吃虧就是貪便宜」。這句話用在上述「搭直升機事件」,最是貼切。據悉,東莒兩某位公務人員因為擠不上1月24日的直升機,迫使他們在25日轉往南竿搭乘AP鑑赴台,這兩物仁兄心情十分不快,破口大罵某人「無情無義」「真是不夠意思」。

四個月後,搭上直升機的「幸運者」,全部都被檢察官以「投票受賄罪」起訴,而當時擠不上直升機的「吃虧者」,如今直呼「好險」。人生禍福無常,誰知道吃虧不就是佔便宜呢?

(出刊日期:199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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