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莒光鄉長率眾侵犯燕鷗保護區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3-09-21    閱讀人次:2624 )  

(本刊追蹤報導)日前馬祖資訊網「戀戀莒光」討論板一則「莒光鄉長率眾侵犯燕鷗保護區,並與岸巡發生肢體衝突」文章,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經本刊向岸巡大隊青帆安檢所與海巡隊訪查結果,當天確有6位民眾未報關出海,在蛇島附近海域釣魚,並有兩人登島,而帶頭侵犯燕鷗保護區的竟是莒光鄉長王大捷。

據指出,9月11日,也就是中秋節當天,一艘「光華34114號」漁船未經報關,擅自進入燕鷗保謢區蛇島(又名蛇山)100公尺內海域船釣,更嚴重的是,有兩人登上蛇島釣魚,經岸巡隊員發現後,通知當天下午正在莒光海域執勤的PP5506號警艇,前往驅離。據海巡分隊長陳國麟表示,當天由於PP5506號警艇已經押了越界捕魚的兩艘大陸漁船,正在青帆港處理,因此首先由小隊長開船前往蛇島勸離釣魚民眾,但由於王大捷等人不予理會,因此他又親自搭船出海,用擴大器通知島上人員離開,並用數位相機拍照存證。後來,島上兩人與船上4人才離開蛇島附近海域,駛往他處釣魚。

青帆安檢所表示,當天6人未經報關手續,在上午9點左右,從沒有安檢人員看守的青帆內港出海,在傍晚7點左右返港,其中3人持有漁民證,3人無漁民證或海釣等證件。當天違規出海人員名單:鄉長王大捷、鄉公所財經課長陳金華、鄉公所職員宋信三、戶政事務所職員黃德興、漁會莒光主任陳春?、看守燕鷗保護區約僱人員林春偉。

青帆安檢所所長指出,當天由於回港人員只登記姓名,因此岸巡隊員前往中秋節烤肉區向6人索取身分證字號與地址等資料,但卻發生民眾推打岸巡人員的衝突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所以不予追究。不過,王大捷等6人未報關出海,以及違法侵入燕鷗保護區等案情,日前已報請岸巡大隊依法處理中。

據了解,行政院農委會於民國89年1月26日公告「馬祖列島燕鷗保護區」,地理位置為雙子礁、三連嶼、中島、鐵尖島、白廟、進嶼、劉泉礁、蛇山等8座島嶼陸域、及其低潮線向海延伸100公尺內之海域。連江縣政府於91年10月在各鄉的港口碼頭設立公告牌,告知民眾不得攀登或進入保護區的島礁,違反規定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 幣100萬以下罰金,並可加重其刑期3分之1。

據了解,由於王大捷鄉長也在違法名單內,因此海巡、岸巡與連江縣政府都抱持「大事化小」的心態,此事的後續發展,以及政府如何貫徹燕鷗保護的決心,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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