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違反選罷法首批上訴案被駁回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3-11-03    閱讀人次:1929 )  

(本刊訊)馬祖地區前年舉行的縣長與立委選舉涉嫌違反選罷法,首件上訴案件,日前遭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駁回,被告官志國等11人,仍維持緩刑3年判決。

涉嫌在前年馬祖地區縣長與立委選舉期間,虛偽遷移戶口返鄉投票的官志國等11人,在去年11月遭金門地方法院連江庭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經上訴後,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於10月22日判決官志國等11人上訴駁回,均維持原判緩刑3年。

一位法界人士指出,同案在一審被判有罪的被告,由於每個人的情況不一,將來在二審獲判有罪或無罪,結果也都將不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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