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清水住宅工程延宕五年,誰的錯?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4-04-05    閱讀人次:2215 )  

(本刊追蹤報導)「高級廢墟,佇立在馬祖清水高崗山,六十戶整整齊齊六十個家庭呼喚著一樣的辛酸,救救我。」「怒吼吧!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怒吼吧!在連江縣政府府前大道,等待回音!」3月30日,劉立寶老師在馬祖資訊網張貼以上的抗議心聲,並表示,他已經在當天就向連江縣警局申請到合法集會遊行,決定4月5日晚上7至9點前往連江縣政府前集會,抗議政府無能,爭取安居樂業的權利。

據了解,60戶的清水住宅,於民國88年5月由劉立群縣長主持動土後,至今已將近5年,猶未能拿到合法使用執照,各住戶抱怨連連。劉立寶更在7個月前就將家具等用品搬入屋內,如今眼看著住家的鑰匙都已經生鏽,卻仍遲遲無法進住,於是憤而上網抗議,並申請集會遊行。

清水住宅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張龍德表示,這項工程的開工與完工日期之所以一延再延,主要的問題是卡在馬祖的土地未完成公告,無法取得合法權狀上面。因此,88年5月動土後,一直等到修改完成「連江縣建築簡化管理自治條例」之後,才在兩年後的90年6月正式動工,光是花在建築法令上,就浪費了兩年寶貴時間。接著,地上物遷移、地主拒絕出售土地、施工期間因應工地現況與住戶的各項要求,多次修改設計,也因此延宕了完工時間。

據報導,縣政府獲知林立寶在網路發表抗議心聲,並表示將前往縣政府抗議後,隨即在次日由主任秘書召開會議,於4月1日經馬祖日報公開說明原委,表示清水住宅部分位置與原先申請之圖面配置有所變更,依法定程序必須重新申請建築執照,送請福建省建築師公會重新審查,而該部分必須由住宅委員會主動提出土地同意書及變更後圖說送審。預定近期內在硬體工程完工同時,住戶便可望遷入居住,並呼籲住戶們稍安勿躁。

據了解,這項變更的審查,預定4月9日舉行,其中還包含停車位是否足夠問題,如果都能通過審查,可望隨即發給房屋使用執照,並在3日內完成送水送電,如果沒有意外,清水住宅的入厝,就在這一兩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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