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火砲射擊重創漁網,軍方拒不賠償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5-06-27    閱讀人次:2719 )  

 (本刊訊)軍方實彈演練,南 竿漁民遭殃。今年1月3日南 竿砲兵對鞋礁進行實彈射擊,造成漁民方修勇48張漁網受損,方修勇隨即行文要求賠償,但馬防部卻延宕至5月25日才回函,表示「無前例可循」,拒絕賠償。

 南竿福澳漁民方修勇表示,馬防部砲兵於今年1月3日,針對山隴外海的鞋礁進行實彈演練,雖然軍方事前曾經在馬祖日報刊登啟事,但由於漁民很少看報紙,因此當天仍然在鞋礁附近下網。方修勇說,軍方瞄準鞋礁砲擊,不但重創鳥類與魚貝類的生態環境,更造成他48張各式漁網的重大損壞,總計損失高達10萬零800元。方修勇隨後在林貽祥議員陪同下,請建設局函轉馬防部要求賠償,而在4個月內,音訊全無,直到5月25日才接獲馬防部回函,表示軍方當天確實瞄準鞋礁砲擊,但對於漁民的損失,由於「無前例可循」,無法給予賠償,但願意繼續調查。

 據了解,此一軍民糾紛事件,在縣議會總質詢期間,經由縣議員林貽祥向陳雪生縣長提出質詢後,馬防部表示願意與受害漁民開「協調會」,但縣議會定期大會已經結束,至今仍然未見軍方召開「協調會」。

 方修勇指出,軍方早年經常瞄準海上無人島礁進行實彈射擊,在農委會公告馬祖燕鷗保護區之後,已經改變方式,自行在海上架設浮台當作標靶,再進行砲擊。可是當天軍方卻又再瞄準無人島礁射擊,顯然作法可議,方修勇說,近日內如果軍方沒有善意回應,他將持軍方「承認1月3日瞄準鞋礁砲擊」的回函,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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