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第132期】社論/以被痛恨為榮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5-07-26    閱讀人次:3693 )  

 本刊在2002年復刊之初,曾經對陳雪生縣長發下豪語「如果你不恨我,代表我不夠努力!」相對於馬祖日報在本月廿一日以頭版頭條刊載「媒體粗話汙衊縣府,陳雪生憤怒」,再輔以社論,奮力回擊本刊,本刊的努力已然獲得證明。並且,我們要向所有馬祖鄉親及讀者宣告:這是本刊創刊十三年來,最為欣慰、最感榮耀的一刻。

 我們必須再次強調,攸關南竿全島軍民飲用水安全的勝利水庫遭民眾開挖,而縣府卻束手無策,這是非常嚴肅與急迫的公共議題。本刊上期除了以顯著篇幅圖文呈現,並在社論中述明以「髒話」表達我們最沈痛的苛責,但這樣守護社會公義的初衷,當政者的回應竟是對本刊「感到不齒」,讓我們再一次看到陳雪生縣府團隊的顢頇、傲慢,以及對媒體第四權的淺薄認知。

 首先,民主國家政府的「天敵」就是媒體,媒體監督政府是天經地義,只有極權獨裁的國家,媒體才是政府的傳聲筒。媒體被稱為第四權,就是要發展出一種與政府有所區隔,且不受政府威脅及控制的社會正義機制,亦即「反對者」的角色。

 其次,我們要提醒政治人物,尤其是握有權力的執政者,應以受到媒體責難為榮,這是民主風度的表現。因華盛頓郵報揭發「水門案」,而被迫辭職的美國總統尼克森,一生恨死媒體,卻不曾罵媒體半句,最多在下台時對媒體說:「你們再也不能踢我屁股了」。

 作為媒體工作者,我們並不在乎當政者的指控、打壓,我們只在意我們的工作表現是不是對得起媒體的專業良知與社會公眾對新聞記者的期許。並且,我們認為,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及引申而來的「新聞自由」,不只是消極地給予媒體與新聞記者的「法律保障」而已,更是積極地在賦予媒體與新聞記者一種「社會責任」。

 今年六月來台訪問的紐約時報董事長兼發行人沙茲伯格,在被問到「貴報是否存在一些偏見」時,這位領導具有全球影響力報紙的媒體人表示「質疑當權者,就是我們的偏見」。而本刊作為馬祖唯一的民間平面媒體,同樣奉行這樣的信念,我們必須為靜默的大眾揭露當權者的一言一行,讓政治人物接受檢驗、負起責任。

 我們再次聲明,本刊是永遠的「反對者」,從曹常順、劉立群主政年代,以至今日的陳雪生縣長,我們的立場始終如一,堅守媒體的社會公器角色,以獨立、自由、客觀的角度,探索新聞真相,監督政府施政,反映人民期待,捍衛社會公義。不受政治人物所喜愛,正是我們的使命所在。  

 最後,敬告縣長參選人楊綏生醫師,如果您有幸登上馬祖百里侯寶座,本刊仍將會以一貫的態度,進行嚴格監督。相信很快,您就會痛恨我們了!

(出刊日期: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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