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第3期】社論/遲來的軍民治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2-07-28    閱讀人次:2918 )  

---如果政府言而有信,民國五十八年金馬地區就該民選縣長。

七十六年台灣解嚴後,在國內澎湃的民主潮流衝擊之下,軍方終於在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還政與民,結束了長達三十六年的非常態「軍管體制」。

回溯歷史,民國四十五年蔣介石總統手令金馬地區實驗戰地政務,將福建省政府暫時遷駐新店市,便於軍政一元領導,以因應一觸即發的台海戰爭。民國五十三年六月一日,戰地政務實驗了八年之後,蔣介石總統指示:「金門此後政治建設,須漸向民權主義方面注重,予以實施訓政,最後進入憲政。但不宜操之過急,明年可照余所提示,先以鄉鎮長試辦民選,然後再進一步民選縣長。」( 摘自「金門縣誌」卷一 )次年,金馬軍政當局並未遵照此一指示辦理鄉鎮長民選,直到民國六十六年,金馬地區鄉鎮地方自治才告完成。至於「再進一步民選縣長」的指示,一直延擱至今仍未照辦。

我們一再強調:「權利是靠爭取來的」。七十六年台澎地區解嚴後,一群由金馬知識青年組成的「金馬愛鄉聯盟」,透過不斷的街頭運動、投書和請願,陸續爭取到諸如:電話直撥、免徵進口規費、使用台幣等數十項金馬民眾應有的權益。最後,戰地政務廢止、解除戒嚴,金馬地區終在今年十一月七日回歸憲政體制。

七十六年至今的五年多期間,這批熱愛家鄉、追求民主的知識青年,在軍方長期操控的媒體中,被抹黑為「少數偏激份子」,甚至部份人士遭受管制返鄉禁令的迫害。然而,從上述金門縣誌的記載中,戰地政務早該在六0年代宣告結束,並且,依照推算,民國五十八年金馬地區應該遵照指示辦理縣長民選。二十多年後,這批所謂的「少數偏激份子」,竟然在軍方實施白色恐佈的打壓之下,完成了蔣介石總統的遺志,對於一向表態「矢志遵循蔣公遺訓」的軍方而言,勿寧是一大諷刺。

(出刊日期:199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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