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第25期】社論/政府無能,自求多福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2-07-29    閱讀人次:2404 )  

12年前馬祖村舊街1場大火,奪走了4條生命,財物損失更是難以估計。隨後,在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下,花了1年時間重建後,舊街又在灰燼中站了起來,可是,那場大火摧毀整條兩排的舊街,前後卻只花了不到4個小時。

4年前,馬祖第1屆民選諮詢代表會大會期間,在完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民意代表發布火警「假狀況」--諮代會會館失火,要求縣長立即處理。由於事出突然,縣政府依實際程序通知介壽村公所廣播,部分熱心民眾提了水桶前來救火,發現原來只是演習後,紛紛指責民意代表「搞什麼鬼!」今年9月28日,介壽市場真正失火了,3間庫房付之一炬。

日前縣議會為了「928火災事件」,召開緊急臨時大會,依據警察局主動提供的資料顯示,馬祖地區在最近5年內,共發生29起火災,包括隨後東引又發生1起火警,平均每年6起。這樣火災頻傳的次數並不真正可怕,可怕的是,連江縣政府救災能力的薄弱,令人感到膽戰心驚。

首先,以1個縣的組織,竟然至今都沒有成立消防單位,民間義消的組成,法令規章也剛剛才送到議會審查。以澎湖縣為例,警察局附設3個消防分隊,2個消防小隊,各配備消防車及救護車1輛。其中,人口只有3千多人的望安鄉,也設有消防分隊。連江縣政府現今只有2輛中古消防車,而其中只有1輛堪用。

再者,目前除了東引鄉在戰地政務期間,已經自行裝設2.5吋口徑消防栓外,其他各鄉卻只設有1.5吋室內用消防栓,而且水壓都不符標準。在928火災事件中,消防車無法獲得支援,還得前往清水村加水,以致延誤了救火時機,由此可見地方政府一貫應付了事的施政作風。

本刊製作火災專題期間,訪談了多位第1現場民眾,並從馬祖日報中找尋昔日的報導,大致重現了火災期間民眾驚悸、慌亂與無助的情景;從保存的圖片中,我們也看到火災過後,馬港舊街夷為廢墟的悲涼景況。這樣活生生的教訓,地方政府在往後12年充裕的時間裡,並沒有任何足以告慰4條生命的改善措施,馬祖民眾的生命財產,依舊朝不保夕。

政府存在的目的及功能是什麼?民眾提出這樣的問題,應該視為地方政府最大的羞恥。從警察局提供的資料中,火災大多發生在秋冬兩季,寒冷的東北季風又已南下,如果你想要保命保產,請在家中明顯的地方記下以下的詞句:

---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政府無能,自求多福!

(出刊日期:199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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