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第28期】社論/成立拆除大隊的迷思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2-07-29    閱讀人次:2592 )  

連江縣政府日前送交議會審議的總預算中,有一筆相當特殊的人事經費--編制五人的「拆除大隊」預算。從表面觀察,民眾一時之間可能覺得跟自已不會有什麼關係,況且,為了貫徹政府公權力,拆除大隊的成立也是遲早的事。

可是,對於縣府近年來難得展現的一次施政「魄力」,我們卻不得不事先潑上一盆冷水。原因非常簡單,基本上,馬祖地區違建的發展大多是「政治問題」,而非單純的「法律問題」。以違建最嚴重的東引來說,保守估計,佔用公地的實質違建(不是未申請建築執照的程序違建)約在全鄉建物四分之一以上,在東引要找沒有違建的家戶還不怎麼容易!

連江縣政府成立拆除大隊,從構想到付諸實踐,其理想及勇氣都值得稱讚。但是經過深入探討之後,我們發現,如果將來政府堅持「依法行政」,成立拆除大隊這個決策極可能成為曹常順縣長任內的「政治豪賭」。理由如下:

一、將來執行違建拆除固然可以排出優先順序,以影響公共安全者最優先,但是依法論法,「違建就是違建」,程序違建固然可以輔導民眾補申請建築執照,而全縣的實質違建勢必都要拆除。二、就技術層面而言,拆除大隊目前尚未編列機具預算,將來可能需要向民間業者租用機具,馬祖居民大多熟識,可以預見的,幾乎沒有人會為了賺一點小錢,將機具出租給政府拆別人的房子。三、如果政府決定自購拆除機具,馬祖四鄉五島共需五組設備,將來政府如何籌措預算不說,光是訓練人員使用機具及平日對機具的養護都將成為問題。

四、最重要的,馬祖現今已經邁向依法行政的法治時期,同時也進入縣長民選的民主時代,主政者在爭取選票與維護法律尊嚴之間,兩者勢必無法兼顧,不幸這種「兩難」的局面卻是自己找來的。 對於連江縣政府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正義的決心,我們再次致上崇高的敬意;然而,我們不得不再一次強調,馬祖地區四十多年累積的違建(包括軍方在內),大多屬於政治問題。政府以法律來解決政治問題,不但治絲益棼,更將造成主政者與民眾兩敗俱傷。尤其東引鄉,違建占用公地情況之嚴重,可能需要另訂遊戲規則,以高明的政治手段來解決(諸如「公地放領」或「公地出租」等方案),讓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如此才能帶給社會真正的長治久安。

馬祖現今面臨最嚴重的是人口外流,空屋林立,而非新建物如雨後春筍,迫使政府必須緊急應對。連江縣政府即將成立拆除大隊這則訊息,對於施政者及民眾來說,應該還有很大的思考空間。

(出刊日期:199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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