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鐸聲/教育是教人講真話! 
  作者:林平銀    ( 發表時間:2002-07-12    閱讀人次:1296 )  

馬祖通訊上期報導南竿三名代課老師「期中」進修的惡例,馬祖日報85.5.26也刊出連江縣政府的一篇說明,兩相拜讀比較,縣府並未針對「涉法」問題公開說明,反而僅就代課老師進修、自費與公費、給假依據三項,說些無法切中時弊的論調,這才是誤導大眾瞭解真象,也是本人仗義執筆、匡謬正俗的動機。

?破例之後會不會變惡例?

往年代課老師均安排暑修,今年卻首次准許南竿三名在學期中途赴台中師院進修,而且都是最後一年屆臨畢業。縣府所持的理由是「今年台中師院為應屆畢生學分數之需要,提早於4月29日註冊入學‥‥。」按理,專科及大學院校有一定的學分課程與修習年限,該批代課師修不修完學分,這是台中師院課程安排的問題,外界難以理解,可視為不尋常現象。就地區而論,縣府所訂「代課老師培育計畫」並無規定可提早於「期中」赴台進修,教育局的美意,首先讓這三名代課老師受惠外,也是一種「破例」,今後所有代課老師都可循例提早赴台進修,其所留下的課務,不是合格老師分擔,就是再請人代課,成為「代課中的代課」,都會造成教學上的嚴重影響,難道這種破例不會演變成惡例嗎?

有關代課老師暑修領取學分補助費的問題,「一群南竿教師」投書中特別提到,教育廣播電台(教育部設立)解讀:「學分補助費對象限於編制內教師,代課老師為臨時人員,不在申請之列。」縣府在馬報公開答覆竟隻字不提,卻大談自費與公費問題,不僅答非所問,顯然有意「避法」,企圖掩飾責任。再者,由於代課老師不得領學分補助費,教育局在清冊上特別將他們排在合格教師後面,並將他們的職稱填上「教師」兩字,這樣的作法顯有偽造公文書及圖利他人之事實。

更奇怪的是,縣府在第三點給假依據說明中提到「本縣之代課均為實缺代理」,請問,全國那一所小學不是「實缺」才能用代課老師?沒有實缺,又那來的代課?當初本縣訂立的教職員勤惰差假辦法,有明定代課老師可適用嗎?台北市人事室解釋「代課老師身份是臨時人員,不得享有編制內教師的權利,其權利規範是以約僱人員辦法處理。」明明解釋的很清楚,代課老師未取得合格任用之前,就是代課身份,還要依據本縣該差假辦法,那麼當初依教育部政策,輪梯回師院暑修的合格老師,提早幾天赴台而被登記為事假者,教育局又如何對他們解釋?

?藝能科老師無進修管道

據瞭解,教育局擬定的「馬祖地區代課老師保送師院進修要點」,並沒有送到縣議會審查,全國各縣市(包括金門)也沒有這樣的法令,不知教育部是怎麼同意的!從國小嚴重缺少合格教師,到代課老師的增加,這幾年居高不下;然後實施一年一考錄用,到保送暑修取得合法管道,都是現任教育局長在位十幾年所累積的問題,而今就有四位代課老師暑修畢業,列入合格老師「第四順位」分發,馬報還以頭條新聞處理,彰顯此事。

相形之下,地區保送培訓的國小藝能科老師,自費讀書,志願返鄉服務者以代課老師任用,還要參加一年一考,由於師資來源不夠,採取以鄉為單位「跨校」奔波教學,比一般代課老師辛苦,結果不到一至二年,即黯然離去。隸屬中正國小部的林曉芳音樂老師,6月9日在介壽堂舉辦一場「師生音樂發表會」後,本學期還沒結束,即行去職,新學年度南竿有否音樂老師,尚是未知數。教育局近年口喊重視藝能科教育,卻未聞替藝能科代課老師安排教育學分進修管道,與一般代課老師比較,其際遇天壤之別!難怪他們心灰意冷,萌生去意。

?合格教師為何紛紛求去?

每年都有一批就讀師專(院)及師大應屆保送生返鄉分發服務,也有一批現職老師透過教育局作業調台,兩相抵扣,應不致發生師資嚴重缺額情事,關鍵在於另一批正值教學經驗的老師為何另循管道離去,而金門為何不會出現這麼大的流動性?才是教育當局要重視探討的問題。我曾問過幾位自動離職的老師,多數覺得繼續留在馬祖沒希望,有的對教育局或服務學校的作風失望,進一步追問,如果教育局或校長肯動之以情,真誠慰留你們,肯留下來嗎?他們之中多數表示:「沒有人說過這些話,如果有,會留下來。」我聽了之後非常感慨,也深信他們所說的都是真話。

十幾年來,師資「新陳代謝」太快,經驗豐富的老師紛紛求去,由於過分「年輕化」也造成教育行政經驗承傳的「脫序」現象,甚至剛回來就兼職行政工作的時有所聞,還包括一直無法解決的國小正規師資缺額嚴重問題。身為縣府教育主管,給他十幾年在位表現的機會,難道都無法拿出有效對策克服嗎?

?莫在校園製造白色恐佈

誰不知道進修是好事!問題當進修涉及法令與圖利他人的爭論時,也是好事嗎?教育界一向沈默,現在有一群教師,反應了代課老師「期中」進修的問題,事後據說有人向檢察官檢舉,引起軒然大波,教育局還向某校校長及主任表明要追查此事,到底是那些老師投稿或告狀,似乎要「辦人」的樣子,徒增某校白色恐怖。

為了這個問題,4月25日晚上,我曾陪同一批老師,在曹以雄議員引見下在縣政府與曹縣長面談溝通,還提供相關法令供參考。據我瞭解,這批老師面見縣長之前,花時間、電話費向台省有關教育單位請教此事,也預先請教過教育局並邀約承辦人員座談(因事無法如約),最後才與縣長溝通,要求停止安排這三位代課老師「期中」進修,我認為這些過程並無不當,老師們的動機是善意純正的,並富有正義感,令我感佩。

如果教育局依法處理此事,或是安排這三名代課老師多修一個暑期,還輪到老師去操心嗎?有人親口告訴,教育局有人懷疑此事可能有二人告的狀,其中一位是我(詳情暫作保留)我聽了之後感嘆又可笑。奉勸教育局拿出良知與遠見來推行本縣教育政策,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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