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鐸聲/向馬祖教育當局再進乙言 
  作者:良心    ( 發表時間:2002-07-12    閱讀人次:1144 )  

教育工作乃百年大計,前一陣子的「併校方案」可能胎死腹中,然而幸或不幸,尚在未定之天;不料這一陣子又出現公假讓代課老師赴台唸書乙事,搞得教育局有些灰頭土臉,實在是令人不得不感慨。其實,馬祖的教育工作,早有許多的法規可供依循,或許是人為因素,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讓馬祖地區的教育仍然有許多怪現象存在,筆者願藉通訊抒發拙見,謹供主事者參考,以免又再重蹈覆轍,惹人話柄:

一、建立校長、主任甄試制度

教育局在86年度施政綱要第二條中明確指出:健全教育人事制度、辦理教師登記及校長與主任甄試,而筆者遍查馬祖教育法令,主任甄試辦法早於84.1.19日公布,但迄今並未實施,而主任之任用仍僅憑校長喜好並報府核備(並未儲訓),這樣對一個有心於教育工作的老師並不公平,而目前的校長人選,有些恐怕並未有校長儲訓資格,抑或是僅憑教育局長喜好聘用,讓一些有心向上的教師,恐怕非常的難有抒展抱負的機會。

主任儲訓既有法令依據而卻不依法實施,而校長的任用僅憑教育局長的好惡,這樣的怪現象,頗讓人不解。

二、全縣校長應定期輪調

現任之校長在位均有一段不甚短的時間,除介壽、中正、中山三校校長以外,離島各校長均在位許多年,前一陣子還嚷嚷建立校長輪調制度,說著說著也漸漸沒聲沒息了,試問,一名校長在一校三、四年,該有的成效也都有了,而每人治校理念的不同自然影響校務行政的推展,既然如此,就應該讓能幹的校長調任他校,才能帶動教育工作,不能幹的校長也就有所警惕,而不能僅以校長個人的家庭因素作為考量,而產生了「萬年校長」,「萬年校長」的後遺症很多,筆者因限於篇幅,不一一贅述。

三、健全各學校員額編制

若依據縣府85.3.14號乙份員額編制表公文,各國中小應確實在新學年補齊教師及行政人員員額,讓教師歸教師,行政歸行政,才能有效的提昇教育品質,免得像現在,校長也不知道是教師抑或校長缺,要不要上課也沒有很清楚的規定,要上幾分鐘課更是私下協調,徒增教師的課業負擔。

另外,藝能科教師應確實依各校報缺補實,避免再有某老師三天A校三天B校,或半天A校半天B校的窘境產生。試看各校年度預算人事費用裡均列有足額的人員編制費用,但是至今仍未依預算補實教師及行政人員的員額,著實令筆者不解。

而一旦要增加員額編制,教師部份應不成問題,而行政人員部份在今年縣府員額統計中仍未編列,不知是否另外招考或是另有任用辦法,筆者則衷心建議一定要公開公正公平的來聘用人員,切忌「黑箱作業」。

四、校長也應該留守值日

依84.2.3縣府頒布之差假勤惰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學校校長、兼行政職務教師及職員依學年度寒暑假休假,唯以上人員每校必須至少留守一人處理公務。」當然,因為地區環境特殊,我們肯定教育局的用心,但是每年到了寒暑假,兼職的老師們就開始擔心到底校長該不該留守值日的問題,搞得心裡頗不是滋味,而據筆者瞭解,各校並無統一的標準,這樣的問題,是否教育主管單位應確實的查明清楚,並訂立標準,讓教師安心快樂的去休假呢?相信這也是值得主管單位參考的一個「小」問題。

以上幾個小問題,恐怕也是許多教師心中久久打不開的心結,筆者希望提出問題後,教育主管單位能夠重視,並於新學年即將開始,立刻能付諸實施;議員先生女士們能關心,讓馬祖地區的教育能從「小」地方做起,穩紮穩打;而教育同仁能共鳴,讓馬祖教育工作的明天能走得更踏實,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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