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通訊周刊


  標題:金門調高「警勤加給」為九千元 
  作者:本刊    ( 發表時間:2002-07-20    閱讀人次:1559 )  

( 本刊訊 )金門縣政府十六日決定,有關「警員超勤加給」將比照台灣省核發,依規定每人每月最高100小時,每小時90元,最高可支領9000元。這筆經費由縣府以追加預算方式全額支付。

金門縣政府針對基層警員頻頻反映依規定足額發給「超勤加給」問題,十六日邀集警察局、財政科、主計室、人事室等相關單位開會,經討論財政、法令等相關細節後,縣長陳水在宣布金門警員比照台灣省核發超勤加班費,經費由財政科負責籌措。

陳水在表示,警員超勤加班費依規定由中央和省府各負擔一半,但由於省府虛級化,本身沒有財源,中央又無意補助,縣府為顧及警員的權益,只好自籌一千四百萬元,以追加預算的方式支付。

據瞭解,目前金門及馬祖警員的超勤加班費最高為每人每月1200元,為此,金馬兩地警員都迭生怨言。五月下旬監察委員赴馬巡查期間,東引分駐所所長葉炎官和南竿警分所所長陳通伍,前後向監察委員陳情,要求比照台灣發給超勤加班費;縣議員葉世福也為此在議會總質詢中和縣長發生口角。

警察局林貽俊局員指出,曹常順縣長日前決定,警員超勤加班時數超過的部分可在內勤「加值班費」項下支付,但最高不得超過17小時。經過此一變通的調整後,每人每月最多可支領約2300元,但比較台灣和金門的標準,仍相差甚遠。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