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選集


  標題:《現場目擊》 
  作者:陳國水口述    ( 發表時間:2003-07-23    閱讀人次:1451 )  

《現場目擊》

 這件事情,我記得清清楚楚。

 那年,我已經八歲,八月四日傍晚五點多,我和母親正在挑水,聽到遠處轟然一聲巨響,心裡有一股不祥的感覺,趕緊扔下扁擔和水桶,拚命往沙灘方向跑去,親眼目睹了這場血淋淋的慘劇,先父陳木桂腰部遭破片擊中,跑了幾步就倒了下去,王忠傑的父親王壽金頭蓋骨被削掉,兩人當場死亡,邱春水一隻手被炸斷,奔回村中後因為流血過多,來不及送醫就氣絕身亡,林嫩嫩受重傷,由於當時北竿軍醫院設備欠佳,第二天送到南竿後,也不治過世。

 父親因公殉難後,家母和其他三位遺屬曾經專程搭船前往南竿,向馬祖行政公署和馬祖指揮部請求辦理撫卹,由於當時百姓的知識水準低,又不懂法令,地方政府事後只發給每家一包米和麵粉做為慰問,甚至連喪事都不幫忙料理。

 父親走了以後,留下我和兩歲的弟弟,家裡的生計都落在母親和我的身上。母親替阿兵哥洗衣服和修改軍衣,我負責種地瓜、種菜、放羊,幫助維持生計,每天早晨五點就要起床幹活,校長同情我們家庭,提早下午三點放學回家工作,雖然唸了五年小學,但是至今還不識幾個大字;因為家境清寒,家弟也只讀完小學。

 我十六歲就隻身來台灣學做西裝,後來經過一位北竿鄉親王禮騏介紹,七十六年到總統府擔任工友。總統府的長官知道這件事情以後,告訴我可以向政府要求補辦撫卹,七十七年我才開始向連江縣政府陳情,經人介紹,後來我和王木水的哥哥王忠傑一起繼續向國防部陳情,到現在已經前後奔走、陳情了五年。

 如今,陳情案又從內政部踢回到國防部,一位林上校告訴我,這件案子已經在人力司研辦之中,由於現在沒有法令依循,可能要跟金門民眾八二三殉難事件併案處理。

(陳國水口述,劉家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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