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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政院專案會議 馬祖土地問題獲重大突破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0-01-12    閱讀人次:628 )  

政院專案會議 馬祖土地問題獲重大突破 -

2010-01-12 馬祖日報

 【本報訊】縣長楊綏生、立法委員曹爾忠昨天聯袂出擊,一起出席關切由行政院跨部會組成的「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會議,終於讓馬祖土地問題獲得重大突破;法務部在會議中做出解釋,對於在金馬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實施前提出登記申請的土地所有人,也可以適用安輔條例相關規定,這項解釋,將可能讓超過半數以上被「駁回」土地登記申請的鄉親,可以重新獲得許可;對於法務部這項有利鄉親的解釋,曹爾忠在會議中以「眼淚都快掉下來」來形容自己的心情。
 行政院跨部會「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昨天下午在內政部召開第二次會議,由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的政務委員薛承泰主持,包括法務部、內政部、國防部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相關部會都分別派次長、司長或承辦單位主管參加,縣長楊綏生率同民政局代局長李依寶、消保官張龍德、地政事務所主任洪獻章及多位承辦人員參加這場攸關馬祖土地問題的關鍵會議;立委曹爾忠也到場關切應他要求成立的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
 縣長楊綏生在會議中表示,他原認為交通是馬祖首要待克服的問題,但是從上任至今,接獲鄉親陳情或不滿的最多案件卻是土地問題,他更以「民怨」來形容當前馬祖的土地問題。他除了請專案小組代表們共同協助解決馬祖土地問題以外,對於地方政府應該承擔的人力、經費及行政作業的工作,他一定會全力給予配合,讓地區土地問題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解決。
 這場會議的關鍵議題在「金馬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實施前提出登記申請的土地所有人,是否可以適用安輔條例相關規定。代表法務部與會的法律事務司科長郭宏榮表示,經法務部分別從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的立法目的、體系解釋或基於法律的平等原則來看,法務部認為,對於人民在安輔條例施行前(即八十三年五月十三日),依土地法申請土地總登記測量的申請案件,於安輔條例廢止前(即八十七年六月廿四日)仍由地政機關受理者,可以適用安輔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

 在聽取法務部這項關鍵性的解釋後,曹爾忠對於法務部的解釋,他除了代表馬祖鄉親表示由衷感謝以外,更表示願意「跪求」各部會支持,來共同解決馬祖存在已久土地問題,曹爾忠一番感性的言詞,讓所有在場的與會者為之動容。
 據瞭解,法務部這項解釋可望讓之前馬祖地區超過半數以上被「駁回」的土地登記申請案件「敗部復活」,對解決馬祖土地問題踏出極重要的一大步。但由於馬祖土地問題延宕已久,這項解釋也將衍生許多待克服的問題及工作,包括已登記為國有土地該如何解決,地政機關必須投入大批人力重新審理土地申請案件等。
 縣長楊綏生除了對相關部會的支持表示肯定及感謝以外,也再度重申縣府將全力配合,讓地區土地問題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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