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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建議三體船試航 縣長:諸多困難,不可行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0-03-22    閱讀人次:580 )  

建議三體船試航 縣長:諸多困難,不可行
2010-03-22 馬祖日報 
 【本報訊】就外界關心三體高速快船在台灣海峽適用性,有民眾建議請船公司先來試航,縣長楊綏生指出,問題不是那麼單純,一艘船從澳洲開來,涉及費用龐大、保險責任、經費來源、行政程序等,天候好時看不到其在惡劣海象下的表現,一樣會引來新話題;同時,岸上設施配合,須下訂單後,依客製化要求裝跳板,以便順利上下碼頭,否則上下碼頭問題,會延伸出另外的解讀。
 楊綏生20日與銘傳觀研所在職碩士班研究生90分鐘對話時,回覆提問中做了以上表示。據悉,以三體高速快船從澳洲輾轉來回需近一個月時程。
 他說,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以現在網路資訊發達與取得容易,可以先進行書面資料分析,認真做功課,也專程跑過、親身體驗過,租用試航的提議很好,問題在行政程序怎麼走?不要說要花一億或五千萬,就以三千萬支付的話,經費怎麼來?還有保險、事故責任,以及來了是否能配合風浪時段,加上岸上設施配合,是否完全達客製化,都必須周全考量。
 他向在場提問的在職研究生表示,科學化年代,講究數據跟資料,以現行三體高速船使用的資料顯示,以該船的性能數據,比對台灣海峽的海象資料,5米浪高,相當於通稱的9級浪以下的海象,約占90%至95%屬該輪的可航行天數,而現在臺馬輪不及70%;再者,中央相關部門在新船購置會議中商討,他提出的是數據、資料紀錄作為有力佐證,不是個人奇想或無據論述;至於相關部門在國內媒體上所論述,如果有說的話,欠缺對新船的深入了解,所說的與認知有極大差距。
 他說,購置要在下訂單後,業主可以就需求提出來作,如客製化、配合岸上設施等,這樣我們才能做到符合需求。
 至於,地方政府規劃推動新臺馬輪船體、船型購置,非單一面向考量;楊綏生補充說,機場也好、船隻也好,是旅客用腳去選擇,各有考量,不是我們可以決定,但政府要提供民眾、旅客完善的交通工具。他說,單一以傳統船隻來說,如果採用目前相同的船型、速度,一般鄉親當作是搭不上飛機時的備胎,當機場起降改善,空運便利,相對旅客分流,選擇搭船旅客會愈來愈少,政府將須花費更多補助才能維持營運,除非是一艘具有競爭性的船,在旅客市場中,海運仍具競爭力,公部門在決策時也必須要思考,不是從善如流,而是要做正確思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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