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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地區109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5日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21-02-02    閱讀人次:165 )  

--2021-02-02 馬祖日報
地區109年度住宅租金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5日  照片
 109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5日,本縣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圖:產發處)

 【記者吳嘉榮報導】109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受理申請至5日,項目為租金補貼,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可至縣府產發處1樓工商科,北竿、莒光、東引鄉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或透過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http://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下載。

 本縣租金補貼計畫戶數為2戶,補貼期間1年,補貼額度單身且未滿40歲者,每戶每月新台幣2600元。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每戶每月3000元。受理截止日前,申請書件請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產發處(20942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reurl.cc/arKdv9)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申請租金補貼者,應具備條件為本國國民且年滿20歲、未滿20歲已結婚、未滿20歲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租金補貼限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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