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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馬祖之星」貨運收費認定 將由東西莒售票員把關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3-03-27    閱讀人次:710 )  

--2013-03-27 馬祖日報

「馬祖之星」貨運收費認定 將由東西莒售票員把關  附加圖片
 莒光鄉議員陳建光再度針對馬祖之星貨運問題,邀集各單位召開協調會,原則仍維持商業托運必須酌收費用,但認定由當地售票員決定,避免因認定出現誤差而產生民怨。(圖�文:劉秋月)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為莒光航線馬祖之星貨運收費問題,莒光鄉議員陳建光昨再度邀集交通局、連江航業及佶星航業進行協調,根據去年協議原本鄉親隨身行李或學校、公所都免予收費,但商業行為托運必須酌收費用,因認定上屢有爭議,未來東、西莒碼頭都將由售票員認定,讓這項照顧離島偏遠鄉親民生物資運送不易的美意,避免因認定誤差發生誤解。

 莒光鄉親因為貨運問題多次反映,從台灣由貨船運進莒光的通常沒有爭議,但南竿往莒光向來被莒光鄉親認定為轉運,而多一層費用也讓他們認為不公。昨天議員陳建光再度因為馬祖之星貨運收費問題,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

 陳建光表示,莒光大部分的貨運都是透過貨船,小部分像是幾條鱸魚要送到南竿給親友嚐嚐,或者因為莒光沒有麵包店,從南竿載一個蛋糕或麵包,去年的協調會議中,感謝馬祖之星給予很大的協助,但仍然有民眾反映有收費的問題,應該是認定上有疑義,莒光鄉親的少量物品應該給予方便。

 連江航業董事長歐陽台生表示,馬祖之星為客船本無載貨的可能性,但因航業法18條的規定,船舶有載運郵件的責任,因此在大批載運郵包之餘,為了讓民生物資運送不便的離島鄉親方便,所以在不影響安全之下,提供部分的隨身物品或少量貨物的載運,但依約船公司得向民眾酌收些許費用。

 會中也重申,幾經陳建光議員協調,佶星航業公司同意,個人隨身行李不論件數、大小完全免費、各機關及學校的托運完全免費,單純商業行為的營利商品需酌收費用,否則貨物千萬種,有污穢、有異味等,都增加船員的工作與困擾,而過多貨物裝卸,也會延宕靠泊時間,延誤航班。

 陳建光則表示,在認定商業行為商品上容易發生誤差,因為船員並不認識所有人,因此未來由莒光籍售票員來認定,避免產生誤解,莒光鄉親的少量物品給予方便,未來會持續爭取縣府補貼,同樣都是連江縣民,就必須多付費用,這一點並不公平。

 交通局則表示,因為馬祖之星船舶本身的設計就不適合載貨,全包覆式船型,惟船尾有一塊1.7米 x3.2米的旅客上下通道外,並無其他貨物堆放空間,新島際交通船的設計將有貨艙,並且為客貨兩用船,未來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使用者付費將是一定的趨勢,南、北竿航運及臺馬輪同樣針對商業托運費用收取費用,未來新島際交通船若委外經營或操作,對於商業行為的載貨也必須朝收費方向進行,因為這都納入營運計畫及績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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