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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戶籍員約僱代理壹名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3-05-11    閱讀人次:616 )  

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戶政事務所公告
中華民國102年05月10日
連莒戶字第1020000569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戶籍員約僱代理壹名。
依據: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8條及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2點第1項第4款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
1.高中職畢業(含)以上學歷。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05月23日17時30分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方式:採通訊傳真報名(通訊報名者請先行將報名表填畢傳真至0836-88359(務必電詢傳真是否收到))。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四、 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各項證件正本、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印本正反面一份存查)。一吋照片一張。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五、 甄選時間:102年05月24日10時30分於本所(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74-1號),逾時二十分鐘未到以棄權論。
六、 甄選方式:測驗30分(題庫1500題置於縣政府人事室網站內)、電腦文書處理50分、口試20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報名表請至馬祖資訊網戀戀莒光(網址:http://www.matsu.idv.tw/)自行下載。
七、 錄取人員另行通知,並依約僱三等任用(自102年06月06日起至104年06月05日止。任用期間所代理職務經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 報名聯絡電話:0937054345人事。業務聯絡電話:083688020。(本所未提供食宿)
九、 約僱代理職務經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1f6843f19cfc4e7e9c931cfe37fa9031.doc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ea4ce10b74d7ea7927fc3ad58ea9e5a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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