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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本所甄選約僱1名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14-04-01    閱讀人次:475 )  

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公所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04月01日
莒人字第1030001207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村幹事約僱代理壹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04月01日總處培字第103002821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1.高中職(含)以上學歷。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工作項目:本鄉所轄之村務工作、訪視獨居老人及弱勢鄉親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04月08日十七時三十分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方式:採通訊傳真報名(通訊報名者請先行將報名表填畢傳真至0836-88126(務必電詢傳真是否收到))。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四、 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各項證件正本、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印本正反面一份存查),一吋照片一張。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五、 甄選時間:103年04月09日十四時三十分整於聯合辦公大樓三樓(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七十四之二號),逾時二十分鐘未到以棄權論。
六、 甄選方式:測驗50分(請詳測驗題題庫)、口試50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七、 錄取人員另行通知,並依約僱三等任用。
八、 聯絡電話:人事0937054345。
九、 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c821d2547a21bf005603cfab0866fe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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