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五章 民防 第一節 組織沿革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04    閱讀人次:1276 )  

 民防隊係運用民眾力量,結合軍民戰力,平時以軍隊協助地方建設,改善民生,戰時以民力支援軍事作戰的構想而產生,兵役與民防都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力量。

 本鄉於民國二十三年始設保甲,並有聯防自衛組織。民國廿八年設東沙聯保辦公處時期,委派聯保主任、保甲長主司治安、保長兼中隊長、另置中隊附一人。民國三十八年,海保進駐,佈置軍備,民國四十二年奉國防部令頒「馬祖地區民防總隊組織辦法」,縣設「民防總隊」、鄉設大隊、村設中隊。

 國防部在制訂戰地政務計畫時,即以「民生與國防」合一,「建設與戰備」並重,為其社會建設的基本政策,透過民眾組訓方式,達到「人人戰鬥,村村聯防」的目標。變個體為整體,化小我為大我,變自私為公忠,建立地方自衛力量,身體強健之男女,悉數納入組織,使個個有為戰爭貢獻力量之義務與機會,由愛家保鄉之觀念和行動,進而培養愛國之意識。

 民國五十六年,為統一全國民防機構,比照台灣省各縣市,改為「民防指揮部」,並成立戰鬥隊。

 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再度改為「民防總隊」。

 民國六十二年五月,奉令改為「自衛總隊」。由鄉長兼總隊長,警察局長兼總隊長,幕僚單位有戰情、後勤、行政、政訓四組,至此民防隊得遴選優秀隊員,參加國慶閱兵。

 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本鄉終止實施實驗戰地政務後,自衛隊也宣告撤消,歷史四十多年的戰地民防組織,也功成身退。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