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四節 地政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08    閱讀人次:1446 )  

 本鄉地籍測量,始於民國六十二年七月,縣府民政局測量隊承農復會撥款補助,並商借駐軍技術人員,對本鄉進行三角測量、圖根測量、戶地平板測量、地籍調查及內業計算、繪製圖等工作,並商請台灣省地政測量總隊及台北市測量隊派員指導。

 民國六十五年元月,本鄉始依土地法辦理土地登記公告,審查並辦理土地總登記、造冊等工作,並讓地主查對地籍圖,認明土地,各村公所代地主填寫土地所有權登記聲請書。

 民國七十四年三月三十日,因鑑於尚有多筆土地未申請登記,進行延長補辦登記一年。

 民國七十五年三月底,乃有未申請之土地,交政府代管,而代管期間,乃准依法補辦登記,逾期依法登記為國有。鄉內土地除未開發利用之山嶺、道路及部份國防用地外,均測量製成千分之一地籍原圖,可充分促進土地合理使用,按其產權及面積,分別登記於登記簿,並繕造土地書狀,發給土地所有權人,地界經緯分明。

 民國八十一年戰地政務解除,次年縣政府成立地政事務所,正式綜理全縣地政業務。

 民國八十三年再次受理未登記土地的申請。

 民國八十四至八十五年本鄉土地再次測量,次年開始辦理總登記。

 八十四年七月四日地政事務所公告地價,都市土地住宅區部份,西莒市場一帶住宅每平方公尺1600元,最低是青帆村住宅,每平方公尺1000元,都市土地農業保護部份,最高為鄉公所北側,每平方公尺60元,最低是敬恆國中南側,每平方公尺50元,商業建築用地,大坪商家,平方公尺2000元,最低為坤坵住宅,每平方公尺350元,農業非建築用地,最高為大坪農地,每坪200元。

 民國九十一年辦理無主土地公告及代管。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