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五章 戶政、役政、地政 第一節 戶政沿革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08    閱讀人次:1517 )  

 本鄉孤懸閩海,地狹人稀,清末民初,以應漁業需要,分設鹽場,沿海人民遷居來此日益增加,然盜寇侵擾,海島不靖。民國廿四年設東沙聯保辦事處,始行辦理編組保甲,設置保安隊、水警隊,惟當時居民仍類似遊牧民族,魚汛期而居,往來不定,戶籍管理困難。

一、戰地政務初期

 大陸淪陷後,海保部隊進駐,進行社會調查及清戶口工作,民國四十三年初登記戶籍,民國四十五年七月實施「實驗戰地政務」後,政府舉辦全縣人口普查,始建戶籍登記,當時登記為福建省連江縣「東犬鄉」、「西犬鄉」,而西犬鄉青蕃村又分為「青西村」、「青東村」,為嚴密戶口管理,每年校正戶口一次,同時厲行「流動人口」登記,區分為「各村間」、「各島間」、「台馬間」三種登記。村與村間流動,由村登記站核發「外住人口登記證」,鄉與鄉間或各島嶼間流動,由村登記站核填「島嶼出入港證」。而台馬間流動規定更多,民防人員出境要辦三聯單登記,初期以「觀光」為由,申請出入境,概不受理,求學、應聘、醫病、經商、探親、遷居等原因,始得申請赴台,而且出入境檢查管制甚嚴,證件又有時效限制,此等在一個國度內,類似「路條」的通行證,對本區居民造成很大的約束、管制,這些管制經百姓多次反應後逐漸廢除。

 民國五十九年前,戶籍登記由鄉公所民政課主管,而戶口普查業務由駐地派出所依警察勤務的規定辦理,所以戶籍登記與戶口管理工作採雙軌制,分別由鄉公所民教幹事與警察機關管理,鄉長兼任戶政所主任。民國五十七年,業務承辦人由戶籍幹事林茂春負責,次年交陳樂團,民國五十九年九月移交警察分駐所所長夏星三,後由曹天聲負責,民國六十年為陳樂瑞,民國六十一年則為陳明清、曹祥生承辦。

二、戶警合一

 戶政為庶政之母,戶政與民眾接觸頻繁,關係人民權益至鉅,民國六十二年行政院完成戶籍法之修正,民國六十三年七月完成戶籍法實行細則,民國六十五年為配合治安需要,試辦戶警合一制度,經修正戶籍法暨其施行細則,將戶政業務由民政單位劃歸警察機關主管,鄉警察分駐所所長兼戶政事務所主任,分駐所設戶籍員一名,由鄉公所戶籍員撥編,民國六十五年為劉益惠、曹祥生,民國六十七年七月起,張德龍為主任,民國六十八年三月改為秦繼孔,七十年一月起為陳文華,七十三年八月為陳繼德,七十三年十二月為劉益惠,七十八年一月為曹常盛,七十八年十月由陳火金接任,八十年一月為陳善國,各村設戶籍申報站,由村幹事兼任,受警察分駐所監督,各村警員兼站長。

三、戶警分立

 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終止戰地政務,回歸地方自治,依有關法令規章與戶籍法修正,成立鄉戶政事務所,正式戶警分立,戶政事務所也正式官派主任,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份核派正式主任,其生效日為八十一年十一月,八十四年五月由陳火金接任戶政事務所主任,民國八十四年再增加戶籍員一名。

 戶政是管理人民生、死、遷徙以及身分變動等記載的行政工作,與居民關係密切,務求記載正確,同時在工作方法上、效率上、服務品質上力求提高。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以手工抄錄時代已不符環境的需求,戶政業務電腦化,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一日實施全國戶政電腦連線,如選舉由電腦造冊,人口由電腦統計、通報、戶籍登記快速查詢,遷徙登記一次完成,國民身分證核發二十分鐘完成,提昇良好服務形象。

 民國九十年四月九日東莒成立戶政便民工作站,服務東莒居民,民國九十三年七月陳火金主任退休,現任莒光鄉戶政事務所主任為黃德興,本鄉青帆村人,新戶政事務所設在鄉公所大樓一樓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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