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五節 長樂縣政府(民國42.09∼45.07.15)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22    閱讀人次:2049 )  

白肯鎮.東肯鄉(民國42.09至45.07.15).東湧鄉(42.09至43.03)

一、縣政組織

 本鄉曾設置「長樂縣政府」,這是本鄉最高的行政機構。

 民國四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福建省政府撤銷「馬祖行政公署」,改制為「閩東北行署」,九月設長樂縣政府於白肯島,轄有白肯鎮、東肯鄉和東湧鄉,惟東湧(土名東引山)鄉於四十三年三月設立羅源縣政府後,歸併該縣。

 白肯改設鎮公所後,縣長邱德齡派陳人偉為鎮長,之後由縣府第一科科長陳道茂兼任白肯鎮長,東肯改設鄉公所派縣府主任秘書,周維新代理鄉長,之後派林守基接任,民國四十三年由林受長接任。東湧改設鄉公所,派陳家錞充任鄉長。當時在鄉鎮公所鈐記未領發之前,暫用原區公所鈐記,並在左邊緣加蓋「奉令暫用」字樣。

 長樂縣政府成立後,全縣分為白肯鎮、東肯鄉、(東湧鄉不計),白肯鎮下轄青東里、青西里、田沃里、坤坵里、東肯鄉轄大坪村、福正村、全縣一鄉、一鎮、四里、二村計三十九鄰,而白肯鎮是馬祖地區唯一設鎮之地。

 長樂縣政府設縣長一人,由東海部隊政治部副主任邱德齡先生擔任,邱縣長原為中央派長樂縣(大陸)政府副主任之職,又是中央政治幹校第一期高材生,是適當人選。下設主任祕書一,科股長九,辦事員二,鄉鎮長二,幹事事務員八,村里指導員由鄉鎮公所職員兼任,稅捐所由縣府職員兼任,中心國校校長一,教員三,國校校長三,合計三十六員。

 長樂縣政府,由周維新代理主任秘書,陳一鵬為政經科經建服務股長,兼白肯鎮公所民政幹事,李貴立為文教股股長兼白肯鎮公所戶籍幹事,林守基為軍事科組訓股股長,陳才元代理東肯鄉副鄉長兼民政幹事,林青為田沃國校校長,余宗興為東肯鄉國民學校校長,阮中啟為教員。

二、縣政經略

 長樂縣戶籍經嚴密檢查,絕無疏漏,在社會行政方面同時健全人民團體組織,計有白肯鎮漁會、農會、商會、碼頭工會、婦女會等八個單位,會員數九百零二人,又軍友社社員八百八十八人,一切遵循正軌,嚴密輔導與考核,其中尤以漁、商會組織較為健全。

三、教育

 長樂縣有縣立吳航中心國民學校一所,各鄉鎮國民學校三所,因限於經費,各國校教職員均由鄉鎮公所職員兼任,全縣各校班級計十三班,學生近三百人,其中吳航中心學校設有高級班,校舍設備均臻完善。

四、經濟

 本縣所屬白肯鎮和東肯鄉,住民以捕魚為主要職業,春季以丁香魚為主,夏、秋季以鯧魚為主,冬季以帶魚為主,其中以冬季帶魚為收成大宗,惟近年因漁具漁網逐年消耗無法添補,影響漁業生產,至深且鉅,民國四十二年春夏季漁船(即繒船及釣船)計有四十五艘,艋艚4艘,掛艋下海者僅三十一張。由於本縣面積狹隘,耕地甚少,所產甘薯,僅供四個月之需,商業以雜貨店多,有廿二家,由於民國四十一年後,港口封鎖,商業景氣大非昔比。

五、民眾組訓

 長樂縣位處國防前哨,為充實戰鬥力量,加強民眾組訓,民防隊、婦女隊、兒童均已編組完成,除訓練戰時各種任務,如救護、防空、運輸等常識與技能,主要著重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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