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七章 名勝古蹟 第一節 東莒島燈塔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25    閱讀人次:2726 )  

一、基本檔案

創建年代: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六月
位置:東經119°59’2.1”、北緯25°58’10.3”(依據海軍水道圖)
發光時間:清光緒元年(1875年)
塔高/燈高:19.5/78.3公尺
公稱光程:16.7浬

特色:

(一)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內政部以〈台77內民字第650097號函〉正式公告為台閩地區第二級古蹟,這是馬祖連江縣境內唯一國家認定的二級古蹟。
(二)圓柱塔身錐形塔頂的造形與金門東碇島燈塔,烏坵島燈塔都同一時期規劃設計的洋式燈塔。
(三)台閩地區現存第一座以花崗岩興建,且有數棟白色洋房依偎其旁,被當地居民喻之謂「白毛城」。
(四)郵政、電信總局都曾以此風景發行郵票和電話卡。
(五)內部空間運作,是洋式燈塔,但有「華洋共管」的特色。
(六)燈塔與辦公室間有防風牆而風格獨具。

二、名稱概述

 東莒島燈塔承建初期,其英文名稱為「Middle Dog Light Station」,中文譯為「中犬燈塔」,這可從昔時海關總稅務司及燈塔外籍看守員文書通行中得知,海關早期稱東莒島為白狗或白犬,海圖則稱其為Middle dog,但清末及民初,我國人仍稱其為「東沙島燈塔」,民國十九年之前該塔由海軍部「海岸巡防處」看管,該年三月十八日,海軍部海政司以122號訓令海岸巡防處處長吳振南:「海關通告東沙島燈塔仰巡防處轉飭東沙台長,自本年四月二十日起接收執行任務」。時東沙台長黃琇魚以快郵代電與海軍部楊部長謂:「廈門海關已奉副總稅司來電,東沙燈塔,在財政部與海軍部未有解決辦法以前,仍由海關暫維現狀,並擬備辦塔用繩索等物,並徵求輪船、本月運島接擠等語,查海關同為政府所屬機關,在未有解決辦法之前,對於東沙燈塔仍維現狀,並不中斷任務,俟海軍部與財政部決定辦法再行飭台接收,以免誤會生枝節…。」

 從上述記敘可知,完成北伐直到動員戡亂及福建「閩變」時期,國人仍稱「東沙島燈塔」。對日抗戰末期,盟軍並肩作戰,對閩海域和本燈塔則用「Tungchuan tao Light」稱之,而該塔也隨著本地地名更迭,則有「白犬山燈塔」、「白肯燈塔」、「東犬山燈塔」,民國四十年東犬燈塔更名「白肯燈塔」。民國四十五年一月海關復更名為「東犬島燈塔」,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再更名「東莒島燈塔」等稱謂。

 民國卅四年後海關總務司署成立,東莒島燈塔由海務處接管。

 民國卅八年十二月白肯鄉公所成立,東莒燈塔雖為海關管轄,但因地處前線,委由福建省海上保安第一縱隊司令部代管。

三、地理描述

 東莒島燈塔,本地人稱「番仔塔」,位在本鄉東莒島東北坡山腰,扼閩江口門戶,是南、北方進出福州馬尾的主要航標,原屬於閩海關管轄,今日則歸財政部關稅總局。

 東莒島燈塔更是位於閩江口外洋與台灣海峽和東海三者交界處,是海上運輸往來福州所必須經過的航道。就軍事戰略而言,它與東湧、烏坵、形成一道堅強鞏固閩東海域的海上堤防,自古以來,它位居閩台海線樞紐地帶,在軍事戰略、經濟等各方面都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東北面高聳陡峭的危巖與深邃海蝕洞,所構成的絕壁,猶如一巨大風口,東北季風呼嘯狂吼,加上鄰近海域暗礁密布,灘淺礁多,行徑此處的船隻倍增風險,往往導致船隻難以駕馭控制,撞岩觸礁事件,時有所聞。

 又因為它位處大陸海棚外緣,兼具東深西淺不同程度的水域特徵,黑潮、親潮、大陸沿岸潮流,東北季風潮流、西南季風潮流匯集於此,其得天獨厚的優異條件,孕育出豐富的海產資源,其沿海經濟資源是他地望塵莫及,清末福州開埠以來,外洋輪舶船隻進出頻繁。

 據民間老一輩的談起,當年燈塔本建築在西莒島主峰山巔,因島民不願其閃光會破壞島上風水,且建材搬運困難,另擇東莒島老頭山之議,最後選定福正山巔築一燈塔,用作尋航標誌,海關設想之周,可見一斑。

四、歷史沿革

(一)肇建緣由

 清初對外,本閉關自守,道光廿二年(1842年)鴉片戰爭後,中英南京條約,福州被列為開放五口通商口岸之一,門戶大開、洋人貿易頻仍,洋商洋船駛入閩江,而閩江口外,島嶼棋布,船隻來往不易識別閩江方向,東、西莒島恰位在閩江口外,而依照規定,清朝應徵收船鈔建立燈塔籌助航設備,但滿清當時正忙於剿平亂匪,未依章辦事,引來列強不滿,拒繳船鈔,逼使清廷進行造塔等海務工作。

 又依咸豐八年(1858年)中英天津條約規定:「通商各口分設浮椿、塔表,由領事官與地方官會同酌視建造。」次年清廷聘英人李國泰(Horatio Nelson Lay)為首任總稅務司,兩年後赫德(Robert Hart)代總稅務司長。

 清同治七年(1868年),海關成立海務專責機構「船鈔股」,由原海關代徵的船鈔中提撥十分之一做為發展港務,充做管理燈塔浮標及一切便利航行設備的裝置與維護。

(二)承建與接收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為了閩江口進出福州馬尾通航之需,清朝海關透過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韓(J.D. Campbell)延攬韓得善(David Marr Henderson)為首任總工程司規劃,東莒島燈塔由英國伯明罕強斯兄弟燈塔工程建造公司(Chance Brothers and Co. Limited, Lighthouse Engineers Fractors, Birmingham)負責承建,燈塔之石材,有云來自上海,也有說來自福州,部份取材本島,當年建塔由地基開始往上推砌,所搭建之鷹架,為便利石材往上推置,曾將鷹架之斜度放在百公尺之遙,而大陸運來之石材,皆經澳仔白馬大王廟旁之水井邊闢小路逕,雇長工抬往山頂,工程之艱巨,可想而知。

 完竣後,燈塔相繼由英國、丹麥、俄國、荷蘭等外籍人士管理,並招募數位本鄉男女人士為長工,協助環境打掃、炊事、雜物、採購、油漆,外籍人士揮捍高爾夫球,則充當桿弟工作。而外籍主任管理員方面,民國二十四年以後則有英國人古灣,丹麥人沙利森(P.U. Sorensen),俄國人施德司格(I.O. Stetsky),荷蘭人鄔特(M.F. Van't Wout),俄國人愛生(A.A. Essen),荷蘭人葛哈芝(J.W. F. Gerharz)。

 清末民初以來,本鄉人士王番弟(生於民前四十年)偕其妻曹春英(生於民前卅五年)、其子王奴弟(生於民前十年)、黃清榮、施依三、曹舊妹,都先後在燈塔服務,民國卅八年大陸淪陷後,東莒島燈塔由廈門關派人看守,看守員為史光聰,之後燈塔由台灣海關總稅務司署接管,看守主任交由本地人施元壽,現任主任為曹坤金。這些燈塔看守員皆盡忠職守,維護燈塔完好如新。民國三○年代,一艘白色中興輪,居民呼稱「車船」、「汽艇」、「汽仔」,由川石島運來煤油、香煙、糧食等補給物品,福正保澳仔居民充當搬運工,收取些許「番錢」當工資。

(三)興修記錄

燈塔自:
清光緒元年(1875年)完工開燈,除燈塔之建築物外,另有辦公房舍、儲藏室、火藥房及砲台等,裝有二等透鏡旋轉雙芯石油燈、燈質為白色聯閃光,每二十秒閃白光三次(先閃一閃,後連閃二閃),光力強達二萬九千燭光,明弧在150°至360°間,光程可達16.7浬。
民國元年,改用八十五公釐的白熱石油汽燈,以煤油為燃料,上加白熾紗罩後發出白色火光。
民國二年、十七年及四十四年皆因
颱風損壞三次大規模的整修。
民國三○年代,二次大戰期間,燈塔曾遭盟軍的轟炸、有兒童曹土板背部中彈受傷。
民國四十五年,台海情勢緊張,東莒島燈塔靠近閩江口方向的燈罩部份塗黑,燈質減半。
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砲戰,台海情勢再次緊張,海關於八月九日發布燈字第96號「航船公告」,燈塔才全面停燈。
民國六十七年,因應戰備需要,燈塔外圍西南方圍牆折除約五十公尺,故目前基地如菜刀形,其面積也由11,316平方公尺縮小為10,549平方公尺。
民國六十九年,北面霧砲台面及台基石縫損壞,進行修補。
民國七十四年,颱風過境,使燈塔、房舍、倉庫皆受損,進行修補。
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經內政部核定為台閩地區二級古蹟。
民國八十年六月廿七日海關人員蒞臨東莒視察燈塔業務,並進行試燈工作。
民國八十一年馬祖解除臨時戒嚴,次年燈塔歸海關管理。
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五日正式復燈迄今,燈器改用250支燭光鎢絲電燈發光。
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廿七日,內政部提撥新台幣三千多萬發包動工整修。

五、建築形式

 燈塔代表希望,是引導船隻航向安全地方的指標,功能和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一)塔身

 燈塔多由塔身、塔燈和塔頂三部份構成。東莒島燈塔塔身為花崗石建造,直筒圓柱狀,以結構安全和實用為要件,入口為中國式拱門,駐軍進駐後,大門兩旁漆有一幅發人深省的對聯:「航海需要燈塔指引、革命需要領袖領導」,而今這幅對聯已不復見。塔身高度簡稱「塔高」,由塔基的岩盤起算,至頂端燈器圓罩上方的風向儀或方向標為止高度。而燈器高度簡稱「燈高」,是指以海水高潮面起算,至燈火中心為止高度。塔頂是裝置燈具的構造,主要包括玻璃帷幕、燈室及頂蓋等三部份,塔頂與塔身比例約2:3,內部樓高三層,三十五英尺(約十點六六公尺),呈中空圓筒狀。

 第一層為筒底,基座高五十四公分,是從筒底外放五十七公分的直角及曲線構成。

 第二層為筒身,也是由花崗石塊砌成,直徑約五點五公尺,內有懸臂螺旋石梯連貫,即石階五十四級,鐵階九級。中央安六十一公分厚八角塔心,由地面直通燈器中心,內安裝滑輪重錘,此為初設時手控式燈器的旋轉設備。

 第三層為筒頂,是塔身的收頭,外有平台,並環繞花式鑄鐵欄桿扶手,樓梯下有木造儲藏間,方便物品存放。

(二)塔燈

 塔燈為鑄鐵構造,高五點二五公尺,上層為十六面梯形彎弧面的透明玻璃罩,分上、中、下三段,以角鐵支撐,供燈器透光之用。

(三)塔頂

 塔頂係半圓穹隆屋頂,十大片銅板用鉚釘釘合,表面著黑色漆,置玻璃帷幕,具有保護燈器的作用,使其不受風吹雷打、日灑雨淋及鹽分的侵蝕。並置長方格型框架,其用途加強玻璃抵禦強風壓力,白天拉上玻璃帷幕,傍晚啟燈時,帷幕再拉開。

 頂蓋具有遮蔽保護作用,由銅片材質裝置,同時置空氣流通罩、排氣孔、避雷針及維修欄桿等。

(四)番仔行房舍(辦公室)

 這是燈塔守作息的場所,外形採洋樓式樣,居民呼之為「番仔行」,中央走廊東西各三間,走廊兩側盡頭為大門所在、南側為主入口,設花崗石踏步六階,北側連小徑可通燈塔本體,入內西側依次為外籍看守員室、膳房、辦公室、東側則為助理看守員室、儲藏室、本籍看守員室,其牆面為白色粉刷。

 國軍進駐後,此地成了軍方一據點,辦公室更成了軍方營房。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廿二日尼爾森強颱過境、屋頂損壞嚴重,海關總稅務司海務處委請馬防部就近委修,將屋頂改為鋼筋混凝土樓板和複雜的樑架,但仍為四坡水的外觀。

(五)廁所、儲藏室、廚房、油庫、火藥庫

 建造燈塔其周遭設備不可或缺,除辦公廳舍外、盥洗室、儲藏室、廚房也應具備。廁所設計有洋式廁所兩間、男女分開,中式廁所一間,由於外島補給不易,須置儲藏室、中夾石灰房一間,可儲存每月補給來的十公斤石灰十五包,以及定期維修用的油漆、油料等,而廚房係外籍人士使用的空間,前右側有地下水箱四口,另有水池一對兩口,以花崗石板數塊砌成,上留九十公分見方孔洞,用木蓋覆面,供儲飲用水或雨水,備日常之用,海島水量稀少,儲水為一大要務。

 燈塔燃油急需油庫、儲油以煤油為主,每桶兩百公升裝,重約一百五十公斤,油庫毀於七十四年的尼爾森颱風,後以鋼筋混泥土重建,近年改用電力,油庫也改為儲藏室。而方形平面的火藥庫,以四角柱突出牆外,為防火藥受潮,木造地坪抬高,另在牆上設濾網通風孔。

(六)霧砲砲台

 在燈塔之北,原安置有兩門霧砲,全長二點一三公尺,口徑十四點五公分,為鑄鐵前膛砲、砲尾有繫環,其用途為落霧之信號,僅對船舶所發之霧號回應時方始發放,燈塔看守人員,於聞及船舶航行霧號時,即先砲一響,五分鐘後再鳴砲二聲,直到該船舶航行不能聞及為止。但兩岸隔離近三十多年的歲月裡,燈塔不發亮,霧砲也無用武之地,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廿九日上午七時,霧砲一尊被地方軍職長官飭令放置到南竿民俗文物館外側,時任燈塔守的施元壽鄉親,扶砲痛哭,不捨之情,溢於言表。古蹟就是古蹟,它安置在燈塔旁,有其時代背景及意義,擅自拆移,即是破壞古蹟,難怪本鄉居民,莫不痛斥當政長官,把古蹟視作古物,踐踏古蹟,是古蹟的破壞者,令人唾棄。

 軍方為平民怨,又在現場以水泥仿製一尊,是移除真砲後的補償,此舉不足取,更失去歷史意義。

 此外在霧砲旁設有旗桿台,早年升「福海關」旗幟,目前旗桿座僅安置霧砲一尊。早年燈塔附設氣象觀測站,按時觀測、人工登記,並做記錄彙報。

 燈塔臨岸而築,周圍面積呈長方形,長一百八十四公尺,寬六十一點五公尺,其基地的外圍,砌高約一點五公尺至一點七五公尺不等的牆垣,由百年前出產物的紅磚或石疊砌,厚約四十公分,由於年久失修,近來政府耗資正進行維修,唯一磚一石都是古物。

 隨著衛星導航定位的便利,燈塔助航的功能逐漸式微,燈塔反而成了觀光勝地,或彰顯地方特色的景觀。

 在百餘年的歲月裡,東莒燈塔如壯士般的剛毅、巍峨矗立在福正山之巔,明燈指引千帆歸,閱盡烽火硝煙,是永遠勇敢的燈塔守,是公正歷史的見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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